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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篇1)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我院作为苏州市民政系统唯一一家精神病院,主要承担着对社会弱势群体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职能,是苏州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伴随着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理念,立足民政服务对象,强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服务好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为苏州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精神病福利院是苏州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系江苏省民政系统“一级精神病院”(省民政系统最高级),1984年更名为“苏州市普济医院”;为了区别于“管办分离”改革的市属医院,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和市编办批准,改称为“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增挂“普济护理院”牌子;市慈善总会在我院设立慈善病床15张,至增至110张(实际开放65张),用于城区特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3月,市残联在我院成立“苏州市精神残疾人庇护中心”,为社会特困群体中的精神残疾人士提供庇护。
主要职能:负责收养治疗市区内“三无”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康复军人、退伍军人;对市区部分社会特困精神病患者开展慈善医疗;负责治疗与护理城市救助管理(收容)中查无地址、姓名的受助精神病患者,并对其中超过6个月以上的转为“三无”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养治疗。
二、加强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随着苏州改革的不断深入,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苏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服务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对我们的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切实履行职能,做好精神病患者的收养收治工作。按照政府赋予我院的职能,在认真做好“三无”、“低保”、“优抚”精神病患者收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救助管理站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抓好“慈善对象”的收治,服务古城区,面向新市区,尽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收养收治,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保障工作,全方位的满足服务对象的疾病治疗和身心康复的需求。以来,累计收治各类精神病患者720人,其中三无对象21人,低保对象90人,救助对象577人,慈善对象32人。目前在院服务对象达412人,其中三无对象163人,优抚对象2人,低保对象178人,救助对象38人,慈善对象31人。鉴于近三年我院收治对象绝大部分为救助对象,我院每年多次举办与公安局精防网络、卫生系统专科医院(传染病院等)、市残联、社保管理部门、救助管理部门及民政条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加强同相关单位的联动,商榷解决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年来,经我们积极有效治的治疗使患者病情好转,并帮助他们联系到家属而出院的有463人,受到救助患者家属及各方的好评。
2、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法规、制度开展工作。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活动,狠抓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多年来,我院始终按照二级专科医院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法规,严格执行三级查房、病历书写、病例讨论等核心医疗制度,聘请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等国内知名专科机构专家、教授来院查房授课,指导工作。同时还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取得uks证书(由世界最权威的质量管理认可机构之一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证书)。近年又在同级专科医疗机构中率先引入his系统、电子病历、办公oa系统等,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我院继取得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后,已实现了相城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医保定点全区域覆盖。连续多年获得市社保局医保定点先进单位。,在接受市卫生局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145家单位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苏州市依法执业、诚信服务a级信用等级单位称号,并且处于获此殊荣的9家单位前列。
3、全面整合资源,推行医、护、康、社、教、养“六位一体”服务模式。把帮助提高服务对象社会功能和自理能力,作为医疗护理康复业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医、护、康、社、教、养“六位一体”模式。一是优化医疗质量,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理念,推行团队服务模式,对病员实施多人(医生、护士、社工等)参与、相互协作的小组服务工作,并积极开展音乐放松疗法、催眠疗法、脑电治疗、森田疗法、心理治疗和可视音乐治疗等,进一步健全院科两级质控组织,完善各项医疗制度。二是重视细节管理,深化护理服务内涵。以构建“躯体护理、心理护理、生活护理”为一体与“援助、自助、互助”相结合的“整体护理援助系统”为目标。实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并举的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个性化护理并逐步推进服务对象个案护理计划,分类服务开展率达100%,分级护理率达100%,个性化护理率达100%。针对病员生活能力状况开展自理能力再训,并引入互评互比激励机制,激发病员参与积极性,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性。三是探索社工介入,完善康复治疗体系。将社工工作全面介入精神病患者康复辅助治疗体系,尝试运用优势视角理论帮助休养员自行开展小组工作。相继成立休养员缝纫组、腰鼓队、电脑之家等11个兴趣小组,每天安排病员开展收看电视、下棋打牌、阅读报纸等活动,每周定期组织书画、器乐、手工和功能训练等康复活动,每月举办中大型工娱疗性趣味活动,如组织生日聚会、放映电影、卡拉ok等,在各大节日举办拜年会、元宵节猜灯谜、重阳登高等联欢、庆祝活动。此外,积极联系工疗加工活,拓展康复辅助项目,并通过各类途径将休养员手工作品进行义卖。四是设置特教课程,推进特殊教育工作。将休养员思想文化教育列入日常康复服务项目,开设教育培训课程,开展健康宣教,普及消防常识。同时,对精神残障儿童、青少年设置特教课程,开展集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五是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生活照料服务。重点抓好病员的膳食供应和饮食营养,聘请专业营养师调配花色品种和科学膳食,对糖尿病、痛风等疾病对象专门供应特殊饮食,每月给三无对象发放零用金,用于在阳光超市内购买零星食品。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添置和更换在院病员服装,做好冬季保暖和夏季防暑工作,确保病区空气流通、地面整洁,尽力保障好休养员的在院生活。
