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方案精品11篇

2023-09-15 12:02:34 综治工作方案

  接下来的“综治工作方案”是小编为您精心筛选的,知识的源泉在于不断地探究和学习欢迎大家查看以下参考资料。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应该时刻对未来有个清晰的计划和方向,想要更效率地完成自己的工作。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可以弥补工作的不肯定性和变化带来的问题。

综治工作方案(篇1)

  湾里一中2014年综治安全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关注民生为主线,按照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及省市教育等相关部门提出的“和谐、平安、稳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和综治队伍建设,完善“三防”措施,加大安全和维稳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综治安全信访工作网格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为我区的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绿色发展,建设旅游强区”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2、实现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重大的安全事件“双为零”目标,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3、继续加大学校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系统建设,继续推进门卫管理标准化和学校警务室建设。

  4、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反邪教示范校园”、“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等建设工作展,现我校综治安全工作亮点。

  5、强化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增强涉教信访事项的接待处臵能力,积极维护系统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增强工作主动性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校

  长、书记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不断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在校新的一年里要主动对安全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并将梳理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报教科体局备案。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管理,推进学校安全痕迹“三专”管理,即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专柜(盒)管理、实行专本记录,确保安全工作更新及时、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3、不断完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各部门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4、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要全面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网格,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治、验收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网络安全隐患台账登记的责任落实,每年登录省网络安全隐患台账系统排查登记不少于4次。

  (二)加强教育,提高能力,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1、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应地制宜配齐安全教材、专兼职安全教师。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保证每两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课,保证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100%。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课堂教

  学,班会教育,“二个五分钟”提醒,“安全铃声”提示等教育媒介作为对师生进行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动。把正常教学活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范火灾、防自然灾害、森林防火等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同时积极开展遇到危险时的报警、求助能力训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3、全方位开展家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运用校讯通、家长会、上门家访、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家长安全监管职责,唤起家长安全意识,增强家校联动的安全管理水平。

  4、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继续完善并修正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诸如校园突发暴力伤害事件和校园疏散逃生的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救援水平,增长师生逃生自救本领。

  (三)扎实工作,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1、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落实班主任、课任老师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切实做好学生考勤和课堂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并做好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做好课堂上学生意外伤害、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落实值日、值周老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及时处臵校园突发事件。落实膳宿管理人员责任,做好学生就餐管理和住宿学生就寝查铺及夜间安全管理,做好夜间学生突发疾病等事件的应急处臵。设立班级安全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和学生之间矛盾,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要及时疏导学生不良情绪,化解学生矛盾纠纷。

  2、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校园安全“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三落实”,不断增强学校安全保障与应急能力。健全门卫制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验证登记制度和进出校园物资、快递等物品查验登记制度;校园监控室确保有人值守,并做好值守记录,定期做好校园技防设施的功能检测、维护,确保设

  备运行正常;严格落实校园门口值勤制度,在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保安着警服带警械在校门口站立武装执勤,学校值日领导、教师值勤和巡查值班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安全应急队伍及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和演练,让他们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掌握应急处臵流程。

  3、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兼职保健人员,配足常用设备和药品,积极开展校园卫生保健工作,提升校园环境卫生和师生健康保障水平。二是食品卫生安全。认真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学校食堂(含商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进一步规范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采购索证,加强学生的就餐和饮用水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季节特点,及时教育预警,适时组织演练,全面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和宣传教育能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各种灭火设施器具正常有效,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规范、应急照明完好。重视森林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在清明祭扫等野外活动时用火,不发生因学生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参与扑救森林大火。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落实学校学生“放学队”和护送学生过马路制度,配合交警部门和施工单位健全学校周边交通标志。切实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坚持徒步、就近、安全原则,落实安全职责,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6、全面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一是提前教育预警,开展戏水学生情况专项排摸行动,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和管理。二是强化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和防范网络。三是强化重点时间、重点部位管理,主动联合水利部门、镇(街道)、村居(社区),对重点水域安装警示牌。四是突出学生课间及节假日防溺水教育,建立重点月份的周末和节假日前戏水学生的排查和提醒教育制度。

