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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总结 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二、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普法工作总结 篇2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中心以普法教育为载体,真抓实干,把“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了单位的民主法制化建设,推动了新闻传媒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我中心明确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普法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有关工作,解决实际困难。根据中心班子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中心主任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明确一名办公室成员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具体做好日常工作,形成了纵向成线、横向成面、点面结合的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按照县普法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普法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计划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和督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事抓,有人抓,较好推进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
三、创新方法,提高宣传实效
四、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普法工作总结 篇3
xx年,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五五”普法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紧紧围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理工作,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逐步养成了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在不断推进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促进人事公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xx年是我国“五五”普法计划实施的第一年,要确保普法工作稳步、顺利的开展,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局领导在总结xx年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部署,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明确提出在xx年普法期间的指导思想是,积极认真地响应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抓好我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我局“四五”普法总结工作和“五五”普法的动员部署工作,详细制定“五五”普法第一年的各项调研规划工作,切实做到开好局,起好步。组织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推进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促进人事公正,力求使每个工作人员通过普法学习达到增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模范。在整个普法工作过程中,我们首先抓了基础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领导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是抓好单位职工“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是推动“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前进的主要手段。为抓好单位xx年“五五”普法工作,我局首先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在明确职责的情况下,使任务落实到人。在单位领导小组的带动下,我局市依法治市办有关“五五”普法文件精神对xx年“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市人事局五五普法工作安排,为单位“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理论基础。
二、计划周密、措施得力、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xx以来,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局的特点,xx年度普法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力求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注重实效。主要采取狠抓制度落实和学习任务落实两个方面,促使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首先:依据青秀区依法治区办安排,先后组织学习了《_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法条例》、《民法通则》等五部公共法律、法规当做重点学习内容,安排职工进行重点学习,做到重点掌握,对其中的几个重要法律进行了认真讨论。达到参学率100%,参考率100%,有98%以上的同志考试成绩取得优秀,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成绩全部优秀。
在的普法学习和教育中,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是:
1.突出重点,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中组部、_、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以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以学习中心组学法带动面上的法律学习和加强相关科室和部门的学习等形式。明确学习目的,注重学习效果,采取学习考评检查制度,由局里统一发给学习记录本,局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同志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2.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结合我局的特点,我们认真抓好公务员自身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地开展理想信念、行为规范、诚信、依法行政,以及各类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塑造“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的办事形象,有诺必践的信用形象”,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且划分学习小组,进行学习竞赛。我们把全局工作人员以支部为单位分成三个学习小组,由支部书记任学习小组组长,做到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每年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出学习安排,发到个人手上,使大家明确学习的时间、内容、范围及要求。
3.以人为本,重
普法工作总结 篇4
我是,年参加工作,目前,在房地产交易所工作,主要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根据安排并结合自我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自己在房地产交易登记行业服务工作的心得与各位同仁进行交流,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仁给予斧正。
近年来,群众议论最多的话题当属房地产行业,房价高,房难求,成为一个不争的社会现状,本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6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63个和55个,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69个和68个。由此可见,房产的社会需求量之大,房产行业是政府关注、群众关心,媒体聚焦的热点话题,作为房地产交易登记行业,从事的业务虽只涉及房产交易登记,但它却是政府职能行政管理的一个对外窗口,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对于我们个人而论,必须要不断提高自我的思想素养,从思想上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度,才能更好的适应工作的开展。
