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十六篇

2025-11-26 11:03:35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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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法律日益受到重视的社会中,合同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能够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相信大家在撰写合同时会遇到一些困扰。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供参考。一起看看吧!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1.目的

  为了确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全体正式员工

    3.职责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及终止事项,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

    4.管理内容

  4.1劳动合同的签订:

  4.1.1员工一经录用,根据从事的具体工作以及公司的具体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使用的劳动合同书制式文本,签订份数等均依属地政府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保管公司所执的一份,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进行管理。

  4.1.2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时,员工应出具毕业生派遣证、求职证或与原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

  4.1.3新进员工于报到当日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和其他文件、制度手续,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办理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凡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聘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不成立,且公司对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1.4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提前进行转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在试用期结束前解除劳动关系。

  4.2劳动合同的变更:

  4.2.1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

  4.2.2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合同变更页)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或15日内无回复,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一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4.2.3员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及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视为变更生效。

  4.2.4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由薪酬主管发出书面通知,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

  4.2.5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服务期内不得依据本款第4.2.2条规定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4.2.6劳动合同变更时,由薪酬主管负责办理合同变更的有关事宜。

  4.3劳动合同的续签:

  4.3.1薪酬主管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名册》(附件二),上报领导签批后,报送总经理审批。审批结束后根据其结果办理相关劳动手续。

  4.3.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公司、双方同意确认,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即终止。

  4.3.3公司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薪酬主管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到当地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4劳动合同的解除

  4.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的`,累计或连续请病假超过15日、事假(含)10日以上或旷工2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在试用期填写基本资料有虚假、隐瞒的情况。应聘时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实的,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等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胜任《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或岗位职责的;

  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在一年之内累计违反《员工手册》中甲类过失达4次,违反乙类过失达2次或违反丙类过失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员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员工在试用期或在入职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4.2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4.3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领导及人事行政部门。

  4.4.4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4.5员工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公司将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时保留向劳动、司法部门提出诉讼的权利。

  4.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向所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1)在试用期内;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4)除上述情况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4.4.7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依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所引起的后果由员工负责承担,因此而为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公司将保留向劳动、司法部门提出诉讼的权利。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搞好购销合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及职责

  公司购销合同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营运部统一负责,营运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各经营单位设兼职合同员进行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

  (二)审查本企业业务活动中签订的购销合同,并按级上报审批。

  (三)向上级部门反映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及建议,积极提供进、销、存情况,为经营决策、服务。

  (四)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活动。

  (五)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依法经商。

    二、签订购销合同,实行法人委托制

  (一)签订购销合同,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委托书发放范围

  企业除法定代表人外,总经理、采配经理、采购员以及有权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被委托人必须掌握有关经济合同的法律、法规,参加培训及考核,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业务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后确认。

  (三)对确有必要签订合同,但不持法人委托书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由营运部办理经法定代表人认可的法人委托证明信。(法人委托证明信只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

  (四)法人委托书根据不同商品,授予权限。

  (五)法人委托书有效期为壹年。到期后,统一更换。凡超过法人委托书或委托证明信期限的,自行作废。凡持证者,因工作调动或离开公司,应办注销手续。

    三、签订购销合同的要求

  (一)签约权限

  各级采购人员依法人委托书授权范围订合同。对于签定大额购销合同,即一般商品每笔(一个品种)金额在十万元以上;高档贵重商品每笔金额在伍拾万元以上;以及先汇款后付货,携带巨额汇票、现金外出者,必须报财务部审定,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合同文本

  所有购销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使用统一“购销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供货方是全国性大公司(站)必须使用其统一文本的,双方必须签署购销总协议。

  (三)条款的填写

  1、标的及规格

  标的即商品。填写要准确、详细、具体、不准使用简称或可以多种解释的名称。规格要求不能模棱两可,如规格花色过多,可附表或附小样。

  2、单位和数量

  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数量分大小包装、数量、总数量、以及按季、分月的到货数量。

  3、价款及酬金

  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双方协商价格。执行国家定价且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遇国家价格调整,需按交付时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酬金应在合同中注明,如折扣、宣传费以及支付的劳务费等。

