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不得批评,老百姓说他两句是非、编个短信调侃一下,就火冒三丈,说自己名誉、隐私受到了伤害,不是一个公众人物应有的表现......
听不得批评,老百姓说他两句是非、编个短信调侃一下,就火冒三丈,说自己名誉、隐私受到了伤害,不是一个公众人物应有的表现。
7月4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网友谈及网络问政问题时表示,网络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表达各种各样的诉求,“我们作为公众人物,应该正确的对待各种不同的意见,甚至是骂我们的意见”。为什么领导可以发脾气,群众不能发脾气呢?为什么领导可以骂娘,群众不能骂娘?(7月4日新华网)
这番讲话被无数网友热捧,大家反复玩味着“为什么领导可以骂娘群众不能骂”这么给力的诘问。这种玩味,本身便是对一些不能听从民众意见、甚至群众骂一句便火冒三丈打击报复的官员的无情鞭挞。在笔者看来,这句话绝不只是“解气”这么简单,这里面有一个对当下中国非常重要的概念,那就是“公众人物”——如何廓清公众人物的法理边界、让更多官员明白自己该持有怎样的“公众人物立场”,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让这段话葆有更多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一直以来,大家对于“公众人物”的概念是混沌不清的——实际上,这个概念非常重要,它不仅是法理概念,更是新闻概念,跟舆论监督关系密切。根据多数国家的惯例和很大程度上的共识,公众人物在获得诸多便利之时,也必须让渡出一部分权利,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而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这也就意味着,各级官员面对民众一些“骂娘”之举,宽容待之不只是伦理道德,更是基本的法理理性。
“公众人物”是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概念,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来界定何为公众人物。尽管老百姓普遍感觉,官员、演艺明星、体育明星、社会活动家等都是公众人物,他们在公共事务中的言论和被批评界限要“特殊”。但到底谁算公众人物谁不算、特殊到什么程度却都说不清楚。正因如此,有些公众人物听不得批评,老百姓说他两句是非、编个短信调侃一下,就火冒三丈,说自己名誉、隐私受到了伤害。
这种混沌不清的现实伤害是,不仅陷批评于不义,而且搞乱了普通人和公众人物的权利界限。有些网民对普通人的批评尺度比对官员等“公众人物”还严,有些官员对网民的批评甚至动用刑事手段。这两年,因此类原因引发恶性打击舆论的事件频频爆出,而这种混沌不清,不只是一些官员的弊病,很多演艺明星也如此。
比如,这几天,内地演员吕丽萍在微博中转发了一些过激的“反同(同性恋)”言论,并大称“给力”,此举引起众怒,蔡康永、范玮琪等众多台湾艺人对吕丽萍的“反同”言论进行回击,今年台湾金马奖组委会表示是否邀请其出席还在商讨中,并表示不赞同任何歧视行为。而对于吕丽萍的“反同”言论,其老公孙海英则出面护妻,表示每个人对事情的态度都不相同,言论很正常。
此前,郝蕾、周立波等爆粗口之举被舆论谴责,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公众人物”边界模糊,官员、明星、老百姓都会莫衷一是。公众人物更愿意享受这个名号之下的诸多好处,而不愿为这种好处让渡出任何东西,唯一的结果,就是处处以伤害民众利益作为代价。
从这个角度讲,特别希望此番“给力”的讲话,不只是被理解一句“解气”的话,更应被理解为“解决问题”的话。由这番表态,廓清公众人物的基本概念,在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度里,划清楚批评与接受批评、骂与被骂的界限。大家都理解了“公众人物”的含义,更有利于摆正批评“公众人物”的尺度,有利于实现民众的有效监督,有利于建设一个讲道理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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