“三人行,必有我师”,多年来,在房产交易登记窗口工作期间,我努力的遵循这样的要求,具体而言,一是向老前辈们学习,学习他们的处理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尤其是面对复杂业务时处理的.方式方法,二是向同事们学习,学习他们身上的优良品质,好做法,好方法,三是向群众学习,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从他们的身上学习,或许有人会问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他们身上有什么可学的,其实在和群众的业务办理交流过程中,群众的一言一行,其中都有很多可学的之处,只有拜群众为师,才能与群众走的更近,才能不断提升自我。此外,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关于房产交易相继颁布了一些法规,这些法规制度办法对于我们从事房产行业登记人员而言十分重要,只有首先加强自我的业务知识学习,才能成为行家里手,为房产交易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房产交易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工作,所以对于房产交易登记服务行业,必须要有着以群众利至上的服务理念,具体而言,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将服务对象当成自己的亲人,用亲人的思维和理念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在服务登记的过程中,进行换位思考,我常想,如果我去房产交易办理登记业务时,我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什么样的服务我才能够满意,正是有了这种思想的鼓舞,在实践工作中,我以“三心一笑”为重,一心就是耐心解答,我们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群众前来办理登记业务时,对于办理业务的手续流程等都不是十分清楚,这时候就需要我们的耐心解答,答疑时注意语气要轻和,不能有高高在上所谓的“优越感”,二心就是要热情,热情才能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矛盾发生,试想假如当我们头顶烈日,前往大厅办理业务时,恰遇冷冰冰的服务态度,那么自然心里会产生不悦,反之,服务的过程中热情微笑,势必会产生相反的结果,三心就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关键所在,没有责任心我们的工作肯定是做不好的,所以当我们有了责任心时,各项工作才不会因为我们的差错而出问题,才不会给群众造成损失。一笑,就是要学会微笑,其实微笑是最好拉近距离的方式,有了微笑我们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和群众心连心,当然微笑要发自内心,不能“皮笑肉不笑”,“假笑苦笑”等,所以在服务的过程中,微笑要自然,要亲切,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同时也能使自己保持了一种愉快的心情。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以上是个人在工作中的一些浅薄感悟,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我会更加努力,力争做的更好,也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仁给予批评和帮助。
普法工作总结 篇5
乡xx年度普法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法律六进”作为重要载体。抓基础、抓提高、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创我乡普法新局面。
一、强化基础性工作
1、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乡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xx年、xx年、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乡制定了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为使计划落到实处,乡政府明确了普法成员单位的相应职责。全乡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机构的完善为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培训普法骨干,落实普法经费。xx年,我乡共举办2期骨干培训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条件。乡政府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我们先后征订了《新法学习读本》99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105本,这些书籍全部发放到个人。
3、成立××乡法制讲师团。今年9月份,利用新学生入学之机,乡政府抽调5名人员组成了××乡法制宣讲团,宣讲团由乡宣传、司法、学校、派出所组成,确保了向广大群众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地宣传法律。法制宣讲团自成立后,先后走进机关、学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数1600余人。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
今年,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干部学法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学法讲座和学法用法情况考核制度,保证干部学法落到实处。今年中心组举办2次法制讲座,重点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宪法》、《行政法》、《物权法》等内容。利用“周一利会”对全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6次。10月22日,组织全乡共161人干部职工、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竞赛,11月10日,组织全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8名参加了全市《宪法》知识考试。
结合“法律进乡村”和“送法下乡”活动,乡政府研究制定了《在全乡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确定了××、xx、xx、xx、4个村作为法制宣传试点村,通过试点取得的经验向全乡推开。利用每逢街天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内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烟草专卖法》等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反xx宣传。为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2月份,我们利用农民工回家过年之际,与乡文化服务中心联系,在××村开展了“文化下乡”、“法制下乡”活动,把群众需要的法律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进行宣传,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今年3月25日,我们对村“两委”进行了一天的法律知识培训。到目前为此,我们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21次,受教育群众4068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8120余份,悬挂横幅60条,出黑板报88期。
今年,我们进一步在全乡各学校推进“四有”,即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我们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为各校配齐法制副校长,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地位和作用。全乡所有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二次以上,使法制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各学校也充分发挥校广播站、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得到熏陶和影响,从而自觉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今年是开展普法的第四年,也是推进普法的关键之年。我们很清楚,我乡的普法工作有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今后的普法宣传中要更好地接受乡普法办的指导,借鉴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创新,提高全乡人民的法律水平,为创建“和谐社会”服务。
普法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县教育局根据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统一安排,以青少年学生、教师、机关干部为重点普法对象,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法制化建设进程,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凡人员变化,及时调整补充。各学校也都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构建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机制。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并在年初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普法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责任书实行综合考核。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长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重点,年底有考核。
二、强化措施,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积极构建普法教育平台。教育局和各学校都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普法专项经费,征订《西部法制报》、《陕西政法天地》等报刊杂志拓展干部教师学习渠道。各学校还通过购买vcd(dvd)光碟,征订法制报刊、杂志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供师生借阅。今年年初,根据县上统一安排,县教育局在城区樱花大道组建“法制长廊”9面,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教育局通过《西乡教育网》开办普法专栏,及时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干部教师及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法制教育资源。
普法工作总结 篇7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为做好我院的普法学习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单位领导重视。
