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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A股大幅波动,《证券法》的修订进程也随之出现了变化。
9月24日,在“2015南湖互联网金融峰会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会议间隙对与会媒体公开表示,因股市波动使得《证券法》(修订草案)向后推迟,“二审最快也要12月,后面的三审以及出台只能等明年看了。”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记者预测称,《证券法》修订推迟使战略新兴板推出时间窗口可能落在明年年中。但他个人也建议,战略新兴板不妨考虑以试点的方式先行先试。
《证券法》修订推迟因股市波动
吴晓灵24日称,按原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订草案的二审是在今年8月进行,但股市波动使得有关方面要更多研究经验教训,所以整个的进程向后推迟。
当日,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也表示,《证券法》修订进展适当推迟是合理的,这次的大幅波动与救市,说明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推出注册制的问题,而是整个监管体系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做好制度建设,会让未来的注册制更适应中国的现实。
不仅《证券法》修订进展延后,胡俞越透露,其所参与的《期货法》立法工作亦因股市波动而推迟。
股指波动加剧、《证券法》修订推迟,令外界对新兴产业板能否如期推进存在一些疑虑。
“具体还是要等证券法修改后正式颁布,新兴板才能推出吧。”正在储备上市资源的上海本地券商投行人士告诉记者,相较于借壳上市监管呈现从严趋势(即未达业绩承诺需按比例注销股份),更多的企业倾向于选择战略新兴板上市。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今年上半年,对尽快推出战略新兴板事宜,业内一度较为乐观。证监会主席肖钢于6月26日表示,要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与创业板错位发展。
拟设定四套财务标准
当前,战略新兴产业板正对互联网等企业展示不小的吸引力。
据上证所副总经理刘世安此前表示,战略新兴板将重点服务于已跨越了创业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尤其是这两类企业中战略意义明显的企业。他强调,我国资本市场现有的市场体系和发行制度更多考虑传统企业特点,缺少专门针对新兴企业的制度安排,导致新兴企业难以进入资本市场。同时,一大批尚未盈利的战略新兴企业,因不符合境内资本市场现行的发行上市条件,难以获得融资支持。建设战略新兴板,可为这类企业提供国内资本市场平台,支持它们更好地发展业务。
在上市资源方面,根据上证所的安排,在战略新兴板设立初期,将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重点支持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大发展领域企业,以及科技创新型企业。
记者此前获得的相关机构对新兴板的建议材料显示,未来的新兴板拟设置有“市值+净利润+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权益+总资产”以及“市值+收入”4套以市值为核心的上市财务标准。
近日,董登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是契合中国经济改革与转型的,也是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需要,不会因为市场的一时波动而停止;按目前《证券法》修订进展,预计战略新兴板可能在明年年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