4、积极探索创新,打造苏精福特色业务工作模式。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好收养收治对象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拓展视野,创新思路,探索实施四大特色业务工作模式。一是住院患者的分类管理模式。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一个病室的患者中,其病重、病情、病程等分别有明显的差异,对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并带有群体性的康复医疗活动颇为不利。初,我院根据病人生活活动能力,躯体情况等将病人相对分类。这样就从客观上为分类管理创造了条件,继而对全院患者按康复需要对不同对象给予不同康复措施。分类管理既可以保证不同功能的康复医疗措施能顺利展开,又可使群体性的康复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不零乱,取得事半功倍的疗效。二是模拟社区生活情境模式。本院住院病人中半数以上为慢性精神病人。长期的住院生活,使这类患者社会功能明显减退,“衰退”倾向日趋严重,为此,我们参照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院内开设了诸如“休养员阳光超市”、“复康工作坊”,成立了“休养员阳光工作室”等一系列模拟社区和生活场景,以提高患者社交技能及加强社会适应能力,使患者体现到自身的价值。同时对室内外的墙面及活动场所、病室等环境进行精心设计和布置,努力营造充满人情味的、尽可能体现家庭式温馨的舒适环境。三是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随着我院收治对象中流浪救助精神病人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精神病患者日渐增多,由于他们的医疗、护理、康复及教育具有特殊性,下半年,我院成立了省内首个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致力于儿童自闭症、精神发育迟滞、学习困难、多动症、抽动症、注意、情绪、睡眠、进食障碍等儿童青少年常见精神、心理与行为问题的干预。同时还将逐步向社区拓展和延伸服务,为更多有需求的精障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四是特色老年精神科。围绕老年科的业务工作,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关怀服务。评估患者及家属的实际需要,重新进行功能定位,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需求,开展医疗(精神科治疗)、护理(生活护理、躯体护理、心理护理、自助、互助或介护等)、康复(肢体康复、心理康复等)或其他服务,侧重个性化,做好个案,为我院及苏州市老年精神科医疗工作提供一个理想的服务模式。
二、特殊人群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家民政精神病院,我院的建设和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可以说是逆水行舟,艰难行进。就我院近几年收治对象的现状和特点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来看,目前的现状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收治对象的快速增加与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缺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从我院及兄弟单位近年来的收治情况来看,无论是新入院病人数还是在院病人数均呈快速上升趋势,如我院在前,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为264张,但住院病人却经常性超过300人,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的核定床位扩大到360张,但收治病人数增长更快,平均在院病人数达到382人,更达到414人。而医疗资源方面,无论是场地、设备还是人员都难以再有增加。
2、病人压床,床位周转缓慢。住院病员病情日趋慢性化,趋向退顿,加之家属和社会的原因,一旦入院,就较难出院(而本院与各区民政部门及家属鉴定的协议住院期为3个月,我院医生也经常性敦促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以致长年滞留院内,长期占有床位,影响继续收治(每个区都有为数不少的慈善对象在排队等待)。这使得慈善床位的效率、作用未能最大化,对整个社会特困对象来说,也有失公平。
3、精神病患者并发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时转诊治疗困难。长期住院精神病患者由于增龄、器官功能减退、长期接受药物治疗等原因,并发各种传染病及严重躯体并发症的情况日渐增多,同时由于社会目前普遍对于精神病患者存在一些偏见,一旦这些患者需要转诊时,卫生系统综合医院又面露难色,不愿接收,以致此类患者常常得不到及时救治。
4、社会接纳度低,家属、监护人配合不够。一方面与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对于精神病患的认知、关注、关心不够有关,另一方面,这些患者的家属也多为弱势群体,客观上根本无力来关心患者,一旦将患者送来我院治疗后,则再也不闻不问,甚至当被告知患者并发严重躯体并发症或传染性疾病需转诊治疗时,也是不予关心,或是显得无可奈何,甚至表示让他(们)任其自然。
5、法律保障相对滞后。流浪精神病人是城市救助中的弱势人员,也是民政精神病院收治的主要对象之一,他们大多由于病史不详,或认知障碍,无法提供有效信息等,难以进行及时、正确的疾病诊断,从而无法确定是否住院监护。而国内目前尚缺相关法律规定,一旦日后家属起诉,院方利益将难以保障。如何做到救治过程中既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又防范医疗纠纷、医疗缺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给医院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应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
6、人才引进困难,技术力量薄弱。民政精神病院大多由于名称(多冠名精神病院、福利院等)、收治对象、医院条件、工资薪酬等原因,人才引进困难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即便勉强引进,往往也难以真正留住人才。相对于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业务技术力量与社会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带来压力和挑战,所有这些都使单位建设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不相协调,甚至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带来困难,成为制约民政精神病院发展的瓶颈。
