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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述职报告【篇1】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水利工作任务。全市实现新增蓄水能力8100万方,总蓄水能力达到6.1亿方;解决和改善了520个村庄30.1万人吃水问题,农村通自来水率已达到66%,全省村村通自来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建成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13.49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面积70平方公里,创建滨州“国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通过水利部验收并命名;完成了13.9公里的新立河治理工程和秦台干沟8.7公里清淤疏浚、5公里河道护砌工程;完成四环五海工程投资5000万元;簸箕李灌区清淤与向德州庆云调水工程共投资1600万元全面完成;引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完成投资2500万元;积极参与新建防潮堤55公里,护砌防潮堤22.8公里,全省防潮堤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领导和省直部门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共开工各类水利工程781项,累计投入资金2.93亿元,完成土石方3788万立方米,完成工日1581万个。市水利局去年争取到上级无偿资金5500万元;招商引资合同资金2.50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508万元;水利管理与改革实现新突破,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我局年内两次被市委、市政府给予记集体二等功奖励,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国家人事部、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并受市政府通报表彰。
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全市水利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滨州水利新跨越。结合全市水利实际,我们重点要建好八大工程,做好六项工作。
一、锁定目标,真抓实干,建好八大工程,为经济发展夯实水利基础
一是蓄水工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将蓄水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列为市政府06年的十件大事和十大民心工程。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市新增蓄水能力6000万方。二是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按照盛市政府三年内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要求,多方筹措资金,上下齐努力,确保今年完成农村通自来水41万人。三是节水工程。大力实施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实现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万亩,同时抓好工业和生活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是水土保持工程。搞好河道、水库绿化,新增植林木10万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面积70平方公里。五是防潮堤工程。配合沿海两县新建沿海防潮堤50公里,护砌防潮堤40公里。六是南海与西海工程。相继开工南海东蓄水区和景观区建设;西海工程完成西海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尽快实现供水。搞好与华强集团的BOT合资建设经营西海水务项目。七是引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实施好国家立项的簸箕李、小开河、韩墩、打渔张、胡楼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和滨轴向沧州港供水工程,积极争取灌区项目的立项。八是城市生态水利工程。全面完成秦台干沟综合治理工程,尽快使秦台干沟建成一条城市景观带。积极搞好张肖堂东干渠治理施工,改善好水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二、抢抓机遇,奋力超越,做好六项工作,再创滨州水利新业绩
一是搞好防汛抗旱。要防汛抗旱两手抓,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抢抓有利时机,千方百计多引多蓄多供黄河水,为农业、工业、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保证。要坚持依法防洪和落实好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防风暴潮预案,搞好度汛工程除险加固,切实做到“水库保安全,河道保通畅,工程保正常,人员无伤亡”的“三保一无”目标。二是深化水利改革。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农村“一事一议”水利建设投入办法,充分利用好各项有利政策,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加速水利创新步伐,改革水利产权制度,逐步探索出用市场手段来经营水利、发展水利的路子。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要加强水政、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的执法,依法加大河道维护费、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征收力度。完善水法规体系,规范水行政审批,加强取水许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工作。巩固和完善水务改革,深化城乡水资源和供水一体化管理。四是加强水利管理与经营。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经营工作,向管理和经营要效益。规范水利建设“五制”管理,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继续实施河道绿化、堤防整治、管理单位建设,全面开展灌区规范化达标建设,积极做好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做活水、土地和水工程的开发经营文章,逐步使水利工程成为经济增长点和亮丽的风景点。五是注重水利科技与教育。要加强水利科研和科技成果的开发应用,提高水利科技含量和水平,实现科教兴水。切实搞好水利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和人才引进,不断提高水利队伍整体素质,为水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水利行风建设,提高效能效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水利文明行业,全力提升滨州水利整体水平。
新的形势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超越,要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干劲,锁定目标争上游,奋力超越创一流,为建设民富市强、碧水绿荫的生态园林型现代滨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水利局述职报告【篇2】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全省“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实施后,我们前郭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水利部门的支持下,以加快松嫩两江堤防绿化工程建设为主线,大力发展生态型堤防绿化通道,不仅筑起了一道百年一遇、坚不可摧的江河防御线,同时也筑起了一道集美化、生态为一体的风景线。一条绿色长龙在松嫩两江堤防上婉延逶迤,开拓了防洪治水的新途径。下面,就如何明确认识,科学实施,严格管理,搞好堤防绿化工程建设的做法汇报一下。
