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考试资料:2010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标准表述 群体性事件

2012-08-25 15:59:09 申论江苏公务员考试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2010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标准表述 群体性事件》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申论 江苏 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27分04秒。
2010江苏申论标准表述:群体性事件

2010年江苏公考申论练习标准表述之群体性事件 人民内部矛盾

群体性事件 人民内部矛盾

近期接连发生的瓮安、石首群体性事件,其中深层次的原因都是多年矛盾蓄积而致。瓮安、石首等几起事件无不是由群众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众的感情冷淡麻木、滥用警力激化矛盾等造成的。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略了应有的服务职能。一些矛盾原本可以得到很好解决,只是因为对“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熟视无睹,或者从一开始就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才激起了民愤。

政府失去公信力,新闻媒体声音单一乃至失声时,民众必然“不明真相”。所以,在指出群众不明真相的同时,必须指出导致群众不明真相的责任方是掌握“知情权”和“信息发布权”的当地政府。封锁任何不利于自己的消息的做法,已经被证明无效。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及时发布真实信息,既是政府依法行政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防止事态恶化的技术性措施。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既有经济、政治根源,又有干部和群众思想认识、心理心态的根源。要从根本上消除群体事件发生的根源,必须切准病脉,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首先,坚持改革、推进发展,夯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经济基础。其次,提高政府汲取能力,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第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实际困难。第四,建立不良情绪的宣泄机制和人民内部矛盾的预警防范机制,变疏为导,为社会减压。第五,不懈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证权力的规范运行。

群体性事件事态平息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善后工作。一是要甄别合法与违法。对守法者的权益要依法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要依法补偿,而对侵权和违约的违法者要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严加惩处。二是兑现承诺。要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使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维护,取信于民,防止死灰复燃。三是及时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置情况,决不能为推卸责任而隐瞒事实真相,以免激起众怒,导致谣言满天飞,造成不良影响。四是坚持回访。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到群众中了解情况,摸清相关群体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早做好工作。五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从中探求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以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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