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全县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执法部门,在深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中,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关注民生、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高效行政、阳光行政,努力做到保护资源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持续有力,维护权益切实有效,服务社会全面优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文明和谐的行业新风多做贡献。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推行“阳光行政”。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除法律规定应保密的内容外,对所有的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律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坚持依法行政,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运用市场方式公开、公正、公平配置土地、矿产资源。对经营性土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对于采矿权也全部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业秩序,坚持经常巡查、制止及时、处罚到位,切实维护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