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通用七篇

  以下是一篇关于“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的深入探讨和分析,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可供参考的信息和思路。一般而言,只有实践能克服经验的错误,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的整体内容逻辑性强,让读者随时可以知道自己在报告的哪里,前后分别有什么。

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篇1】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篇2】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收费制度。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篇3】

  我校接到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立即召开行政办公会,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自查。在学年初,我校已成立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组长:白衍卫副组长:颜景海成员:于强栗先文田敬涛孙希玉李金环张伟于成华。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冯立琦成员:马艳孙青刘恒芹王颖丁玉萍张敏。

  根据区、市安排,依据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标准,对学校收费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购物发票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凡发票金额大于实际购物金额时,在发票上注明实报价格,本着谁经办谁签字,每张发票必须由校长签字,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然后到结算中心报账。发票金额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报账后,及时联系客户,将款额领着,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惠民政策经费的行为。

  2、我校校舍紧张,虽然班额较大,但不存在捐资助学、招特长生收费和培训收费问题。

  3、在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中,学校向社会承诺,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本着自愿的原则,自选项目,家长签字后,方可征订,从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4、我校不存在补课情况,更没有组织集体补课,没有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5、我校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区物价局{2004}185文规定标准收费,学校不存在收取捐资助学费,以及任何高收费和乱收费行为。

  6我校不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为。

  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

  自查报告

  林桥小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篇4】

  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区教育文体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现将XX年秋季以来学校收费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按上级要求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责任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2.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收费项目、标准、资金管理情况,收费投诉电话等通过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本学期我校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根据最新要求,制作了区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表等。

  3.我校学生收费的具体情况如下:杂费:90元/学期;借读费:190元/学期(本省),250元/学期(外省);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学期(三年级以上);课本费35元/学期(一、二年级),70元/学期(三、五、六年级),80元/学期(四年级);作业本费:11元/学期(一二年级),14元/学期(三~六年级);讲义费8元/学期。其中课本费、讲义费均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一费制”中的“多退少不补”要求。

  4.学校积极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凡符合规定的农民工子女,完全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一律不收取借读费等其它费用。

  5.学校不存在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无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为学生代办保险的现象。

  6.学校克服教育经费紧张,坚持执行对贫困生的杂费减免措施,也贫困生减免杂费(90元),本学期全校共有7名贫困生凭低保卡减免。

  7.票据使用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教育收费缴入财政专户和返拨教育部门符合规定。

  8.代办费按规定开支,无挪用学杂费和代办费的现象。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代办费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办法,把结算清单交学生家长看后再结算,请家长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无通过分班在杂费外另行收费。

  9.积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

  我校在自查中坚持边查边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做到群众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篇5】

  Xx学校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自检自查专报告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禄丰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楚雄州教育局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Xx教通[2012]47号),制定了《Xx县教育局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教字[2012]178号)要求,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健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分利用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6、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自查情况

  1、初中部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高中部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本学期学生学费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代收学生课本费500元/生(此项费用采用往来款收据开票),实际课本费学校决算后多退少补,实收实支。择校费3000元/年。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各校无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7、与班主任签订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Xx

  2012年9月8日

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篇6】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现作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如下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现作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如下:

  一、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之统一认识,健全制度

  我园对规范教育收费问题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在班子里进行教育和学习,力求达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为上严格遵守.通过落实教育收费工作,推进幼儿园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学期初,领导班子一起学习领会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同时在教职工大会上积极宣传有关规范收费的精神;又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收费工作的意见.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收费的意义,也使家长都了解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

  二、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之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在制定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发展情况,逐年修订,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我园加大制度的宣传、学习、落实、检查的力度,使制度落到实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事先公示,发放征询表,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同意后,按标准收取并且规范使用.每位家长分项目签字,自愿清单归档保存.每学期结束时向幼儿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幼儿提供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向家长加收任何费用,不侵害幼儿家长利益.

  三、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之规范收费,成效显著

  在推进依法办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无任何一起受理家长、居民反映有关教育收费问题、信访件的情况.因此,我园在家长、社区中的反映一直是比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以人为本,为幼儿着想,为家长着想.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不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篇7】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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