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3-01-04 17:38:11 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南充。六十多年来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范围及招生计划

  招收项目:射击(10米气步、***)。

  招生范围: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南等省市招生。

  拟招生计划:20人(文理兼招;具体选拔名额将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和文化成绩,择优确定。)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8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我校采取函报形式,考生报名时须邮寄以下书面材料:

  1.《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登录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字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复印件加盖颁发证书的部门鲜章)。

  3.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体育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印件本人姓名处和比赛项目处加盖相应颁证单位的鲜章)。

  4.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加盖学校鲜章),同等学力者还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相关部门鲜章)。

  5.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高考报名的报考证明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加盖当地招生办公室的鲜章)。

  6.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8.报名时请将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好,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于2013年3月8

  日前(以邮寄到我办时间为准)寄至我校(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637009),信封上请注明“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字样,同时将《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9.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考生资料经审查合格者,将于2013年3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报名材料不齐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

  五、现场报名确认、复审、身体检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2013年3月22日8:00—12:00到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报到要求:考生本人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一份、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体育运动成绩证明

  (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各一份、高中学历证明原件一份(同等学力者还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高考报名的报考证明原件一份、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校当天对前来确认的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经学校组织的专家考评组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缴纳报考费和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4.身体检查

  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体检。

  时间:2013年3月23日下午2:30—5:00。

  六、体育专项测试时间

  1.复核合格后考生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测试时间及项目:

  2013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实弹射击(枪支自备)。

  2.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我校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

  语文:2013年3月24日上午8:00—9:30

  数学:2013年3月24日上午10:00—11:30

  英语:2013年3月24日下午14:30—16:00

  七、公示与备案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3年4月1日前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八、录取

  1.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3.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4.录取专业为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九、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及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十、附则

  1.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简章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学校招生办)、0817-2568088(体育学院)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37009

  学校网址:http://www.cw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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