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生活中做何种事情,有序的计划安排都是必要的,特别是对于想要实现生活目标的人来说。我们往往需要提前准备实施方案,比起空谈理论,实施方案更加明确、严密,那么,优质的方案应具备什么样的特征呢?以下内容由我们整理,主题名为“改造方案”,希望你能将这篇文章收藏,以便日后参考!
改造方案 篇1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沙子小学属乡镇中心小学,始建于1956年,迄今已有58年的历史。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位各级各类学校输送了数以千计的合格人才。为镇宁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做着贡献。
学校现有教学班9个,本学期学生479人,教职工26人,专任教师22人,工人4人,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教师职称:中级职称10人,一级职称9人,未聘3人(特岗教师)。校园占地面积为7225平方米,校园总体呈菱形布局,独具特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校将办成一所初具规模的农村学校,是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美好家园。
我校所辖服务范围为全乡十二个行政村,总户数约有户,总人口约19000人,其中少数民族达16000人。我校在读学生数478人(其中女生247人)少数民族学生为426人,本乡镇内学生为450人,外县学生数为10人,外乡镇学生数为18人。我校全体教职工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具全校之力,狠抓“控辍保学”工作,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积极动员,让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是我校辖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但由于我校基础设施薄弱,附
属设施不够完善,这影响了学校师生生活、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新增浴室等附属设施。
二、学校规划
我校现有学生伙房100㎡,基本能满足学生食堂供餐操作的需要。学生宿舍600㎡,可容纳260人住宿。但无食堂设备、开水房和饮水设施,难于满足学生生活用水的需要。
学校规划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新建开水房80㎡,投资12万元;饮水及附属设施,投资万8万元;设施设备购置,投资35.3万元;主要有:
1、学生开水房及饮水设施:项目名称:沙子小学饮水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面积:开水房80㎡;投资12万元;饮水及附属工程:工程于20xx年3月立项,20xx年6月开工,20xx年9月交付学校使用,项目实施完毕,满足学校学生宿舍内学生生活用水的需求。解决学生用水难现象。
2、设施设备购置:20xx年将购置教学仪器设备1套,投资5万元;音体美器材25套,投资10万元;图书4500册,投资4.5万元;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28台,投资9.8万元;食堂设备1套,投资6万元。
三、项目实施后的效益
项目完成后,我校基本办学条件将达到《省教育厅下达黔教计发10号文件》的规划编制有关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学校在未来10年内均能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提高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改造方案 篇2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和自治区保障办《关于做好—x年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的通知》(桂保障办〔〕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市中心城区要结合郁江堤路园工程、东湖整治工程、高铁工程、园博园项目、白凹窝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区交通干道建设征拆工作,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要发挥好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五)因地制宜,多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0xx平方米或改造户在50户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5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国有林区、垦区危房改造参照国务院《意见》和本要点执行。
1.城镇部分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调查摸底,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国有林区部分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垦区部分由西江农场负责。各责任单位于8月25日前汇总并上报摸底情况。
2.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造过程。
3.汇总整理全市摸底情况。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x年8月30日前完成摸底情况汇总。
1.编制《贵港市-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贵港市x年度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10月4日前完成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七秘具体负责。10月20日前完成。
3.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签订《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状》,10月31日前完成。
x年完成282户;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25%;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剩余任务。
上述任务,在每年初连同各县(市、区)年度保障房目标任务一并明确和下达。
1.列入“三年目标行动计划”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通报1次以上。由各项目督查组负责。
2.列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每季通报1次以上。由各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情况进行验收。考评结果列入当地绩效考评和问责内容。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改造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手抓繁荣发展,通过大力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有效扩大广播电视覆盖,满足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和资讯信息的需求;一手抓规范管理,通过广泛宣传法规和严格执法,强化城乡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依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基本政策
一禁止个人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即卫星锅已经在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依法予以取缔。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备依法取缔后,有线电视网络已经覆盖的地方,凡个人需要入网有线电视的市广电部门免收有线电视安装费。
二有线电视网络没有覆盖,目前不能提供有线电视安装服务的经个人申请,报乡镇办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市广播电视局审批,办理相关协议手续后,可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由广电部门提供和安装。广电部门能够提供有线电视、无线数字电视安装服务时,必须依法停止安装、使用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个人需要入网有线电视的市广电部门免收有线电视安装费。
三有线电视网络没有覆盖,目前不能提供有线电视和无线数字电视安装服务,已经在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按照允许收看国内卫星节目,不得收看境外卫星节目要求,调整、铅封节目信号,签订包括在可提供有线电视、无线数字电视安装服务时入网等内容条款的协议,纳入统一管理。
四坚持从销售源头抓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统一由广电部门经销、安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销、安装。对现在经销、安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和取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和横幅、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管理法规。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全社会营造依法安装、使用浓厚舆论氛围。
二清查建档阶段组织逐村逐户调查登记,并建档立册。
三依法整治阶段对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依法查处和取缔。对个人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分别依法处理,可提供有线电视和无线数字电视安装服务的地方,依法坚决取缔,并督促入网;不能提供有线电视和无线数字电视安装服务的地方,依法办证,纳入管理。
四规范管理阶段清理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包括销售、安装、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的销售、使用和管理行为。
四、组织领导
清理整治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办、广电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广播电视局,由副局长鲍资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使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
改造方案 篇4
寮步镇美尔顿公司“三旧”地块
(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
改 造 方 案
寮步镇“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
寮步镇美尔顿公司地块“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我镇拟对位于寮步镇富竹山村乌石岭地段的“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旧厂用地进行改造。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寮步镇富竹山村香市路边,东至蟠龙路,南至香市路,西至富兴路,北至富荣路,项目地理位置图如下: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总用地面积11.1621公顷,改造范围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属单位为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土地权属情况如下:
地块一,使用面积4.6353公顷,现状为工业厂房及配套。该地块为2000年建设开始使用,土地权利人为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东府国用(2000)字第特409号。
地块二,使用面积6.5268公顷,现状为工业厂房及配套。该地块为2000年建设开始使用,土地权利人为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东府国用(2000)字第特410号。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东莞市寮步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10-2015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寮步镇“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旧厂地块现在的用途主要是工业和职工宿舍用地,具体见附图。寮步镇“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旧厂地块现有建筑面积7.263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65,年产值1亿美元,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
四、协议补偿情况
改造地块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征地款及相关补偿费用已全部付清,不需再做补偿。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确认,该项目涉及的地块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按东国土资[2008]188号文件相关政策,不作处罚。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拟采用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的成片拆迁改造方式进行改造,并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由美尔顿车业(东莞)有限公司投入38000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商业和房地产等用途,改造后的总建筑面积约为30.1万平方米,容积率为2.7,预计年产值将达到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