  4、质量标准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无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定。对成套产品,应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和配件数。对必须安装调试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应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对常有易损件的商品,应注明易损件的名称、数量,有些产品还要规定保修期限。

  5、交货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交货地点要具体写明货物运交何处(如仓库、车站、门店等)。写清采取何种运输方式,运杂费由谁负担,当供方将产品错发到货地或接货单位(人)时,还要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运杂费。需方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要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6、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要填清“汇款”、“托收承付”、“货到验收后付款”、“帐期”、“售完付款”,期限应根据商品经营情况,按经销、代销形式写清承付货款的具体时间。严格坚持外埠商品无合同的,合同员不传票,物价员不定价,会计不付款。本市商品无进货计划审批表的,合同员不传票,物价员不定价,会计不付款。交货期限,可按日、按旬、按月或按季度交货,交货方式可一次交清,也可分期分批。

  7、合同签约地点要求准确写清合同签约的地名、地址。

  8、合同有效期要求准确写清合同有效期的年、月、日不准用含糊时限。

  合同文本应具备违约责任或对违约责任的具体解释条款。

  合同备注栏中应注明:货票同行等;注意信函往来不得以个人名义,残品开红票,厂方税务登记号。

  合同文本必须备有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邮编及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

  合同文本背面右下角按规定粘贴印花税票。

  (四)、“购销合同电报、电话记录”的使用

  电报(话)记录是作为购销合同工后咱补充,和临时要(发)货的文字记录。使用时,必须详细记录供货单位名称。收电人的姓名、电报(话)内容,记录人、领导指示及处理情况。使用电报(话)记录后,应及时依据其内容补充相应购销合同,条款以合同文本为准。

    四、购销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购销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

  (二)程序

  1、填写“原签购销合同协商单”

  在履行合同期间,对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采购员提出意见,经理审批后,填制“原签购销合同协商单”。

  填写“协商单”时,原签合同编写必须在协商单中准确反映出来,便于查找。变更终止数量应与原签合同数量相对应。不得大于或小于原签数量。备注栏应注明变更,解除的理由。理由要充分合情合理。

  协商单由各由各课商物秘书在合同注销前十五天以挂号信形式发往供货单位,并将挂号信存根与商单一联一并保存,收据贴在协商单正面右下角边。

  2、违约责任及约金的承担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经济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及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购销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五、经济纠纷一经发生,当事人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营运部及总经理汇报。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的,将解决结果书面报营运部、配送中心存查。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要通过综合办公室以及法律顾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送交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的起诉书、答辩状、申请书等材料,必须报营运部并呈总经理审批同意。最终将裁决结果告知有关负责部门。

  对由于失职、渎职或其它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个人应追究经济、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

  由公司总经理牵头,营运部经理负责,综合办公室、劳动部、各门店合同管理员参加,组成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小组,定期对合同履行的有关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查合同履约情况,对不正常履约的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第一章目的与依据

  第一条为防控商业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明确合同管理程序,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而订立的所有合同文件,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名称的文件(以下统称“合同”)。

  与合同权利义务有关的联系函、通知、催告、声明、申请等单方文件的管理程序参照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其管理制度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三章合同形式

  第五条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均应当订立合同;公司订立合同均应当采取合同书形式,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凡国家或本公司有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明确。

  第七条下列事项可以选择采取口头形式:

  (一)公司下列情形的销售:

  零售且钱物能够同时交割的;

  (二)公司采购商品或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1、采购的商品有连续的、稳定的、公开的交易场所,如商场、店铺、柜台等;采购的服务是临时的、个人提供的、金额较小的且无专业技术要求的;

  2、采购的商品或服务不需要预付钱款的;

  3、公司不要求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履行相关特定义务的。

    第四章合同主体

  第八条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事务所、合作社及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等。

  公司的内部部门不得对外订立合同;公司不得与其他企业、机关或组织的内部部门或机构订立合同,也不得与其他企业、机关或组织单位签订与该单位经营范围、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合同。

