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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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市、区两级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区工作这条主线;以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前提;以文明城区的要求为目标,依法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投诉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杜绝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专业管理、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四、应急组织体系

  单位: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法人):院长

  副组长(负责人):副院长

  组成成员(专兼职管理员):后勤管理处

  五、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一)信息报告

  1、责任报告人:任何发现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

  2、报告时限: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单位所在地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立即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当前事件发展情况,控制事件现场局面,配合医疗单位积极救治病人。

  2、当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理小组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控制措施及调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找污染源、消除污染,提供临时供水,发布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污染的水。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证校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工协作的原则高效处置,及时处置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内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组织机构

  1.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xx

  成员:徐xx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四、应急处置

  1、水管员每日巡视二次供水水箱房,在巡视检查水质时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如有异味、有颜色等),应立即报告后勤集团办公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后勤集团总经理,启动应急方案。

  2.集团总经理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经请示上级同意,依法立即、如实向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突发性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往现场并封锁现场,切断污染水源,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同时集团办公室立即通知校区各单位,停止使用饮用水并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

  4.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迅速展开现场调查,查找污染源和污染物,了解污染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

  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严防再次污染。

  6.按照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7.立即组织做好校区各单位思想稳定工作,保持校区良好秩序。

  8.组织召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会议,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9.由校办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镇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周围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

  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

  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

  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

  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

  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计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处应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及卫生监督,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供水范围内发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来水、二次供水和直饮水。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长沙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领导组织机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预判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校内相关部门处置学校内突发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现场指挥部工作的相关保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相关信息,对处置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和报告,并提出可行性预警与建议。

  (二)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应急行动组。

  应急预案启动后,成立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团委、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七个应急行动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学校分管副校长负责,党政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分析事件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件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后勤处负责,相关学院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3.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后勤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件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采取临时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确保用水安全。

  4.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处、保卫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报学校领导签发;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5.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团委、相关学院参与。主要职责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件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6.新闻发布组。由宣传部负责,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工作,建立事发初期、进展期和事后信息发布、报道的良好机制及相关规范,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新闻,统筹协调发布基本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并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控及管理,及时化解网络舆情。

  7.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负责,党政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药品、物资和应急生活饮用水,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及时组织运力保障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部门调配使用;编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通讯录。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及人数,参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划分四级。即: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给师生生活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且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30―99人,但无人员死亡的;区级人民政府认定为一般生活饮水污染事故件的。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给师生生活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且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生活饮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Ⅱ级):事件危害严重,事件一次伤害的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的。

  特别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Ⅰ级):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生活饮水污染事件的。

  学校根据上述分级标准,提出事件等级意见,报政府机关认定。没有达到以上事件分级标准的,校内按一般生活饮水污染事件处置,适用本预案。

  五、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维护管理员和后勤处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组成;二是监测体系,对生活饮用水服务网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机制。对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早解决。

  后勤处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报告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生活饮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后勤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和报告应由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领导签发;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通报。

  (4)责任报告单位(人)

  学校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单位;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从事生活饮用水服务的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行使职责的学校后勤处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并报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

  1.学校后勤处根据需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件现场,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

  2.学校后勤处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后勤处、各相关单位、事件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响应程序

  1.学校后勤处办公室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件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决定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按预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应急行动组就位。

  3.学校后勤处办公室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和新闻发布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

  4.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意见及时分析判断,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三)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四)调查和总结

  1.安全保卫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生活饮用水经营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预案》、《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原则

  保障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应急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到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辖区内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必要时可以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卫生局领导下,卫生监督所设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应急小组应急工作。下设应急处置现场调查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技术支撑组、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卓勤

  副组长:周相慧

  成员:杨美珍、金波、吴宣霞、吴斌、汤璐

  职责:

  1、领导、组织和协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卫生局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3、组织事件应急技术探讨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关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现场调查组及职责:

  组长:周相慧

  成员:金波

  职责:负责对集中式供水水源、净水环节、二次供水、管网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卫生监督、调查取证、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等工作。组长接到上级指令后,负责召集本组成员赶赴现场,负责安排内部成员的分工,负责本组收集证据、资料的上报工作。赶赴现场使用组长所在科室车辆,遇到人员空缺、物资不足、车辆使用等问题时,由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调度。成员负责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和参考资料的提前准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工作,负责协助组长收集文书、资料与撰写报告。

  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对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布局、工艺流程、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集中式供水设施水源防护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净化消毒情况,二次供水设施、储水设备、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线及周围环境等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污染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员等进行询问主要内容包括: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情况、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范围、清洗消毒、近期水质监测以及近期供水系统的运行及维护等情况。另外,需要了解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就诊情况、临床诊断等情况。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指挥部可以安排一组或多组从事上述应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组应当负责现场调查处理、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及职责:

  组长:杨美珍

  成员:吴宣霞

  职责:负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的收集、传递、通报、报告,负责与CDC、水利、环保、供水等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对来自水利、环保、供水、CDC等部门的水质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等工作。组内成员必须保证信息不得缺失与外泄,任何对外的信息的传递、通报、报告必须经由应急领导小组的批准。污染事件发生在夜间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的工作由现场调查处理组负责。

  (四)技术支撑组及职责:

  组长:刘小剑

  成员:杨美珍

  职责:领导小组可以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邀请水质检验、卫生监督、流行病学等有关专家组成技术支撑组。负责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事件调查处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见等。