“四五”普法学习培训是医院干部学法用法的基础,为此,院领导首先带头学习,同时认真制定历年全院的学习计划,认真抓好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必要时,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全院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水平。
二、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按县主管部门的学习安排
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历年来,我院利用开职工大会、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了《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五年来院办人员下各科室二十余次,抽查医院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绝大部分职工利用空余时间学习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法律意识,减少了工作中的盲目性。
三、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普法考试
另外,利用工作之余组织学习,加强职工们的医德医风教育,切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创一流业绩。
“四五”普法期间,我院每年均订书学习,积极参加每年一次的普法考试,另外,针对近几年来,医德医风风气较差的情况,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职工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几年来,我院的医德医风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观,全院的业务收入逐年提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四、提高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近年来药价虚高,假劣药泛滥等情况,群众有很多怨言的情况,我院及时成立或调整医院的药事委员会成员,规范医院进药渠道,把好药品质量关,、价格关,能使群众得到质优价廉的药品。另外,医院药事委员会或院领导随时对医院药品的质量、价格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认真抓好“四五”普法最后阶段的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和验收。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绝不能放松紧这项工作,因此,我院领导再三强调,今后的路更长,任务更加艰巨,全院干部职工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总之,通过医院普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发现了工作中存在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同志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平时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太少,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学法用法,为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
普法工作总结 篇8
2009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为了更好地展开"五五"普法工作,根据我校"五五"普法的履行筹划,联合本年度黉舍工作的实际,在工作中连续贯彻以教诲传授工作为中间,以加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见解为先导,以进步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为重担,以增进教诲均衡成长,黉舍巩固,依法行政为目标,凸起重点,狠抓落实,珍视依法办理,加大力大举度展开"五五"普法教诲工作。为我校教诲传授良性成长供给了精良的法治环境。一年来,详细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带领,健康构造。黉舍行政一班人高度珍视普法教诲工作,把展开"五五"普法工作摆上紧张的.议事日程,建立了以Xx校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带领小组。带领小组当真教导,和谐全校的普法教诲工作。构成了紧张带领亲身抓,分担带领详细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模样。
2、抓教职工的普法教诲。教职工学法是黉舍"五五"普法教诲东西的重中之重,他们的法治意识,法制化表面程度直接感化黉舍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黉舍安定巩固。我们将学法,用法的实绩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当真结束了教职工法律标准知识测验,获得了优秀的成绩。富裕利用礼拜一例会进修的机遇,把学法作为政治表面学 习的一项紧张内容,经过议定表面进修,进步了全部教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发性。
3、抓少年儿童的普法宣扬教诲。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较为凸起,已渐渐成社会和家庭存眷的社会题目,我们针对儿童易于接纳,易于塑造的特点,在对少年儿童法制教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全方位集体促成宣扬教诲工作。我校少年儿童普法宣扬教诲工作以思维操行讲堂教诲为主阵地,富裕利用黉舍的宣扬窗,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观看DVD,进行专题法制教诲讲座等方法,向门生宣扬相干的法律标准,如:《未成年人保卫法》,《消防法》,《门路交通安定法》等。并经过议定班会反复进修,强调。
我校把每一年的十二月作为“法制宣扬教诲月”,全年共构造法制专题讲座2场,交通安定法宣扬专场1场,门生观看交通安定教诲影视片2场,黉舍出了两期法制宣扬橱窗,召开法制安定教诲主题班会12次,参加门生2000余人。黉舍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联合工作实际,关联身边产生的案件以案说法,使全部门生收获颇丰。
四,延长门生策动家长的普法教诲。我校联合黉舍独生后代占主体职位处所及其在家庭中的紧张职位处所的实际,富裕利用一个小门生策动一个家庭学法,守法,广大家长的法律意识有了差别程度的进步,获得了必定的结果。
5、强化工作办法,周全总结我校以往普法的成绩和经验,当真展开"五五"普法工作。同时联合本身实际,探讨订定好普标准划。对本单位普法依法办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周全当真查抄,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题目获得了及时办理。同时,当真总结经验,培养和发觉典范,周全促成普法依法办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结束自查自纠工作,搞好"五五"普法开开工作。
总之,2009年"五五"普法宣扬教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分的高度珍视下和各级带领的大力大举赞成下,各黉舍的尽力互助下,立异载体求真务实,获得了必定成绩,呈现了一些亮点,但也存在着一些不敷的地方。紧张是:仍有个别教师对普法工作珍视程度不一,导致普法工作办法不敷到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普法工作面广,量大,人员少,适应新局势的成长遇有较多的坚苦,特别是如何进一步进步普法工作的质量和结果,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摸索和竭力。
普法工作总结 篇9
按照县“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市局正确领导和县普法办悉心指导下,以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移民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我局既是行政服务部门,又是行政执法单位。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局认识到,要做好服务工作,必须有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要求,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单位成员参加的普法机构。同时,明确了一名纪检组长常年牵头抓法制工作,并按照普法规划,由局_具体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落实,重效果。在“五五”普法中,局还把干部学法列为重点,做到领导先行一步,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实践,以干部表率带动其他执法人员。从而在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学、部门重点学、职工认真学,互相学习,互为促进的普法教育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1、政策业务学习。按照普法要求,我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的同时,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均在95分以上。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抓职工教育培训。利用单位空闲之余,进行执法培训和考试。认真开展每年2次的职工“法制培训”,培训结束,均进行考试。另外还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组织职工学习“宪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文明公民、文明市民”推荐评选活动。
3、实施普法宣传。除开展上述普法学习外,局还不断更新拓宽普法渠道,充分组织好每年法制宣传。今年又到街上组织“新食品安全法”大幅横标悬挂宣传。同时普法依法治理同群众、社会监督密切结合,公布公开政风行风十项承诺,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常年接受监督及评议。
4、激励教育。局把普法教育作为“双文明、双百分”考核重要内容,凡不参加学习不准上岗,考试不及格,必须补考,合格后才许上岗。凡因执法过错,轻者批评,重者一律脱装下岗。