  7、高度重视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工作。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排摸,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家庭有问题、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和特殊体质学生,加强心理干预和治疗,切实落实特殊学生家长告知制度。定期排查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合作、部门联动,确保综治工作的成效性

  1、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加强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利用安全日、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相关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2、在全校开展禁毒教育,将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法制教育与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相结合,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注重资料积累,提炼教育成果,积极申报省、市级禁毒教育示范学校。

  3、主动配合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责任人公示牌”等联系方式,加强与公安、执法、文化、工商、卫生、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密切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的交通、摊点、饮食、卫生、网吧、娱乐场所的摸排和规范管理,形成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日常和长效机制。

  4、加大涉稳事件、涉稳人员、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网络舆情的监察调处力度,完善涉稳人员信息,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邪教势力破坏校园稳定,及时报送涉稳信息,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继续落实每日校级人员值班和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脱岗漏岗。节假日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尤其对校出现的突发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重大信息隐瞒或不及时报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湾里一中综治办

  2014-5-30

综治工作方案(篇2)

  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号)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时间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加大对电气、消防商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从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滁城流通领域中的各类电气、消防商品及其经营场所;建材市场、灯具店、家居城、电器城、商场超市、五金电器商店、商业集中网点;经销各类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经营商店、批发户等场所。

  三、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滁防〔20xx〕16号)内容,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

  四、任务分工

  企业个体监管科:1、负责牵头落实电气防范专项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4、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活动;5、组织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等各项任务。

  消保科:1、组织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对电气、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传。

  经济执法局:1、开展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对抽检监测不合的加大查处力度;2、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三无”等商品。

  商标科:参加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行为。

  广告科:查处虚假宣传,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办公室:定期检查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共2年时间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结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2、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3、检查市局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4、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不少于三次;2、对本单位办公大楼检查,不少于三次,及时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3、继续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流通领域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章立制阶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电气、消防商品监管相关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建立电气、消防商品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取得实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体体现,市局相关科室局要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各科室局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行监管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职责落实,切实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电气、消防防范专项整治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市局企业监管科及相关科室局要及时总结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及时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工作总结。

综治工作方案(篇3)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局综治维稳信访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信访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洪湖”建设,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xx届xx全会及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首要任务。按照“打造平安洪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主体不变、分工负责、联合运作、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原则,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地把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成为不安定因素收集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调处矛盾、维护稳定指挥处置中心。

  二、整合方式

  我局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整合力量,规范行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将局监察室、法制科、办公室、人教科等部门集于一体,各科室人员在工作职能不变,工作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办公。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设立集中接访办公室,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下设立4个工作小组:民情信息收集组、人民调解工作组、治安防控指挥组、追踪问效协调组,并实行“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确保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三、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防控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2、定期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动向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处置工作。

  3、及时总结、上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办法

  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程序:按照“集中接待,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报结,跟踪问效”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可以概括为实行“五个统一”:

  1、统一受理来信来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填写《洪湖市财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问题,通过解释能使群众满意的,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对一时解释不清,需要由其他科室和部门处理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转。

  2、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各类矛盾纠纷在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立案后,根据纠纷的性质,经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准,填写《案件转办通知书》,责令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结。

  3、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对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疑难复杂纠纷和治安问题,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解决。

  4、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后的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相对集中的维稳力量,对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可以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各科室和单位协同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统一跟踪问效。各科室和单位对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向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结果,以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能全面掌握、统筹安排,并对分流到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实行根踪问效。

综治工作方案(篇4)

  为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安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即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事故防范为中心、双基工作为重点、政策法规为导向、严格监管为手段、科技兴安为支撑、队伍建设为保障,积极构建全市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南通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以内,确保事故总量比上年下降25%,努力实现南通市目标管理考核五连冠。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根据机关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展开综治工作。

  (二)切实做好维稳工作,提高机关治安防控能力。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好“大接访活动”,实行领导干部轮流座班接访,及时做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接访日的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接访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组织开展下访活动,深入挂钩镇和信访重点地区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突出问题,全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及潜在的矛盾和纠纷。认真分析排查调处本局、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加强内部防范工作,按照“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守楼护院,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治安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好每天的值班人员,坚持做到 24小时值班,同时,建立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网络。

