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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类型日益丰富,成为专业合作的重要纽带。那么,如何正确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购房合同有效性的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体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
注意:核对供、需双方。
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以期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注意: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陷阱2: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以图不免费提供。
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三、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陷阱1: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注意明确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数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运输、计量、自然、产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发货数、实际验收数、合同规定的交货数之间,有时会出现差额,发生不一致现象。此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磅差和增减范围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数交付论处。通常这种法律规定均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
陷阱2:供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将合理损耗写的较多。
注意:将损耗写清,写合理,对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等要根据情况,写科学。
陷阱3: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
防范: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四、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陷阱1: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注意:写清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检收的标准。
陷阱2:供方故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签订苛刻一些,以期达到不负责任的目的;或者故意将质量负责的期限写的过短,使需方根本没有时间提出质量异议。
注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
五、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陷阱: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
注意: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括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清楚。
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陷阱: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
防范:写清单价,写清币种。
七、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陷阱1:不写交货地点,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
注意: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还要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
陷阱2:供方不写交货时间,或将交货时间写成: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交货,而不写某日具体交多少货。
防范:写清交货时间,分期交付的,写清每次交货的具体数量。
八、运输方式的要求及运杂费用的支付
陷阱:不写或不写清运输方式;笼统写到达站(港);不写费用负担。
注意:写清运输方式是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还是联运。要写清到达的终点是某市(地)的南站、北站,还是其他站。要写清运费的负担,若是分担,还要写清分担的数额或段点。
九、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陷阱: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
注意: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数量及质量的异议。此外,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验收的地点。
十、结算方式
陷阱:需方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
注意: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十一、违约责任
陷阱: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
注意: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陷阱: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
注意: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确定纠纷的管辖地。
十三、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陷阱:1、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2、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
注意:一定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判断。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
在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比较多,否则的话就容易落入对方的陷阱,从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想要订立完美的买卖合同,可以从上述十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要是你拿捏不准的话,可以请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起草一份买卖合同。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签订合同前要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薄;委任代理人要查验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要求其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
(2)向有关房管部门查验所购二手房产权的来源。查验房主是谁,如果是共有财产,查验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另外,查验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及房屋平面图。
(3)查验二手房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只记录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是否有其他债务负担,需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如抵押合同、租赁合同,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
总之,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不能有所遗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条款详备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需要清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需写明是否夫妻财产、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房屋产权的归属,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出租、房屋抵押的情况,是否有私搭乱建的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产权证明如何移交,总之,应将房屋的情况作详尽的说明。
(3)价款 二手房买卖价格由双方协商,这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写明价款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果申请按揭贷款,尾款支付方式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及税费等费用的承担。
(5)违约责任 约定违约的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或计算方式,以及约定解决是采用诉讼方式还是仲裁方式。
(6)合同生效条款 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合同失效的条件,还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合同失效、无效、终止后财产怎样返还。
(7)合同附件 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效力等。
(8)担保条款 既可以是卖主对所出卖的房屋无权利瑕疵所做的担保,可以采用保证的担保方式。
〈3〉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商铺出售是商铺所有权即产权的转移,一般商铺购买者拥有商铺产权证,商铺的产权总共有40年,商铺产权人拥有商铺处置权、收益权等权益。
那么如何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呢?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是最重要的一步。其中,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的面积、明确约定交房的期限、明确注意物业管理问题、注意相邻权的问题、明确约定商铺的交房条件等详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1、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的面积
购房者在购买商铺的同时,有必要让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当商铺公摊面积过大或过小时的解决之道,这样购房者在购买商业物业中,遇到诸如商铺公摊问题时,不至于陷入被动。只有事先约定严密详尽,才能在前述情况出现时顺利维权。
2、明确约定交房的期限
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就交房期限做严格的规定,并约定一旦逾期交房时,开发商除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购房者的租金损失。
3、明确注意物业管理问题
相对于住宅而言,商用物业(尤其是商铺)因经营业态各异,物业的属性呈现多样性,因此商用物业(尤其是商铺)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能性很少、难度较大。购房者在购买商铺时极易忽略的环节。因此购房者在购置商铺时,不要轻易和开发商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注意相邻权的问题
在物业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有关商铺相邻权的纷争也时有发生。购房者在购置商铺之前,应了解整个物业的整体规划,做到宜细不宜粗,明确好物业的通风、采光、通行以及物业的.建筑布局走向等,以避免日后商铺在经营上带来的不必要的纷争。
5、明确约定商铺的交房条件
