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小结(45)

2012-08-14 15:27:28

分析要点:(1)不能。

2)申诉人刘某发生的意外事故,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理应属于工伤。

3)但此案中申诉人的请求事项必须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做出是否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但申诉人拒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能中止审理。

 6.某厂职工小A长期旷工,按照该厂厂规,扣发其3个月工资。小A得知后心怀不满,经预谋策划于某日闯入厂长办公室,持铁棍将厂长手部击伤。经鉴定为骨折,该厂长能否算做工伤?

分析要点:

1)应认定为工伤。

2)该厂长因履行职责,遭致报复伤害,按照工伤社会保险条例,凡非本人主动动机所受的伤害包括“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该厂长应认定为工伤。

     7.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答案要点:

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8杨某原系某厂职工,经厂方安排借调到某公司工作,并由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费。992月,杨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工厂,故杨某向所在的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工厂认为,杨某是在某公司受的伤,应该由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请问某厂的看法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

1)不正确。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本案例中的杨某虽然是在某公司受的伤,但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厂,因此某厂应该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但由于某厂与某公司之间存在一种职工的借调关系,因此两家企业之间可以协商,如果某公司同意,由某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9某厂职工小A和小B上班期间,因互相开玩笑而引发口角,小A被小B打伤,小B被刑事拘留。小A认为,其所其的伤害是在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要点:

  1)不合理。

(1)       2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为工作原因三个条件。小A所受的伤害虽然符合前二个条件,但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关系,因此不符合工作保险中的工伤认定原则。

(2)     3   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申请民事赔偿,由小B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10.张某为A建筑公司的员工,一天其在某综合楼工程第十层梁上施工,梁底料突然断裂,从2.9高处坠落,造成左手版头条关节上段粉碎性骨折。在其治疗期间,其所在的A公司被另一家B建筑公司收购。张某要求B建筑公司按工伤处理,但B建筑公司以工伤发生在A公司为理,予以拒绝。请问B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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