  (三)强化工作落实,全力压降事故保平安。安全生产与平安建设工作紧密相连,只有切实压降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教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媒体把建设平安工作宣传到位,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平台,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教培训,大力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广大市民的安全访范意识。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平安运行。工作中,我们将监管重心前移和下移,把大部分的安全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我们将组织发动,各镇(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认真抓好专项整治。今年,我局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的特点,继续把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钢结构)等十行业作为全市监管重点,列入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常抓不放,设法提高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措施和办法,督促镇(区)和有关部门以及大多数企业制定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抗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是坚持规范执法,努力化解矛盾。在行政执法“四个一”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2009年,我们将认真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依据齐全、执法制度严格、执法职责明确、执法程序科学、执法文书规范等五项目标,进一步认真梳理行政许可、审查、审核、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权限,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处罚、安全生产执法(事故检查、执法检查、例行检查、举报检查)、案审委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同时,我们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优势,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尽量平衡各方利益。特别是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企业和家属的思想工作,在政策范围内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加强与信访、司法、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指导好工作。

  六是深入挂钩镇,开展共创平安活动。2009年,我们将积极与挂钩镇开展共创平安活动。一是与挂钩的五接镇保持经常联系,开展调研活动,交流工作意见,提出工作建议,提供政策咨询等。帮助挂钩镇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二是充分安全生产技术优势和综合协调的职能优势,组织机关技术骨干为镇、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操作规程,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不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深入挂钩镇企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全力帮助解决矛盾和问题。

  总之,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力度,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为建设富民宜居、平安和谐、幸福美好的新通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综治工作方案(篇5)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和城市旧城改造或新建、扩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的,建设开发单位应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设施专业规划,坚持雨水、污水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将排水设施建设纳入开发建设计划,其建设方案经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工程主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在排水沟、管、泵站等安全防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堆放重物和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沟、管、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或排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

  (二)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在排水口未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对经营性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行为的还可依法予以拆除: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排水沟、管、泵站等安全防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治工作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141号要求,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完成国家、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规划布局、相对集中,总量控制、淘汰落后,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检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污染源监管执法力度、完善监控能力建设,采取关、停、并、转、迁等综合整治措施,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我市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污染源工艺设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电镀行业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xx年调查的排放总量基础上削减5%以上;重点河流断面、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重点企业排放达标率95%以上;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重金属环境监控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范围和重点

  实施范围为青岛市全市,其中重点防控区域为黄岛区、城阳区和四市(以下简称重点区域) 。

  重点污染物为铅(pb)、铬(Cr)、镍(Ni)、铜(Cu)、锌(Zn)和类金属砷(As)、氰化物(CN)、汞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

  重点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专业电镀企业和企业配套电镀车间)、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铅蓄电池制造业。

  重点防控企业为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16家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其中有9家位于重点区域,详见附表2。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电镀行业区域布局

  1.同类整合,规划发展。至20xx年年底,黄岛区、城阳区和四市对现有电镀集中区进行整合、关闭,一个区(市)保留1-2家电镀集中区。20xx年3月底前将电镀集中区名单报青岛市环保局审核批准。20xx年年底前将经确认的电镀集中区建设发展规划报青岛市环保局审核批准。新建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化工企业、铅锌冶炼企业、铅蓄电池制造企业、皮革鞣制加工企业、电镀企业必须入园区集中管理。园区内整合发展一批规模大、

  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促使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健康

  发展。

  2.淘汰搬迁电镀集中区外项目。现有合法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20xx年年底前全部淘汰或搬迁入黄岛区、城阳区和四市拟保留的电镀集中区提升发展。

  3.全面整治非法企业。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电镀集中区外的电镀企业以及其它重金属企业,全部取缔;电镀集中区内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在20xx年6月底前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一律关闭。

  (二)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管理

  1.各区市要完成的十二五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到20xx年,重点区域重金属一类污染物、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xx年调查的排放总量基础上分别削减10%,非重点区域排放量分别不超过20xx年水平;重点企业用水量、废水排放量和重金属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10%。