一、明确认识,加强领导,加快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步伐
按照省政府“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的部署,前郭县如何在水利部门有开拓性的搞好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便成了我这位从事二十年林业工作,上任不久的新水利局长所面临的主要任务了。经过深入实际调研和论证,我们领导班子明确了认识,形成了共识:一是明确认识到,省政府提出的“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是强化堤防建设,确保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百年大计。二是明确认识到堤防绿化美化是整个江河堤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植被不仅能够有效地抵御雨滴击溅、降雨径流冲刷,防风消浪,减缓江水冲淘,起到护坡、固基、防浪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可以有效地改善堤防工程区域的生态景观,实现以树养堤、以树护堤,促进堤防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效益相统一,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证。
随着认识的明确和共识的形成,我们决定把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当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制定成专项规划上报上级水利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使其纳入到全县水利工程总体规划之中,成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为了切实加强领导,经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这项工程建设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松嫩两江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实施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加强了领导,整个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无论是规划设计、资金筹措,还是踏查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部到位,而且靠前指挥,带头运作,从而加快了松嫩两江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步伐。我们集中利用了XX年和XX年两个春季的大好时机,在我县境内松嫩两江堤防上大搞植树造林和种花、种草。先后投资200万元,绿化堤防14.18公里,总面积达1275亩,共栽植各种树木30余万株,包括杨树、柳树、杏树、丁香、女真、云杉、沙棘、皂角、刺槐、刺梅等13个品种,还种植草坪3万平方米。进行杨树新品种试验10亩,引进树种16个。现在,树木长势良好,成活率达到90%以上,草坪绿草如茵,覆盖度达到100%。特别是第二松花江堤防城区段的7.30公里的绿化美化,已经成为防护、旅游、生态于一体的多功能堤防体系,为我县乃至松原市筑造起一条绿色的屏障,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
二、科学实施、把好关口,确保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质量
我们实施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回顾和总结我们完成的工作,主要是科学实施,把好每个关口,确保质量,这是搞好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关键所在。堤防绿化不同于街路绿化和大地造林,地块基本是植被全破坏,碎石水泥块遍地,战线长,突出特征反映为五最,即:土质最硬;水分最少;风沙最大;水含量最低;施工条件最差。经专家考察和论证,特别是在省水利厅批复的前郭县第二松花江干流堤防绿化试验段工程初步设计中,都从现状、工程总体布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管理与维护、工程概算进行了科学的详述,这就为我们科学实施提供了依据。为此,在实施时,我们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决定在堤防沙岗地栽植杨树,在迎水侧和洼地栽植柳树,在堤顶两侧栽植松树、丁香、女真和花卉树,在坝坡上栽植杏树。
为了确保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质量,杜绝“只造不活、劳民伤财”现象的再度发生,我们严把“五关”:第一是把好设计关。为确保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所需树种适应堤防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我们的工程设计交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第二是把好整地关。由于堤防土地条件差,做好整地,就成为栽植前关键的一道工序。对于整地,我们主要采取人工和机械联合作业的方法,在上一年秋季进行翻地平整,这样既可以消灭杂草,又可以保持住土壤中的水分及养分。在植树前,再次做好整地挖坑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挖坑。第三是把好苗木关。苗木栽植前我们派专人按设计要求的规格挑选树苗,达不到规格标准的一律剔除。同时有计划地调拨和运输树苗。第四是把好“假植”关。遵循“假植”的好坏关系到造林成活率的规律,我们在“假植”这一环节进行细致的安排。树苗起出运到施工现场后,选择了几处湿润和靠近施工现场的地块,严格按照造林规程及时进行“假植”,防止风干失水,以保证成活率。第五是把好供水关。由于我县处在风沙干旱地区,且是在堤防上植树,再加上近几年江水下降,土壤已无充足的水分,造林成活率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为此,我们在堤防两侧每隔400米打一眼小井,共计打井53眼。栽植前每个树坑先浇灌底水,待水全部渗透后再栽植树木。第一次浇水彻底浇透,并隔一周再浇一次水,然后半个月左右再浇一次水,每次浇水后都加盖浮土,以保水分。
在全力以赴,严把“五关”保证质量的同时,为了确保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进度,抓住有利时机完成任务,我们又采取了专业队伍和义务植树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三支队伍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这三支队伍是:一支专业植树队伍。这支队伍主要负责造林难度大、技术性比较强的树种造林,如松树、果树、草坪、草木花卉等。一支是义务植树队伍。这支队伍主要负责一些大众化的树种造林,树种为杨柳品种。这些树种比较容易成活,义务植树队伍的人员主要来自于中小学生和机关干部;一支是水利系统职工植树队伍。这支队伍主要负责植树中既零星又需技术性的工作,我们水利局在造林前,先由林业专家对水利系统职工进行培训,之后就植树如何踏实、浇水、施肥、除草、灭虫、修剪、定干等关键性环节进行全面实施。总之,由于科学实施,严把关口,做好堤防绿化美化的每一个环节,使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有些品种成活率达95%。三、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维护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成果一条绿色长龙已经在松嫩堤防上延伸,这是一项值得我们引以自豪的绿色里程碑。然而,如何加强来之不易成果的养护、管理,确是一件难中之难的事情。俗话说:“造树难,管树更难”。我作为一名林业战线工作多年的老兵,可以说深有感受和体会。为了维护好工程建设的成果,我们领导班子的决心是:“水可以东流,国家的资金不可以东流,百姓的血汗不能东流!”