三、文明执法,效果明显
在xx年,我局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一个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氛围正在全局形成。
总之,我县今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少数职工对学法用法的认识不足;有些行政相对人对我们的执法不理解;普法经费困难,严重制约着普法工作的开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工作,为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年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普法工作总结 篇10
按照《县档案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县档案局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和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开展学法、普法、用法、执法工作。现将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工作要求,县档案局及时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推动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本着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原则,我局于年初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1.科学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从建立健全档案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努力营造依法治档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的客观要求出发,认真总结档案普法工作经验,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目标,深入研究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档案工作的新形势,探索新常态下档案普法宣传的方法路子,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
2.开展会前学法。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档案局20xx年度学法用法计划安排表》,按时召开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轮流领学,切实增强自身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3.积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由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现场反馈意见的形式,从档案工作组织管理、档案管护设施设备配置、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等方面对县级机关单位开展了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增强了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和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高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4.多种形式开展“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一是人口密集的县城中心十字路口“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宣传标语,通过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及档案法律法规资料等形式加强《档案法》、《省档案馆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档案意识,真正让公众走进档案、档案走进百姓生活。二是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出了以档案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宣传短信,进一步增强全县领导干部的档案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在“69国际档案日”活动期间,开放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青少年等进行参观活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们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建立了一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今后,我局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以创建法治档案、平安档案为切入点,进一步转变作风,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全面开展,并取得更丰硕的成果。
普法工作总结 篇11
20xx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三年,我校普法工作按照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条主线,以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着力点,扎扎实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为质量立校、管理强校、和谐理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成立了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安建勋为常务组长,主管副校长刘哲为副组长,各班主任及政治教师为组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各个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工作,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认真落实“六五”普法任务、对象及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全校教职工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民法》、《教师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计划生育与人口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意识。
(二)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科(处)室、班级和社会“五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演讲比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进年级、法制进班级、法制进课堂”等“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校内报纸、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平台使“六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
(三)学校每年至少组织教职工进行两次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
(四)做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按照要求、数量,全面完成上级统编教材的征订任务,为“六五”普法创造有力的条件。
(五)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六)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校每年举办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请派出所的干警向学生讲法律知识和有关案例,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努力为学生建立良好的的法律学习环境,
学校现有学生900多名,我们把学生在校学习法律、在家宣传法律,学生家长在家长学校学习法律、在家与孩子一起探讨法律问题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法律知识一进家长学校,二进学生课程课表,家长学习《学好法律、做好家长》的学习资料,学生学《法治教育读本》,
做到教师、教案、课时三到位,在全校师生和家长中进行了普法教育。
通过这两年来的普法工作实践,学生和学生家长、教师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对教育工作的开展、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六五”普法工作具有广泛性、客观性和实用性,我们将以依法治校、普法兴校为学校的工作重点,继续努力工作。
普法工作总结 篇1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先决条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压力倍增。今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创新举措、分类施教,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点工作,着力建立健全“三统一”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组织领导。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市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调整为“普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统一责任主体。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列出☆个市直部门☆项普法责任清单。尤其是将涉及交通、社保、环保、文化、教育、安全等☆多个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纳入常态化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也延伸到各部门各行业的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全体。三是统一督办问效。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执法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定期通报。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定级的重要依据。
