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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施工合同条款”。在人们不断进行经济生产的过程中,人们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如果您认为这篇文章值得分享请不要吝惜将它分享给所有人!
施工合同条款(篇1)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有偿的原则,进行充分友好的协商一致,现甲方同意将自己承接的 工程以项目承包责任制形式交由乙方负责进行施工建设。并签定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发包是甲方的经营管理形式,承包是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管理,按要求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依本合同规定获取报酬的意思表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合同价款: 万元
3、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合作方式:乙方自愿全额投资、盈亏自负。
二、承包范围: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承包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所载明的全部内容。
三、应交纳的管理费与税金:
1、管理费:按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核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百分之
(百分之 %)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因本工程合同价款较小,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管理费 元(管理费暂按照施工合同价款执行,如有变更增加款项部分,在竣工结算后缴纳)。
2、税金:详见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A、该工程发包后,甲方对乙方享有如下监督管理权:
1、对乙方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监督;
2、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3、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同步扣缴国家税金和企业管理费;
4、甲方有权就该项目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决算等事宜与发包单位达成协议,乙方必须执行;
5、甲方有权就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质量以及其他民事责任赔偿达成协议,乙方必须执行。
B、该工程发包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与建设单位洽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协助办理施工手续,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施工证照(费用由乙方承担);
3、协助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提供组织施工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参加施工期间安全监督管理,协助乙方妥善处理建筑工伤事故;
6、协助办理工程预算、结算,协助追收工程欠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7、指导乙方建立二级财务核算制度、协助乙方建立各种票据收集整理制度(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A、该工程承包后,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自行组织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施工建设管理;
2、有权自行组织施工队伍,但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名册应向甲方备案;
3、保险单复印件交至公司备案;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5、乙方自觉接受公司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检查,并负责解决公司检查人员必要的食宿、交通、差旅费等费用。
6、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的一切对外债务;
7、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质量纠纷的经济责任;
8、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所引发的其它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9、乙方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经济责任;
10、乙方向甲方移交包括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预决算书、竣工备案资料等在内的全部工程资料,不得有损毁和遗失。
11、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民工工资按时按量按月发放,如发生民工闹事及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甲方有权暂扣该项目工程款并代为支
付,直到纠纷解决。
1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甲方规定服从并实行项目经理及负责人承诺制、例会制、述职制和接受项目稽查,并接受上述单位、部门的检查,如在工程材料、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达标,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做好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通知单等上交甲方,交工时必须将竣工图、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决算资料、质量评定等级证书、工程照片等相关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送交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支付项目竣工验收的工程款。
五、承包方式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
(一)本工程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核定的最终结算造价扣除税金和承包费后,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承包给乙方包干使用,自负盈亏,亏损甲方不补,盈余乙方自得;
(二)在履行此施工合期间出现的任何民事、经济、安全等责任均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甲方的信誉损失或被打入黑名单的,甲方处罚乙方 万元的信誉损失费。
(三)乙方与业主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通过甲方指定的管理财务人员及由甲方开立的帐户进行转款,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甲乙双方均不可挪用。该资金款项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转款用于本工程中使用,每次转款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本工程中如需垫付资金的由乙方组织资金负责垫付,每到一笔工程款,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转给乙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建设单位,其它机构和个人以该工程名义借款,赊欠建筑材料,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逐月向甲方提供报表,并附质量报告书。
六、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依法合理的使用工程资金,确保工程资金安全,减少损失和浪费,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纳税并完善税务手续,遵守金融法规办理各种银行结算业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以上财务管理要求和任务,同时为便于项目负责人了解公司财务部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现针对财务相关事项明确以下几条:
(一)、开立外出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外管证”)的相应规定:
1、开立外管证需提供的资料(1)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2)开工许可证复印件;
(3)业主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必须先向公司缴纳合同价万分之三的合同印花税,再由公司缴到企业主管税务部门;
(5)新开立的外管证需在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工程所在地国税局(所)报验登记。
2、办理外管证延期需提供资料
外管证的期限为6个月,若工程没有完结,可以办理外管证延期手续。
(1)返还上期的两联外管证,并且必须由当国税机关签字盖章;(2)截止外管证到期日,业主已拨付工程款的税票及发票。
3、外管证销户需提供资料
(1)返还上期的两联外管证,并且必须由当地税务机关签字盖章;
(2)业主已拨付所有工程款的税票及发票;(3)结算或审计资料。
(二)、须在工程所在地国税机关缴纳以下税金:
1、增值税:3%。根据每期拨付的工程款,含开工预付款、材料预借款、工程计量款等,由项目部按3%的征收率直接到工程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预交。
(三)、须在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以下税金: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0.4%,按当期预交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
2、企业所得税:2.5%。根据每期拨付的工程款,含开工预付款、材料预借款、工程计量款等,每期先上交到公司,再由公司代缴到税务机关。
(四)、项目部银行结算管理的要求:
1、材料转账和劳务费需要以公司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其他零星材料发票金额超过10万元也需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要附上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副复印件一份。签订的合同需要交回总公司原件。
收到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必须以转账方式用于支付材料款、辅料、设备租赁等费用,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单位一致(不允许委托付款)。
