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不少地区纷纷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作出了明确的硬性要求,有的地方甚至具体到了规定“只允许在至亲好友范围内,规模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内”。但以前很多新闻告诉我们,这些规定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惠东要求科级干部书面承诺不借婚丧收礼,能成为治理乱象灵的丹妙药吗?我看有点悬。科级干部书面承诺不借婚丧收礼是靠自觉还是靠监督呢?是权力部门自行掌握还是接受公众评判呢?如果这些问题不厘清,书面承诺不收礼如何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怪圈,就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我们当然可以对惠东要求科级干部书面承诺不借婚丧收礼充满期待,但这并不能阻止公众对治理效果堪忧的怀疑和对强化治理的渴望,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也就是说,能否摆脱“书面承诺不借婚丧收礼”沦为纸面规定,已经成为新规能否满足公众期待的重点。
要打消公众的怀疑,达到不借婚丧收礼收到效果,首先要明确的是对权力的监督应公开化和常态化;其次,要认识到,任何政策治理效果的显现,不在于政策出台的频率和纸面的严肃程度,而在于能否落地;最后,要把监督的权力真正归于公众,而不是陷入公权“自己监督自己、自己惩罚自己”的陷阱。站在这样的立场上,我们有理由认为,书面承诺是靠不住的。
书面承诺“不收礼”仅仅是看上去很美。笔者以为,与其让科级干部书面承诺不借婚丧收礼,不如让民众监督,让权力运行透明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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