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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1
我司项目,全部或部分位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申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我司愿意接受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承诺如下:
一、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不会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安全构成不利影响。
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受影响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监测,各项监测指标控制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规定的范围内。
三、当监测值接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规定的控制指标时,我司将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安全。
四、我司组织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增加施工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安全影响的验收内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和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的监督。
五、我司清楚和理解,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对我司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技术审核,不减免我司、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各方的任何责任。
申请人(盖章):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
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2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产品消费安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是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培训学习。
二、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规定。建立完整的档案,并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业生产记录。
三、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农产品收获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四、确保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产品包装和标签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执行。
五、确保质量安全检验工作在销售前进行,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当召回或者销毁。
六、积极配合和支持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七、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日期:
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3
法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二、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认真强化和落实本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三、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四、保证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索取发票,有效证件与记录相一致;保证禽畜肉类等原料从食品加工厂、集贸市场或商场定点采购;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单位。
五、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保证不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全,以及包装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
七、保证具备餐饮消费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熟食间严格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柜)、专用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加工、操作、储存等过程卫生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饮)具、用具。
八、保证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卫生责任,认真督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卫生职责情况,认真落实餐饮业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中的各项卫生要求,争创餐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
九、保证本单位不超过接待能力承办宴席,承诺一次承办5桌以上宴席,书面报告石河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时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石河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十、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做一个诚实信用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5
为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粮油质量安全,市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及粮油购销、仓储、加工、零售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严把粮食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原粮质量及卫生的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粮食质量管理工作。
三、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严把收购入库质量关,决不收购发霉、变质或受污染的粮食,对每批收购入库的粮食都要使用仪器进行化验。
四、粮食加工企业保证粮食质量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不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认真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和退市召回制度。
五、粮食销售企业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的粮油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进货台账。
六、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严格管理,规范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6
为加强对国资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参照《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建立国资系统安全生存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所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企业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和积累成功经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坚持奖罚严明的考核原则,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超前防控;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资委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严重安全生产不达标、违章违规违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行政、经济并罚。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六是坚持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七是推进“科技兴安”,强化科技防范,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推动所出资企业实现科学、协调、可持续、安全发展,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自觉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认真抓好落实,不断修订、完善和细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地落到实处。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班组的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到生产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从领导覆盖到全体职工的共同安全责任体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与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挂钩;
3、参与或组织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二)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所出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逐级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督促、检查子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5)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所出资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协调和综合管理本企业及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所出资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并落实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所出资企业其他负责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所出资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工会组织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
7、所出资企业应监督子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监督子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所出资企业应对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责任:
(1)监督管理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将子企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3)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子企业,应当与管理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和要求等。
(4)对委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的单位,所出资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受委托方或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组织领导
对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在市国资委领导下,由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提出奖罚意见。所出资企业对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由所出资企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所出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
1、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或指定一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置数量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情况进行配置。此机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3、所出资企业应当明确内设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四、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所出资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所出资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二)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检查、督查。
(三)所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督促子企业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所出资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或制度,逐级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
(五)所出资企业应当监督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许可范围。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粉尘、高温、毒物、辐射、电力设施等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六)所出资企业应当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五、考核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工业国资系统综治考评制度和奖惩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推动作用。将安全生产目标、事故控制指标等逐级分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要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两大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基础、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事故调查及应急管理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
(三)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措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采用逐项扣分的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并根据得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奖惩。对国家和行业有明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额度规定,但未能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市国资委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业绩利润中予以全额扣减。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降级处理的,取消其参加该年度市国资委组织或者参与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市国资委对年度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达到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标准的企业予以表彰;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客运交通政策。20xx年起,市、县两级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补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支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每年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预防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五)各单位贯彻此《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工管办组织检查考评,评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工管办批准,予以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求实的态度,居安思危,与时俱进,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扎实工作,以认真负责的责任心,干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打好基础。以安全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7
1、制定学生饮用奶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从原料奶生产、卫生质量检验到加工、成品质检,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层层落实到人。
2、用定点奶牛场的优质原料奶生产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内奶牛“两病”监测合格,无人畜共患疾病,实行管道式机械挤奶,原料鲜奶不混有乳房炎乳,菌落总数稳定低于20万,不使用复原奶生产学生饮用奶。
3、乳品生产符合GMP卫生规范要求,生产学生饮用奶的车间通过HACCP/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按照有关工艺要求,严格进行清洗、保养、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5、实施全面检测,做到检测与生产同步,严格学生饮用奶产品的检验放行程序,实行企业内质检部门一票否决制,生产过程有明确的可追溯的真实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严格执行产品留样制度。
6、学生饮用奶品种、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定。
7、通过绿色食品认定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安全保障承诺书 篇8
为推动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树立桓仁冰酒产业的良好形象,本企业向去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产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产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产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xxx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