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有力地维护了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成果,接受了“造树难,管树更难”的考验。第一,推行三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二年来我们对绿化主体工程全部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施工队伍,把造林成活、质量标准、包保期限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为一次造林成林起到了主要保障作用。第二、制定城区堤防专管员管护责任制。我县河道堤防管理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前郭县河道管理细则》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城区堤防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前郭县城区堤防专管员管护责任制》,责任制共分九条,责、权、利明确,奖罚分明。这就把堤防绿化美化的管护纳入到责任制的范畴和制度化的轨道,确保工程建设受到制度的维护。第三、强化堤防绿化管护队伍的建设。我县河道堤防管理站原有管理人员15人,为加强堤防绿化管护工作,抽出5人,成立了城区堤防所,从事专管工作,并与每一位管护人员签定了管护合同。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还投资6万元,为管护人员建造了100平方米管理房,配备了交通工具,既稳定了队伍,又为管护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管护工作。第四、实行管护承包。为达到以树养堤、以树护堤的目的,我们将部分林间空地承包给当地农民,在幼树期间,间种矮棵作物,由承包人负责铲、趟及部分管护工作。对承包人的管护情况,我们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如果发现管护不到位或遭到人畜毁坏,就按合同兑现或终止合同,确保了工程建设的成果。对于无间作条件的地块,我们采取四定落实到下属相关单位。即:定地块、定抚育标准、定费用、定奖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成果。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虽然在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达到总体目标还很远。我们要坚持不懈,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力争在今后三年内,全部完成我县松嫩两江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的任务,并争取向全县所有堤防和渠坝延伸,让一条条绿色长龙展现在前郭大地上,为“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增添勃勃生机!《[推荐]明确认识科学实施严格管理搞好堤防绿化美化工程建设
水利局述职报告【篇3】
转眼瞬间,20xx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中,工作、思想、学习较20xx年都有新的提高,对生活、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感悟。回想点滴,20xx年值得记忆。
20xx年4月初,农二师水利局领导及处领导鉴于我对工作的极其负责任的态度和对我在220xx年工作的肯定,将我推荐至兵团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借调工作,11月中旬完成借调任务,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生活、学习思想总结如下:
一、 不辱使命、扎实工作
1、迅速掌握业务工作
兵团防办是一个有着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先进单位,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热情帮助下,很快的了解了防办的主要工作及我将要开展的业务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内陆河治理项目,包括参加听取专家审查意见,拟撰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上报局领导批示,出批复文件发至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汇总工作,报水利部相关司局。 在开展基本业务的同时,我也能够按时完成办领导交予的日常业务,包括公函文件、通知请示、内部明电及洪灾简报。良好的工作作风得到防办领导及局领导的好评。
2、坚守岗位,灵活应对
兵团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是兵团水利局一个特殊的处室,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肩负着兵团汛期值班的
重务,今年我很荣幸的也加入了这个集体。领导带班,防办四位工作人员一周一轮换,24小时在岗(除最多一小时用餐时间外)。值班人员同时兼有完成本周各种非个属日常业务及各师相关单位的洪水灾害简报。
二、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在借调工作的这段时期,我服从领导的住所安排,不挑剔、不埋怨,每日按时到机关食堂就餐,不铺张浪费,合理安排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早起锻炼,观看报纸和电视新闻,关心国家大事。闲暇之余与各单位借调人员探讨解决困难,互帮互助。
三、 学习能力和思想觉悟提高
兵团水利局注重人才培养和思想意识的提高,成功开展了多次党、团学习、劳动活动。作为一名党员参加党、团学习、劳动活动是我义不容辞的义务。就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我先后参加了兵团水利局党组、红岩水库党支部交流学习活动,“七•一”建党节大合唱比赛,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学习课程,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电视讲话学习等活动,从中受益匪浅,思想觉悟明显提高。
在平时工作中,我也养成了一个良好的品质习惯,不懂就问,工作踏实认真、不好大喜功,与办公室工作人员团结和睦,关系十分融洽。
四、 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 防办基础业务水平掌握不够,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2、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知识欠缺。
3、 水利信息化技术薄弱(包括:水利卫星通信系统、视频会议、山洪灾害预警预测)。
五、 今后工作目标
1、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及时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2、 协助站长做好站部的运行管理工作。
3、 学以致用,发挥我最大的工作能力。
4、 做好党员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创造最大价值。
在今年的借调工作中,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完成了农二师水利局领导及处领导交予的任务,但期间也发现了不少自身问题,我会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拓展业务能力,发掘更多潜力,为我处水利事业倾尽全力。
水利局述职报告【篇4】
