在司法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复习中,各位考生采用的都是知识点内容复习+做题训练的复习方法进行复习,那么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考点例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大家能通过这些例题对知识点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
小额程序
我国《民诉法》第165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解析
结合法条内容,关于小额程序的适用条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适用小额程序的案件只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简单民事案件;即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2、必须是以金钱为给付的民事案件;
3、案件的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小额诉讼程序既可依职权、也可以依约定适用,但两者对标的额的要求不同。
5、以下案件不适用小额程序:(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2)涉外民事纠纷;(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易错点分析
除此之外,大家还要注意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的区分,主要有三点:其一,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其二,前者是一审终审,后者不是。其三,两者审限不同,前者是2个月,特殊情况延长1个月,后者是3个月,特殊情况延长1个月。别搞混哦!
独任制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独任制不仅能在一审程序中适用,也能在二审程序中适用。
解析
二审程序中适用独任制,需要注意以下适用条件:
1、只限于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符合条件的二审程序;
2、适用的案件必须是由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或者不服一审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管辖权异议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3、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
4、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易错点分析
由此可知,独任制变为了一种常规的合议庭组织,不再与特定的诉讼程序相关联。但是要注意,以下4种案件不能适用独任制:
1、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4、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电子送达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日期为送达日期。”
解析与易错点提醒
结合法条我们可知,首先,电子送达要经过受送达人同意才能适用;其次,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可以包括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调解书;最后,电子送达的送达日期区别于邮寄送达,前者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日,后者以邮局挂号信回执记载日期为准。
法考的考试内容
客观题考查包括卷一、卷二。
卷一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卷二考查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的考试分值
客观题分为两卷,卷一150分,卷二15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分数为180分。 主观题分为一卷,总分为180分,及格分数为1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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