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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1)
第四条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科研、行政和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分别担任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校长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和校园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处长(主任)、学校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以及化科院院长为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第五条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保卫处。保卫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科研实验室工作的科技处副处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教学实验室工作的教务处副处长和分管治安工作的保卫处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物科院、金女院、生科院、化科院、地科院、分析测试中心、保障中心、医院、师豪公司的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第六条各有关学院(部门)应组织本部门的环境安全工作小组,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学院(部门)领导任组长。
第七条预防和处理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运作机制是:学校统筹,单位负责,职责分明,预防为主,制度管理,确保安全,奖优罚劣。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2)
1、安全预防措施
(1)实行学生大型活动上报审批制度。学生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报院团委、保卫科备案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学生组织不得擅自举办活动。
(2)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每次活动前要做好对学生组织负责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举办大型体育比赛(足球、篮球等)前必须签订文明比赛承诺书,由球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球队队长、球队成员全体签字后方能参加比赛。比赛时辅导员、校内保安需全程在场。
(4)举办大型晚会时必需安排校内保安到岗,维护晚会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
2、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活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生组织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全面,要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院副书记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2)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人必须主动承担起责任,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实施处置工作。
①立即检查学生的受伤程度,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②立即组织、实施力所能及和切实有效的抢救措施。
③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
③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对现场实施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④及时通知家长,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3)现场勘查取证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报告人及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现场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为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4)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学院。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现场、受伤人数发生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情况补报。
(5)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学生家长和受伤教师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澄清事实,引导舆论以正视听,防止师生的惊恐和社会上的谣言等,维护社会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请与学校宣传部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做好保险理赔和各种善后工作。
(7)事件平息后,应急领导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3)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性物质安全环境事故制定如下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前期工作。将现场无关人员向安全处疏散、防止事故蔓延;事后还要负责现场危险品洗消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在事故中心区设置警戒线,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并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及时组织人员向安全处撤离。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
3、科技处应按照专业预案派专业人员进入现场,指导现场抢救人员切断泄漏源,通过关闭阀门或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4、环科所应按照专业预案后应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并保留数据。一方面可以指导如何消除污染或把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可以为后期事故评估和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5、资产处要保证救援行动所需的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救援人员之前到达现场。
6、后勤管理处应及时保障救援行动中,水、电等能源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离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
7、教务处、学工处要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在现场组织伤员救护和伤员转移。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并决定是否请求消防队救援,在第一时间利用预先准备的正确消防器材进行灭火。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蔓延;火灾扑灭之后,还要负责现场洗消工作。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应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尽快到达现场并立即在失火地点及周边设置警戒线,对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3、科技处应按照专业预案迅速派专业人员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物是否有毒等情况、搜集证据并做好相关记录,配合消防人员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迅速扑灭火源。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做出判断,并发出统一的撤退信号,通知及时撤退。
4、环科所要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如何消除污染或把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并为后期事故评估和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5、资产处应按照专业预案,保证救援行动所需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救援人员之前到达现场。
6、后勤管理处要保障救援行动中,水、电等能源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离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时供应。
7、教务处、学工处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和车辆,现场组织伤员救护和转移。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带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第二十一条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后,应按照专业预案立即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组织疏散人员,并保护现场,其他人既不要接触,也不要擅自移动这些物品,更不要因为好奇而打开容器,等待配合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评估和处理。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校长办公室应调配抢救所需车辆和各方面的协调联络。
2、保卫处应由保卫干部带领保安队员组织人员撤离,将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人群集中,等待救援。并在放置放射源四周较大范围内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靠近,并对现场进行治安管理。
3、科技处应通知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收集相关的标签、标识和包装等证据。必要时要请市环保局专家进行指导和处置。
4、教务处、学工处要协助组织师生撤离事故发生场所并对师生进行情绪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5、后勤管理处要对撤离人员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6、环科所应按照专业预案密切关注被污染地区的环境,要对其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保留监测数据
7、资产处应保证救援行动所需专用防护物资和紧急救援物资在人员处置前到达现场。
8、校医院应按照专业预案及时对接触过污染物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治疗,必要时帮助联系转到专业医院医治。
我校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放射性元素和各种带辐射源的装置。放射源发射出的射线看不见、闻不到、摸不着。识别放射源,除了根据标签、标识和包装以外,一定要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采用专用的仪器来确认。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教育工作
1.学校要把师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卫、宣传、团委、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要协助各教学院系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特别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要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防止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重点要害问题的检查和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品质,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做好辅导员谈心工作,特别是对心理困难学生的谈心工作,及时了解心理困难学生的心理状态,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5.建立一支可靠的信息员队伍。培养一支以学生骨干为主的信息员队伍,在学习、生活中宣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从而获得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突发性事件的演练工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为了建立健全我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宁波大学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和推进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组长: 刘剑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伐(副校长);唐绍祥(副校长);
成员:邹日强(党委办公室主任);王国荣(党委宣传部部长);黄明明(保卫处处长);刘柏嵩(图书馆副馆长、网络中心主任);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二、适用范围:
1、 攻击事件:指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学校网站或部门二级网站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和邮件系统发布有害信息;应用服务器与相关应用系统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篡改、删除;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等,由此导致的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 故障事件:指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3、 灾害事件:指因洪水、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三、安全预案:
1、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行为进行管理,以降低安全事件发生的机率。
2、对重要的网络设备进行硬件冗余,重要的数据定期进行本地和异地双备份。
3、重要节日或敏感时期由网络中心对校园网络作24*7监控,暂时关闭含安全隐患的网络服务。
4、网络中心定期对重要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作入侵防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处置流程:
1、网络中心通过日常网络安全监控,对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保护现场并留存证据。
2、及时向网络中心向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及保卫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阻止事态扩大。
3、网络中心应对现场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4、对重大安全事件,网络中心应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证、分析工作。
5、追究相关责任,依照情节轻重对引起安全事件的校内用户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网上通报批评、停止个人账户、报请学校有关部门按校纪处分等。触犯国家法律的,按法律程序处理。
6、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加强防范。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6)
5.1信息报告