以普法公众化、网络化、基层化为目标,拓展和创新普法模式,把普法工作由过去的'虚功变成实做,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在民众中的影响力。一是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在☆城区着手打造法治文化广场,今后凡是新建的广场、公园和小区必须注入法治元素。在乡镇推广“☆镇做法”,要求每个乡镇必须建成1-2个普法宣传长廊。在社区和村普遍建立“农家书屋”和法律图书角,实现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的城乡全覆盖。二是开设了一批法治文化栏目。在☆电台电视台开设了《平安4488》、《法治在线》、《举案说法》等多个法治宣传栏目,基本上保持每天一个栏目普法。并依托政府网站、☆论坛、法治微信等网络媒体线上随时点播,实现了法治宣传电视广播天天有、网络平台时时在。三是探索了一批法治乡镇试点。在☆镇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10名执业律师进村,免费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提供法律意见等服务,在免费法律服务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了基层党组织依法行政和广大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目前,已着手准备向其他乡镇逐步推广。
结合普法重点、普法难点和普法关注点,分类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教育覆盖全域、覆盖全民。一是针对领导干部,实行学法用法与考法用法相结合的法治宣传。率先启用无纸化学法用法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试卷答题考法、网络答题考法、专班出题考法,并把考试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促进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主动学法、认真学法,避免普法宣传教育在行政机关走过场。二是针对青少年,实行专班宣传与专人辅导相结合。邀请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的法律专家和顾问组成法律宣讲团,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误区,在全市中小学进行轮回法律宣讲。普遍建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落实专人,设立专门法制课程,保障青少年在校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三是针对民生关注点,实行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关注的民生难点,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部门法治宣传主题日,采取现场解答、电话直答、网络解答等多种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更加深入、更加直接、更加有效地开展。
我们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体系,细化法治宣传责任,强化法治宣传措施,优化法治宣传服务,推进“七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向纵深发展。
普法工作总结 篇13
xx年气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一、领导到位,组织有力
于xx年成立“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局长肖传伟亲任组长,在今年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各科室负责人明确分工,层层抓落实,保障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局领导班子始终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我局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今年共召开十次普法讨论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焦点问题。
二、规划到位,计划具体
xx年是实施“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实现依法治气象,依法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建设生态××,构筑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市气象局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出了我局的普法规划,在“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确定了“五五”普法的步骤与方法以及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制定《××县气象局xx年普法计划》,从指导思想,加强学习“五.五”普法规划,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培养和阵地建设,突出重点、增强普法实效性和注重法治实践,强化依法治理等方面对今年的普法工作进行详细计划。
三、组织学习“五.五”普法规划,增强普法实效性
1、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提高全局职工的法律意识,我局今年多次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五.五”普法规划、_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科学发展观,_副总理在第三次世界气候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3、深入学习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继续开展以《_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及其相配套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学习宣传,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宣传质量,注重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气象法律意识和素质。5月15日组织职工参加了xx年华云杯气象法律知识竞赛。
4、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尊重劳动、增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部门的良好氛围。4月20日组织职工参加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知识竞赛。
5、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职工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法规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9月10日组织职工参加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知识竞赛。
6、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因人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
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五、注重法治实践,强化依法治理查,三次共检查相关单位和企业90余家,并认真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在检查过程中,县气象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防雷装置的安装和年检情况,并向被检查企业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历年雷击灾害案例。
××县气象局
普法工作总结 篇14
为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人防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强化工作职责,确保做好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和“平安单位、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法办发【2021】4号)精神,结合人防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实施“八五”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防领域法治素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争做建设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活动,认真学习宪法,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熟悉掌握人防法规,进一步依法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开发利用维护及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人防执法巩固提升年”活动要求和疫情防控、安全等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人防模范机关平安建设活动,制定完善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定期开展疫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发生被盗刑事案件、火灾等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冠状肺炎疫情
