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方案(篇1)
学前教育的经费总投入比重较小,在教育改革启动之后,各方面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度关注度都有所上升,但是,在投入经费上,学前教育所占的投入比重是非常微小的,远不够高速发展的需要,学前教育所能够占有的社会资源以及社会资源总体来说还是比较稀少发展较为薄弱,当然,这一问题也是由于我们国家处在经济发展的高速时期,许多方面的基础根基都还不够稳固,但是,任何一项改革如果要求得长远的动力,就必须要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学前教育改革也是如此。纵观各个发达国家,无一不是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每年的财政支出中教育都是一大头,我国与之相比则要落后很大一截,远远达不到应有的.投入比例。国家经费的分配模式单一,在我国,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集中投向处于城市和县镇的部分公办幼儿园,这一分配模式导致了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均衡,经费分配偏向倾斜,偏远地区出现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结构性缺失。这样一来,就导致国家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受到极大破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与我们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私立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发展不平衡,近些年来,私立幼儿园数量逐年上升,同时,公立幼儿园却在减少,私立幼儿园一般规模较小,但是各个地差异很大,发展不协调,同一地区私立与公立幼儿园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偏远地区地区的学前教育普及率比较低,东中西部入学率差异明显,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收效甚微,较少有专设机构管理学前教育,重视度不够。学前教育的管理与运行受多个部门管理,体系未建立建全,导致学前教育的日常监督检查相当复杂,参与部门多,实际效率低,责任不明确。当前学前教育改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出台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大都是指导性条款,本身就缺乏强制执行力,处罚规定不明确,不适合现阶段改革初期的需要。
我国中央及省级政府目前缺乏宏观统筹管理,学前教育发展速度过快,中央及省级部门的宏观管理相对滞后,私立幼儿园逐年上升,各审批部门把关不严,缺乏有效地宏观管理制度,各种体制不健全,导致幼儿园质量不一,发展不协调。
在政府方面,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的学前教育经费,增加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与支持,改善幼儿园的建设,建设好配套设施,增加可用资源,培养幼儿园教师队伍,平衡地区差异,让教育部门掌管教育经费的分配及管理,实现学前教育事权和财权的统一。逐步实现学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均衡配置。
明确学前教育各级政府的责任,划分到位,以保障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及合理性,将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改革中各方面的具体责任归入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避免当前的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的现状,以谋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合理的人事制度,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利益,提高师资队伍的力量。给予公立幼儿园专业教师同等的待遇与福利,完善这一群体的养老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将学前教育的幼儿教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保护其作为教师的合法权益。
明确立法规定学前教育属于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相关部门的责任,发展教育事业,将教师队伍待遇等也纳入标准,支持和扶持偏远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为我国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发展方案(篇2)
7九文新字〔2011〕9号
关于印发《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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