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重耳,人们大都耳熟能详。就在他流亡列国之时,晋国发生了许多大事。其中晋大夫里克为他弑君而被杀,该算得上是大事之一了。公元前651年,里克先后杀了晋国两位国君——献公幼子奚齐、卓子,迎立惠公夷吾。不久,自己又被惠公逼迫自杀。
里克之死是一个悲剧,而且是春秋时期诸多悲剧中并不起眼的小悲剧而已。我之所以对里克的故事有所感触,表面上是因其在两月之内杀了两位君王,更主要的是他复杂的人格特点了吸引了我。
史书对里克的记载并不多,仅散见于春秋三传及《史记?晋世家》。这些零碎的记录,透露了里克一生的功过是非。
“人是一切存在着的存在和不存在的不存在的尺度。”每一个人自身就是衡量是非、衡量价值的标准和尺度。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认识,同一个人对同一事物在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其根源就是人的价值取向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导致人性的变异。在特定时期,他可能表现得非常高尚,呈现出卓越的能力,做出令人敬佩的成就,在青史上留下光辉的一笔;当面临自己利益抉择而且私欲占据了上风的时候,可能就会暴露出人性卑劣的一面,表现为以崇高的目标为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腌赃的欲望。他可能会极力宣称自己是大公无私的,所从事的是救民于水火的伟大事业,但其实际后果往往是家园罹于战火,百姓流离失所。
就里克而言,对献公诡诸废太子一事据理力争、数次征伐为晋国立功,从狭隘的国家主义的角度来说,是值得称道的。但他为一己之私作乱杀戮,导致生灵涂炭,则可以说他的死是死得其所——活该!
里克作乱,核心在私欲。这里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献公及其宠妾骊姬的原因。献公是为了爱欲,骊姬则是为了权欲。伴随着欲望的,往往是阴谋和杀戮!欲望犹如猛虎,不仅里克是欲望的牺牲品,就连无辜的奚齐、卓子,又何尝不是欲望的羔羊呢!
晋献公诡诸因原配夫人贾氏无子,故又娶自己庶母齐姜,生太子申;后又娶翟国狐二女,分别生重耳和夷吾。此三人品行高尚,贤德之名颇爱国人称赞,申生也就顺利被立为太子。但当献公五年(前672年)伐骊戎得骊姬两姊妹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献公十二年(前665年),骊姬生奚齐,二十五年(前652年)其妹生卓(春秋三传称卓,史记称悼)。骊姬因受到献公宠爱,便心生非分,欲立奚齐为太子。关于这一点,克丘明说得非常详细明了。骊姬先是贿赂献公的另外两名宠妾,让她们向献公吹枕边风,日夜在献公耳边聒噪,最终申生、重耳、夷吾分别被发配到曲沃、蒲城和屈,驻守边疆去了。太史公说是献公欲行废立,恐不可信。不过他对骊姬的丑恶嘴脸,倒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当献公提出废立时,她一方面又哭又闹,寻死觅活,坚决反对,另一方面却“暗中”指使人大行挑拨离间之能事。正应了一句古话:“日远日疏,日近日亲”,随着三公子离开国都,加上宠妾们的日夜挑唆,晋国立奚齐为太子之声日盛,申生地位岌岌可危,国内舆论大哗。
献公二十一年(前656年),骊姬从幕后走向前台,与中大夫成密谋,设计了一个连环计,将太子申送进了阎王殿!她先后做了两个梦,先是梦见太子申的亡母齐姜来说“苦畏”,故而派申领兵守墓;后又梦见齐姜来说“苦饥”,又使申前往祭祀。按照礼仪,祭祀之后的胙肉应按尊卑先由献公享用。适逢献公外出打猎,这些祭品就在骊姬的宫中放了六天(太史公说是两天),并被投毒。献公回来要享用时,骊姬跪称:东西是从外面进来的,应当试一试!酒水肉汁倒在地上,土地如坟隆起;肉食喂狗狗死,人吃人亡,姬骊的表演此时达到极致!面对此情此景,她声泪俱下,跪到堂下:老天爷呀……国家迟早是你的国家,你为什么这么等不及呀……这样一来献公也又惊又怒,喟然长叹:儿子啊,我和你也没什么过节呀,你怎么这么深沉地对待我呀!随即派人对公子申生说:你还是自己了断吧!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56年)十二月戊申这一天,申生被逼自杀。
申生遇害前,对师傅里克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设法让重耳归国继位。这也就为里克弑新君后被杀埋下了伏笔。
普通百姓之间的矛盾,造成的影响范围并不很大,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对较小。而一国宫廷内部高层之间的矛盾,往往充满了腥风血雨,甚至会引发战争。战争不同于两人之间的决斗,它是以无辜的生命、以百姓的罹难为代价的。在骊姬的阴谋中,重耳、夷吾也被诬为同谋。献公于二十二年(前655年)派兵讨伐居于蒲城的重耳和屈城的夷吾。重耳兵败,被寺人披砍去了衣襟,越墙逃往翟国。夷吾奋力抵抗,苟延残喘,次年春天,败于贾华,逃到了梁国。史书对两年的三次战争没有过多的描绘,但我们仍可以从中窥见其淋漓的鲜血!
