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者,语出“分封诸侯,以番屏周”,即指由高一级的封建主分封低一级的封建主,以拱卫高一级封建主的体系制度。
自秦始皇以来,中国的封建制度事实上已经是名实不符,虽然在经济形式上封建仍旧存在,而且长期存在,但是,在政治上、制度上讲,中原王朝的封建已经是有名无实甚至于是名实俱亡,大多数的中原王朝推行的是一种“郡县制”“直(行)省制”,所谓“天下之土,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权不仅制高无上,而且乾纲独断。也就是所谓的“大一统”。所以说中国的中央王朝或者说多数的中原王朝,实行的是“大一统”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思想,而非封建制度和思想。
但是,对于一些割据政权而言,封建却依然存在,这是因为割据政权无法集中像中央王朝那样强大的中央力量。地处相对偏远的地方,也不具有中原地区那种一马平川的地理环境和语言、风俗、文化的同一性。因此,封建往往才是更适合他们的选择。
北元作为元朝的继承者,在最初一段时间里,一直力图维持在中原时期所推行的“行省”“部院”的大一统政策,但是最终因为“水土不服”,反而引发了“外来户”(北迁元廷)与“本地户”(本土贵族)之间的长期矛盾、斗争,甚至于是大规模长时期的战乱。最终,天下归虽然仍旧归于正统汗位继承者,黄金家族的巴图·蒙克(即达延汗),但他也不得不采取抛弃远朝的旧制,向本土文化表示妥协了。于是,就有了达延汗分封的事情发生。
自达延汗分封以后,蒙古各部基本上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形式,虽然斗争仍旧时常发生,但是像十一世纪初期那种天下大乱的局面,再没有发生过。大多数时候,各部都是安于本位,斗争相对缓和,社会相对安定,经济、文化也有所恢复。
达延汗分封是对蒙古各方势力的现状承认和管理强化——现状承认,即是承认现实中的草原的地理环境、草原民族的多元化,对草诸多地方势力、权力、利益集团的存在以分封的形式予以承认;管理强化,则是将分封的各部都统一齐划在了黄金家族,特别是达延汗自己的儿子们的名下。于是,对于原来属于大汗亲自管理民众,被分为大汗直属六万户,对于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分封其四个弟弟的“翁牛特”诸部,则承认其为“四万户”。这样就形成了大汗直属的六万户蒙古和往流四万户蒙古。
大汗直属六万户蒙古分别是:
察哈尔万户、鄂尔多斯万户、土默特万户、永谢布万户、兀良哈万户、哈尔哈万户。
察哈尔万户,起源于成吉思汗幼子拖雷及妻唆鲁禾帖尼的属民。北元大汗脱脱不花、满都鲁、达延汗等直接统治着察哈尔万户。16世纪中叶以后察哈尔万户以大兴安岭为界分属左右翼。左翼又被称为山阳察哈尔,由阿剌处、敖汉、奈曼、兀鲁四大鄂托克组成。右翼又被称为阿鲁(山阴)察哈尔,由浩齐特、乌珠穆沁、苏尼特、克什旦四大鄂托克组成。
鄂尔多斯万户,起源于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属民。元代起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即由晋王统领、鄂尔多斯万户的统治者除了仍旧享有晋王封号外,又增加了济农(副汗)的尊位。
土默特万户,起源于兀者人。原属成吉思汗弟哈赤温后裔瘸太子统领。满都鲁杀死瘸太子后吞并了该部。
永谢布万户,主体由元代侍卫亲军阿速卫、钦察卫后人组成。15世纪前半叶,在北元大汗直属各部中就谢布万户最为强大。15世纪中叶以后永谢布万户的统治权先后落入乜克力贵族伯加思兰、亦思马因及瓦剌也先孙亦不剌等人手中。
兀良哈万户,起源于肯特山的兀良哈人,原是成吉思汗陵寝的守护者。
喀尔喀万户,得名于喀尔喀河,地方辽阔,但与北元其他各部关系相对疏远,在清朝灭亡后宣布独立,脱中国成为今天的蒙古国。
由成吉思汗四个弟弟的后裔部众被统称为“翁牛特”,也称为“东道诸王”,他们被分封为四万户,四万户分别是:科尔沁万户、也可万户、察罕万户、兀者万户。四万户的统治者,也就是东道诸王的后裔们也都继承了其祖先元代的王号,即:齐王(西王)、广宁王(黄苓王)、济南王(进王、郑王)、辽王(刘王)。
这样,达延汗平衡了“北迁贵族”和本土贵族的利害关系,在承认了蒙古民族多元化的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又加强了黄金家族的一体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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