  (五)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组长:吴斌

  成员:汤璐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提供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资、交通工具等各类保障服务工作,应急专项经费的组织落实工作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保障资金。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收集到的信息,检查情况必须及时由组长报告领导小组,严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发布或透露任何有关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对事件发生的主要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时间、供水方式、污染范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就诊医院与临床症状等情况。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填写《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登记表》,15分钟内进行事件报告情况复核,确定初步信息,并向所长或分管所长汇报,经所领导批准后,向县卫生局电话汇报。由所领导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的开始,通知各应急组应急到位与应急预备,由组长负责通知各组成员应急到位与应急预备,并将通知情况15分钟内反馈应急指挥部。通知及反馈过程应做好书面记录。应急指挥部到位地点为所长办公室,各应急小组到位地点为组长所在科室办公室,工作日应在10分钟到位,非工作日应在30分钟到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位的,由各组组长及时请示应急指挥部补充人员,应急到位后,各组组长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并汇报到位情况。

  (二)事件调查前的准备: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的准备、交通工具准备、法律文书的准备、取证工具和参考资料的准备等。

  1、人员的准备:一般要指派一组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安排一组或多组现场调查处理人员赶赴现场,同时要求其他组人员在单位待命。

  2、交通工具准备:第一批赶赴现场的车辆使用组长所在科室车辆,后续车辆的安排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部可以根据水污染性质要求全所车辆统一交后勤保障组安排调度。

  3、法律文书准备: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卫生执法意见书、询问笔录及续页、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等执法文书;

  4、调查取证工具准备:常用的物品,应提前准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常备以下物品:(1)取证工具准备:照相机、摄象机、录音笔等;(2)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参考书籍。

  七、现场调查

  按照现场调查组的职责开展现场卫生调查,调查时应注意几个方面的调查可以同时和交叉进行,复杂的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可能需要反复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指挥部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根据饮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议:1、停止饮用水供应;2、临时封闭供水系统;3、责令污染事件责任单位立即对供水设备、设施、管道进行维修、检查和清洗、消毒。现场调查组应将现场调查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笔录、卫生执法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及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等及时报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

  八、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

  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应主动地收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并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经指挥部批准后,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向县卫生局报告,依次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

  1、初次报告:应在2小时内完成。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信息来源、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污染程度、影响人口、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情况以及近期供水系统的运行及维护情况,饮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种类及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2、阶段报告(进程报告):一般应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完成(需要检验结果支持的,依出检验结果的情况而定)。包括现场控制情况,造成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过程和进展情况,物理、化学、微生物实验室结果,以及初步结论。

  3、终结报告:一般应在2周内完成(需要检验结果支持的,依出检验结果的情况而定)。包括整体时间的描述、事件发生的确切原因、应急处置过程以及事件的最终结论。

  九、应急终止

  (一)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完成整改,经具有资质的水质检验机构出具水质合格检验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析处置情况,向县卫生局应急机构报告,根据事件等级,由县卫生局组织评估并决定应急状态结束。

  (二)应急结束后,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应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应急工作,相关资料最终报稽查科归档。对水污染事件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卫生许可、人员的培训等工作由相关监管科室负责。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6

  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学校成立管道直饮水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校长王刚任组长,总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管道直饮水突发事件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具体抓好预案落实。

  二、预测预警

  应急小组随时掌握管道直饮水供应公司所管理的直饮水系统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危及直饮水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三、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供水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和邵阳市有关部门报告。

  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影响学生直饮水供水安全,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相关领导,以便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时,客户服务应立即利用各种渠道通知学生停止供应直饮水,并保护好第一现场,同时告知学生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并采取有力手段恢复水质。造成直饮水中毒等严重事件的,要尽快抢救学生,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日常工作要按照以下预案执行: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学校李子园和七里坪校区。

  2、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产品水进行常规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产品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应急小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总值班电话:5430919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直饮水供回水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设备:热熔器、电缆线、水泵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供水管网抢修时限:管道白天10小时以内,夜晚20小时以内。

  4、供水管网消毒杀菌处理:管道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三)设备抢修应急预案

  1、设备抢修范围:制水设备、供水设备、杀菌设备

  2、设备抢修器材:备用供水泵、制水主机高压泵备用件、测试仪表、O3发生器用紫外线灯管、安定器。

  3、设备抢修时限:白天24小时以内,夜晚36小时以内。

  4、设备抢修后消毒处理:设备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开阀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六、监督管理

  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突发减突发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七、附则

  1、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学校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7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略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幼儿园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幼儿园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幼儿园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幼儿园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园长并保留水样。

  2、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事故初步确认后,园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园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园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幼儿园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幼儿园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幼儿园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园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林华芬联系干净水源到幼儿园,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幼儿园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镇、村居民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

  组长:苏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罗亮富副镇长

  韦文勇文圩水利站站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协调供水水厂与上级各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应急预案:根据县水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单位一把手负责,供水水厂负责人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3、加强公司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4、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水质定期监测、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配备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

  1、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报告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任何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隐。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居民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建设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9

  为了保证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秦忠云

  副组长:沃岚

  组员:蔡艺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卫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时间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统计学生的情况,如果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领导小组。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师生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校长报告,由校长报杨浦区教育局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卫生监督所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家属和社会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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