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协议【篇1】
1.甲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快递运输物品。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点快递业务进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在特许范围内从事快递及行李托运业务。
5.甲方每天应按照当天货物的有无情况到乙方工作地点接送快件及行李托运业务。
6.乙方在派送过程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货损、或货物丢失由乙方承担全责。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对外以独立的法律主体操作,不得超区域进行业务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现象的活动。
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经营,保证运营质量,遵守甲方的指导价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费的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在接受货物时,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来收取运费,正确填写运货单,由甲方负责包装检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点。
10. 双方应有正式的货物及单据交接手续,甲方在发当天货物给乙方交接之前出现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货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现的问题物件由乙方负责,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间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1.派送货物按件计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币)予乙方。
2.收件货物按照乙方每件 元(人民币)提成给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运货单为有偿物品,如遇误填、丢失或其他问题导致运货单不能正常使用,,由责任方赔偿每张运货单 2 元(人民币)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月年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上述日期开始生效。
2.甲、乙双方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现歇业、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前述30日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期满前15日内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均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协议条款内容全部继续有效。一方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再行商议。
1.若有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可以免责,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共同将损失减到最低,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义务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履行义务,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义务。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 乙方每天(一天两次)定时前往甲方处领取寄往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的快件,并由乙方及时派送给收件人,不得误件。甲方把快递包裹交给乙方以后,因乙方派件延误、丢件、错送等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扫描给乙方派件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全权负责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甲方校园快递包裹的收发件业务。
1. 甲方提成给乙方的派件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
2. 派件费由甲方按每件0.8元(人民币)提成给乙方。
3. 收件费甲方要以成本价(附表)提供给乙方并指导乙方收货价,乙方与寄件人实际成交价格,乙方可在合理的范围内自行定夺。
4.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3000元正(可分期交款,以收据为准)
1. 对所托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与运输与仓储保管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等特殊物品时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认真规范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体积、重量、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应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快件遗失、快件失效延误、快件错投等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物品。
4. 乙方应下列过错造成的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污染、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 A.在托运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是的货物时:
A.经检验货物外包装良好的,在运输面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点的损坏,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许可后,将货物退回乙方,退回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3、 由于甲方原因如中途损坏。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1. 赔偿标准: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贵重快件建议保价,但易碎物品不属于保价范围。
A.未保价的快件丢失、毁灭短少,物品的最高赔偿每票不超过300元,文件最高不超过100元/票,如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单票价值在1000元(含)以内的,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1%,价值在1000以上的,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2%,如快件丢失、损毁、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快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或未交纳保价费的快件丢失、损坏、短少的,赔偿限额为所付资费的5倍。
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条件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
4.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条件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短少、灭失、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因素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损失。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地方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机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应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信息的提供方,接受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的要求或者以征求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协议【篇2】
中国××保险公司 公司
终止保险代理合同通知书(样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你方不能履行(违反)与我公司依法订立的第 号《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代理公司)》第____ 条第_____ 款,有关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自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终止与你方的委托保险代理关系,解除第_____ 号保险代理合同。并请你方按原合同第__条第__款规定,于__年 月__日前办理好如下事宜:
一、将为我公司代收的保费及利息等相关款项划缴我公司____银行帐户,超过规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缴利息。
二、将使用我公司的单证、条款、宣传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 部门办理清算交接手续,填写《终止保险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单》。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没有回复,视为默示同意,我公司将依法按本通知书执行。自终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义和使用我公司业务单证或条款开展代理业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保险公司负责人签字:
保险公司盖章 年 月
代理合同协议【篇3】
代理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乙方因(未就业、辞职、辞退、终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除名、自动离职、自费出国留学或)原因,拟委托甲方代理本人的人事关系及档案。
二、乙方按有关规定办妥人事关系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有关材料。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发函至乙方档案所在单位将乙方人事档案调入甲方。
三、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档案管理;
3.人事关系接转;