一、强化责任,规范管理,支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把加强支部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支部工作责任制,逐渐形成了支委相互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一是 建立并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与机关支部、泉水冲水库管理所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统一对各支部进行量化考核, 健全了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体系。 二是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坚持总支部每月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召开支部委员会及党员会,给党员上党课,及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在防腐、防变、反对奢靡之风上给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堡垒。同时,针对我局业务特点,在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对全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月举行一次水务专业知识专题讲座,安排专业技术骨干授课,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培训,内容涵盖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防汛抗旱救灾等各个方面,真正达到丰富干党员部水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还选送业务骨干参加各级水务部门组织的培训,争取做到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知识更精,综合能力更强,培养水务全能型人才。 三是 坚持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年初下发了《长沙市岳麓区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认真组织了党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精神集中学习。认真抓好对省、市、区廉政工作有关文件传达学习,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支部十分重视廉洁从政工作,自己逢会必讲,致力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尤其针对由我局牵头实施的项目,要求党员干部始终自觉接收区发改、区监察、区财政等单位的全程跟踪监督,并在每个环节上都引入了监督机制,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完工奠定坚实基础。同时, 在党员干部中树立起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把自我监督、管理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社会监督举报箱,构筑起了强大的监督网络体系。一年以来,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保持了水利人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夯实基础,创新载体,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强化
一是 抓好党员队伍素质教育。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以及党的群众工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等,告诫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本色,紧紧依靠群众,维护党的威信;告诫党员干部聚焦“四风”,增强对“四风”的危害性和反“四风”紧迫性的认识;告诫党员干部要在党为党,在党听党,在党爱党,在党拥党。
二是 夯实支部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区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和《岳麓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党务公开落实到党务工作的每个环节,形成“职能清晰、配套、奖惩分明、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及时收缴前三季度各支部党费6000余元,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干部和退休干部12人次,慰问金近1万元。
三是着力提升支部服务基层能力。按照资源共享、互帮互助、务求实效的原则与莲花镇中长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工作,以“五联五共”为主要内容,实现支部结对,互帮共建,服务群众,教育党员的目的。带领技术干部深入该村,认真听取村党支部对水务工作建议和意见,为中长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出谋划策,促进结对共建活动出成效。同时,坚持开展三服务一线工作,班子成员深入服务网格调研指导百余次,提出指导意见24条,兴办实事12件,帮助基层解决发展难题7个。
四是 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岳麓水务改革发展的具体举措,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在三服务一线、“12345”市民来电及平常接待工作中完善问题处理反馈跟踪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办理的尽可能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限定时间及时办理,并及时告知群众事项办理结果,坚决做到“不扯皮、不推诿、不踢球、不回避”,杜绝出现“不清楚、不知道、不负责”等言语,回复率达10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以上。
三、牢记宗旨,身体力行,切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4 月10日 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本人坚决服从区委安排,被抽调担任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三督导组副组长,督导岳麓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麓山管理处、岳麓科技产业园等七个单位的学教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区活动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总支部紧扣单位实际,牵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步骤开展周密部署,为活动整体有序开展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
一是 配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在组织推进、活动内容、进度安排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折不扣地贯彻区委精神。
二是 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区委活动办要求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五本书”,班子成员开展了“弘扬焦裕禄精神,做群众贴心人,建人民满意水务”以及“五项教育”、“五项”专题讨论,领导干部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总支部的“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专题讨论。局活动小组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在刘少奇纪念馆和雷锋纪念馆开展专题学习。
