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合同十四篇

2023-09-15 11:00:05 保障合同

  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现在对于合同的使用是更加日常化的。签订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想要深入了解“保障合同”以下是为你准备的相关资料,请认真查看本文的表格和图表!

保障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负责每日两餐(午餐、晚餐);

  2. 负责打扫后院卫生(院子、室内保洁、厕所);

  1. 每周一至每周六上班,每周日休息。

  1.服务费用为2100元/月,(每日两餐1600元/月后院卫生500元/月)甲方于每月支付给乙方。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招待客人),则甲方须每次另行支付乙方加班费(工作日每次60元,休息日每次120元)。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 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工作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或要求。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及时与甲方沟通提出的合理建议或要求;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食品食具卫生清洁,购买物品货真价实,每半月报账,合理安排不可浪费;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有权扣留保证金。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 乙方按照协议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年底可获得奖励2100元,如有重大失误则予以相同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年底奖励2100元。

  2. 甲方按照协议认真履行协议,如有失约,乙方按照协议提出权益,如未落实则可上诉。

保障合同(篇2)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一)被保险人在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12、13、14、15、16、17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育金,每年每份500元。w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1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5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二)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领取期(18、19、20、21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大学教育金,每年每份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四)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60岁,女5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三)战争、军事行动及动乱;(四)核辐射、核污染;(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五章保险合同生效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一)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三)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九条本保险的保险费,采取年缴保费方式,按份及投保人选择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详见附表二)。每期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所对应月的1号至月底。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约定的保险金。本公司经审核后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遇节假日顺延),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及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本公司经立案、审核无误后,可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如果有欠缴保险费的情况,本公司全付保险金时,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第十四条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被保险人成年后,凤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章效力中止、效力恢复

  第十七条自每期保险费缴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投保人仍未缴付保险费,自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投保人不愿继续缴纳保险费,可申请退保。本公司按附表四给付退保金。已进入领取期的保险合同,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十九条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体健康,并能正常生活和学习,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相应利息(按失效期间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定期储蓄利率计算),并提交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恢复保险单效力。复效后180天内的病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障合同(篇3)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通常是指为未成年人购买保险计划,以保障其未来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风险。这种保险合同通常由保险公司与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以确保被保险人能够获得完善的身体和财产保障。

  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儿童,都可能面临很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和意外事件。出门时可能会遇到车祸、人身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同样可能会发生在儿童身上。因此,保险公司推出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为儿童提供全方面的保险保障。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覆盖了众多保险产品,如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教育金等保险。如果孩子因为教育方面的原因或其他原因面临困难,家长或监护人可以通过这些保险获得巨大的帮助。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这些保险计划可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安全与未来。

  对于少年人来说,“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是投资其身体和未来的长期计划。这类计划通常经济实惠,保费较为低廉,而且保障范围比较广泛。家长或监护人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需要,选择最适合孩子的保险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保单内容,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此外,保险需要与信任,也需要一个稳定的保险公司来保障您的权益。选择一家资产雄厚、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障您孩子的未来十分重要。

  总之,在如今需要面对各种风险的社会中,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是一项必要的投资。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关注下,这个合同将帮助您的孩子受益终身,未来健康幸福,得到保障。

保障合同(篇4)

  河流卫生防护22班学生聚会活动安全保证协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同学聚会活动的安全管理,提高同学们参加集体活动的安全意识,进一步约束参加人员在活动期间的行为,现同学聚会筹备组与参加聚会同学达成如下协议:

  1、聚会同学参加聚会活动系本人自愿,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2本次学生聚会是学生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性活动,组织者只负责组织。(即人员组织、活动安排、活动成本核算、统一归集等)

  3、为确保聚会活动的安全,在聚会活动期间,各位同学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组织者的安排,听从指挥、互相协助、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离开组织自行活动,未经许可私自离开者,出现任何后果责任自负。

  4. 本次同学聚会安排有外出漂流、游玩等各项活动,带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的情况均可能发生,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须认同这点且完全自愿参加。

  5、组织者对同学们在聚会活动期间的财产安全概不负责任,同学们在聚会活动期间发生致使本人造成的损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责任与活动组织者无关,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赔尝责任。

  6、 凡参加本次同学会活动的同学必须互爱互助,要服从大局利益,听从组织者统一指挥,不准中途未经请示组织管理者私自离开。

  7、接受以上条款,双方签字;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活动结束后自动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筹备组和参加聚会的学生签名**背面)

  参加同学聚会同学签名:

  同学聚会筹备组签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保障合同(篇5)

  乙方: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未公开资料。

  (八)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和制度;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应履行相应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二)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

  (一) 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二) 乙方实际上不知悉或者没有接触到某项秘密。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公司保密事项外泄,乙方应按公司《XXXXXX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障合同(篇6)

  导语:sp;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

  

  14位年青白领到某公司应聘办理人员,上班半月摆布,公司称雇用系某高管擅自所为,将他们同时解雇。这些白领在黄浦区提请工作仲裁。如今,案件正在审理中。固然他们异国和公司签订工作公约,但根据已有的证据,可以确认他们与公司存在实情上的工作干系,公司必须负担响应法律责任。

  市工作保险局标准处戴建平处长就此事接纳了记者采访。他说,从现行的立法和实际工作中,都强调了劳资两边该当签订书面的工作公约。可是,在实际糊口生涯中,仍有不签订书面工作公约的环境。所以,对不签订书面公约的实情工作干系,如何保险工作者权柄,现行的工作立法都作了明了的法则。是以,不签订工作公约,用人单位仍要负担法律责任。

  近来,工作保险部对不签订书面工作公约,如何确认工作干系的题目专门发文,凡用人单位向工作者付出工钱的凭据(记录名册),大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或发给的工作证、办事证,大略其他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确认实情工作干系建立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与工作者便是不是存在工作干系产生争议,可以向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相干法则

  1、《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第二十七条法则,凡异国订立书面工作公约的,只要工作者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践诺了工作任务,便可以确认工作干系的建立。

  2、《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法则,工作者的工作工钱,原则上按用人单位实际付出的标准确认,若工作者实际拿到的工作工钱低于用人单位法则轨制,大略低于集体公约的,大略低于法定标准的,可以按此中最高的一项标准确认。

  3、《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法则,对异国签订书面工作公约的工作者,用人单位如与其停止工作干系,也该当提早三十天关照工作者。工作保险部的文件还法则,用人单位发起停止工作干系的,还该当付出经济补偿。

  4、《上海市工作公约条例》法则,用人单位不签工作公约的,由工作保险部分赐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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