4.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5.代办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6.档案工资调整;
7.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8.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9.集体户口挂靠;
四、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中所列第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五、合同期间若乙方重新就业,需转移档案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不退还已收的`档案管理费。有拖欠管理费的,必须先缴清全部管理费。
六、乙方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变动时,应及时告之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七、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合同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如乙方未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可视为自动延续本合同。合同延续手续办理后,甲方则按管理标准收取管理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协议【篇4】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2、代理区域:泰国境内。
3、代理期限:2年(如销售业绩正常,拥有唯一优先续约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泰国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后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及不限数量。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与样品无误)。
6、甲方指派人员配合乙方的销售与业务。
7、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会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一个季度进货额为十个20呎货柜及以上)。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2)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3)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下订单同时支付30%预付款到甲方账上,尾款70%以信用状方式支付。甲方加工完成后通知乙方发货时间,甲方负责在中国境内指定港口报、出关完成的手续,乙方负责出中国指定港口后到泰国指定港口的所有手续及费用。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七、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八、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协议【篇5】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义务,维护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如需开发票按6%征收税费;
3、及时公布本网络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乙方承包区域为:
三、乙方承包时间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款为:上月营业额的,每月一交,每月15日前交清,缴纳押金100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拒绝付款或拖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区域。
五、乙方承包期间不得转卖、转租或中途退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区域并没收全部押金及承包款。
六、乙方在甲方公司中转的快件所产生的中转费必须次日付清,如有拒付或拖延付款的,甲方有权不予中转。
七、乙方承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服从公司及xx总公司指示。必须统一使用xx面单、xx信封和xx塑料袋,如不符合规定,甲方不予中转。
八、双方在经营中如发现丢件,延误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遗失等情况,则按xx网络管理条例处理,理赔标准按xx网络管理条例执行,相关理赔金额及赔款时间按xx总公司仲裁部仲裁为准。
九、乙方到甲方中转的快件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送达甲方公司中转,乙方的派送件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准时领取并及时派送,如不按规定或者延误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十、乙方承包时间到期后,甲方应退还其所有押金。(注:押金在乙方的所有派件过了查询期后再退)。
十一、为了便于查询,乙方每天派件的签收回单必须当天准时上交到xx上段分公司,发现遗漏或者遗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二、乙方派件中如有到付款或者代收货款,必须当天缴纳到xx上段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处,如不按时上交或者不交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三、乙方如果跨区取件或者代收其他快递公司的件到公司中转,一旦xx总公司或者分公司查出,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四、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切人员配备、交通、工具、人身安全等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任何生活服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xx速递有限公司网络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合法经营,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经济、名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连带承担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五、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如需继续承包,应及时办理续包手续。终止合同应提前参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末期二个月派公司业务员进行交接新老客户、熟悉客户业务情况,乙方有责任配合公司,必须坦诚相待,但快递业务经营权还是归乙方所有,直至合同终止。
十六、合同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代理合同协议【篇6】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快递服务代理人,代理甲方位于黔陶乡,马铃乡的业务。即乙方是甲方在黔陶乡,马铃乡的独家代理,甲方不得授权第二家,在黔陶乡,马铃乡开展相关业务。
1.甲方负责提供货源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物品。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乡镇快递业务进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 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在特许范围内从事快递及行李托运业务。
5.乙方每天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甲方工作地点接送快件及行李托运业务。
6.乙方在派送过程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少,延误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对外以独立的法律主体操作,不得超区域进行业务操作。
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经营,保证运营质量,遵守甲方的指导价格。
9.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现象的活动。
10. 双方应有正式的货物及单据交接手续,货物正式交接之前出现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正式交接之后以及派送期间的责任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月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上述日期开始生效。
2.甲、乙双方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现歇业、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前述30日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期满前15日内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均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协议条款内容全部继续有效。一方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再行商议。
4.甲方收取乙方10000元(壹万元整)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协议后60天内甲方返还乙方。
1.若有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可以免责,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共同将损失减到最低,双方可按 不可抗力对履行义务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履行义务,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义务。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货物及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协议【篇7】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 区域。
二、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_净水器。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管理和售后服务。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宅博士品牌净水器的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除甲方另行书面授权或者书面确认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者以其他形式代表甲方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行为。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1、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的订货量为 。