三是 切实整改群众意见反馈和查摆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等方式暴露的党员干部自身各类问题,将个人制定的整改方案主动融入单位整改方案, 从自己带头做起,从自身问题改起,实事求是、真改实改,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各支部按照各自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敦促党员干部自觉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将防汛抗旱、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城区污水截流、户表改造、水资源管理等统筹考虑,协调上级部门和各科室,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集中力量解决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了多办解民忧、增民利、顺民意等实事好事的认识,尤其针对小水利投入不足,农村饮水不安全,水利工程建后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巩固了活动成效。
四、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以党建促水务工作全面发展
我局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始终将全区水务可持续发展做为中心工作,并努力使之成为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以检验党建工作开展的成果。一年来,党员干部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迸发出的工作激情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带头深入基层和项目现场,直面矛盾和问题,做到了干到实处,各项业务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去冬今春项目全面完成。 去冬今春全区开工水务项目 554 处, 12 座病险水库治理全部完工,完成雨敞坪泉水冲水厂集中供水项目一期工程,全区小农水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完成了资金拨付。
二是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主汛期开始前提早开展了准备工作,充分做好了“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及时修订防汛预案,按定额标准备足防汛物资、器材;主汛期明确防守任务和职责,做到区域有人管,设施有人查,堤段有人防,水库有人守,险情及时处,确保了全区水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实现了“不溃一堤,不垮一坝,不伤一人”的目标。
三是库区建设顺利实施。 总投资近 5000 万元的库区二期麦子洲等四个泵站 3 月底完成了设备安装和调试, 4月份新聘泵站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保证了今年汛期排渍工作的顺利开展。库区二期后续项目罗家湖泵站、麓山垸堤委会泵站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其中麓山垸堤委会泵站已挂网招标,罗家湖泵站改造设计方案虽已通过专家评审,但因泵站改造新征用地挤占了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宿舍近 120 平米面积,遭遇了住户强烈反对,尽管我局和当地街道、社区多次协调,但地勘工作仍受阻。
四是城区供排水有效推动。一是城区户表改造稳妥推进。 市人民政府去年下达我区城区户表改造任务 10000户,已基本竣工。今年下达的任务为 30000 户。目前已完成了第一批 10000 户居民户表改造的初步设计评审及技术交底工作部分小区进入实施阶段;第二批 20000 户居民户表改造的摸底排查及项目上报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城区截污建设进展顺利。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负责的全区 12 处截污项目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全部按时完成。由我局组织实施的龙王港沿线截污项目,目前已完成 1200 余米基础处理、管道铺设及工作井开挖等任务,整个项目施工进展顺利,有望在 11 月底全面完工。
五是坪塘砂石基地管理与河道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 坪塘砂石基地管理运转正常,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生产和经营基本走上正轨;上半年 400 万元经营管理服务费收缴到位,下半年继续与各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协议。二是严格治理河道内乱搭乱种。我局多次组织联合行动对种菜和搭建亭棚进行处理,对湘江岳麓段、龙王港河道范围内种菜和搭建亭棚的行为进行联合整治,拆除违建亭棚近 100 个,清理种菜面积近两千亩。三是采取措施恢复河道原貌。组织专门工程队伍,动用机械设备近 100 个台次,对区域内湘江河道内的下河码头、尾砂堆、弃土堆进行了全面清理,河道面貌明显改观。
6. 水利冬修强势推进。 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紧扣省市水利冬修有关精神以加强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的,以提高工程灌排功能、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程效益,合理铺排,避免重复建设。布局上,突出集中连片;投入上,实行民办公助、分级配套;管理上,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水利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动受益群众主动参与,义务投工投劳,扎实推进今冬明春水利冬修各项建设任务。
全区 2015 年度的水务建设任务分为两大类,计划总投资 3.5346 亿元,开工 430 处,移动土石方 151 万方,投入劳动工日 152 万个。一是区建设重点项目:湘江综合枢纽库区后续项目罗家湖泵站和堤委会泵站改造项目、安全饮水项目 5 个(解决安全饮水人数 38442 人)、靳江河含浦云盘垸堤防综合整治、望岳谷峰水库水生态整治工程、 30000 户户表改造工程、城区截污工程、区防汛指挥调度楼建设、局二级机构维护建设等,累计估算投资 28282.2 万元。二是农村小水利建设任务: 2015 年实施山塘清淤(含骨干山塘治理) 3000 亩、整修 112.8KM 、小河坝改造 12 处、机埠改造 440KW ,农业产业基地配套扶持 10 个,累计各级投资预算 7063.6 万元。
回顾一年来的支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深感尚存在诸多不足,表现为党建理论水平不高,支部工作不够丰富,做细致思想政治工作缺乏耐心,存在重业务轻党务思想等,今后要扬长避短,虚心向先进学习,致力把支部建成党员之家、学习之家、工作之家、组织生活温暖之家。
上面的这些是网小编专门整理的水利局述职报告精选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利局述职报告【篇5】
根据贡井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贡计生领组发[XX]8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对计生“三结合”工作切实加强了领导,同时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通过各项帮扶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的各项目标任务,被帮扶对象转变了生育观念,有力的促进了计生户增收致富,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加强了领导今年以来,在抓计生“三结合”工作上,我们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在往年的基础上,深化了我局计生“三结合”工作,我局一如既往地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局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由宋家德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林利强为副组长,办公室卢友德为主任,各站股室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有力的促进了我局计生“三结合”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明确目标,具体落实今年,我局计生“三结合”的帮扶单位仍然建设镇固胜村,帮扶基地名称为优质水果基地,该基地内有计生户150户,帮扶新增户7户,联系户6户,基地内二分之一以上的计生户90余户参与了主导项目,专业技术培训达到6次,每次培训面在80%以上,对新增户入户指导达到2次,被帮扶户90%以上当年获得10%以上的纯收入。