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录取工作刚结束不久,2013年空军招飞工作就已启动。记者从空军招飞局获悉,明年空军招飞将分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
2013年,空军在部分省份进行改革试点,将招飞定选工作移至高考前,高考成绩公布后即确定录取名单。初选在2012年8月至12月,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和初步检测。复选时间为2013年2月至5月,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一般在省会城市)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定选时间大学生为2013年5月下旬,高中生为6月中下旬,均在空军招飞局检测基地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2013年空军面向四类考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含女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军大学生士兵,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空军招飞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要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女生身高在165—178厘米之间,体重在48公斤以上。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男生在0.8以上,女生在1.0以上,并未进行过近视屈光手术。考生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要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空军招飞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高中生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学员,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飞行学员,在航空大学学习2年,享受待遇、培训模式与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同。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先后在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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