    第五章合同内容

  第九条合同有示范文本或格式文本的,合同内容由经办人根据示范文本或格式文本的要求填写;无上述文本的,由经办人提请行政人事部草拟。

  第十条公司订立的合同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中载明的当事人名称应当与资信文件名称、印章名称保持一致;合同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住所地,实际住所地与登记住所地不一致的,填写实际住所地。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数量: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长期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以实际订单确定等)。

  (四)质量: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

  (五)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电汇、信汇、票据、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价款或报酬一般均应当约定含税。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确定履行期限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合同中一般应约定确认交付或履行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送货单、验收单(书)、确认单(书)等。

  (七)合同的担保:

  原则上不在合同中约定担保条款;对部分重大合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需要设定担保条款的,担保条款根据公司决定执行。

  (八)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如无特殊情况,合同经办人即为本公司一方的合同联系人。

  (九)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诉讼或仲裁,原则上优先选择诉讼;选择诉讼的,一般应同时选择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选择仲裁的,一般应同时选择由合肥仲裁委员会受理。

  (十一)合同生效条件:

  公司订立的合同应至少设置以下生效条件:

  1、公司盖章;

  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

    第六章合同经办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其职责范围确定其所应经办合同的种类。

  第十二条合同经办部门发生争议的,即各部门均认为相应合同不应由本部门经办或两个以上部门均认为相应合同应由本部门经办,依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经办部门,即由与合同联系最紧密的部门经办该合同,并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一、由部门职责与该合同事项最接近的部门经办;

  二、该合同的签订是根据某部门的要求或配合某部门工作的,由该部门经办。

  第十三条不能依照上述规定确定合同经办部门的,由行政人事部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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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论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 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 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 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 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 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 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 施工用水电支出

  7. 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 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 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 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 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出票日期

  2. 出票金额和用途

  3. 使用部门

  4. 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 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 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 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 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 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 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 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 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 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 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 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 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 50% 。

  第二十七条 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 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 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 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群众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和,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职责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一、项目经理

  (一)作为公司在项目的执行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业主全面负责。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的合约,领导项目部充分发挥在工程施工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业主下达的各项技术、进度、安全、质量、经济指标的完成,对项目负全面责任。

  (二)组织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业务能力过硬的项目各职能部门班子。

  (三)组织制定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对项目全面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建立有效的奖惩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材料管理以及项目费用支出的控制负责,对项目施工的高效运作负责,确保各专业施工达到项目控制的总目标。

  (五)主持项目部管理、协调、决策会议和工程例会。

  (六)定期向业主报告项目部工作。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一)在工程施工承包中发挥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作用。

  (二)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技术负直接责任,安排实施技术工作的工作计划,对整个工程的技术特点有全面的认识,并对重要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三)从技术方面保证各专业和工序穿插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以达到工期的最优化。

  (四)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专业综合会审会议,主持项目部的图纸专业和综合会审。在认真研究图纸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施工体系,制定施工整体方案,对工程重要部位组织专门技术交底。

  (五)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落实有关重要施工方案的实施。

  (六)协调设计单位、甲方技术部门和项目部的技术协作关系,贯彻设计意图,监督各部门严格按施工图、施工验收规范施工。

  (七)参加事故分析会议,协助项目经理找出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八)负责主持编制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九)及时了解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的信息,积极推广新技术,并结合实际情况应用于项目施工中。

    三、项目副经理

  (一)协助项目经理充分发挥在工程总承包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二)贯彻国家和地方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确保所分管的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三)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分管部门的工作,对分管部门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四)注重现场的动态管理状况,对计划目标与实际出现的偏差组织调查,并及时提出纠偏的方案进行讨论、确定、贯彻。

  (五)对分管部门的架构、人员选择提出方案和意见,提交上级部门和领导讨论确认。

  (六)督促、监督所分管或主管部门,主动与其它部和上级相关部门搞好业务联系和协作关系。

  (七)负责具体安排行政、劳动人事、对外的接待等工作。

  (八)参与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九)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四、工程部

  (一)工程部是实施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第一线生产系统,通过对劳动力、机具、材料的合理调配,统管建设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负责。