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有力的促进了计生户增收致富,有效的转变了群众的生育观念。三、措施得力,帮扶效果明显1、工作安排及时,各部门职责明确。年初,我局就制定了《关于做好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贡农局发[XX]70号),结全我局帮扶项目和实际工作,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了相关站股室及人员,各相关站股室根据安排和部署,结合部门职能,突出行业优势,特别是林果站、蔬菜办积极帮助计生帮扶户引进优良品种,发展优质水果,技术帮扶上做到随叫随到,在生产技术上对农户进行认真传授,全面提高了帮扶对象的生产水平,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2、拓展思路,加强基地建设。我局今年的帮扶工作积极推进由“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依托我局农业技术推广力量强的优势,加强了对帮扶户的专业技术培训,共培训6次,8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3、加强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加大帮扶力度。今年,我局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落实项目等工作给予了帮扶对象切切实实的帮助,在优良品种的引进和农业生产资料上给予了一定的补助,今年8月份我们购买了539元的尿素无偿送给帮扶户,在技术指导上全部免费服务,同时在政策上积极加强宣传和引导,从而全面促进了计生帮扶户生产的发展,营造了“少生快富”的氛围。4、抓好生产、生活与生育服务。积极协助区、镇计生部门对基地内计生户开展了“查环、查孕、查病”及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全年来,被帮扶户中无计划外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年来,我局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局资金十分困难,在帮扶力度还显得有些不足,一些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局将在今后工作努力加以改进,立足实际,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计生帮扶工作责任制,不断探讨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努力完成今年区计生工作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我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作出应有的贡献。水利局述职报告【篇6】
2024年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国办发〔201X〕22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对我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本次总结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X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X〕22号)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各级分工负责,以水利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为基础,行业重大工程建设、部门预决算、水环境提升等为重点,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努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将门户网站XX水利信息网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注重收集、发布防汛防旱、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城乡水利工作等反映水利水务行业动态的有价值的重点信息。积极组织、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相关社会媒体和工作简报、政务微博全方位开展多样化宣传。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便民服务热线、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回应和努力解决社会关心的水利工作问题。加强公开信息审查,保障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形式。通过XX水利信息网或从中国XX的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可链接到市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强化信息发布。加大XX水利信息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发布各类信息846条。为加大水利信息发布和宣传力度,我局年初制定了年度水利新闻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拓展水利工作公开服务和监督平台。
2、规范权力运行。继续深入推进水利部门职能转变,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办理,完善水利窗口服务规范和公开承诺,不断提高审批透明度。2024年政务中心我局窗口已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7件,办结17件,办结率100%,及时办结率100%。
3、坚持民主决策。明确了集体决策原则、科学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民主决策原则,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事项的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情形,为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我局不断创新建议提案办理和来信来访答复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把代表、委员和群众意见建议作为促进水利水务工作的推动力。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7件,全部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完成,满意率100%。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范要求,除涉密外所有的政务工作均要公开,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加大水利重大事项信息全程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形式、公开程序;加快实施信息化中心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及时更新、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回应社会舆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水利局述职报告【篇7】
为了加强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落实九江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决议和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决策为指导,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转
