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集锦十五篇)

2023-09-27 17:21:00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企业运作管理者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制定必须要合理和可履行。规章制度可以使日常工作程序化和标准化,好的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会是死板的。本文的主旨在于探究与“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有关的议题,继续了解关于该话题的具体内容请您阅读下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全委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升攻势,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在做好全部人群普惠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高老年人就医满意度,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到20xx年底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医院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相关科室主任,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日常工作。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创建内容

  (一)构建老年友善文化

     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将关心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尊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纳入机构文化建设体系,加强老年友善文化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老年友善管理

     通过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老年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优化老年友善服务

     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情况,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注重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和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在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四)营造老年友善环境

     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加强对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维护与完善,加强老年友善环境整治,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就医感受,确保老年人就医舒适和安全。

   四、创建标准

     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青岛市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20分,老年友善服务30分,老年友善环境35分,加分项目最多加至20分,总分最高120分。

   五、创建安排

     20xx年,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在医院全面展开。20xx年底,成为第一批市、区两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1.全面创建。20xx年x月—x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任务。

  2.自查自纠。20xx年x月,对照创建标准,梳理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

  3.创建申报。20xx年x月,申报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成为胶州市择优推荐单位参加市级评选。

  4.市级评选。20xx年x月,通过市卫生健康委专家的评选。

  5.挂牌推广。20x年x月底前,成为第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挂牌,对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医院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与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在“敬老文明号”推荐评选活动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将作为优先条件。

  (二)广泛宣传,提升医院整体形象。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中的突出亮点、优秀事迹和创新举措,提升老年患者的就医感受,打造我院新形象,营造尊老敬老、“智慧助老”的良好氛围,弘扬尊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与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与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与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与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者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与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务必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务必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务必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务必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与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者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全面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务必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务必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慎重,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者有禁忌时,

   六、药房人员务必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常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与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要紧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与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与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与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与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与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与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晰。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与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类注射务必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 0.2%过氧乙酸喷雰或者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 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 1%过氧乙酸溶液或者含 1000ml/l 有效氯消毒

   剂浸泡 5 分钟,再放入另一 1%过氧乙酸溶液或者含 1000mg/l 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 30 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者 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 0.5%过氧乙酸浸泡 30 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 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者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篇二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与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通常不得超过 3 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认确实检查。

   4、医师务必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习惯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与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

   与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

   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与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 5 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 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习。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平,建立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的人才进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务必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要紧包含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组织观念、劳动纪律。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要紧根据。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 6 月与 12 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⑴提供通常常见病、多发病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与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

   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使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有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与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懂得与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与家属的懂得、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

   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5、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务必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公司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与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操纵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有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类操作规程与专业基

   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

   1、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合法证照及公布监督电话。

   2、诊所应宽敞、明亮、整洁、用具齐全、完好、卫生;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整齐,宣传广告符合要求。

   3、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或者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并挂牌明示:药师不在岗,不可销售处方药。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在岗执业药师或者药师要负责对药品的购买与使用进行指导与咨询。

   5、营业员应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销售处方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者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与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换或者使用,对有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3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节 口腔器械消毒制度 第四节 门诊部规章制度 第五节 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第一节门诊消毒管理规定 一、建筑布局要求

  1.应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2.候诊区和诊疗区应分开,设有实际屏障,采光良好。 二、器械的配备要求 1.应配备压力蒸汽灭菌设备。

  2.为患者进行诊疗操作的器具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 三、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 2器械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3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消毒灭菌程序 1.预处理

  1.1预消毒:可采用中高效消毒剂浸泡20-30分钟; 1.2预消毒后彻底的清洗:流水刷洗 2.灭菌法: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132℃ 30分钟; 上述器械待冷却后分类存放无菌柜盒内备用。 2.3化学浸泡灭菌:

  2.3.1预处理后的器械擦干并浸没于一定浓度灭菌剂中,保证作用时间,如2%

  戊二醛,浸泡时间应达到10小??

  2.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六、诊疗区域的消毒

  1.诊室按每立方米1.5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毁灭作无公害处理。

  二、患者使用过的车针、高速涡轮机、洁牙机工作尖、洁牙机手柄、喷砂枪头及金属器械要先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然后放入清水中刷洗干净,单个塑封,高压蒸汽灭菌后取出待用。 第四节门诊部规章制度

  1、 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存档管理,每位病人一个就诊号,认真记录病史,按顺序就诊。

  2、 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 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均严格消毒。

  4、 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 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6、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7、 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8、 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节 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一、口腔科医生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4.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5.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6.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 7.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8.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9.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和外语水平。 四、护士助手工作职责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五、门诊卫生员工作职责

  做好诊所内外的卫生工作,保证诊所环境的清洁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4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5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医师、护士和技师的配备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观察患者情况及机器运行状况,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应当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后,方可开展血液透析工作。

  第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十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严格按照血液透析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血液透析质量及相关工作,建立合理、规范的血液透析治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第十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加强血液透析患者的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告知,加强沟通,维护患者权益。

  第二十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确保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医疗设备、医疗耗材、消毒药械和医疗用品等。

  第二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为透析设备建立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血液透析室的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四章感染预防与控制

  第二十四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加强医源性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设置复用间。

  第二十七条血液透析室的工作区域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透析治疗区、治疗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III类环境的要求。

  (二)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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