  2.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将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安全防护距离设定作为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提,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审核确定的电镀集中区之外,一律不再新批、新建电镀厂点。所有新、扩、改、迁建项目,在有重金属总量指标的前提下,其选址、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均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对没有重金属总量指标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金属落后产能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市控以上河流断面和污水处理厂进口污水重金属超标的区市,由青岛市环保局实施重金属项目区域限批,经治理整改稳定达标后,方受理新建涉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存量。制定和实施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措施,淘汰一批治污水平低下、重金属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和技术装备。到20xx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完成淘汰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的任务;铅蓄电池制造业按照《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xx年 第18号)完成淘汰生产能力单班低于20万千伏安时铅蓄电池企业的任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9号)皮革及其制品业完成淘汰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任务;电镀行业淘汰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淘汰手工操作的电镀工艺,确需保留手工操作的应经当地环保、经信部门审核同意。

  4.对涉重企业实施许可证管理。依据企业环境监测数据,污染普查数据,近三年原料消耗,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环评批复等,对各企业新鲜水用量、重金属排放量进行核定,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提升涉重企业污染防治工艺水平

  1.强化源头防控。在现有企业中大力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减少重金属污染产生量和排放量。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采取膜处理方式进行深度处理,减少排放,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在电镀行业大力推广无氰、无氟、无磷、低毒、低浓度、低能耗和少用络合剂的清洁生产工艺,鼓励采用三价铬镀铬、三价铬和无铬钝化、无氰镀金、钢铁长寿命酸洗(酸活剂)、火镀锌锌渣回用等清洁生产工艺。重点企业中的电镀集中区废水20xx年年底前要全部采用深度处理,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30%,其它涉重企业水重复利用率20xx年年底前达到30%。20xx年年底前电镀集中区全部实现集中退镀。

  2.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0xx年年底前,全部涉重企业必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并将审核结果依法向省环保厅报告。涉重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产业防控要求和清洁生产工艺要求,现有企业应按清洁生产工艺进行改造。

  3.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全自动控制的节能生产装备和污染防治设施。新建涉重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20xx年年底前,已建的涉重企业全部建成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采用pH计、氧化还原电位仪(ORp)连锁等装置自动控制加投药剂。

  (四)强化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涉重金属企业车间内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严格执行《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xx)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xx),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须进行限期治理,逾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将一律关停;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总量不得超出环保部门核定的范围;废水全部分质分流,分类收集;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废水的涉重企业必须建设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经单独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综合处理设施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一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和总排放口必须设置规范的采样口。20xx年年底前,涉重企业废水排放应全部进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不能纳管的,应报青岛市环保局批准同意。20xx年6月30日前, 电镀集中区要在集中区中心及周边建设地下水观察井。

  2.废气污染防治。涉重企业产生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气体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危废污染防治。涉重企业要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液(电镀液、退镀液)、废渣(阳极泥、过滤残渣、滤芯等)、废水处理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xx),场所须设雨棚、围墙或围堰,地面须作硬化防渗处理,设置能够将废水、废液纳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压滤脱水后,含水率不得高于80%,浓缩池上清液和压滤液要全部收集返回污水处理站重新处理。20xx年年底前涉重企业全部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电镀集中区危险废物要集中收集处置,并建立台账记录。

  4.环境安全管理。20xx年年底前,电镀集中区、涉重企业应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建立清净下水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水池(容积不小于1天的废水量),并做好防渗漏处理,设置围堰、阀门等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辖区环保部门审核备案,定期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电镀集中区危险化学品要集中储存。

  (五)强化涉重企业监督管理

  1.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涉重企业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月用水量、月耗电数(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安装电表)、使用药品发票(复印件)、监测报告、化验报告、检修记录和有关管理文件整理存档,档案资料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年。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环保工作计划,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

  2.落实企业月申报报告制度。涉重企业每月要将企业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利用量及去向、化学品使用量、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每日监测数据等报送辖区环保部门,辖区环保部门根据申报情况对企业各项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核查。

  3.完善电镀集中区年度环保核查制度。涉重企业必须按年度定期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将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及处理处置情况、环境管理工作计划等如实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区(市)环保部门每年组织对电镀集中区开展环保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4.加强现场执法监管。20xx年3月底前,所有涉重企业供水(含自备水)系统增设计量水表,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和企业生产用电分别单独增设计量电表。辖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用水量、排水量、生产用电量、药品使用量、污泥处置量进行相关性核查,防止发生擅自扩产、偷排、渗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漏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公开曝光和挂牌督办,直至关停取缔。