商业物业的房产条件对投资商的招商以及经营者日后的经营都相当重要。在签订商铺时应特别约定物业的平面格局、楼板承重、停车位、消防、广告位、客货梯、出入口、通透性、展示面、柱距、层高以及配套设施等条件,并在交房时特别予以注意验收。
以上就是对“如何签订商铺买卖合同”的一些介绍。商铺交易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频繁,发生商铺买卖纠结的情况也常常发生,而商铺交易纠结一般情况下标的都比较大,纠纷解决也比较麻烦,我们在碰到这类纠纷时,最好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免受到更多的损失。
〈4〉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效力,仅存在于已经成立并且具备法定要件的合同,而并非是所有已成立的合同。只有满足一定的要求,合同的效力才能够实现。具体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例外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但也并非是
所有合同的主体。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它们的行为能力又受其自身形态、职责、业务或者经营范围的限制。法律的该规定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因为合同在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此种合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律可以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产生此种约束力,则取决于此种意思表示是否同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符合。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
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不得规避法律。所谓强行性规定,是指这些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议加以改变。但若仅仅是部分条款违法,确认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不仅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将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可以大大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对于那些表面上虽未违反现行立法的禁止性规定,但实质上损害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合同行为,都应认为是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衡量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本身也包含了行为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44条也作出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的买卖须经房管部门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生效。
〈5〉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6〉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为检验自己对在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根据课程安排和见习要求,本人于××年4月27日至20××年5月15日,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参加了社会活动实践。
一、基本情况
××县城镇派出所地处精河县城中心,是××县第一大所,现在编民警13人,下设信息采集室、片区民警室、治安室等,设所长、指导员各一名,辖区面积10余平方公里,人口3万余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辖区案件年年上升,维护治安稳定任务越来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到派出所参加社会实践课以来,受到所领导的热烈欢迎,专门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学习,力所能及的参加一些实际工作,这使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新东西。
二、社会实践情况
在近一个月的实践期间,我主要参加的主要工作有:协助户籍警帮群众办理户口的相关工作,跟民警出现场调查处理,学习制作法律文书。
1、在户籍大厅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如何管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所以,查档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看着,看民警师傅是如何又快又准的查到所需资料的;接待群众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听着,听民警们是怎样为老百姓排疑解难的;有机会出现场时,我总是在一旁学着,学民警们是如何做好现场访问和调查的;制作文书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思考着,思考民警们对文书斟字酌句的用意。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管理档案;如何接待群众,如何现场勘察的部分工作。×师傅说我学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给我去做。通过这些工作,我了解了辖区的更多情况,也认识了辖区的很多人,这对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在实习过程中,我一边重温学过的课程,一边实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办案的同时积极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法理要求,将在学校所学到的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去;同时向领导和民警学习,从与他们的交谈中学习到许多警察业务知识、办案思路、询问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艺术等,这些都是书本上不可能学习到的东西,从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同时我也从实践中得到许多感性积累,这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宝贵财富,使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现场实习情况
在实习期同民警一起积极参与辖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办理了各类治安案件数件,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为辖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触警务工作,还得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会治安动态。许多民警因为所里的工作忙放弃了休假,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对待
工作的热情总是积极而饱满的,对待人民群众也是文明有礼。作为一名实习生,我积极协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献。
3、学习法律文书制作情况
对于所里交代的任务我都尽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认真学习制作治安类的法律文书,制作询问、讯问笔录,为群众出具各类证明等,实习期间作询问、讯问笔录数份,制作治安类法律文书多篇,帮助民警整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现场访问记录。在派出所里面实习工作多而杂,任务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实习的机遇,利用工作中点滴的学习机会,进一步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熟悉了简单案件(如故意伤害案)的立案、侦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对警察业务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
三、几点收获
回顾短暂实习经历,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收获到许多在学校学习不曾有过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不仅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更要成为一个“百事通”。所涉及的领域要广泛,知识的运用要灵活。要具有相当的知识面是由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他们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质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做正确的案件分析,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帮助。
二是要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各种法律文书都有规范固定的格式、执法用语要准确简洁、分析要深入透彻、规范的执法程序等等,都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习期间,看到警察对某些法律文书的标点符号都再三推敲,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我去学习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要有对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正义感,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备的。我在实习的许多警察身上都看到这点,也正是有这种精神的支持,他们不辞劳苦,不计名利,不顾个人生命安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默默地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着自己的贡献。
四是发现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专业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使我意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必须要养成严谨、细致和耐心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为群众多办实事、做好事。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收获具大,不仅将书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我想这些不论对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使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学生,真正的法律尊严捍卫者。
四、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中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已显得相当重要。
一是进一步提高民警福利待遇。目前,各地派出所经费紧张,基础设施落后,干警误餐补助、生活福利等财政不能完全保障,财政只发在编民警基本工资和办公经费,其余办案经费全靠自己想办法,这就造成了群众对民警在治安管理执法活动中以罚代处、以收代处等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是规范接警处台帐,表现在登记不完善也不规范,有也是为了应付检查。
三是人民警察形象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传统观念中警察是一种执法机关,并非服务性机关,有的执法水平较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生、冷、硬、横,以管人者自居,使群众不敢接近。以上是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短暂学习,我按照学校和实习大纲的规定,基本完成了规定的社会实践任务,学习到了一些社会实践经验,必将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带来进步。
