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合同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类合同纠纷频繁出现,因此签订合同已成为预防争议的有效手段。以下是关于涉外代理关系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涉外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xx年以作备查。
第19条销售合同保存xx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2】涉外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
1、《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专人专职负责保管。
2、每套房子的合同一式五份。
3、销售员在客户交完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后,领取并填写《合同登记表》、《合同审批表》,领取合同。
4、销售员依据合同范本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客户对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必须请示经理,严禁擅自更改条款内容。
5、严禁在合同中进行文字修改。
6、销售员与客户签订完合同后,合同附《合同审批表》,及时交还公司进行审批,不得自己保管。
7、合同经房管局登记备案后,一份交客户,两份留公司存档。
8、销售员若遗失合同,处以20元罚款。
【3】涉外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定单(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签订的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和代储代销协议等)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三、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四、职责与权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销售合同模板,有市场销售部编制,总经理批准,经综合部备案后发行使用;
2、销售部主管业务员负责来自顾客方队产品的要求好而技术指标等,并依照销售合同模板具体拟定销售合同;
3、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
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理人负责销售合同的签署。
五、实施程序
一)销售合同的评审与签订
1、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顾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要求、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进行全面评价与审核,旨在降低销售风险。
1)一般要求的销售合同(成熟产品)由销售部主管业务员或部经理直接进行评审;
2)特殊要求的销售合同(新产品)由销售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包括研发部、工艺部、生产部、品质部、技术部等共同进行评审;
3)合同金额巨大或比较关键的'销售合同评审,应在总经理和其他有关副总经理的主持下进行。
4)合同评审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争达成一致。
2、合同经评审后,无异议,方可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必须使用公司标准模板(甲方主持签订的合同除外),统一编号,编号方式为:SZ+对方缩写+年月日—(1、2、3),编号不得重复。
2)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销售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销售合同的汇总与保管
1、市场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的汇总和管理,并建立“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统一保管,按顾客、签订时间等进行分类分册保管;
3、销售部负责保管3年以内和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4、综合部档案室负责保管3年以上且已经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三)销售合同的履行与跟踪
1、销售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本着“守法、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销售部人员负责将已签订合同/订单录入公司A6管理系统中;
2)销售部人员负责确认合同/订单中各项产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购、开发、生产、外包等等:
(a)需要外购的产品,信息传达给采供部采购人员,由其完成采购;
(b)需要生产的成品产品,与生产部门勾通并下生产计划单到生产部进行生产;
(c)需要外包的产品,由由市场销售部人员从档案室调出图纸,交予有资质的合格外协厂家进行生产。
3)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订单中指定产品的交付和跟踪,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
四)销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销售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只作为原销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产生法律效力。
五)销售合同纠纷的处理
1、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2、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3、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4、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指责。
5、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六、相关记录
1、《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2、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