2、完成全年100%订货量,返点2%,超额完成部分,返点3%。返点以同等金额代理产品的形式支付。如果连续3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
3、乙方应当执行有关法规对广告活动的要求,并遵守甲方对广告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5、为了保护所有经销商的利益,乙方不能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于甲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相应产品价格的信息。违反此项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货款与物流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
代理合同协议【篇8】
甲方:襄阳市参果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市巨参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崇阳县堰下云鹏纺织有限公司
因襄阳市参果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全国市场需要,现委托襄阳市巨参贸易有限公司总经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为湖北省咸宁市的红蒜酒和仙人醉酒及其系列 产品的市代理。双方就相关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公司运作实行统一形象识别(VI系统),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价格策略、统一宣传口径、统一营销模式和促销规范等五个统一。
1、甲方有权对该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和宣传,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在该区域的经营管理活动。
2、正常情况下,若乙方未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年度销售量或自行违规选择加盟店,对合作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选择新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3、甲方提供乙方经营所需的相关附要资料,帮助乙方进行相关登记注册。
4、甲方确保所供产品的质量,所销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关要求。价格相对稳定,向乙方提供优质售后服务。
5、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区域营销方案,指导乙方做好宣传及促销工作。当乙方销售布局完成时,甲方应负责进行广告宣传、散发资料等多种促销宣传活动的指导(节日)。(首次订货公司赠送2万元酒做为广告费支持,另外赠送部分宣传画册)
6、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管理规则,修订一旦作出,甲方提前15天传真或网站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1、乙方首次申购甲方产品(进货款)20万元,享受_2.5折配送货品,(另有约定除外)分2次付款进货,双方签订协议时,若现金不足,乙方需交定金1万元,并在7个工作日内交足货款,其定金充抵货款。
2、乙方在其代理区域自主开发市场销售甲方产品,主动把握市场导向。
3、乙方需保护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不得向他人泄露或提供属于甲方保密的各种资讯。
4、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负责甲方的品牌维护,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乙方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自愿代理并从事经营活动,自愿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实行合法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乙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适宜的办公环境,配备电话、传真、计算器、宽带等基础硬件设施。
6、协议期内,乙方全面享受甲方制定的招商销售优惠政策及规定。甲方开发的新业务、新项目、新产品、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1、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7-15天内将货物送到乙方所指定的地方,第一次折扣后运作共20万元货品的运费由甲方承担,仓储由乙方负责。以后进货的运费双方协商。
2、乙方进货,凭乙方书面订货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发货。
3、甲方每次发货给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和正式发票,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疑问,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邮等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1、乙方若连续______6__个月内未进货,则需出具书面报告说明情况;若乙方未出具书面报告,则甲方可视为乙方已自行退出,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新设加盟商。
2、年度销售任务量为___________万元,乙方应完成协议所规定的年度销售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代理区域中滞销的甲方产品可申请换货,有保质期的产品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不予更换。
2、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产品包装污染、破损或其他问题,甲方不承担调、换货责任。
3、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经过确认属实,甲方不能无故推诿,甲方应以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及时供货,按照《招商方案》乙方付款甲方根据配货单配货,甲方不能强行打包销售、配货。
1、本代理期限为长期。但滿一年,乙方应在本协议期限前满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续订本项经营协议,甲方不再收取费用;若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本协议因期限届满而自动终止。甲方不能无故终止乙方代理资格,否则应对乙方的前期投入的开发市场工作作出足够补尝,并原值退回在库在架甲方的`产品。
1、在协议执行期间,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弄虚作假等自身过错致使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及相关约定而超越代理权限进行销售或具有损害甲方企业声誉等其他不良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经销权,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在甲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或不能保证产品供应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双方应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合法经营,谁违法、谁负责,造成对方损失应全额赔偿对方。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由守约方到守约方所在地进行司法解决。
1、本协议签订地:
2、若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则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该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合同协议【篇9】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转让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产”)之有关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该房产有关转让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三、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存在,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将所转让该房屋的银行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并且在当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该房产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交予买受人。
四、乙方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诺:
1、乙方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2、在该房产产权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将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代理费
1、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转让该房产成交价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人民币 元。
2、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所办理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3、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买受人之间有关转让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从而导致本协议解除时,乙方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向乙方预付代为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所必须缴纳的公证费、印花税等有关税费。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变更协议。
八、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代理合同协议【篇10】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______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月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________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