2、本工程应支付的工人工资,报销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工资表(需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支付由公司派人监督发放或项目部负责发放后公司不定期抽查发放情况。
3、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支付完材料费、人工费、相关税费及扣款后的余额作为备用金,可以以现金方式支付,主要用于项目电费水费、小型材料费、试验检测费、办公设备费(附上购买办公设备清单)、差旅费、其他杂费,报销时需提供合规发票;
(五)、办理工程款支付的流程如下:
1、具体流程:工程款到账—财务部开具《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工程副总—财务部—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为便于各主管部门能了解工程的进度情况和工程的质量状况,此审批步骤一般情况下由项目部自行办理,不能由其他部门代办签字手续);
2、工程款到账后,项目部必须提供:工程计量支付审核表的复印件、预交增值税税票和申报表、业主代垫的费用或甲供材等一切与结算有关的资料,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出具《工程项目资金审批表》,核定本期扣款、实际应支付款项,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按上述流程签批。
3、根据协议约定缴纳各项税费及管理费;
4、根据签批的金额,提供相应的发票,填写报销单据,分项划款。
(六)、票据要求
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采取报账制。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或报销,支付或报销后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
交给财务人员做账及保管;
1、各项目部应及时与供应商、机械租赁商及劳务合作队伍等签订合同,同时报送公司财务部存档一份,及时取得成本发票,所有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及工人工资应按期结算;
2、各项目拨款时提供相关正规发票,手工发票及机打发票必须在网上查询是否属实,劳务费用需提供劳务发票或工资发放表。
3、办款前提供的材料发票需附列相关收料单、领料单、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后,可以开具支票予以报销。
4、购买固定资产、业务招待费的发票不能报销;
5、发票的填写要求
(1)发票应具备以下内容:发票的填制日期、客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没有详细开具名称、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盖有财务章的购货清单或收银条,客户名称必须是:赤峰兴宝建筑有限公司)。
(2)计算准确无误,大小写必须相符。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税务局专用章和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4)各种发票的填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不得涂改,手写版需用复写纸填开。并于2011年1月1日起,针对普通发票只接受新版普通发票。
(5)行政事业性收据可以视同发票予以报销。其他票据如非经营性统一收据、普通收据、白条、收银条都属不合法原始凭证。
(七)、其他未尽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另行协商决定。
七、工程质量要求 :
(一)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
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三)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乙方认真接受甲方质安部的检查验收,对其检查验收所提出质量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或处置方案。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五)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必须先提请甲方进行自检评查,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不合格者不得提交正式验收。
八、工程安全要求 :
(一)本工程承包后,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设立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认真接受甲方质安部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其提出的不安
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三)乙方是本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四)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九、工程结算办法:
(一)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造价结算书,并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甲方应在收到结算书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并与乙方共同向建设单位送交结算书;
(二)乙方与甲方办理内部结算时,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债权债务清单;甲方应根据乙方负债情况,与乙方协商处理现金或实物担保;
(三)本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尚未自理的,乙方应向甲方办理现金或实物担保;
(四)工程财务结算:
1、甲方与建设单位正式办理结算后,乙方应在10日内依据审计报告结果与甲方办理内部财务结算。过期不办理甲方将依据本合同和相关帐目作出单方认定,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与甲方办理内部财务结算后,乙方应即时结清税金和管理费,税金不可拖延,管理费即时结清。
3、双方办妥内部财务结算,乙方按每次拨款金额足额完税(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由乙方在项目所在地自行缴纳)。
十、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提出主张,请求赔偿。
(二)甲、乙双方都必须正确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不得利用职权侵占、挪用本工程资金,任何一方侵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另一方有权向政法机关举报或请求追偿。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国家税金,若不按期纳税,甲方有权依据国家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举报。
(四)本工程对外债务,一律应由乙方负责清偿。甲方代为清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五)本合同合同图纸、施工日志、财务报表、预结算书等资料,乙方不得遗失、损毁,若遗失、损毁应立即补齐补损,不能补齐补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
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发生违约的解决程序:(1)由甲方分管所属业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协商解决;(2)由甲方法律顾问协商解决;(3)在甲方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履行过程中作补充约定。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保存壹份,乙方保存壹份。每份仅经方签字或盖章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
发包人:(章)工程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条款(篇2)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本条内的各词语涵义仅适合于本合同,不是该词语的通用解释。这些词语在合同条款中出现时,一般应认为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时,亦可以有其他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列入本款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监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关当事人。发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业主、雇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发包单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乙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承包方、承包单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监理人即通常所称的监理单位,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合同文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执行合同的文字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图纸为准。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说明合同标的物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和计量方法。此名词在以往国内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范,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相区别,本合同文件中改称技术条款。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图纸为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的总称。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施工图纸仅为图纸中的一部分。上述各类图纸的内容还应包括其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投标文件是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由投标人已填写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总称。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内。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表明发包人已接受其投标并通知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若在签订合同前尚有遗留问题需要洽谈,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对方就遗留问题进行合同谈判。