(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x回族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规范人防工程管理和人防易建设费用征收,进一步完善人防开发利用单位、社区、学校、人防工作网络,基层人防规范化建设和人防进社区工作站,加强人防领域宣传实现全覆盖,学校人防教育培育新亮点,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三)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马克思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党员的思想动态,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确保党员干部不参与宗教、不信邪教活动。
(四)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和各项措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社会矛盾调解工作人员,建立重大项目立项、重要政策出台、重大利益调整风险评估,每月开展一次内部矛盾和人防建设领域矛盾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发生任何上访事件。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教育规划,充分利用:“4.15”、“5.12”、“9.15”、“12.4”等时间节点,加强社会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加强机关人员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一把手”领导是“八五”普法、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和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人防工作实际,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安全防控措施,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有效机制。坚持“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具体负责,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八五普法、平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作为人防年度工作和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明确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机制。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做到全年有工作计划,半年有普法依法及八五普法工作重点排查,季度有集中研究,年终有考核,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点评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考查,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对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对标对表,主动认领,切实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四)强化宣传。大力开展机关学法、守法、用法以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人防法制宣传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
普法工作总结 篇15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的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财政、税务、物价、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应当公开条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当事人。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在本市、县(市)行政区域内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法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尚未确定由一个部门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在一个场所统一受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并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财政、物价、建设、土地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或者改变名称变相收取。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房产、土地等部门不得自行设定房地产交易管理收费项目。对房地产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应当按宗收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在受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的场所予以公示。房地产交易当事人有权拒绝不合法的收费。
第八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收费,鼓励和支持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
第九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是指:
(一)房地产交换;
(二)以房地产抵债;
(三)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四)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第十条转让房地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转让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
(三)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对符合前项规定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四)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房地产受让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收件后十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第十一条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的房屋不得分割转让,配套使用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不得单独分割转让。
第十二条现售商品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具有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六)拆迁安置方案已经落实;
(七)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八)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五)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配套计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持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证明文件、工程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方案,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信息,并免费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依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预售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持预售合同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受理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第十五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房人明示计价方式和计价依据。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房人明示分摊面积的范围。按照房产测量规范不能计入分摊面积的配套使用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属于全体购房人共有。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明示的事项,购房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合同中载明。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商品房预售,实际交付面积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时的处理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在预售合同中载明。当事人双方未在预售合同中载明的,应当适用下列规定:
(一)实际交付面积大于或者小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超过百分之三的,预购人有权退房;预购人退房的,预售人应当在预购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预购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预购人,同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房价款的利息;
