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毛先生1945年发表了他的那首著名的《沁圆春.咏雪》以后,许多中国人就真的把成吉思汗当成了我们的祖先,并很以他的文功武略而骄傲,认为他创立的蒙古帝国征服了几乎全部欧亚大陆,使“我们”国家的疆土得到极大的扩张,真是大涨了中华民族的志气。在一个上千年来一直处于守势,不断地遭受外族侵略的中华帝国来说,似乎是一个很值得夸耀的亮点。
且慢,我要在这里给这些人泼一瓢冷水。成吉思汗是不是中华民族的祖先,本身就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因为毕竟还有一个正宗的蒙古国放在那里,仿佛他们更有资格称为成吉思汗的子孙。成吉思汗生于公元1155年,1206年称帝(成吉思汗),在先后征服金国、西辽、花拉子模(今印度、巴基斯坦等中亚地区),于1227年与西夏人的战争中去世。死后把自己征服的广大地域分封给自己四个儿子。成吉思汗死后,他的儿子继承他的事业,远征欧洲腹地直达地中海,把现在的俄罗斯和欧洲大多数国家纳入蒙古国的版图。此时,南宋仍然存在。蒙古人真正征服南宋是在公元1279年,即成吉思汗死后52年。而在此之前许多年,中亚、欧洲的大多数国家已经成为蒙古帝国的一部分,这些国家的人民,比我们更有资格自称为成吉思汗的子孙。可是据我所知,这些国家的人民,非但没有以成吉思汗为自豪,反而认为是整个民族的奇耻大辱。在成吉思汗创立的蒙古大帝国里,中华民族基本上是被当作奴隶来对待的。元帝国把居住在中国的居民分为四等,一等人是蒙古人,二等人是色目人(主要指先于中原被蒙古人征服的西域各国人民),三等人是汉人,但这个“汉人”并非现在的汉民族,他指的是先于南宋被征服的金、西夏、西辽等民族,四等人是“南人”,这才是当今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原各族人民。这三等人、四等人的在元帝国的地位,和生活在德意志第三帝国的犹太人和吉普赛人的地位相差无几。汉人和南人不得拥有兵器,不得与蒙古人、色目人通婚,十户人才有一把菜刀。如果这样的奴隶地位也值得我们夸耀的话,那先于南宋被征服的中亚各国、俄罗斯以及中欧国家的人民都应以成吉思汗为自己的祖先而自豪了。成吉思汗死后62年的1341年,残暴专制的元帝国就被轰轰烈烈的元末农民起义推翻。可见,当时的中国人民并不对元帝国的统治感到自豪,而是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屈辱,必欲推翻而后快的。历史过去了600多年,中国人民似乎不应该那么健忘,把侵略和奴役中国人民的蒙古贵族当成我们民族的英雄。
根据同样的逻辑,60年前那场使中国人民引以自豪的抗日战争如果失败了,中国就成了“大日本帝国”的一部分(就象台湾和满洲一样),中华民族也成了“大和民族”的一部分,那我们是否也要对“天皇陛下”顶礼膜拜,也要去参拜供奉在靖国神社“圣战英雄”呢?
同样道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奥地利最先被纳粹德国兼并,并成为德意志帝国的一部分,就是这个由希特勒统治的国家,曾经征服了整个欧洲,并把战火烧到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今天的奥地利人民,是否也要为这一段历史感到自豪和荣耀呢,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历史上,一切国家和民族间的战争与争斗、领土扩张与反扩张,都基本上反映的是**统治集团的意志,“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但这种政治基本上与普通老百姓没有关系。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人民只能充当统治集团政治意志的炮灰。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热爱和平,我们憎恶战争,我们决不能把那些统治和奴役我们的侵略者当成英雄来崇拜,无论他的战功有多么显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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