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 篇1
煤矿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方案弓角田煤矿
2015年3月12日
龚家田煤矿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会审意见
会审签批表
龚家田煤矿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马场煤矿“3.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松林煤矿“11.27”重大瓦斯**事故教训,将警示教育活动与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煤矿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5]26号)文件精神,经矿研究,在我矿启动为期1个月(3月12日至4月12日)的煤矿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1、 龚家田煤矿活动领导小组成立
组长:董金生(矿长)
副组长:陈文早(安全总监)、方兴华(机电矿长)
方运(生产经理)、尹天理(技术总监)
组员:李得元(通风副院长)、何发喜(办公室主任)
彭世雄(开挖队队长)、徐立(调度主任)
刘兰芳(煤矿队长)、蒋泽龙(综合队长)
王清旭(技术处处长),朱海(机电组长)
方武云(监控电工)、邹兴省(安全科科长)
张明忠(安全副总裁)、彭益欢(机电科科长)
邹胜、伍海鹏、李章贵(技术员)
二、职责划分:
组长:(董金生)对本次专项活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定期进行检查、平衡协调活动工作,解决活动所需的人、财、物,保证专项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副组长:
(1)陈文早负责抓好专项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抓好职工专项期间的培训、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善、责任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和落实。
(2) 方运负责专项活动期间的人员组织,积极开展煤矿自查自纠,监督井下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
(3) 尹天理和技术部负责专项活动中相关资料的补充和完善。
(4) 方兴华具体负责专项活动期间电气设备运输、供电、运输的整改项目,并负责机电队人员的通知
(5) 技术部王清旭、安全部邹兴省全面负责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期间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三、活动目标及任务:
1、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监督总局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七大攻坚举措”为主要内容,全力完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进一步落实煤矿主体责任,提高全员素质的各项目标任务,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较特大事故,减小一般事故。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的各种不良因素,大幅度提升煤矿安全监管队伍、煤矿管理队伍、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
2、通过本次煤矿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提高煤矿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特殊工种、班组长及广大从业人员的认识,从思想上把握“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3、要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