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7月1日新政策,将会是1999年澳洲政府对海外留学生开放技术移民申请以来, 澳洲技术移民在申请程序上最大的一次变革。由于SkillSelect 和EOI(Expression of Interest)的实施,海外留学生在技术移民中从“主动递交”变成“被选择”,澳洲政府也从“来者不拒”发展到“择优录取”。 思考7月1日后的移民对策,首先要对新的技术移民政策作一个深入剖析,希望本系列能为广大留学生带来一些帮助。
一、新的技术移民签证框架
7月1日新的框架下,目前的885、886、175、176、487、475、856、857、121、119将取消,而代之以5种签证类别,它们是:
189 独立技术移民(Skilled-Independent)
-取代目前的885和175,永居签证
190 技术提名(Skilled-Nominated)
-取代目前的886和176中的州政府提名类别,永居签证
489 技术提名或担保(临居)(Skilled-Nominated or Sponsored(Provisional))
-取代目前的487和475,临时居留签证(唯一能亲属担保的签证类别)
186 雇主提名计划(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取代目前的856和121,永居签证
187 偏远地区担保计划(Regional Sponsored Migration Scheme)
-取代目前的857和119,永居签证
485、476、887仍然保留。 885, 886 和487将保留到2012年底,但只是针对符合过渡政策的申请者(即2010年2月8日持有或已申请485签证的申请人)。186和187是雇主担保类技术移民,可不通过SkillSelect申请,因此本文暂不涉及,留待下一篇文章详细讨论。
在新的签证框架下,技术移民的申请程序和基本要求将发生重大改变:
1、申请人将不能主动递交技术移民签证申请,必须先要通过移民部的SkillSelect Register递交EOI(Expression of Interest)。移民部定期从提交的EOI中选择申请人,被选中的申请人在收到移民部的邀请信后方可以递交上述技术移民签证申请;
2、技术移民申请不再受所在地的限制。目前的政策下,签证申请分为onshore和offshore。要递交onshore的签证申请,所有申请人(包括配偶和子女)都必须在澳洲境内;签证批准时,所有的申请人也必须在澳洲境内;对于offshore的申请人来说,在签证批签时,所有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7月1日后,关于申请人在境内还是境外的要求将被取消。
点评:
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主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申请,可以把在中国的配偶和子女包括到申请中;而目前的政策下,在中国的配偶和子女必须要申请签证进入澳洲后才可一起递交技术移民申请。
3、在澳申请技术移民签证时,申请人不再需要持有特定的签证。目前的政策框架下,境内申请人递交onshore申请时,需要持有学生签证、485等规定的签证。比如申请人在只持有过桥签证的情况下,就没有资格递交885等技术移民永居申请(除非在完成学习6个月内)。7月1日后的新政策规定,境内申请人只要持有合法签证,无论是何种实质性签证,或者过桥签证A、过桥签证B或过桥签证C,均可递交技术移民签证申请。
4、澳洲两年full-time学习和1年工作经验要求被取消。在目前的政策下,申请人过去2年中必须有1年工作经验,或者在澳洲完成2年full-time的学习,才可申请技术移民永居签证。新的政策下,这两个要求均被取消。
点评:
新政策下,留学生不读完2年的课程也可移民。比如,读一年的硕士也可以递交EOI和技术移民申请。但是,在计算移民分数时,如果想获得澳洲学历的5分,还是需要满足两年full-time学习的要求。此外,由于澳洲2年学习的要求被取消,毕业6个月内须递交申请的要求也不存在了。
5、申请人递交技术移民申请后,在签证批准前,配偶和子女可以加入申请。现行政策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递交一个combined签证申请,也就是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把配偶和子女都包括在申请中,不允许后补。新政策实施后,只要签证还未审理完毕,配偶及子女任何时候都可以加入到申请中。
点评:
设想这样一种情况:申请人递交了技术移民永居申请后,在漫长而无聊的等待过程中(比如可怜的G5们),幸运地遇到那个她(或他)…(此处略去n个字),然后结婚,或同居12个月以上,然后…很不幸,那个她(或他)只能等待,再等待…(此处再略去n个字),直到申请人的永居批下来了,那个她(或他)才能递交配偶签证申请;然后,再度过漫长的2年临居期之后,那个她(或他)才能取得永居。而在7月1日后,一切都变得那么简单:结完婚,或同居12个月后,无论人在澳洲还是中国,配偶直接加入到申请人正在等待的申请中,一起等待,等审理结束时,两个人同时取得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