〈7〉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调查时间:
20xx年6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13年春节期间,对大通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大通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
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
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
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8〉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专利证书,以保障乙方所售产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约经销商的授权书;
3.甲方负责专人跟进乙方的工作并尽可能不定期派员到乙方处进行推广培训及促销宣传等指导工作。
4.甲方负责本合约产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并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图片广告等,以配合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专卖店的统一供货价向乙方及时供货。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
7.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对乙方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保修、终身维修服务的售后服务;
8.按照协议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和销售价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应当义务;
2.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3.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4.不得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并销售仿冒甲方之产品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货款。
6.必须保证在销售甲方产品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7.对所安装的客户进行存档,以每月25日为准交予甲方;
8.承担由于自己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等责任,同时不得要求甲方进行更换;
9.履行指导价格,不违反价格体系;
三、价格及结款
1.双方约定甲方供给乙方的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元/组;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元/组;_______卡档锁_______元/个
2.双方约定的结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协议终止日期到达,且双方均无违约且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2.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最长的有效期为两年。
六、违约约定及其相关
1.甲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内容,乙方可立即终止该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2.乙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前,乙方须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现金方式结清所有货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若有异议可提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仲裁地为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9〉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当事人一方______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他方当事人_____公司,按______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某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独家代理权
基于某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或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某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某__________,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某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某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某商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某含于某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某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侵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某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卖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上述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另外________年。发生续延,本协议将于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十四条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如第五、六、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应争取及时解决争议的问题以期双方满意。如果在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日内问题仍不能解决,非违约方将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无力偿付债务、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无需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某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
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准据法
本协议有关贸易条款应按___________解释。本协议的有效性、组成以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仲裁
对于某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10〉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见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附商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第三条商品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本合同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及时间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第四条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验收人员: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方法: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第六条预付货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总金额的35%。安装调试完毕,再付合同总金额的30%。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后,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余款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第七条运输费用负担由供货方负责。第八条违约责任
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供方售后服务细则
产品维修处理标准:仅负责“功能维修”,所维修处理的产品我们只保证其在照明维修完好,不保证该产品的外观完好无损(单属于本公司原因所造成的外壳等零部件破损残缺等情况本公司会给予维修处理)。
保用期限:电感电器类保用年,电子类年。灯具类保用年光源类保用__年
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十三条产品的维修承诺
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本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的已经使用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保修失效:⑴超出产品的保修期限的;
⑵产品非正确安装及使用,非正确的存;
⑶产品受到未经授权的拆装或改动,未经授权人员的修理等.
⑷产品使用过后发生外观脏污、变色、老化等。
⑸产品在正确使用情况下而造成的自然磨损;
⑹光源产品玻壳破裂的;
⑺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坏的。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内容与本合同有关条款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唐明灯饰报价单》第十六条附加条款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11〉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厂家):
乙方(代理):
为扩大市场规模,建设和谐社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混凝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时间
自__年__月__日开始到__年__月__日结束,共计36个月。
二、合同地点
三、合同履行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区域内代理销售商品混凝土。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敦促乙方认真开拓市场,按时收回货款。
2.对不负责任的代理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损失追偿。
3.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主要是:甲方垫付资金给乙方购置1.6排量轿车1辆,产权归乙方所有,首付及首年的`按揭由甲方代付,记乙方往来,该往来于本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第二、三年的按揭由乙方支付。合同期内,乙方方量达25万M3,3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购车按揭总额;合同期满,如达不到预计总方量,奖励政策双方另行协商。
4.提供保质保量的商品混凝土,甲方生产总量,均视为乙方销售总量,并由乙方服务到位。
5.按合同要求将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支付代理佣金。
2.如甲方不付报酬可终止代理合同,并保持向甲方追诉的权利。
3.认真工作,对客户做好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甲方货物和货款安全。