变职能,转变观念,优化管理方式,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行为与执法责任相统一,明确内部机构的执法职责和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正确处理“统”与“分”及归口管理的关系,形成执法合力。建立考核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责权明晰,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执法依据
(一)水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二)水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4、《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城市供水条例》
8、《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9、《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
10、《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11、《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三)水行政规章及文件
1、《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2、《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3、《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6、《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7、《水政监察工作章程》
8、《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
9、《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10、《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1、《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2、《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
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1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1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6、《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18《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19、《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0、《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2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
(四)地方水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3、《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5、《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
6、《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7、《江西省实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细则》
8、《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9、《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
10、《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
11、《江西省水政监察规定》
12、《江西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若干规定》
13、《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
三、执法机构及责任人
局长负责所有水利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并承担责任。副局长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贯彻执行各科室都应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执法任务,并负相关责任。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执法任务,按照各科室职能进行分工,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局水政水资源科
水政水资源科为水利局综合法制工作机构,是归口管理水利法制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县间的水事纠纷。水政具体负责执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
》、《江西省水政监察规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细则》、《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等,责任人:宁革。
水资源具体负责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条例》、《取水许可申请审
批程序规定》、《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责任人:黄绍北。
2、局水政监察支队
具体负责执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江西省水政监察规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细则》、《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都阳湖湿地保护条例》等。责任人:陈绪修。
3、局计划财务科
具体负责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办法》、《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江西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若干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责任人:熊诞宁。
4、局水利建设与管理科
具体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等。责任人:张化雨。
5、局农村水利科
具体负责执行《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协助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责任人:戚方亮。
6、局水土保持站
具体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
责任人:冷珍吾。
7、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具体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
责任人:邓习珠。
局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业的贯彻执行,并接受有关执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个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涉及多个内设机构的,以一个内设机构为主,相关内设机构为辅,共同配合进行执法。