  (六)推动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1.开展红星化工厂铬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示范。以红星化工厂铬污染土壤修复、重点河段底泥治理等工程为试点,开展修复技术示范。加强重金属污染修复科技研究,开展底泥、土壤中累积重金属污染物去除技术及大气中重金属污染物去除技术的研发与推广,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综合防控土壤重金属污染。对工业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对于污染较重、短期内难以实施有效治理的场地,应加强监管,封闭污染区域,阻断污染迁移扩散途径,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七)构建完善安全防控体系

  1.各区、市环保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涉重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并对涉重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排查,督促问题整改;根据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名单,每年年底前报青岛市环保局。

  2.健全重金属及剧毒物质预警监测体系。在涉重企业车间排放口、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涉重企业聚集区河流下游邻近断面、市县出境河流断面设置水质预警监测点,由涉重企业,区(市)级、市级环境监测机构按要求开展定期监测。对铅蓄电池生产及回收企业、燃煤电厂、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重金属特征污染物,由企业和市级环境监测机构按要求定期监测。落实超标即应急工作制度,接到重金属物质超标报告后,市、区(市)两级环保部门要立即调查处置。

  3.20xx年年底前,电镀集中区全部安装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20xx年年底前,所有涉重企业全部安装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青岛市重点区域的出境断面、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重要饮用水地表水源逐步增加重金属自动监控装置。

  (八)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项目共分为产业淘汰退出、污染源综合治理及清洁生产、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试点、基础能力建设等四类。项目合计13个,投资6800万元,其中,产业淘汰退出项目6个,污染源综合治理及清洁生产项目3个,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试点项目1个,基础能力建设及现状调查项目3个(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各项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环保、经信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企业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并强化考核和监督。市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督促和指导各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合理分解总量指标,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根据20xx年、20xx年各区市重金属排放总量调查数据、企业现状、行业布局等因素,市环保局将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分解至各区市和重点单位;加强对方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实施情况纳入各区、市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实施问责,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区、市要进一步分解涉重企业的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签订责任书。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市、区(市)两级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涉重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未经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未按时完成实施方案规定要求、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整治无望或限期整治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对拒不履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治等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综治工作方案(篇7)

  20**年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为确保20**年全乡整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省、县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20**年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动态的稳定观统领我乡社会稳定全局,全力在强化思想认识、强化源头化解、强化依法处置、强化责任落实四个重要环节上做好我乡的维稳工作,为我乡的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实施责任。

  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确保全乡稳定作为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为确保下一阶段综治维稳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部门、各村要认真做好各系统内的维稳工作,并紧紧配合,形成综治维稳工作新格局。

  2、加强社会治安综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加强对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与各级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组织舆论引导,研究利用宣传栏、横幅、电视等信息渠道进行宣传的措施,为全乡和谐稳定营造出一个浓厚的舆论氛围。

  3、强化预防、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围绕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目标,加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预测,每月定期调查摸底,对“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提前开展排查预测,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及劳资纠纷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健全农村信访调解员制度,加强与农村基层的联系,及时了解农村基层动态,把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

  4、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近年来,我乡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流入我乡趋势明显增多。为此乡党政委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具体责任,要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明确有关部门对外来人口管理的权限,提高对外来人口常管、巧管、善管的能力,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调查、登记等管理服务工作,事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了规范有序。

综治工作方案(篇8)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深层次发展模式,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我镇推进“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管理制度

  整合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治“网格化”管理制度。

  1.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一级网格员,统筹实现全镇综治网格化建设“横到边、纵到底、多方联动、管控到位”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

  2.镇挂钩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传达并布置综治各项工作内容。

  3.镇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担任三级网格员,着力提高综治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解社情民意的有效机制,夯实平安(综治)基层基础。

  4.各村综治工作者担任四级网格员,用于开展综治工作数据的服务与管理,由镇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负责数据平台管控、指导;司法所负责提供、录入社区矫正、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信息。各村综治网格分中心要严格按照“数据准确、采集详细、录入及时、使用便捷”的要求进行信息的采集、录入。在采集、录入时,要对照户籍信息,逐一排查流出人员和重点人员,须确流出和重点人员一人不漏进网格。