4.对甲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5.及时回笼资金,确保在销售合同约定日起3个月内结清尾款回笼。工程款必须由甲方会计领取,或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无权领取工程款。
六、佣金结算(不含税)
1.本代理合同生效起,客户以现金全额付款的,甲方在收到货款后1周内按每方6元付款给乙方或一事一议;客户按结算周期或结算量分批付款的,则甲方在收到当期货款后1周内,按比例折合每方3元付款给乙方。余款在客户付清货款后1周内与乙方结清,确保做到一单一清。
2.乙方对代理甲方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即如果客户不付款或拖延付款,乙方必须全力追讨。
3.乙方承担因开拓市场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七、特别说明
1.甲方和乙方为代理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意外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为独立核算单位。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可以对乙方索赔。
3.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包括原材料价格、供货商、商品价格、生产技术、客户资料等,如乙方泄露商业机密,甲方可以按损失利益对乙方追偿。
4.乙方和甲方解除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再从事与本行业相关或相冲突的工作。
八、合同解除
1.甲方商品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长期拖欠乙方的应付酬劳,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对方出现意外,无法再履行义务,彼此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发生违法活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长期不能收回应收货款,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某方有能力履行合同而拒不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需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另由于乙方单方面中途中止合同,乙方应退回所有的业务费用。
十、争议解决
合同期内,双方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建湖县人民法院起诉。败诉人承担胜诉人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一样有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人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13〉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义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三、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14〉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一、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对对方当事人签约资格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在签约时,应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首先,可以通过有关机关和银行等单位进行了解,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其次,应当要求对方出示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如执照等等。具体到签约的身份问题,应要求其出具有效的授权证明,如委托书等,以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要严肃认真的'了解对方的企业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上当受骗。
5、欺诈防范
有些签约人不仅在身份上有可能进行欺诈,还有可能在合同中故意设置陷井,进行诈骗。所以,谈判者在最后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谈判原始文件,看是否有遗漏、不一致,相抵触或真实确认谈判原意之处.并且要审查合同的文字.看它是否准确,明了地表达了意思。对那些重要项目谈判所订的合同,不仅谈判人员应反复审查,还应交由有关专家审查.加法律专家、语言专家、相关专家等,从各个角度严格把合同关,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这也就是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进行考虑。首先,此次的谈判活动是否完备。其次,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无与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悖之处。
如果此次谈判活动或程序上有问题应立即纠正,手续不全的应立即补办,否则合同即使签署也是无效的,有的还会产生不应有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内容上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违背,应立即删改、否则合同也难以成立。
7、条款是否完备
合同中的条款应该具体详细,并具备合同能够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标的、价格、数量、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另外,合同的普通条款也很重要,只有在合同具备起码的条文后,才能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合同的履行,避免争议的发生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合同是否有效
对合同签订是否有效进行审查,有两个角度,一是谈判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否经过合法授权,以及权力范围如何、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二是合同本身的内容有无前后矛盾,相互冲突的部分,如有,必须及时修改、调整、否则便会影响条文的效力。
二、卖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三、签订买卖合同的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买卖合同主体如何明确?
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先审查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身份信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约的权限。首先,签订主体只有真实存在,在发生纠纷时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如虚假的公司名称、虚假的身份信息等,则可能有发生纠纷时无法向一方主张权利等法律风险。其次,如果当事人无权签约,则所签合同的效力则存在不被承认的风险,这里主要针对的是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如合同中的卖方对所出卖的标的物,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则其与买方所签订的合同属无效的合同或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买方,则丧失了按照
〈15〉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存量房交易合同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照(证件号):
联系地址: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照(证件号):
联系地址:
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
备案证号:
执业经纪人姓名:
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交易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坐落:。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5.房屋性质: 。
6.其它: 。
第二条:房屋其他情况。
1.房屋抵押情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甲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未曾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甲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租赁情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甲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未曾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甲方保证该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并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该租赁关系,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物业管理现状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 负责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交至 年 月。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4.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相关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阁楼、车库,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设施及物品等) 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房屋(含阁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车库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给付甲方购房定金元(购房定金可冲抵购房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定金的同时,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经纪机构,经纪机构出具收件凭证。房屋买卖无法成交的,经纪机构应及时归还上述“双证”。
2.房屋价款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期限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
〖3〗房屋交付之日。
〖4〗年 月 日前。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乙方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乙方于房屋交付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贷款支付: 。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如下处理(不做累加) :
