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2013-03-04 17:35:09 公务员考试
 一、选聘数量

2013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4123名。其中,石家庄市361名,承德市223名,张家口市291名,秦皇岛市195名,唐山市403名,廊坊市292名,保定市545名,沧州市471名,衡水市468名,邢台市438名,邯郸市436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3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参加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3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也可以参加选聘。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选聘条件

(1)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3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也可以参加选聘。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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