(二)实际交付面积大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大于部分不超过百分之一的,由预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交房价款;大于部分超过百分之一的,产权归预购人所有,预购人并可以不支付该部分的房价款;
(三)实际交付面积小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小于部分不超过百分之三的,预售人应当退还预购人多付的房价款,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预购人支付该部分房价款的利息;小于部分超过百分之三的,预售人应当向预购人双倍返还超过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
当事人双方虽在预售合同中约定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但实际交付面积大于或者小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超过百分之三的,预购人有权退房。预购人退房的,适用前款第(一)项规定。预购人不退房的,大于或者小于部分不超过百分之三的,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价格多退少补;大于部分超过百分之三的,产权归预购人所有,并可以不支付该部分的房价款,小于部分超过百分之三的,预售人应当向预购人双倍返还该部分的房价款。实际交付面积是指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屋建筑面积。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保修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房地产权属证书上载明的面积应当与实际交付的面积相一致。
第二十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拥有的房地产、在建工程以及预购的商品房,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在建工程、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仅限于建造该工程、购买该商品房的贷款。但已以自有资金付清该工程全部建造款、该商品房全部购房款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一条下列房地产不得抵押: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二)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的;
(三)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四)依法被查封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六)共同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七)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抵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以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房地产价格的证明资料,向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申请抵押物登记;
(三)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应当在受理房地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核准抵押物登记并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书或者抵押物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准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其担保的债务以该房地产项目已完工部分的价值为限,但应扣除依法已预售部分和已设定抵押部分的价值。
已设定抵押的在建工程依法预售时,预售人应当将抵押事实告知预购人。在交付该房屋时,预售人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预购人就该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建工程在债务履行期限内竣工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当将在建工程抵押物登记转为房地产抵押物登记,并告知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以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抵押人持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由抵押权人收存;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解除、终止合同;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交付的,预购人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当同时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时,抵押人应当将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同时还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将已抵押的房地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抵押需要价格评估的,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第二十七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已建成的房屋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依法被查封的;
(四)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五)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已部分建成,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该部分建筑已通过竣工验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房屋安全使用条件的,可以出租该建筑已建成的部分。
第三十一条公有住房和廉租房租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出租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和当事人合法证明,向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受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备案登记证明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出具。
第三十三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承租人需要拆改、装修承租房屋或者增加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
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同意保留装修的部分或者增加的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所存价值补偿承租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四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价格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并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中介服务执业资格。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服务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活动,应当查阅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房地产权利证书等证件。对不提供有关证件或者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因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费用,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
第三十九条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租赁房屋,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由负责登记或者备案的机关责令限期办理。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不能继续使用的危险房屋的,由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将在建高层建筑已建成的部分出租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三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中介服务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由负责资质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被吊销资质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而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由负责执业资格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于土地、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职责范围的,分别由土地、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