⑴逾期不超过 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实际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天内,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或购房定金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实际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在年 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乙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支付房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乙方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于年 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1.2.3 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物业服务费缴纳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物业服务费缴纳、水电气费交纳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交付给乙方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或购房定金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
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关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凡已纳入本合同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被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协商〗或〖评估价值〗)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如因甲方对房屋的保证情况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他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总成交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赔偿。
第十条: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约定。
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 天内,甲方保证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甲、乙双方定于年 月 日前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一方责任致使未能按期办理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不作累加);造成对方其他损失的,需另行赔偿。
1.逾期不超过 天,自约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手续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责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天后,无责任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的违约金,同时退房退款。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约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手续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责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 天后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甲、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和经纪机构共同向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撤销该合同的备案,甲、乙双方中的另外一方不得对撤销合同备案的行为提出异议。至于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 (【国有】或【集体】,类型为 (【出让】或【划拨】或【】)。(仅选一种)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关于交易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以下第款办理:
【1】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各自缴纳。
2.房屋验收交接时,甲、乙方应共同办理物业服务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过户手续。
〈16〉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一、调查目的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大公害,许多现代化的城市为生活垃圾所困扰。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兰州城市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也迅速增长,产生的垃圾大多堆放在城市郊外,形成“垃圾围城”的严重局面。这样既侵占了大量的土地,又污染了土地,同时还成为蚊蝇孳生、传染疾病的源头。如何处置这些每时每日都在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急任务。
本文对兰州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组成特点、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及其变化趋势,调查了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技术现状与研究进展,分析了兰州市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对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发展方向作一探讨。
二、调查时间、地点、方法
1.调查时间:20xx年3月
2.调查地点:兰州市近郊四区
3.调查方法:查阅资料,走访
三、调查内容及分析
1、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现状
目前兰州每天产生3000吨垃圾,能够填埋处理的每天仅2100吨左右,处理率仅为70%,剩余的垃圾则被堆放在城市周边地区,严重制约兰州的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燃料结构的改变,兰州市生活垃圾在产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垃圾构成及其理化问题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纸类、织物等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回收利用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
兰州市近郊四区年产生活垃圾73万吨左右,其中城关区33万吨,占45.7%、七里河区12.6万吨,占17.3%、西固区14.3万吨,占19.6%、安宁区12.7万吨,占17.4%,同时兰州城区垃圾以每年5%~8%的速度在递增。
近郊四区现有垃圾处理场5座,分别为:伏龙坪芦家湾、阳洼沟、安宁区的青石沟、七里河区西津坪和西固区的白崖沟,5个大型垃圾处理场当中,七里河区西津坪垃圾处理场因为不够规范,仍然没有得到完全利用,而芦家湾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于去年已经到期,但在处理垃圾能力趋于饱和的情况下,该垃圾场仍然承担着沉重的垃圾处理任务。几座垃圾处理厂虽然能基本保证兰州市垃圾的处理,但大量垃圾处理方式不过是最简单的填埋处理,这种原始的垃圾处理方式,既侵占大量土地,又污染环境,垃圾无害化处理几乎为零。市区5座垃圾填埋场位置分散,没有防渗层,未安装排气管道和渗滤液集中处理设施,达不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只能是简易填埋,对垃圾场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兰州市垃圾处理厂在一定时期内为解决兰州市垃圾出路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有着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另一方面,在实际运行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对环境不可避免的造成一定程度污染。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兰州市生活垃圾量迅速增加,兰州居民生活垃圾以每年8万吨的速度迅速递增。
此次调查主要去了芦家沟垃圾场。芦家沟垃圾场是现在兰州市最大的垃圾场。甘肃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在1990年7月的《兰州市城关区芦家沟垃圾场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设计》中对芦家沟的场地容量及填埋量作了以下表述:芦家大沟系荒山干沟,无水源,沟长675米,宽150米,深103米,可容纳垃圾1042.9万立方米,折合容纳垃圾521.4万吨。城关区垃圾日产量800.5吨,月产量24333吨,年产量29.2万吨,约14年可将此沟填满。“从1991年正式投入使用,现今已经运转了17年,而且城关区现在垃圾日产量已升至1000吨-1200吨,并且正在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早已超过芦家沟的承载量。”有关人士分析说。
2、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所谓无害化处理,采用的还是深沟填埋的方式,只不过填埋之前对沟底部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渗滤液集中处理系统和气体导排设施,排除有害垃圾对山体水源和土壤的污染。”
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基建处负责人告诉笔者,“以前的垃圾处理场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填埋,而且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创建卫生城市指标考核,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现在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一方面使全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其次就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但不管怎么处理填埋都是最经济的选择??”据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旧的垃圾填埋场日趋饱和,兰州市在垃圾处理场的维修和建设投资逐年加大。20xx年,兰州市投资50万元,对城关区伏龙坪芦家大沟垃圾处理场进行了扩容建设。20xx年,投资612万元续建七里河区西津坪垃圾处理场;投资50万元对红古区垃圾场进行维修建设;投资50万元对西固区野狐沟垃圾场进行了前期建设,并已投入使用。20xx年兰州市启动了城关区中铺子、七里河西津坪和安宁、西固区的帽帽嘴沟3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的前期工作。这3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后,将使兰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三个无公害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意义重大,它们的建成将结束兰州市没有无公害化处理垃圾场的历史,其中西津坪、帽帽嘴沟两个无公害生活垃圾处理场由兰州城投公司承建,每个垃圾处理场计划投资5000万元。中铺子生活垃圾场将通过BOT运作模式来完成,计划投资1.2亿元,引进外来资金实现垃圾回收二次利用,远期将建垃圾堆肥厂。”该负责人满怀信心地说。按目标任务,上述3个生活垃圾处理场已正式投入使用。由于无害化处理采用的是深沟填埋的方式,只不过填埋之前对沟底部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渗滤液集中处理系统和气体导排设施,排除有害垃圾对山体水源和土壤的污染。相对而言这样的垃圾处理场建设成本较低。因此兰州的3个生活垃圾处理场和3个建筑垃圾场都选择在了西津坪、帽帽嘴沟、中铺子等高坪深沟地带。这三个垃圾处理厂的投入使用,对兰州市的垃圾处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改善。
3、对废电池处理的调查
随着便携电器的发展,电池已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我国电池业20xx年生产量突破130亿只大关,电池种类也在急剧增加然而,随之产生了问题:废电池应如何处置呢?扔到垃圾堆里;做危险废物处置;再生利用废电池可以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是一项十分有利可图的工作,如此种种的说法到底对不对呢?