  二、工作要求

  1.数据库建设:内容涵盖流入(务工子女就学)、流出人口管理、重点人员管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监护、环保监管、消防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党建纪检、人社管理、计生管理、卫生管理、民政管理、综治管理、安全生产、环境卫生、重点青少年、社会治安、校园及周边安全等基础数据。

  2.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聘用专职网格人员,履行“平时服务、检时迎检”的工作职责,即负责网格化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为镇主要领导提供各村、各部门管理动态,及时掌握各类信息动态,指导、督促各网格中心做好平台信息更新工作,定期通报情况。

  3.网格化视频监控分中心:既做为迎检窗口负责迎检,同时也作为派出所进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查询的分中心,为派出所开展打击新型网络电信诈骗提供第一手资料。

  4.综治网格中心及各村分中心:用于开展综治工作数据的服务与管理,由镇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负责数据平台管控、指导;司法所负责提供、录入社区矫正、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信息。各村综治网格分中心要严格按照“数据准确、采集详细、录入及时、使用便捷”的要求进行信息的采集、录入。在采集、录入时,要对照户籍信息,逐一排查流出人员和重点人员,须确流出和重点人员一人不漏进网格。

  5.四个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示范点:根据各自特色和优势提出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三、工作保障

  1.组织领导: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

  2.落实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配备专职网格员,各村按照网格单元数每个网格单元至少配备1名兼(专)职网格员以及全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同时要认真落实保障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开展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车等等形式集中宣传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社会认同、村居理解、群众支持。

  4.责任督导:在镇组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负责人、各村书记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属业务及相关示范点的督导落实,对镇下发的工作经费进行合理调配。要经常走访调查,参照县委对各乡镇网格化管理考评办法,定期开展考评,及时发现问题,定期更新信息。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治考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依据。

综治工作方案(篇9)

  一、班级情况分析

  我班现有幼儿40名,男生23名,女生17名。有三名插班生。由于经过了一学期的中班生活经验,幼儿对班级的各项常规都已经很熟悉,一开学就基本上能投入到一日的生活游戏中,而且情绪愉快。三名插班生虽然对老师、同伴稍有一点陌生,但入学以来适应较好,情绪也基本稳定。我班大部分家庭对孩子比较娇惯,入园初期,很多孩子表现出了自私、倔强,自理能力、交往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

  经过一学期的中班生活锻炼,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有了明显进步,所有幼儿都能独立进餐、入厕,能自己穿脱衣服、鞋子,自己折叠衣服。尤其可喜的是幼儿的行为习惯有了明显的改观,不仅有了初步的集体规则意识,也有了简单的交往能力。就连__妤也会主动的去关心小朋友了。__、__、___等几名幼儿语言表达能力有了明显提高,能用较为完整的句子表达,也愿意主动说话。但是个别幼儿由于在家自由散漫惯了,所以自制能力较弱,比较好动,活动中坚持性不够,注意力易分散;同时在集体活动中积极性还不够,不能主动、大胆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见解,活动中显得不够活跃。为此,在本学期中我们将运用赏识教育的方法,鼓励幼儿大胆的与同伴交往,大方的上台表达,促进幼儿温馨、和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本学期工作总目标

  以《幼儿园指导纲要》的精神指针,结合园务计划、教研工作计划以及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突出以幼儿为主体,采取各种教育形式,大力开展民间文学、民间体育游戏和班级特色活动“泥工”等。根据课程中的内容,认真制作、投放区域活动材料,并努力创新,提高组织教学能力。扎扎实实做好保教工作和家长工作,使孩子学得开心、家长满意放心。从而让每一位孩子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各领域采取的措施

  (一) 语言

  1、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帮助幼儿熟悉、听懂并学说普通话,帮助个别外地幼儿如:张珂磊、胡雨乐等学说普通话。并在日常活动中始终要求幼儿讲普通话。

  2、 在班内举办说唱童谣比赛,鼓励幼儿能较大方地在众人、集体面前用普通话连贯地背诵,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3、根据这学期新开设的早期阅读,教幼儿认识一些简单的词组,丰富幼儿的词汇量。培养幼儿对日常生活中常见标记和文字符号的认识。