  (二)各人员要熟悉施工图纸和文件。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基本建设有关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三)参与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专业会审、综合会审,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文件施工。

  (四)编制施工预算,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施工设备机具、施工用料、工程材料、劳动力计划。

  (五)按计划建议指标编制月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按施工各阶段的需要编制施工班、组的需用人数,明确各专业工长所管辖班组范围及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七)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包括:材料要求、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等。工号技术负责人,直接向工长和施工班组交底,工长监督、指导班组按技术交底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负责。保证施工过程符合图纸规范规程要求。

  (八)编制报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和现场签证发生的施工图预算的增减。

  (九)负责施工过程和现场作用设备的标识和记录。

  (十)填报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自检记录单建立资料台账,保存好签认后的记录单。

  (十一)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十二)按规定上报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十三)负责在用设备、机具的保管检修和安全完好运行。

  (十四)负责编制本组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半成品、备品备件的需用量计划,报供应组供应。

  (十五)记好综合和专业的施工日记和施工日报表。

  (十六)办好检查交接手续,负责施工全过程中对成品保管维护。

  (十七)负责竣工准备工作。

    五、安全部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和安全经理的领导下,制定落实项目安全防范措施。

  (二)监督安全教育卡片,安全帽和其他劳保用品。

  (三)必须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措施的培训等。

  (四)对工程重点部位、安全消防器材要制定书面安全措施。

  (五)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及时汇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做好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工作,争创安全文明达标工地。

  (七)严格履行职责,杜绝事故发生。

  (八)负责对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主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情况的检查与纠正。

    六、质检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

  (二)负责内部各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三)负责对原材料抽检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抽检、监督工作。

  (四)协助施工班组做好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

  (五)负责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试验的检查、评定和监控。

  (六)负责建立质量验收台账。

  (七)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及时提交竣工资料,确保工程按期验收

  (八)执行国家颁发的安装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照章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检查权和处罚权。

  (九)负责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向项目总工和上级质量管理部门上报质量情况。

  (十)负责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的图像资料记录。

    七、财务部岗位职责

  负责项目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包括资金筹措,资金管理,办理工程结算、纳税、保险和索赔,成本及费用管理。办理现场开户银行和银行保函以及编制财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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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关于扩大经营范围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申请报告

  镇江市运输管理处:

  为适应公司危险品运输需求,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决定扩大经营范围,从事危险品运输。

  首批投入运力: 车 辆, 吨位,以后再增 辆,合计 辆。 主要承运事项: 注册地点: 停车场地: 办公场所:

  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设经理室、财务科、业务科、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拟定聘用从业人员人,并组织岗前培训。

  经营管理模式: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车辆为公司所有,业务管理统一调度,财务由公司统一结算。

  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按时完成运证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公司内部严格管理,按章办事,我公司现有专业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特此申请! 镇江某某运输有限公司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办理运输证申请书

  杭锦旗交警大队:

  我公司是以生产甲基磺酰氯为产品的化工企业。所需原材料为液氯,其包装为标准的液氯专用钢瓶。毛重1000/kg瓶。每月购入量为400T,需要办理运输证,采购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途径蒙西工业园区——碱柜镇——巴拉贡镇——杭锦旗锡尼镇——巴音乌素工业园区。

  请贵交警大队给予办理运输证为盼。

  鄂尔多斯市******化工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提出日期:年月日时

  原运单号码

  受理变更序号

  变更事项及原运单记载事项

  托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承运人记事及特约事项

  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

  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用信函、电报等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行___字第_______号(判决、裁定或调解),根据________的规定,现提出行政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一、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

  二、判决撤销被上诉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判决被上诉人_______。

    上诉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________项。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系伪造。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4、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

  5、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因此,原生效裁判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撤销,请求贵院依法再审。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请求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该公司经理: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该公司经理:_________。

    申请请求:

  申请人公司甲对______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淮民二终字_________号及______省____市烈山区人民法院[_____]烈民二初字第_________号判决书不服,请求贵院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抗诉。

    事实及理由:

  _____年公司甲与公司乙签订煤炭供货合同,该合同约定:“货到收货地________铜山港,含税价800元/吨。”“货到收货港前一切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到港后的费用由收货方承担。”“第一批货后,结算方式为货到收货港十天一次性付清全额货款。”

  公司乙声称:货已交付,公司甲一直未付货款。公司乙提供证据:

  1、煤炭供货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2、收款收据;

  3、公司甲的原材料检验报表;

  4、公司丙_____年2月14日出具的证明;

  5、______________年2月14日出具的证明;

  6、煤炭化验单;

  7、手机缴费发票及手机短信。

  我方对煤炭供货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的效力不存在异议。然而,东南运输公司提供的“收款收据”证据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实质上都无法证明我方收到货物。

  第一,“收款收据”的名称与收取货物的收据形式上不相符;

  第二,“收款收据”上的填票人“李双”系何人无法证明其身份;

  第三,“收款收据”上收款人签名无法确认为何人;

  第四,“收款收据”上无公司甲的公章。

  数额这么大的一批货物,收货人开具的收货收据形式不合法,无单位公章且签名无法辨认,对这一现象值得我们去商榷。

  证据“______________年2月14日出具的证明”。首先,是否真有_________这个人,无法证实。其次,其证明收到恒升管桩港务费,即使此人真实存在,其可有证明这一内容的职能值得怀疑。再者,收到恒升管桩有限公司港务费,缴费人可为该公司人员其无法查实。换句话说,货物是否达到港口的事实此证据都无法证明,更何谈后面的证明内容。

  证据“公司丙_____年2月14日出具的证明”、“公司丙结算收据”及法院“对朱从敬的问话笔录”。首先,“公司丙_____年2月14日出具的证明”无该公司公章,该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证明力不言而喻。其次,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只能达到证明该公司是与_____联系,煤是_____的一直在其控制范围内,且在联系时仅有第二人出现,即“姓高的”,此人又为何人仅有_____本人知道。至于货物是否由公司丙运到公司甲无法仅凭此证据就能达到证明的目的。运输公司与人签订运输合同仅仅是凭前去联系人嘴中得知是哪家单位需要运输货物,到底真是不是这家公司让他们运送货物,他们是不会要求联系人拿自己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证明证明自己身份的。因此,公司丙的结算凭证上缴费人是否为公司甲更无从证明。再者,公司丙结算收据是在_____年10月4日开具的,而“收款收据”的日期是_____年10月2日,退一步说,对该“收款收据”除日期外不存在异议,在没有收到货物之前就签收货收据,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根本无法理解。上述证据相互矛盾,不具有真实性,依法均不应采纳。

此致

  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原审被告)男,___族

  申请人:________(原审被告)男,___族

  被申请人:________(原审原告)女,___族

  案由: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

    请求事项

  1、撤销___县人民法院(_____)夏民初字第839号、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商民终字第1339号错误的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父_____系三兄弟,父母去世后遗留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宅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一处。老二及老三结婚后相继搬出,老大因无子也搬到其女儿________家居住。

  _____年春天,街道规划,房子需要扒掉。三兄弟协商就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老大讲我无儿,反正是您弟兄俩的,你们俩人只要不吵架就行,千万不能叫外人看笑话,我也不要,扒房费我也不出,你弟兄俩看着办就行啦。房子由申请人扒掉,扒房费也是俩申请人合出的______年8月份由申请人________给其儿子____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至此该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____使用。

  ________年,被申请人之父_____有病,被申请人及其家人找申请人商量,她父亲活着她养,死了葬,但必须在姓房1的宅基地上出殡,不能在姓李的家出殡(这是当地的农村风俗习惯),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搭建了两间简易房,以备出殡用,但要求被申请人出过殡后尽快拆除。________年农历11月12日_____病危抬到屋子当天夜里就去世了。一个月后被申请人将房拆除后要在其宅基地上建房,遭到两申请人的阻拦。故被申请人将申请人以侵权为由起诉。

  在一审中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遗嘱继承书、遗嘱变更书、见证书作为定案的依据。原告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______、_______的证言作为定案依据。判决两被告侵权。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相同,判决维持原判,这就是错误的判决,错在:

  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原告的土地证,一审法院认定合法有效,而二审法院认定不合法,二审法院为何要维持原判;

  二、原告伪造的证人______、______的证言一审开庭证人没出庭,法院认定合法,而二审证人同样没出庭,证人______、____的证言在二审为何认定不合法,不予采信。

  三、在二审法院申请人提交了为其子____办理的.土地证用以证明该块宅基地归属申请人使用,与本案到底有没有关联性,为何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有土地证的败诉,没有土地证的胜诉,这不是错误的判决吗?

