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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南宁学院招生简章

  南宁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现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宁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宁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学院”(国标代码:11549),学校办学地址在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

  第三条 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专科教育。普通本科层次招收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五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南宁学院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负责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咨询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 根据2022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如总分相同,则按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视考生服从调剂专业的缺档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缺档情况调剂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录取不到该考生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如同意调剂录取,...

与南宁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高考招生】南宁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南宁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南宁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国标代码:11549)。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00)。

  第三条 办学类型: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

  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档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缺额情况灵活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后,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录取不到该考生的,予以退档。

  5.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因专业特殊性,我校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弱视考生: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室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食品营养与检测、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G移动通讯方向)、移动通信技术。

  6.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及以上,无色盲色弱、高度近视,无精神病、心脏病及传染病,无口吃,相貌端正,普通话良好。

  第九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普通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条 学校建立“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生.学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扶...

与南宁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新闻采编与制作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南宁职业大学,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11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示范建设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6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入选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1800多亩,开设有12个二级学院、5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1000多人,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本科生600多人,至今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10多万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日益凸显。学校贯彻落实广西实施强首府(南宁)战略,紧紧围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建筑及房地产、现代服务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支柱产业及新兴产业群、产业链布局和调整构建专业体系,以建筑室内设计、软件技术两大国家高水平专业群为龙头,带动智能制造、智慧财经、现代物流、传媒、健康与旅游、国际服务、艺术设计、新能源汽车等8个专业群建设,打造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学校拥有国家精品专业:室内设计技术;有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室内设计技术、应用泰语、软件技术。学校入选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拥有4个国家级和7个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占比近40%。

  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学校有专兼结合专任教师近1166人,其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8人、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28人、市级高层次人才230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56%。拥有国家级创新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9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南宁市人才小高地1个。学校拥有一支以国家优秀教学团队为领军、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实训教学体系支撑一流。学校建有47个校内实训基地、189个校外实训室。通过六大自治区“千万工程”专业项目,拥有富士康南宁科技园实训生产线、GE智能平台自动化系统应用实训室、西南地区首个ABB工业机器人创新应用中心等一批世界先进实训中心。校内教学实验设备总值达到34015.13万元,生均教学实训设备值1.81万元,校内教学实训工位数13515个,优于国家示范校建设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标准。运营管理西南地区最大、占地300亩、总投资10亿元的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获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成智慧南职信息化运行中心,信息化校园环境和服务支撑体系整体达到国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

  “三教”改革成果丰硕。学校建设高质量课程标准1200多个,加大“双创”教育与培育力度,推行信息技术与课程改革深度融合,创建信息化课程986门,教学资源1839478个,题库资源数量522337个,课程资源总量达157万多个,普及信息化课堂教学。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9项,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共16门,占广西高职建成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30%。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毗邻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和大王滩水库,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学校。现有财务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院是由南宁师范大学和高州市港兴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全称: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学校代码:13642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校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成立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纪检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六条 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学院招录新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七条 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在实施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对相同批次、相同科类的已投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专业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录取到仍有缺额的专业;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额情况,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无缺额则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对已投档的考生,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逐项比较考生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优的考生。如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有多种投档成绩排序方式的情况,则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语...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3,英文名为“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中国绿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地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现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邮编530299;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邮编530100;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专科生、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或专业类)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中出现专业(或专业类)、科类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或专业类)、科类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办法:根据生源情况,由我校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商议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一)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二)无投档排序的,按以下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1.文史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

  2.理工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

2013高考院校招生简章:哈尔滨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哈尔滨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原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四道街9号)。

  第三条学校实施省(黑龙江省)、市(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多科性综合型兼有师范类,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五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校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5.对录取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6.组织落实省内、外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工作。

  7.配合、支持地方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哈尔滨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投档时,以实际考分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或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第十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在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录取院校二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专业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规定专业级差(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级差:5分、3分、2分;艺体类专业级差:3分、2分、1分)依次考虑第二及以后各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

  俄语专业语种不限,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

  第十三条录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时根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制定英语单科分数线,即在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关于省内、外(术...

【高校招生简章】遵义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遵义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遵义师范学院概况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转折之城、会议之都”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我校是一所拥有百年师范传统的学府,现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751亩,在建新浦校区2000亩。学校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909人,其中专任教师64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5人,教授95人,副教授313人,讲师256人,外籍教师2人)。现有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33个本科专业和24个专科专业,学校已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000多人。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1、学校名称:遵义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4)

  2、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

  汇川园(学校本部):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830号

  栋青园分院: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

  汇川分院:遵义市汇川区海师路138号

  南白分院:遵义县南白镇南园路27号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特殊要求

  1、2013年遵义师范学院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4090人,其中本科3140人,专科950人。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2、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校区安排

  1、汇川分院。以下1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汇川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职教师资方向)、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等。

  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科专业三年在汇川分院学习。

  2、栋青园分院。以下14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栋青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历史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学(职教师资方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体育教育等。

  3、南白分院。以下7个专科专业学生在南白分院学习三年: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

  4、汇川园(学校本部)。专升本16个专业学生在学校本部汇川园学习。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

【2013招生简章】苏州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苏州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公办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石湖校区-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江枫校区-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70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2013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2、特殊专业

  A.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为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为音乐类专业。

  浙江、河南、山西和辽宁4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须预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其它生源省份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均采用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

  音乐类专业招生均采用所在省音乐统考成绩。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满分计)。

  五、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

  六、学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215009电话:0512-68096117网址:www.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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