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某医药G公司“活熊取胆是保护中医”的借口,目前看来难以自圆其说。
中国保健协会表示,尽管国内目前尚未取消活熊取胆,但其根本原则是“熊胆入药”,如果厂家并非把熊胆“入药”而是挪作他用,毫无疑问应予以严格限制。
l洲动物基金中国区对外事务总监也曾表示,以G公司的一款产品为例,仅仅
2.某大报2012年2月27日发表了~篇学者署名文章,内容概要如下:
放在“熊胆入药以治病救人”的前提下探讨“黑熊在被取胆汁的过程中是不是舒服”这样一个颇有点小资情调的话题,好像迂阔得很:全球人口每天吃掉的动物难以计数,无论饲养还是屠宰,人类难道问过动物舒不舒服?哪个动物不愿意活得自由自在且顺乎自然地“终其天年”?但人不吃肉行吗?“君子远庖厨”不过是说“吃的人不杀、杀的人不吃”而已。
当代西方环境伦理主张赋予一切生命体包括动物以平等的“伦理权利”,就像人类人人平等一样。这一“动物的平等伦理权利”的设想立意是高尚的,胸襟是开阔的,情怀是利他的,但其基本理论依据始终是成问题的。这一理念建立在生态平衡的概念之上:每一物种都在地球生态系统中有其地位,每一物种都是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起着相互平衡的作用,而每个物种都是由个体组成的,所以,每一动物个体都有平等的伦理权利。
如此论证看似严谨,实际上存在着不可克服的“伦理悖论”。因为在环环相扣的生
态系统中,某个特定物种所履行的生态功能恰恰是或者给其他物种做食物,或者以其他
物种为食物,所以物种的伦理权利应该建立在该物种的个体牺牲自己的基础之上。个体
的牺牲往往构成了物种生存以及繁衍下去的基本前提。
将物种与个体的这层关系放到生活场景中来认识,就是说动物的伦理权利只是物种
层面的权利,而不是个体层面的权利,保护物种不等于保护该物种的每一个个体。相反,
人吃鸡越多,鸡这一物种繁衍得就越多。同样道理,支持活熊取胆汁的人士提出:“对
一部分黑熊抽取胆汁,可以避免猎杀更多的野生黑熊:自从有了活熊取胆汁技术之后,
野外黑熊种群增加,数量增多,所以此举客观上保护了黑熊物种。”对此说法,倒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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