  四、_____以遗嘱的方式将兄弟三人有共同使用权的房产叫其女儿继承有理吗?充其量只能将他应得的一份叫女儿继承,如果说因为他有其中的一份,立遗嘱将兄弟三人的都叫其女儿继承合法,那么,北京天安门也有他的一份,他立个遗嘱叫其女儿继承可以吗?

  五、二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________之父_____于________年2月22日立遗嘱自愿将其砖瓦房3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使用面积为396平方米的房产由________继承更是错误的。该房产早在______年_____放弃财产及其宅基地使用权时,由申请人扒掉,二审法院判决叫________继承啥,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六、二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________继承的是其父_____在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造的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使用面积为396平方米的房产而不是宅基地”。二审法院完全判错了。

  1、_____拥有使用权只是三分之一,并非是全部。

  2、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并非是_____建造的,而是其父母遗产,三兄弟都是在堂屋结的婚。

  3、房产并没有平方米,因为是老房子大约只有80平方米,而平方米是整个宅基地的面积。二审法院根据什么依据将396平方米的房产判给被申请人,二审法院到哪里去弄20多间房子来给被申请人。

  4、_____拥有三分之一的房产,________也没得到继承,而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是在______年_____主动放弃以后由申请人俩兄弟扒掉的。扒后申请人为其子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综上所述,一、二审法院都没弄清到底是谁侵权,所以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判决应依法改判。

此致

  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被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申请人因不服_____省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年___月________日(____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______)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______年3月________日______向_______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_______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______,______年3月________日。

  (二)______年7月至9月原一审中,_____(_______申之妻)出庭证实:______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______索要借款25万元;

  (三)______年9月12日原二审中,_______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_______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______占50%,投资30万元,______年9月12日。

  (四)______年________月份原一审中,______、_______到庭证实:其同原告_______申于______年________月份到郑州问被告______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_______申在明知______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_____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______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_______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______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____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______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

  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此致

  __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1、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总监领导下的全员参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并认真履行其各自职责,坚守岗位。

  2、 建立建全安全监理审核验收制度,设专人负责整理内业资料,分类、立卷归档。

  3、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要求和特点,协助总监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保证计划工作。

  4、 认真、及时地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方面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

  5、 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6、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要求,对各类安全措施提出建设性的、科学的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

  7、 事故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公正,独立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 运输合同变更申请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巩固“平安校园”的创建成果,切实深化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一岗:工作岗位;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业务工作责任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制定我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工作队伍,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坚持不懈地把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打牢学校安全工作基石,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为进一步促进我园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一岗双责”制要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相一致,要以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核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的完善,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在各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学校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在安全工作中,按法律法规办事,按上级要求管理。

  2.坚持“属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坚持“两手抓”的原则。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运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5.坚持“职权与责任”挂钩的原则。有权必有责,职权越大,责任越大。

    四、工作举措

  深化“一岗双责”制,要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全员上岗,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细化管理,追究责任。要实现领导、机制、人员、措施四落实。应从以下几方面,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全员“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一)领导重视,整体推进

  为确保推进工作组织有序,职责明确,高效运行,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这是建立“一岗双责”制的重要保证,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1.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要守土有责,相互支持。学校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有责;谁处理,谁有责”主体责任制。

  2.学校各部门、年级等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年级负责人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对相关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不断夯实日常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基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明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各校要实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即做到: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负责,谁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构筑全方位、即时式的安全管理网络。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进一步制定“安全目标任务”,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监管网络。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一级一级抓,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综合考核,教师评优评先、晋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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