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同【篇1】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的老中医养生道专卖店(专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区域代理商合同范本。
三、加盟经营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内成为老中医养生道的特许区域代理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权益。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老中医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__________万元/店。乙方代理区域内所管辖的每个加盟店加盟费__________万元,首次从甲方购进老中医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__________万元。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甲方将老中医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货款。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老中医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4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四、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乙方属下的加盟店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加盟店(专柜)由乙方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为维护老中医品牌形象的统一性,甲方统一按加盟级别供应专柜及配套设备(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具体见加盟方案。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五、促销与广告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甲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老中医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乙方单独进行老中医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六、培训与指导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代理商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60%。
乙方的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专柜)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老中医品牌,或以老中医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八、竞争限制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老中医加盟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代理权。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养生道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商业模式,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专柜)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九、服务质量控制
为维护加盟店(专柜)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老中医形象,乙方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老中医养生道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乙方加盟店(专柜)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营业员管理、会计处理、经营管理、货架陈列等各方面的指导,实施标准化管理。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十、保密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一、加盟店(专柜)的让渡与承继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专柜)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的权利。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专柜)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向甲方移交养生道会员登记名册;
归还老中医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取消以老中医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在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老中医有联系的迹象;
因加盟店(专柜)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甲方因加盟店(专柜)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汕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五、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合同【篇2】
一、名词解释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资顾问的含义是指:乙方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属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就建设内蒙古XX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安排融资商,即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在上述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顾问行为,致使相应资金进入甲方的帐户,乙方的代理行为即为完成,甲方就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融资顾问费。
2、本合同中融资商是指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
二、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建设的项目筹划、组织、协调、操作、办理、安排融资,以满足甲方建设内蒙古XX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需求;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实际融资金额根据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三、甲方所确认的初步贷款条款
1、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2、融资担保品:新建项目及项目经营收费权(或银行红利单);
3、资金使用方式:固定回报;________年建设期不回报,第________年开始回报,年回报率13%,合计回报________年,到期不还本。
4、融资条件最后以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融资所需的全套项目文件资料,甲方对上述项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代理期满时,若乙方未安排融资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不能达成合作意向,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就上述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过的融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3、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与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4、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应及时与乙方就融资事宜进行沟通,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承担乙方陪同甲方与出资人洽谈融资业务所合理支付的工杂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为上述项目融资安排融资商,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为委托代理期。在委托代理顾问期间,甲方自行寻找的融资商,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与实现融资相关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审批手续,均由甲方递交乙方,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初审、分析、报批,需要由甲方补充提供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供。
3、融资前期乙方代理顾问行为(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审查、分析、申报、协调、差旅费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参与上述项目融资的全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签署项目意见书、项目考察、项目谈判、签订融资合同等。乙方的上述行为是辅助性的。项目融资的成功全赖于甲方项目团队的素质及与融资商的诚信协商和项目本身。
5、乙方对知悉甲方的一切商业机密有保密的责任。
6、乙方在整个融资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融资顾问费的支付 甲方在资金到达甲方帐户当日,即应通过银行划帐(或按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融资顾问费金额为实际融资额的2%。若资金是分期到帐的,则融资顾问费也相应分期支付。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若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依照国家法律和合同规定追究违约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在____市法院提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撤消的融资顾问费支付承诺书》等作为本合同配套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随着本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签署的所有合同相应终止。
十一、签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经销商合同【篇3】
客户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广西大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保守信用,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订购甲方经营的以下品牌商品:
第二条、关于商品质量及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和统一。
4、价格以甲方供货之产品的正式报价单(加盖甲方业务章)为基准,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指导价格体系进行产品销售。若出现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销售价格,将视为扰乱市场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如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乙方,乙方应依照行文内容再限定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调价。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
第三条、结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 款到发货。即乙方根据所需货物品种及数量,将同等货物价值的货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预先向甲方支付订货款,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给予发货。
2、 货到付款。即甲方货物送到乙方,乙方收货人员签收无误后,乙方在三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货款。
3、 乙方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四条、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3、乙方自提自运,乙方自行提货的,应持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自提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有关自提要求。