据我们调查,电池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酸、碱等物质并且含铁、锌、锰、汞等微量元素。在通常的使用过程中,这些物质被封装在壳体内,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但当电池被废弃后,由于长期机械或腐蚀等作用,使得电池内重金属与酸碱等泄漏出来,则可能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含有汞元素的危害最大。在1997年底,国家经贸委、中国轻工总会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xx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xx年达到无汞水平。于是,我们对周围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人们对废电池危害的认识程序,在调查的同时分发自编宣传材料。对家庭干电池使用情况的调查的结果是:在废电池的处理方式上,有百分之九十的人将废电池放入普通垃圾箱并且人们的环保意识非常的差。由此,我们应积极宣传废电池的危害以及倡导人民树立正确的观念。使居民明确,电池分类回收再利用,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端正环境保护的态度,树立科学的观念与精神。使居民明确废旧干电池随便乱扔,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宣传居民平时应关心环社会,关心境,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 兰州的垃圾处理方式将仍以填埋为主;堆肥也会占有一定比例;焚烧法由于其对垃圾减容减量效果好,无害化程度高,并能回收部分能量,加之兰州城市垃圾中有机组分逐渐增高,热值相应增加,同时能用于填埋的土地越来越少 ,将成为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一种极具发展前景的方式。
4、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对策及前景
第一,城市建设需要综和处理,服务设施需要配套成龙,垃圾处理应当在综合处理之中。本市设有环卫处,城市管理局,市领导亲自过问,对垃圾处理,也在无害化治理、能源改造、资源利用等方面综合考虑。市里已建有五十吨无害化处理工厂,不久还将建立二百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厂;还有本市研制的垃圾渗浸粪便的颗粒有机肥料,肥料好,成本低。本市已把垃圾资源化纳入城市经济的组成部分。
第二,处理垃圾前景广阔,但目前还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减少垃圾来源。例如蔬菜在农村就应该先进行加工,将不能用的菜杆、采根、黄叶等除掉,不要带进城市,蔬菜公司则应该做好蔬菜保管工作,避免蔬菜黄烂,减少垃圾量。收购旧货处要适当提高废纸、塑料片、玻璃等物品的收购价格,这样可以减少人们丢弃这些东西的数量。
第三,垃圾处理工作是全民的工作,必须深入进行宣传,使人人重视。垃圾处理是环境卫生的重要环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卫生状况,可以反映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和人民的公共道德水平。我们应该彻底改变“少数人治脏,多数人制脏”的状况。治脏除了专业队伍以外,还可以适当组织业余、课余、公余的劳动服务队,工农商学兵,大家齐动手,人人关心城市卫生工作。特别对中学生更应该鼓励他们参加体力劳动,鼓励他们为净化、美化城市出谋献策,也可以把这作为培养又红又专的劳动后备军来抓,这样,收效是会大的。
垃圾在人们生活中是必然存在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的发展,垃圾处理也必将日趋现代化,前景必将无限光明。
〈17〉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调查目的:
“90后”的大学生如何让将自身所学充分运用于实践,以便更好的就业,充分展现自己价值已引起充分关注。为了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就业希望,自身素质的评价,学校的就业指导,对就业的形势的看法,只在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对大学生的形象,通过对其调查,更好的调节用人单位与大学生之间的供需的关系,为当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发展做一个新的描述,帮助大学生尽快认识自我,学校为学生提供就业引导,使学生能谋取理想的职业,为同学在今后的求职就业过程中提供参考。针对这一社会现象,我们展开了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问卷。
调查形式:
于XX年3月至4月,随机抽取广州地区14所大学(包括本科学校和专科学校四个年级)的705位学生进行调查,其中男生占46.8%,女生占53.2%。调查问卷回收率100%,有效问卷668张,有效率94.8%。使用spss10.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图表用excel来绘制。
调查内容:
广州市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满意程度、对自己的认识程度、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职业期望状况四个方面。调查结果如下:
一、对所学专业的满意程度
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与否主要取决于能否择己所爱,该专业能否在将来帮助自己找到好的又喜欢的工作。调查发现,有21.0%的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较满意,有66.6%的大学生不清楚,有10.0%的大学生比较不满意,有2.4%的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非常不满意,各专业的满意程度没有显著差异。
