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撤而不消,只能说是改革不到位。中央应大刀阔斧,既下决心要裁撤,就要一撤到底,不要仅限于县级,地级、省级也要逐步裁撤。
【背景材料】
“驻京办”撤而不消,只能说是改革不到位。中央应大刀阔斧,既下决心要裁撤,就要一撤到底,不要仅限于县级,地级、省级也要逐步裁撤。我看不出各级“驻京办”有什么不可替代的政务,要在地方政府序列中彻底撤销“驻京办”编制。政府驻沪办、驻穗办等,也一并撤去,不留死角。同时加强社会化服务,各地来京迎来送往的接待工作,交由高质量的宾馆,如此不仅能节约开支,也能提高行政效益。
【相关评论】
我国地方政府原则上都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府际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地方利益由中央政府平衡维护,按道理讲地方政府没有必要在首都设办事处。如今通讯高度发达,航空朝夕可往返,有何政务非得在京设立庞大的办事机关呢?这对地方是浪费行政资源,耗费纳税人的钱,对中央也是穷于应付不堪重负。中央也早已三令五申要革除,但为什么就是革除不了呢?
【热点评述】
“驻京办”难撤,实质是管理体制问题。国家主要资源都由中央调配,不仅是大型项目大笔投资等经济资源,还包括政治资源,官员选拔升迁甚至树立先进典型,都得通过中央。所以朝里没有人地方很难办,你有我没有则我就吃大亏,实质是管理体制的问题。
如何维护和平衡地方利益,中央责任很大。当然,应该看到这种管理体制对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全国一盘棋,各地都能平衡全面发展,要做到各地都满意,唯有公平。要做到公平,则唯有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信息公开,不搞暗箱操作,不厚此薄彼,一切都摆在桌面上,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划拨资源。如此,就没有必要“跑部钱进”,跑也没有门,跑也没有用。
其次是法律法规要健全。一定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依法行政,不得越轨。阳光下行政,监察与监督一定要到位,要让有权者接受民众监督,让各方民众放心。要制定严厉的惩戒法规,使权钱交易难以进行。
【点评】
一切施政都在阳光下,不跑该有的也能有,这才能杜绝“跑部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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