一般说来,意向书仅表达发包人接受投标的意愿,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洽谈,并不说明该投标人已中标。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类档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若临时工程中某项工程(如导流隧洞)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发包人时,则该项工程对本合同来说,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导流工程亦为临时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项说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项导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各类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降)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属永久工程。主体工程的内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项目划分的第二级项目,如混凝土坝(闸)工程、土(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厂房工程和地下厂房工程等。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签发开工通知。本合同条件第18.2款规定,若监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之日(或发包人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即视作合同工程的开工日期。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发包人已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工期。
施工合同条款(篇3)
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鼓楼广场____楼屋面、卫生间及地下车库部分防水工程委托乙方组织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组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____楼屋面采用____卷材防水(____层);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____mm厚,分三遍成活;地下室外墙为聚氨酯卷材____mm厚(____层)。包括所有材料水平、垂直运输、施工、清理、蓄水试验、放水等全过程。
二、工程单价
屋面为____元/m2;卫生间及地下室地面为____元/m2;地下室外墙为____元/m2(含人工、税及安全、意外伤害等各种风险费用)。
三、工程期约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_天。
四、工程结算
1、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工程进度每月____日付完成工程量的____%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工程数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在工程开工和验收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防水层必须粘结牢固,接缝密实、四周及管道、下水口等周围应密封严实,在24小时蓄水条件下,无渗漏现象。
3、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四、施工安全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如遇雨季施工,必须注意边坡稳定性,教育工人随时注意边坡;如乙方忽略此工作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条款(篇4)
营改增后,钢结构企业涉税处理及合同筹划
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以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是通过对钢板的切割、焊接、除锈、喷漆等工艺制作成钢结构,同时为其客户进行安装,以达到其使用效能。主要应用于大跨度、多高层的公共建筑,以及钢结构住宅、门式钢架轻钢房屋等方面,是近十年来发展最快的建筑行业之一。
“营改增”后,如果既从事钢结构等的生产销售,又提供安装工程等建筑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构成要件是:必须是一个纳税人提供,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修改了混合销售的表述,明确了处理原则,“混合”的内涵较营改增前有了质的变化。
【“营改增”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此次“营改增”后,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已不存在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概念。
【“营改增”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举例说明】
案例
一、A公司(仅有安装资质的钢结构安装企业)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1000万,其中材料价款600万,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A公司从外购买钢结构并提供安装服务,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由于其经营的主业是建筑安装业务,外购钢构、设备和建筑材料进行施工应按照建筑服务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而不按照销售商品17%税率征税。
案例
二、B公司(具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在销售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材料价款600万元和提供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分别按照销售货物17%税率(计税依据600万元)和提供建筑服务11%税率(计税依据400万元)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注明的,按照混合销售的原则,应按照销售货物17%税率(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
三、C公司(具有生产、销售和安装资质的钢结构安装企业),在施工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材料价款600万元和提供安装服务价款400万元,财务上分别核算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和安装收入,则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按照17%税率(计税依据6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安装服务按照11%税率(计税依据4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施工合同中未分别注明的,当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在公司年收入占比超过50%时,按照17%税率(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当钢结构及设备、材料收入在公司年收入占比未超过50%时,按照11%税率(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
【筹划思路】
一、对于既有钢结构生产、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建筑集团企业,可以将钢结构安装作为一个业务板块,不要单独注册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企业。实现钢结构年销售收入在集团收入中的占比低于50%,则按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企业销售钢结构和提供钢结构安装服务全部按11%税率征收。
二、对于专门从事钢结构生产和安装的企业,为了规避钢构件等设备材料年销售收入在企业收入中的占比超过50%,考虑将钢构件生产业务独立出来,形成一家专门生产、销售钢结构的企业,一家专门从事钢结构安装的建筑企业,两家企业是独立法人,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让业主或发包方与安装企业签订钢结构安装的甲供工程或清包工合同,同时与钢结构生产、销售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对于甲供工程或清包工方式,钢结构安装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安装部分按3%征收率征税。
三、如果钢构件等设备材料年销售收入在企业收入中的占比不会超过50%,则可不拆分成两家独立企业,通过与业主或发包方签订一份销售钢构件等设备材料合同,另签订一份甲供工程或清包工合同,同样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安装部分按3%征收率征税。
温馨提示:钢结构企业应根据“营改增”后的混合销售新规,通过对主体资质进行合理拆分、合同中材料和安装服务价款单列以及销售合同和安装合同分拆等方式,降低自身税收负担。
施工合同条款(篇5)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 词语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是(填入发包人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人是(填入监理人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①(填入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位工程指以下工程。
①(填入单位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示例,供参考)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用地范围和时限见(填入施工用地范围图表名称,用地范围图应标明范围的坐标)。
若招标文件中仅初步规定施工用地范围而未规定用地的确切界限和分片提供的期限内,本款可作如下修改:_____________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时限在签署协议书时商定。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补充)
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补充)
6 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本款中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本款亦可采用以下方案。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履约担保书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年内一直有效。上述两种证件均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2)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注: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