四、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
1、错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案件。
2、错案责任追究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过错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3、行政执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错案:
①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或变更的;
②经行政复议决定撤销的;
③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而予以撤销或者纠正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形式确认违法的。
4、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①依法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履行,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②所办案件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③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或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滥施处罚的;
④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⑤违反法定的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的;
⑥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⑦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⑧其他违法失职行为导致错案的。
5、错案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①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构共同执法造成的错案,按主次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②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由有过错的责任人承担;两人以上均有过错的,按其责任大小分担;
③行政执法人员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的错案该执法人员为错案责任人;
④经过审批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造成错案的,按以下规定承担责任:
(l)由于案件承办人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审核人、审批人失误而造成的错案,案件承办人为错案主要责任人,审核人、审批人也应负相应责任;
(2)由于审核人的过错导致审批人失误而造成的错案,审核人为错案主要责任人,批准人应负相应责任;
(3)由于批准人的过错造成的错案,批准人为责任人;
(4)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都有过错造成错案的,均为责任人,各自承担其过错责任。
⑤经集体讨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错案,决策人为主要责任人,主张错误意见的人为次要责任人,应当经过集体讨论而未提请讨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错案,批准决定人为责任人。
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指使或者授意承办人违法办案的,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⑦行政执法机关使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执法导致错案发生的,用人失职者为错案主要责任人;
⑧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损害当事人利益或影响恶劣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
⑨应当经过审核、审批而未经审核、审批,擅自作出决定而造成错案的,作出该决定的行为人为责任人。
6、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按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①、限期改正;
②、通报批评;
③、取销当评先资格;
④、给予行政处分;
⑤、追偿国家赔偿费用;
⑥、停止上岗执法或者取销其执法资格;
⑦、其他责任形式。
7、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错案,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其责任:
①、因过失造成错案,且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
②、错案发生后,能主动承担过错并积极配合纠正错案,挽回损失的;
③、确因经办人员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错案的。
④执法实践中难以认定的疑难案件;
⑤错误的裁决于执行前自行发现并积极纠正的。
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1、将行政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执法岗位和执法个人,承担执法任务的个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执法负责。
2、对各岗位和个人的执法任务执行完成情况及效果每年进行一次评议考核,并作为公务员、事业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评议由各科室进行,考核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对岗位和个人的评议考核,一次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给予一次警告,并限其改正。两次考核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将其调离执法岗位。两年内不得再在执法岗位上工作。两年后需重新回到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必须通过上岗培训及考核。
六、措施要求
1、召开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方略和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决策、决定,明确建立执法责任制的意义,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奠定思想基础。
2、分解、细化执法内容,明确每个部门及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明确。
3、将执法责任制作为部门考核目标管理和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明确奖惩;
4、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订有利于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各项保障措施。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领导,明确各项执法责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成立“九江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执法机构及办公室、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