  4、利用听故事、看图书、绘画的方式,引导幼儿对书籍、阅读的兴趣,培养幼儿倾听和前阅读的能力。

  5、在平时的游戏活动中,注重幼儿的语言能力的发展,要求幼儿多说。

  6、本学期将利用餐前十分钟进行表演,培养幼儿表现美、感受美的能力,锻炼幼儿的胆量,使幼儿能在集体面前大胆讲话、表演,表现、建立他们的自信心。

  (二) 健康

  1、每天保证幼儿的运动量,运动前讲清要求,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发生。活动中注意幼儿的表现,及时提醒幼儿穿脱衣服。

  2、适当控制体育活动强度,动静交替。注意个别差异,鼓励胆小、懒散的幼儿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及规则性。

  3、为幼儿提供各种类型的运动器械,根据周计划活动的安排,带领幼儿进行体能锻炼。

  4、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使幼儿认识有伤害性的物品、行为和危险的地方,形成初步的安全意识。

  5、保教结合,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一日作息制度,注意加强病弱儿的照顾,减少疾病的传播,提高服务质量,让家长放心满意,最大程度地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6、 通过谈话活动、晨间检查的方式,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三) 社会

  1、利用节假日让幼儿感受、观察成人劳动的辛苦,并学会尊重成人的劳动,学会帮助成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学会关心成人。

  2、在各种活动中为每位幼儿创设、提供表现自己的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信心和自尊心。

  3、通过各类游戏活动,培养幼儿团结合作、互相谦让,敢于竞争的品质。

  4、带领幼儿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如:捡垃圾、拔草,培养幼儿社会活动中的乐趣。

  (四)科学

  1、利用散步春游等活动,初步让幼儿学习使用感官感知季节的变化,引导幼儿观察的兴趣。

  2、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幼儿活动,按计划,定期组织幼儿进行科学实验、玩沙玩水,丰富幼儿的学习生活,促进幼儿多方面的发展。

  3、通过谈话活动,教师自身的示范和欣赏有关保护自然与环境方面的图书,影片,培养幼儿初步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4、三四月的时候还将进行找春天的活动,引导幼儿利用各种感官进行探索活动。

  5、游戏活动的时候,教师为幼儿提供各种材料让幼儿自主选择和操作。

  (五) 艺术

  1、在音乐活动中,多让幼儿根据音乐的节奏来打节拍,并学习打2/4拍和3/4的节奏。

  2、利用各种绘画手段与方式,培养幼儿对绘画的兴趣,初步学习用棉签、手指、蜡笔等作画。

  3、根据班级特色,优化班级教育环境,定期及时地为各个活动区提供充足的、幼儿感兴趣的半成品或非成品的材料,以激发幼儿的探索欲望,提高幼儿的动手能力。

  4、根据主题活动的需要,定期更换主题及活动区材料,在教室内设立美术作品栏,保证每个幼儿都有展示作品及欣赏作品的机会,培养幼儿的自我表现能力。

  (六)班级特色:

  1、在区域中,提供丰富的材料,供幼儿操作,提高幼儿的动手能力。

  2、多收集民艺中泥工的作品,让幼儿欣赏,激发幼儿自己动手操作的欲望。

  (七)家长工作:

  1、继续加强与家长的交流和沟通,以电话、家访、早晚接送时的交流等形式,了解每位孩子在园或在家表现,争取家长的支持和理解,从而在教育孩子方面达成共识。

  2、按时更换家园橱窗内容,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园的活动安排、孩子在园情况,并向家长提供新的幼教信息。

  3、为了加强家园联系,我们将通过校信通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多方位的沟通,使家园合作更加融洽。

  四、本学期月工作安排

  (二、三月份):

  1、制定班级各项计划。

  2、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幼儿情绪,加强班级常规教育。

  3、更新主题墙,整理区域和自然角,正常开展各项活动。

  4、开展“我爱我家”主题教育活动和 “妈妈您辛苦了”妇女节活动。

  5、围绕植树节,带领幼儿进行种植活动,教育幼儿爱护树木。

  6、创设班级环境,设置班级的特色活动区。

  7、开展“找春天”主题活动,对马路上的汽车、花园里的花草和树感兴趣,开展一些饲养活动(如饲养小蝌蚪)。

  (四月份):