①按第11条规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②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③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大于____%时作出变更决定。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
11 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若需规定分包总金额的限额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中的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改为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总金额不得大于合同价格的_____%,且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出去。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本款(1)项后补充: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分包工作内容和分包人资质如下:
(1)分包工作内容:
(2)分包人名称及地址:
(3)分包人具有的与分包工作相类似的经验:
①工程名称及地点
②工程主要特性
③合同价格
④工程完成年月
⑤工作内容和履行合同情况
⑥该工程的发包人名称及地址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如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4)本款(4)项规定的发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期限为______天。
增加条款: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需要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增加下款:
14.3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表: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
规格
数量
供货厂家名称
备注
(2)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及监理人指定的格式和期限,提交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需用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由承包人与指定的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并应将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承担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4)上述指定的供货厂家不能按供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质量或时间要求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与供货厂家交涉,若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应依据其原因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担各自的责任。
15 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删去本款(1)项全文,并代之以:
(1)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出租下表所列的施工设备。
发包人可出租给承包人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设备状况
数量
出租地点
每台租赁价格
(填入计价单位)
注:设备状况内应填写设备的新旧程序,如系旧设备应写明设备的购进时间、已使用的小时数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17.进度计划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本款补充下表。
资金流估算表(参考格式)
金额单位__________
年
月
工程和材料
完成工作量
保留金
预付款
其他
应得付款
预付款
付款
扣留
扣还
18 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发出开工通知。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要求完工日期如下表:
要求完工日期表(参考格式)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20.工期延误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下表。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
上表中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
21 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本款补充下表。
提前完工奖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提前完工奖金(元/天)
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29.文明施工
29.2 施工安全
若发包人需要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3)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消防的要求见技术条款。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
32 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本款(1)项中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
本款(4)项中先后出现的两个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分别为合同价格的____%和合同价格的____%。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本款(1)项中所指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为:
①(填入永久工程主要材料名称)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工程进度付款
33.4 支付时间
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
34.保留金
本款(1)项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4 其它的调价因素
(若还有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的调价因素和调价办法,可在本款作补充规定)。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第(1)项②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
39.3 变更指示
若用于河道疏浚工程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增加第(4)项,其条文为:
(4)河道疏浚工程的变更造成承包人无法使用原选用的疏浚设备完成变更工作量时,除非合同双方协商同意按变更处理,承包人可以不实施这项变更工作。
47 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2)项中,在造成后插入材料和三字。
48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若由发包人投保工程险时,删去本款第(1)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保险的工程项目和其他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工程具体投保情况填写)
50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改为发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
51 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1.1 保险凭证和条件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合同的副本。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相互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合同的副本。。
51.2 保险合同条件的变动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或承包人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变动各自投保的保险合同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1.3 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或承包人在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日后84天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则另一方可以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合同规定的投保责任方承担。
53 工程保修
53.1 保修期
本合同工程的保险期为________年。
增加条款:用于河道疏浚时,增加下款:
53.4 疏浚工程无保修责任
疏浚工程无保修期,承包人对已完工验收的疏浚工程,在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完工日期后所发生的工程缺陷,河道缩窄或其它不合格之处,都不承担保修责任。
60 合同生效和终止
60.1 合同生效
若规定合同需经公证或鉴证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在签字并盖公章与后之间插入和办理公证或鉴证。
增加条款:若合同需要保密时,增加下条:
61 保密
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增加条款:若承包人为联营体时,增加下条:
62 联营体各成员承担各自的和连带的责任
承包人为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组成的联营体时,各成员应为履行本合同承担各自的和连带的责任,并应推举其中的一个成员为该联营体的负责方,代理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全面负责履行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联合体协议和章程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