7、对护理人员的规范化教育培训不足。目前,民政系统的精神科专业人员一般都是依靠卫生系统的精神病院提供培训,而提供精神专科护理员的培训机构更是几乎没有。在专科护士的培养方面,江苏省目前暂未开设精神科专科护士的培养班,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组织培训。
8、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由于流浪救助精神病人大多病史不祥,且他们的生活环境恶劣,行为异常,感染各种传染病的概率较高,而在院精神病人均为群居生活,且传染病大多有潜伏期,容易引起交叉感染。
9、外来救助病人交流沟通困难。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往往很多救助病人为外地来苏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也有一些是来自偏远山区,文化程度低,还有很多为智障病人,交流成为最大的难题。希望能够有多一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帮助寻找他们的家人。
10、收治病人老龄化,护理风险增加。近年来,整个社会进入老龄化,自然我们收治的对象也出现同样的情况,老年人占到65%以上,因此生活护理量较重,与此同时,跌倒、哽噎等不安全因素也随之增加。这就更需要我们多培养一些全科护士来应对。
三、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争取政府重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心理因素导致精神障碍的发病率明显增加,因病致贫现象日益加重,特别是精神疾病,使很多家庭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同时,由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大,反复发作,需要住院和长期服药维持治疗。因此,对于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开展医疗救助,只有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多部门协调联合,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中,要像养老中的“阳光计划”,残疾儿童中的“明天计划”那样,加大对精神残疾弱势群体的资助,使他们感受阳光和雨露。
2、民政部门对民政精神病院要有明确定位。要正如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中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的那样:“加强分工协作,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司法、残联、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部门、单位和团体要针对日益突出的精神卫生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民政精神病院要立足服务民政保障对象,真正履行好民政职能。
3、争取社会支持。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场合和条件,开展多种活动充分进行宣传,征得社会的同情和关爱,赢得社会支持。
4、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要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结合民政精神病人的特点,逐步将封闭式管理向相对开放式管理模式的转变;大力加强人性化服务,把单纯的医疗服务向医疗、康复、护理为一体的服务模式转变;要从重视疾病治疗向重视病人身心康复和社会功能全面发展的转变。
四、民政系统精神病人服务工作与社会支持
民政服务民生,民政工作尤其是精神病防治这一重任需要依靠公众与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加强病人管理,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建档工作。各区、街道要安排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发现、建档、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督促实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报告、登记管理制度,基层要建立病人档案,加强分级随访管理,并定期向社区管理人员汇报。可借助我市实施的中央补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开展病人的诊治、随访、健康教育等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病人管理档案,为我市掌握重性精神疾病资料及开展病人健康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技术培训,做好基层医务人员的随访指导工作。为有效实施好医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内容,建立健全我市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各级各部门医疗机构要注重对精神卫生专科医师的培养、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师资培训,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力度。适时对社区精防工作人员、民警进行专门培训普及常识,加强对有危险行为倾向患者进行追踪随访,有效组织实施病人随访指导,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管理工作。
3、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主动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肇事肇祸病人的应急处置和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助管理。建立部门协同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单位要在建档、管理精神疾患病人的同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群安全。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当地精神疾病患者信息,通过应急处置、入院就诊等方式减少肇事肇祸率。
4、加强心理咨询,做好人群心理健康认识和疏导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对重性精神疾患病人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心理咨询工作,将心理咨询纳入各卫生医疗单位精神疾患病人管理工作内容之一,有条件的社区可开展心理援助热线咨询服务,由通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热线接听,参照卫生部《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技术指导方案》开展热线服务。通过认真宣传教育,减少或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目前我院已成立了首个社区心理咨询室,着手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将我院的专业服务推向社会,服务苏州地方和谐社会建设。
