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吉林政法干警民法学资料十

2012-08-21 14:18:09 民法学备考

    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更多考取公务员的机会,我国又增加了一箱政法干警考试,那么政法干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有那些不同,我们在备考复习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备考策略呢?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m.liuxuequn.com/gongwuyuan)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复习要点及考试策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1,无效: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2,在合同法领域,合同法优先

  3,无效: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非处分零花钱的合同

  违反国家 限制,特许经营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合同

  有效:见上一款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行为能力相应的合同

  当事人超越一般性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

  4,意思表示不真实;

  ---欺诈胁迫,并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并损害第三人利益

  5,内容违法: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能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子法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 的技术合同无效。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

  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

  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编辑推荐阅读:公务员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公务员时事政治:2012年8月24-8月20日国内外时事新闻汇总
2012公务员考试必备考点:上半年国内外时事政治热点总结
2012年8月20日时事政治汇总10篇
2012年8月19日时事政治汇总8篇
2012年8月18日时事政治汇总10篇
2012年8月17日时事政治汇总10篇
留学群(www.liuxuequn.com)独家制作
分享

热门关注

国考考察题型的答题技巧

国考题型的答题技巧

2021公务员考试:考前冲刺得分技巧

公务员考试得分技巧

2020公务员考试:初期备战指南

公务员考试辅导

2020公务员考试:如何准备笔试?

公务员考试攻略

2020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题型如何攻略?

公务员考试技巧

2020申论备考:如何充分认识和利用手中的辅导资料?

如何利用申论辅导资料

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经验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备考的误区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什么?考试技巧有哪些

公务员考什么

公务员申论和行测的攻略规划

公务员申论攻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