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 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 作者参考时间: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 仔细阅读所给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
二、资料
1. 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北京来说,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也是办好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前提。
2. 在海南三亚市政法部门日前进行的大接访活动中,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反映情况时显得格外“倔强”:“拿不到工钱我就不走!”这位农民工名叫李儒富。1999年11月,他来到三亚东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打工,当时商定的工钱是400元一个月,包吃住。但是,仅拿了几个月的工钱后,李儒富再也没从老板那儿拿到工钱了,被欠工资达51个月之久。无奈之下,李儒富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2005年1月10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儒富胜诉,被拖欠的51个月工资扣除已经支付的金额后,共计18100元,由东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判决下达后,东民公司不服,上诉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审理,三亚市中院于2005年4月20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然而,李儒富虽然赢了官司,但被欠的18100元还是没拿到一分钱。6月份,他向三亚市城郊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欠工钱还是看不到影子。
3. 日前,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透露,中央政府将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抓紧出台新的土地征用办法。新的土地征用办法将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严格控制征地规模。此外,对于公益性用地实行征地价格听证会制度,完善征用办法、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经营性用地将退出政府征用范围,按市场规则运作。
4. 近年来,征地拆迁中的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突出。纵观一起又一起征地拆迁纠纷,存在两个方面的共同点:一,强制性的征地和拆迁都是由政府部门出面进行的。二,征地和拆迁的土地基本上都是经营性用地,都是用于商业开发。这就存在明显的问题:开发商搞商业开发需要用地,应该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居民协商转让,与政府何干?从法律上讲,开发商与居民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政府凭什么横插一杠子?其实,这原本不应该成为问题。根据宪法规定,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才能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也就是说,经营性用地的取得或转让与政府无关,政府根本就不应该启动征地权,更无权进行强制拆迁。然而,宪法的规定只是一种原则,且我国的宪法不具有司法意义,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对“公益”和“经营性”进行明确界定,更没有操作程序,致使用地性质的判别完全由地方政府随意确定。去年8月28日《人民日报》报道的江西省定南县那起征地纠纷就是一例:该县建设局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商业开发协议,明明是商业开发,但县政府却一口咬定是为了拓宽道路,是“城市总体规划需要”。
由于没有必要的约束,征地拆迁中的公权力滥用越来越离谱。如果说像定南县那样挂公益“羊头”卖商业“狗肉”还意味着对宪法尚有所顾忌的话,那么,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发展到索性取下“羊头”公然无视宪法的地步。眼下举国关注的湖南省嘉禾县强制拆迁即是如此。珠泉商贸城的纯商业性,嘉禾县政府从未否认,但他们就是要强行征地、强制拆迁!
5. 目前,众多的征地拆迁纠纷,主要表现在补偿标准上。其实,对于绝大多数甚至全部征地拆迁纠纷来说,补偿标准只是个“下游”问题,因为按照宪法的规定办事,那些用于商业开发的征地拆迁根本就不应该发生——即使“补偿”合理,为经营性项目征地或强制拆迁也是违法的。
6. 征地权和强制拆迁的滥用,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而且造成了国土资源的破坏。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征地和拆迁中的违法行为与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直接阻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所以,征地拆迁问题必须得到妥善的解决。而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关键在于把好“征地权的启动”这个关口。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制定的土地征用办法,将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如果这样的规定出台并得到落实,那么政府征地以及强制拆迁的规模肯定会大大缩小,加之合法的征地及拆迁也有了相应的规范,征地拆迁一定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7. 9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对违规拆迁行为及其****分子严查不贷,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对这方面的问题十分重视,要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9月19日深夜,当喧嚣一天的城市和劳累之后的人们都在寂静中睡去时,家住北京海淀区长春桥的拆迁户大刚一家,却被五六个破门而入、手持强光电筒和一米多长木棒的大汉捆住手脚、蒙上眼睛、堵上嘴巴后扔到大门外。黑暗中,轰轰隆隆不到四十分钟,大刚的家顷刻间被铲车夷为平地。海淀区政府有关部门人员表示,此次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是北京市多年来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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