对专业不满意的直接表现是对本专业的学习动力不足或毕业后不愿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行业。高考填报志愿时对专业的了解与自身了解的缺乏,可能是导致只有21.0%的学生对所学专业持满意态度的原因之一。因为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对五花八门的专业的不了解,抱有神秘感,从而选了一个自己以后不喜欢的专业。另外,个人兴趣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也可能是原因之一。比如,某个同学对考古学很有兴趣,但社会需求相对比较少,此时可能会产生心理冲突,也许选了一个自己并不感兴趣的但赚钱的专业,梦想与现实出现落差,从而对所学专业不满意。而专业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了职业取向,如果对本专业不满意或态度模糊,势必会影响自身潜能的开发,以及今后的择业。
二、对自我认识程度
自我认识包括个人的兴趣与特长、个人的性格与价值观、个人所选定的目标与需求、个人的情商、个人的工作经验、个人的学历与能力、个人的生理情况等七个方面,是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调查中发现,只有6.7%的被调查者对自己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52.3%的被调查者对自己的各面能力,兴趣等持含糊态度,41.0%的被调查者完全不了解自己;而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对自己认识没有显著性差异。这说明较多的大学生未能很好地关注自身特点,发现自身问题,促进自身发展。那么,这里便牵涉到了大学生就业生涯目标的问题。
职业生涯目标是指可预想到的、有一定实现可能的目标。而职业目标的选择并无定式可言,关键是要依据自己实际,这就要求我们要对自己有所了解。通过个人分析认识自己,估计自己的能力,确认自己的性格,发现自己的兴趣,明确自己的优势,衡量自己的差距,并以此来开发自己塑造自己,使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然而调查表明,大部分大学生对自己的能力、兴趣、职业倾向都缺乏深度了解,自然对职业生涯目标是模糊的。
三、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
对就业情景的关注程度,直接影响了对为所选职业所做的准备程度和将来职业所带来的成就高低。在调查中发现,只有14.5%的被调查者对当前的就业状况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不同年级的学生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没显著性差异,而不同专业的学生对就业前景的关注程度就有显著性差异,冷门专业的学生比热门专业的学生更加关注就业前景。在调查中了解,大学生对就业信息的关注还是比较少,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表示一直关注就业信息,而大部分则都是偶尔关注一下,在看到是留意一下而对就业情景的关注程度直接影响了对所选职业所作的准备程度和将来职业所带来的成就高低,同学们大都表示对未来工作的担心实际生活中却缺少这种基本的努力,典型的眼高手低表现。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校园里,舒适、闲逸的生活和父母的绝对经济支持,使很多大学生忘却或暂时忘却了就业压力带来的紧张感,很少去接触外面的世界。有些学生的确是每天都只是读书,缺乏对就业的准确和认识。另一方面,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不够。调查中,发现有73.5%的学生认为目前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不够,需要更详细具体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四、职业期望状况
影响职业期望因素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声望地位稳定性因素(城市位置与社会地位),内在价值因素(发展空间和兴趣爱好),外在价值因素(薪水高低)。在调查中,被调查者将薪水高低、发展空间、城市位置、兴趣爱好、社会地位按自身在选择工作时所起作用从大到小排序。其中在职业选择中考虑的首要因素的选择情况(见下图),发展空间、兴趣爱好成了大多数被调查者的首选,接下来依次才是薪水高低、城市位置、社会地位,男女生没有显著的差异。在调查中还发现被调查者中有83.3%的被试认为“前途”比“钱途”更为重要,60.3%的被试愿意充当“鸡头”也不愿意当“凤尾”。以上结果表明,多数大学生更注重工作的内在价值。
从上述四个方面的分析表明广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呈现一下特点:(一)多数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满意度较低;(二)广州市大学生对职业生涯的规划还比较模糊,自我认识不够,绝大多数人没有明确目标;(三)广州市大学生对社会人才的需求了解甚少,另外,学校提供的就业信息不足,学生了解就业相关信息的渠道较少;(四)广州市大学生的职业期望更注重发展空间和兴趣爱好。因此,我们认为,根据上述特点,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大学生应该及早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为未来做好充分准备。
结论和建议
从调查显示目前大学生对就业的态度表现为:
1.对就业形势的关注比较少,
2.个人能力存在缺陷,自己认识不足,缺少实战经验是致命因素,没有准确的目标,
3.大学生的职业棋王还是表较高。
①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尽快完善就业指导体系。
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工作同等重要,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属于就业匹配的促进措施,其核心在解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向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接受职业指导,帮助他们进行有效的职业政策,这就需要建立职业指导机构等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
②大学生要转变就业观念
