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第21个国际残疾人日,来自河南的残障人士黄锐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寄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经历
报考公务员
经历“侮辱式面试”
黄锐来自豫北一座城市,去年大学毕业。
因小时候得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左下肢障碍,但他此前并没有觉得和正常人有什么不同。“上学期间,老师和同学都对我一视同仁,我也没什么不如别人的。”但快毕业时的一次公务员考试,使他的自信心一下被击碎。
他说,当时他报考了家乡的基层法院,180多个人竞争8个岗位。
“我的笔试成绩是第三名,当时真以为无限接近我的法官梦了。”黄锐说,可最后他没想到,他的面试成绩竟是全市倒数第一,而且分数低得离谱。
现在说起那次面试,黄锐仍感慨万千。他说,那次不仅仅是错过一个职位的问题,而是对残疾人的侮辱。
呼唤
就业权不能仅停留于
法规和口号
国务院2007年制定的《残疾人就业促进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黄锐说,有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统计,我国近五年仅招录92名残疾人公务员,其中大多数还是被各级残联录用。“这与我国拥有的8000多万残障人士数量,严重不成比例。”
而在我国香港,截至2010年3月31日,香港残疾公务员人数约为3316人。
“这一反差不得不令我们深思,国家机关应带头招录残障人,不能把残障人士就业权停留于法规和口号上。”黄锐说。
昨日是第21个国际残疾人日,黄锐将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寄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我主要想了解,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残障公务员总人数到底是多少,分布情况如何。”
观点
应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
监督平等就业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曾在十大城市开展了关于就业歧视的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国家机关在公务员招录中存在严重歧视,并且在“哪些群体最易受歧视”的调查中,显示残疾人以65.6%的比例跃居榜首。
该次调查的负责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刘小楠副教授认为,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制度保障必不可少。刘小楠建议,我国应该尽快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去监督用人单位平等对待劳动者,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并为受到歧视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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