  1、继续对幼儿进行各项常规教育。

  2、带领幼儿到社区、田野、公园踏青。

  3、对幼儿进行期中测试。

  4、开展 “比一比”主题活动,组织幼儿进行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竞赛。

  5、排练节目,做好舞台前的准备。

  (五月份):

  1、对幼儿进行爱劳动教育,使幼儿懂得要珍惜人们的劳动成果,并尊重劳动人民。

  2、班级开展“能干的小手” 幼儿穿衣服、叠衣服比赛活动,提高宝宝的自我服务意识。

  3、迎“六一”幼儿庆祝活动。

  4、组织幼儿练习踩高跷,准备年级组中的踩高跷比赛。

  5、继续排练节目,准备舞台演出。

  (六月份):

  1、“六一”幼儿体检。

  2、展“炎热的夏天”主题活动,开展“找阴凉”、“玩水”等活动。

  3、开展班级“学做中班哥哥姐姐”活动。

  4、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测评,填写《幼儿快乐成长手册》。

  5、做好期末家访工作,向家长交代暑假要求。

  6、对幼儿进行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和暑期安全教育。

综治工作方案(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现就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司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共同抓,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领导高度重视

  为切实做好公司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为此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对主要成员进行明确分工,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公司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制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查,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注重将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具体措施切实落实到业务工作中。

  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其工作机构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治安防控机制、重大情报信息报告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专项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综治干事负责建立和完善综治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责任落实到人。

  2、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狠抓落实平安创建活动,充实综合治理内容。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工程,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因此,部门、供电所要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狠抓落实平安建设活动,有效防范设备设施被盗,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综合治理工作锦上添花。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部门要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相关动态,及时撰写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信息,以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同时,也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4、做好反邪教工作。按照阜新街办事处综治办的要求,做好反邪教工作,严格做到有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并做好无邪教单位创建工作。

  5、认真做好法治六进工作。结合县委、政府和西双版纳供电局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措施,落实好规划内容。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法治六进工作。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水利相关法律法规活动,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主题活动,以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为载体,坚持普治并举,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六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专兼职的法律宣传队伍、一套实用的学法制度、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一堂法制讲座)要求,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法治六进工作,全力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好宪法、法律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宣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7、落实好信访联系会议制度,抓好信访工作。按照政府和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信访联系会议制度等信访制度,年内落实信访联系会议4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次,积极解决各方矛盾纠纷,进一步抓好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办理好信访案件。

  8、抓好防洪抗旱工作,严格落实防洪抗旱工作,依法做好水情监测预报,确保第一时间准确发布灾害警报,保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作力度,加强农村工作,避免因用电问题发生纠纷,酿成群众斗殴等群体性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安排(5月1日5月20日)

  成立公司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及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建立部门责任制,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12月10日)

  各部门要根据根据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沟通与协调,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杜绝群众斗殴等群体性事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将防范工作做到位,杜绝设备设施被盗、破坏社会稳定案件的发生。同时,各部门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教育有计划、有记录,坚决抵制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等现象。

  各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自查、评估总结,将综合治理半年自查、评估总结于7月10日前上报至党群工作部,逾期不报的各部门,将影响年终考核,各部门要认真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全面查验(12月10日12月25日)

  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牵头,对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查验,查验工作将根据考核细则,对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请各部门根据考核细则准备好相关资料和综合治理工作年终总结,以便领导小组查验工作的开展。

  (四)成果通报

  领导小组将对全面查验结果进行汇总,将汇总结果在整个水利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各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明确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

  2、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各支部、部门、供电所要结合各自实际,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热情,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3、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考核细则,各支部、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有关内容对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于不能够按照考核细则开展工作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酌情予以扣分。

  4、各支部、部门要注重信息报送工作。总结以往的经验,各部门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各部门负责人要督促部门信息员,及时准确的报送信息,将本部门工作中的好的经验介绍给其他部门,使其少走弯路,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综治工作方案(篇11)

  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各企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 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为基本单元,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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