(1)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我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2)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领导组要及时汇总上报校园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批示要求,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5.2先期处置
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组立即派人员赶到现场,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3应急响应
省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校园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措施见附件4。
符合响应条件时,我校应急领导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事发地县级政府的指挥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应急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4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事故险情得到控制后,一级、二级响应由省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四级响应由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响应结束,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7)
4.1监测
各系部、各部门发现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与事件发生的险情或重要信息时,要及时报告我校应急领导组,并安排专人全天候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
4.2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我校应急领导组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风险进一步扩大,并根据事故险情排查、监测情况,及时报请事发地政府进一步核实和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预测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级别,确定预警级别。根据国务院对突发事件的划分标准和预警要求,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特别重大)4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级别,我校应急工作组要按照规定程序、以适当方式向应急领导组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险情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警示事项、信息联络办公室及地点、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电视、手机、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校园广播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通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系部、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选择采取有关预警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校园安全事故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处室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校园安全事故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校园安全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校园安全事故危险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由预警发布机构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8)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当有师生要求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时,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按照要求进行,学校必须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理;若未经批准进行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的,学校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动,以防蔓延到社会上,并做好思想工作,劝其解散。
2.若有师生走出学校参加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情况的,学校要立即劝阻,劝阻无效则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秩序维护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之人进入队伍寻衅滋事,并要求公安人员到现场协助工作,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校园。
3.加强学校内的安全巡查,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置及上报,相关部门及教学院系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积极查找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处理引发安全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力恢复教学、生活正常秩序。事件平息后,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处置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发现个人或部门及时拨打119、120救援电话,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相关部门要协助消防、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全力解救被困人员和伤员,密切注意现场的安全状况,以防发生继发性危害;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协助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2.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各教学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拥挤踩踏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学校应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采用有效措施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及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并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学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校园恶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时,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4.校园危险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要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害的,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教育和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检验,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危险或危害排除后,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5.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内发生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学校其他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6.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员抢救工作;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各教学院系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等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组织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时,要做好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措施,完善通讯体系,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学生外出活动要由辅导员带队,并报学校备案。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时,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校医务室要及时进行抢救、医治食物中毒者,迅速排查其他食用相同食物的师生,同时报有关防疫卫生部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查封有关餐饮部门的所有剩余食品,以备卫生部门检验;有关餐饮部门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同时按照学校的指示,做好用餐保障。学校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传染性疫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学校发生传染性疫情时,校医务室要严格按照职能部门疫情应急预案程序展开工作,并在上级防疫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参与处置疫情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启用隔离室,及时隔离疫情嫌疑人员,防止疫情扩散;保卫部门按照封闭管理模式,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有疫情的区域,防止疫情传播;后勤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和饮食供应。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全校防疫工作。
(四)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校园网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网站管理人员应立即负责处置,积极应对网络攻击、及时删除非法信息,并报告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和学校,必要时可先关闭校园网络;认真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学校。
(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后,学校应根据自然灾害破坏程度及时开展自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教学、生活秩序:一是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办理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二是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三是全面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9)
各系部、各部门要强化“预防为先”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检查、监控:
(1)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培训、网络宣传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知识和处置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模拟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范处置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各系部、各部门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系部、各部门要加强对所辖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3)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认真防范;对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整治,必要时向我校应急领导组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4)建立校园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机制,每年对校园安全事故形势和事故趋势进行分析,加强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适时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大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篇10)
第二十二条考核
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责成办公室对有关学院(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并作为奖励和处罚依据。考核内容为:
1、制定、健全并严格执行污染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污染源使用台帐。
2、制定、健全污染源发生污染时的具体专业处置预案并成立具体实施的专业处理小组。
3、各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学院(部门)要对相关人员宣传预防污染发生知识和污染发生后的自救知识。
4、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要做好包括人员、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的日常准备工作。
5、因制度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发生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十三条奖励
学校对在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表扬和必要的奖励。
1、对所有考核项目优秀的单位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2、对及时发现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3、对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并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处罚
学校对在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处罚。
1、对考核项目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所有考核项目不合格的单位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有关制度造成校园环境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3、对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反应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危害扩大的,由校园环境安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4、对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触犯国家相关法律的,移送国家司法机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