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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汇总(4篇)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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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篇1)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我院作为苏州市民政系统唯一一家精神病院,主要承担着对社会弱势群体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职能,是苏州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伴随着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理念,立足民政服务对象,强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服务好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为苏州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精神病福利院是苏州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系江苏省民政系统“一级精神病院”(省民政系统最高级),1984年更名为“苏州市普济医院”;为了区别于“管办分离”改革的市属医院,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和市编办批准,改称为“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增挂“普济护理院”牌子;市慈善总会在我院设立慈善病床15张,至增至110张(实际开放65张),用于城区特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3月,市残联在我院成立“苏州市精神残疾人庇护中心”,为社会特困群体中的精神残疾人士提供庇护。

  主要职能:负责收养治疗市区内“三无”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康复军人、退伍军人;对市区部分社会特困精神病患者开展慈善医疗;负责治疗与护理城市救助管理(收容)中查无地址、姓名的受助精神病患者,并对其中超过6个月以上的转为“三无”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养治疗。

  二、加强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随着苏州改革的不断深入,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苏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服务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对我们的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切实履行职能,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收养收治工作。按照政府赋予我院的职能,在认真做好“三无”、“低保”、“优抚”精神病患者收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救助管理站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抓好“慈善对象”的收治,服务古城区,面向新市区,尽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收养收治,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保障工作,全方位的满足服务对象的疾病治疗和身心康复的需求。以来,累计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720人,其中三无对象21人,低保对象90人,救助对象577人,慈善对象32人。目前在院服务对象达412人,其中三无对象163人,优抚对象2人,低保对象178人,救助对象38人,慈善对象31人。鉴于近三年我院收治对象绝大部分为救助对象,我院每年多次举办与公安局精防网络、卫生系统专科医院(传染病院等)、市残联、社保管理部门、救助管理部门及民政条线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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