5、关心、不歧视精神疾病患者,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精神疾病患者和躯体疾病患者一样,也是疾病的受害者,应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帮助。因此,作为政府机构或市民政精神卫生机构,我们都应向社会做好宣传,呼吁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对患者应负有照料和监护责任,不仅不应该嫌弃、遗弃患者,还要积极帮助患者接受治疗、进行康复训练,担负起照料和监护责任。社区不应歧视精神疾病患者,要创造条件帮助患者康复。单位和学校应该理解、关心和接纳康复后的精神疾病患者,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学习条件。只有全社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为精神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康复、回归创造条件,使患者及其家属的社会羞耻感减少,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患者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篇2)
县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始终把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痴迷者等高危人员的管控和救治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和管控工作由公安、卫生、民政和残联等四个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公安机关对在家治疗的精神病人进行管控;卫生部门负责精神病人的救治;民政部门在病人家庭有困难的情况下提供社会救助,帮扶病人及其家庭;残联负责对已申请办证(残疾证)的精神病人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和帮扶工作。
工作中,卫生、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相互配合,落实对强制治疗人员的管控措施。通过加强预防,协同管控,高效处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将事情解决在苗头阶段。一是进行上门访问,探访了解情况;二是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目前,我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都处于管控当中,并未出现漏管失控的情况。县特专组成员单位就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行有效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确保痴迷者、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篇3)
县司法局根据各监所提供的信息数据、文书材料,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司法所对辖区回归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核实登记,摸清底数录入信息库;其次,各司法所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社区的密切联系,定期走访,对辖区内的刑释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摸排,建立刑释人员与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以及家庭“四位一体”的帮教模式。
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劣迹较深,有可能重新犯罪的重点帮教对象,责任到人,实行“三包”(包管理、包教育、包思想转化),努力做到不失控、不漏管。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分类帮教,制定帮教个案,由专人负责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改造,使其丢掉好逸恶劳的恶习,一方面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免除其后顾之忧,提升了刑释人员帮教工作针对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帮教理念。
我们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切实帮助刑释人员解决就业等实际困难。首先,积极为刑释人员的安置提供便利条件。一是回乡安置。对农村籍回归人员,司法所及时与村委会联系,帮助落实责任田。二是输出安置。根据刑释人员的专长,推荐他们到厂矿等部门就业。三是鼓励自谋职业。对短期内无法找到工作的刑释人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以不同形式到社区从事个体经营,实现灵活就业。其次,提供政策指引的帮扶途径。对存在生活困难、病患等情况的刑释人员,提供政策信息的指引,积极协助该类弱势人员向社保、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争取扶持,缓解其实际困难,协调民政部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的联合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临时性救济;最后,提供技能培训的帮扶途径。根据个人需求不同,对回归人员采取免费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劳动技能培训等办法,为他们就业提供便利。通过核实刑释人员本人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教措施,并加强针对帮教对象的法制宣传力度,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篇4)
县司法局加强同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建档立卡、走访谈话等衔接程序和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分别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工作,派出所协助司法所定期核对两类人员的基础信息,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管,民政部门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及暂时无就业收入的困难对象,纳入低保、社会救济等政策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特殊人群实行登记、免费开展职业指导和技术培训,为他们择业创造有利条件。
虽然成员单位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作人员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和专门机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缺乏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市综治委的安排和部署,围绕重点任务,发挥工作职能,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以保证全县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措施的落实,更好地服务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