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调研报告(篇1)
南关区教育系统服务民生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从事民生工作的人员要自觉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民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民生工作的有关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民生工作有关政策的水平。
2、定期会议制度。民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就承诺内容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不定期的总结民生工作开展情况。
3、工作报告制度。就本单位民生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民生工作实施进度月报制度。每月一次向教育局党委上报单位民生工作完成情况。
5、民生工作实施情况通报制度。根据月报制度,及时向基层通报总结上交情况。
6、定期检查制度。根据各单位民生工作进度情况及局有关工作安排,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基层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基层,要求整改。
7、工作问责制。每月对各基层工作进度进行排序,对排名靠后的单位通报批评,对负责领导要进行问责。
8、受理群众投诉制度。对群众有关教育民生工作中的问题投诉,做到:有记录、及时办理、有结果、有交代。
9、团结协作制度。负责教育民生工作的全体同志有分工,各司其职;有协作,团结共进;勤奋工作,敬业爱岗。
10、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热情待人,谦虚谨慎;工作细致严谨,追求精细化管理,追求卓越。
11、实行工作日志。从事民生工程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记录民生工作情况。
2009年12月
系统调研报告(篇2)
2010年教育系统六项民生工程
(民生工程宣传材料)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简称“两免一补”)
免除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杂费:免除学生学杂费后,学校所需公用经费,农村学校由中央和省按6:4分担,城市学校由中央、省和县按5:3:2分担。2010年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元/生):农村初中525元、小学325元;城市初中375元、小学264元。另外,我市财政按照农村中小学15元和10元、城市中小学45元和30元标准补助生均公用经费。2010,各级财政预算补助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627.15万元,受益学生69805人.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实行政府采购,配发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生。我市于2008年起在全省率先免费提供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教科书(按规定,城市学校可以收取学生教科书费),所需经费由我市财政承担。2010,财政预算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经费843.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63.54万元,明光财政179.54万元,受益学生69805人。
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小学2元/天、初中3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小学500元/年,初中750元/年(按10个月平均发放,2月、8月不发)。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县按5:5分担。2010预算资助初中贫困寄宿生636人,发放生活补助费47.7万元。
(二)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