里克是申生的师傅(左氏、司马说的杜原款,公羊、谷梁说是里克,我更愿意相信后者)。对于献公的废立之举,估计是早已洞察于胸的。当献公十七年(前660年)派申生讨伐东山的时候,里克切谏,认为这与太子身份及职责不符,力劝献公收回成命。但献公却反问他:这些儿子中哪个更适合做太子呢?对此,里克保持了缄默,只是对太子发表了一通高论:“子惧不孝,无惧弗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令人费解的是,此次征伐,里克称病,没有参加。估计是他感觉到申生被废已成定局,为了自保,提前退出了申生的阵营(杜原款于申生逃奔新城后被杀即是明证)。
二十六年(前651年)夏,献公病危,将奚齐托付于相国荀息。九月,献公卒,荀息立奚齐。里克、邳郑父等人欲迎立重耳,纠集三公子之徒作乱,指责荀息 “杀正立不正,废长立幼”,并警告“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但荀息并不买帐,说:我已经向先君发誓,要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不可以贰”,我难道还能改口,爱惜自己的身体吗?尽管我这样做可能没什么益处,但忠于先君之心不可更改,大不了一死而已!
里克见荀息志不可移,于公元前651年十月,杀奚齐于次。荀息本欲以身相殉,经人劝说,又立卓子为君,并安葬了献公和奚齐。但这年十一月,里克又杀卓子于朝堂,荀息自杀,晋国大乱。
杀了奚齐、卓子,里克即派人迎重耳于翟。但他没有想到的,重耳并不买他的账,拒绝了他的邀请。无奈之下,里克转而投入夷吾的怀抱,派人前往梁国迎接夷吾入主晋国。当然夷吾的开价也不低,答应事成之后将汾阳作为食邑封给里克。最终,夷吾在秦国的帮助下,入晋主政,是为惠公。
然而更令里克没有想到的是,惠公不仅没有兑现分封的诺言,而且还剥夺了他的权力。
惠公虽然坐上了君位,但心中实不自安。他目睹里克杀了两个异母兄弟,而且深知这一切都是为了亡命在外的重耳。里克在朝内,重耳在国外,两相呼应,对他的地位构成莫大的威胁。他虽然感谢里克的迎立之功,没有里克先前的杀“先君之二子”,也没有他的今天,但里克始终是悬在他王位宝座上的一把利剑,随时都有可能落在自己头上,所以他必须得除去里克。他先夺去了里克的兵权,然后又派人去告诉他,你已经杀了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将来你会不会又要杀我呀?要这样的话谁敢给你当国君呀?他愤怒了:我不这样做,能有你的今天吗?里克这才真正明白,他的这一步棋是走错了。这就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逞一时口舌之快,将夷吾臭骂一通后,终于被夷吾杀了!
次年春,先前参与作乱的邳郑父也被惠公找借口杀了。
至此,我们不禁要问:里克是不是忠臣?他到底是否该死?答案是肯定的:大奸似忠,死得其所!里克之忠,不是忠于晋国,而是忠于个人,甚至可以说没有忠于过任何人,他只忠于他自己。
任何时代,国家的运行都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则。文明时代的规则是宪法和法律,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的规则则是“君臣父子”,家即是国,国君就是家长,臣民就是子女。设若里克大忠,就应忠于晋国,唯献公之命是从,即使君王有错,也应极力匡正。立嫡立长,是当时国祚延续的规则,但当献公欲行废立,问他谁可为太子时,他并没有正视申生贤能、百姓信服的现实据理力争,而是选择了沉默。晋国是晋王室的晋国,嫡长既无,庶子人人有份,如果里克忠于晋国,就应当遵守献公之遗嘱,协助荀息,尽心竭力辅佐奚齐才对,但奚齐却遭他毒手。如果里克忠于个人,那么当太子申受命征伐的时候,作为师傅,他理当随行出征,但他却装病不出;申生被诬自杀,他选择了继续为官,不知何以面对身殉奚齐的荀息!如果他忠于重耳,当重耳出逃时,他却没有像狐偃、赵衰那样流亡;当晋国内乱机会到来的时候,他更没有想方设法迎立重耳,而是轻易地投身于夷吾!当夷吾食言,不仅没有封他食邑而且还夺他兵权的时候,恐怕他已经又在暗中准备再行杀戮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里克之死,核心在于其私欲的膨胀,他只是自己欲望的祭品而已!而且由于他的杀戮,使晋国处于无政府、无秩序状态,最终遭受苦难的,还是那些生活于社会最底层的无助的奴隶。
对于百姓而言,他们不在乎谁来执政,他们最现实最直接的要求,仅仅是安定的生活环境。只有在安定的环境里,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才能有所保障。里克以牺牲国人利益为代价,呼应流亡在外的重耳,稍稍明理的百姓恐怕也是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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