首先大学毕业生要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当前全社会就业形势比较严峻,除了表现就业需求于劳动力供给的矛盾外,城镇和农村就业问题同时出现,新生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这位大学生就业增加了困难,因此大学生要消除“眼高手低,有业不就”的思想。要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正确的就业观,调整自己
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想法,到基层去谋求发展,到艰苦的地方去创业,其次,转变到灵活就业,先就业,后择业的动态就业上来,转变到行行出状元“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的敬业观念上来,最后认清自身的素质和条件,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不盲目攀比,寻找与自身条件相互适应的,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毕业应当给自己做出正确的评价,自我评价要全面,客观,既要看到自己的长处,又要看到自己的短处,既要对某一方面的特殊素质进行具体的评价,又要对其他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既要考虑全面的整体素质,又要考虑其中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因素。
③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在校期间也可以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如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社团的下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也可以在不影响自己学业的前提下去找一份兼职,提前适应社会生活,了解现在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积累一些社会经验,丰富自己的阅历,这些都是将来找工作的资本,会使自己的人生更顺利。
〈18〉购房合同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调查课题:社会公德问题
调查时间:4月29日——5月1日
调查对象:社会所有人员
调查类型:问卷调查形式
调查地点:
简称“公德”。是指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要求每个社会公民在履行社会义务或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群体,在历史长河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淀下来的道德准则,文化观念和思想传统。它对维系社会公共生活和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社会公德作为维护社会关系秩序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主要表现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这5个方面。我们小组就这5个方面做了问卷调查并作出以下报告:
本次社会公德问卷调查我们第五小组共发放问卷105份,回收103份,有效问卷103份,回收率为98.1%。其中男士52份,占50.5%,女士51份,占49.5%。通过对回收问卷的统计、分析、计算,我们对数字进行处理并进行以下书面说明。
在文明礼貌方面,被接受调查的民众中,认为文明礼貌在现实生活中重要的占99.02%,其中98.1%的民众认为自己平时做到对别人讲文明,有礼貌。但是当问及您平时会不会说脏话和粗话时,8.74%的民众表示会说,33%的民众表示不会说,58.3%的民众表示偶尔会说。另外就平时见到师长会不会主动问好方面,81.6%的民众都表示会主动问好。在文明礼貌方面相对做的不好的就是脏话和粗话方面,其他方面也还带进一步的提高!
在助人为乐方面,被调查人群中,79.6%的民众都有过助人为乐的经历,只有少部分民众表示没有过助人为乐的经历。在公交车上,68%的民众表示愿意为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让座,还有29.1%的民众会看情况而决定为不为别人让座,只有2.9%的民众表示不愿为弱势群体让座。在当问及马路上有人学要帮助,你会不会伸出援手时,只有31.1%的民众表示会伸出援手,6.8%的民众表示这种情况是不会伸出援手,看情况来定的民众占63.1%,就这个问题,当继续追问如果您决定不上前帮忙时的理由时,大多数的民众都表示怕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世界太复杂,好心办坏事的事件太多了。结果表明,在助人为乐方面,最严重的主要是当今的诚信问题缺失,导致许多人需要帮助,但没人敢去帮。要解决这类问题还得从诚信方面做起。
在爱护公物方面,就看到有人破坏公物你会不会去阻止时,34%的民众表示会上前阻止,在这方面,主要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一些退休人员更为主动一些。看情况再决定的民众占了51.5%,他们表示当时情况下能阻止尽量阻止,不在能力范围就算了。还有14.6%的民众表示这种情况自己不会去阻止。当碰倒标语牌时,绝大多数的'民众表示会把它捡起来放好,面对生活中的公共财产物品,73.8%的民众表示会好好珍惜,23.3%的民众表示有时会珍惜,低于2.9%的民众不会珍惜公共物品。根据调查结果,说明在爱护公物方面还在存在很多的不足,民众的公共财产意识不强,还将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在保护环境方面,只有22.3%的民众认为自己的环境保护意识强,75.7%的民众表示自己的环境保护意识只是一般,甚至还有1.9%的人表示自己基本没有任何环境保护意识。在公共场合,还有6.8%的民众表示会乱扔垃圾,偶尔会会乱扔的民众也还高达38.8%,只有54.4%的民众在公共场合是不会乱扔垃圾的。民众针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做得怎么样的问题,普遍都认为不好,其中,69.9%的民众认为做得一般,24.3%民众表示做得很差。在垃圾处理问题上,68%的民众表示都是直接就倾倒了,会分类在处理的民众只占1/3。就当今我国的保护环境问题,已经是一个相当严峻的问题。,保护环境是必要且重要的。对于我们每个人也是一样。也许微不足道,但是每个人的努力会汇成全人类的努力,凭借着等同于征服自然的信心,来还自然环境一份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