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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自查报告 篇1
为全面构建全省法院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法院信息安全保护,确保网络安全运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要求,省法院《全省法院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
我院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副院长任副组长,审管办、办公室、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
二、自查摸底
接到省院和中院通知后,我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我院安全防护能力、安全监测措施、备份恢复机制、安全管理和运维监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防护措施进行梳理、排查
(一)安全建设方面
我院严格按照省法院冀高法发〔20xx)64号《关于印发〈河北法院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冀高法[119]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我院安全建设方面进行了重点梳理排查,目前存在问题如下:
1、核心交换区。入侵检测和入侵防御系统亟待更新,目前的版本已不能满足我院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需对入侵检测和防御设备进行升级。未部署业务审计系统,终端用户对业务系统的重要操作、资源异常和异常操作缺乏审计。对web界面的操作缺乏记录。
2、安全管理区。未部署终端管理服务器、网络审计、数据流分析系统,对准入控制商、终端数据泄漏、梳理正常业务流量、发现异常流量并告警缺乏安全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3、网络接入区。防火墙系统未能更新,不能满足业务需要。
4、安全交换区。与检察院三方庭审、远程提讯采用网闸,未使用光闸。
5、ca认证系统未全面部署。
6、互联网出口未实现负载均衡,直播平台抗ddos攻能力较差。上网行为管理软件至今未更新。
(二)备份恢复机制方面
未严格落实系统备份要求,对重要数字法庭、电子档案等业务数据、重要系统和关键配置信息备份不及时,未实现容灾备份。
(三)安全管理及运维监管方面
我院尚未完成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根据冀法明传《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实现法院内网安全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日志存储,未实现全院信息安全总体态势的检测、预警和可视化展示。
(四)运维人员配备方面
根据省院文件要求,对运维人员,特别是承担核心系统、核心数据和基础设施的网络运维单位未签订保密协议,对其运维人员进行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不够。
三、分步整改
1、安全建设方面
(1)按省院、中院要求在12月30日前完成ca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完成我院应用工作。在ca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部署前要杜绝业务系统弱口令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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