第五条、交货及责任相关规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人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乙方的,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向承运人索取记录和证明,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3天内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3、甲方直送及乙方自提的,自甲方交货时起,商品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4、乙方在验收商品货物时,必须到现场监督卸货,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当面提出异议,责任在于甲方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向甲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出的,视为验收商品货物无误。
5、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应向承运人拒绝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商品货物,乙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错(串)发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退换货管理
1、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即商品保质期未过半,外包装完好无损,且不包括甲乙双方协定的特殊商品),乙方可以就本店滞销产品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货申请,经甲方核实并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后,乙方才可将滞销产品退给甲方,双方约定每月 日为集中退货时间,其余时间甲方不接受退货。
2、乙方所有退货,必须在集中退货前5日书面申请列明退货清单,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在申请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对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乙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按原供价八折退换货。
4、已超过保质期限及残损的产品,甲方不予退换,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退货,如乙方擅自退货,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直接没收,乙方应按原供价支付货款给甲方。
6、乙方的所有退货以换货方式处理。
第七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
双方都认识到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的重要性,故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交由甲方销售代表寄回或传真公司,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为更好的将甲方送达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管理,乙方必须每月底将甲方送达的商品提供库存明细,以便让甲方更快地对乙方不合理的库存进行调换。
第八条、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乙方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核对通知后,未在限期内进行确认的(如未清单据、帐目等)视为同意甲方核对结果。乙方在此之后又提交核对之前的其他单据并要求甲方处理的,甲方将不予受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共同约定:
1、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合作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或相关市场费用,须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乙方承诺不得将有关费用支持泄露给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供货之产品均有防伪标记,甲方对不是甲方供货的产品不进行售后服务和安全保证。如有此类产品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且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所有相关支持和费用,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条、不可抗拒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能防止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法。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1、乙方按约定期限付款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货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乙方付清货款后方可正常供货。
2、乙方超过乙方除应及时付清货款外,还应从本合同确定的付款日第二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
3、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在双方新合作合同未签订前,本合同到期后顺延有效,至双方新合同签订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其他帐户:
其他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签定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 乙方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3、 乙方收货责任人授权书(注明收货人姓名及详细身份情况)、收货章确认函(包含收货章印鉴式样)。
经销商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经销规定。
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条件,并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2、如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本合同可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甲方视情况另定。
1、乙方需交纳经销权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元,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第一年或前二年任务后全额返还,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2、本合同规定年销售额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本合同规定乙方首次进货额_________万元。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划入甲方帐户。逾期_________天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该地区继续征召特约经销商。
1、合同供货价:按“___________”产品供货目录所列价格或议定价格。
(1)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___________日内发出。
(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______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1)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县)。
(2)甲方负担产品到深圳市货运站的费用,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6、验收地点:收货方仓库。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属运输方造成的损失,则应由乙方向运输方要求赔偿。
1、为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由甲方制订“_________”系列产品的公司限定价格。
(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除按乙方购货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向甲方订购。
(2)乙方自行发布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为乙方市场的用户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2)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1)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
(2)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3)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5)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品实行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2、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__________”系列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包括复制品),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论处,或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3)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4)如果经销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1、合同生效及期限:首次进货的款项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销商合同【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相互考察,就甲方经营的自主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地区经销事宜,达成代理意向并签订本代理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代理产品界定
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牌全系列产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系列产品。
二、经销资格确定
1、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和经营场所、相应的销售人员,并可提供空间作为产品展示区。
2、愿意接受并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接受本公司及公司派出的市场专管员的督察和纠正。
3、乙方必须具有承担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4、代理期间,年销售额低于______万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三、经销范围
1、授权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特约经销商,乙方在授权区域范围内有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首选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作为向客户宣传及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类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采取:书面警告、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终止经销协议等措施。
4、以上措施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并用。跨区域货物的销售额不计乙方任务额,且销售额归所跨区域经销商所有。
四、经销价格及任务
1、经销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件。如因成本等原因发生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执行。
2、销售任务:在协议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的产品共___________件(赠品不计任务额)任务分解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经销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在协议期内,如乙方连续______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或累计______个月未能完成总任务额的______%,则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的_____经销权自行解除。
3、在协议期内乙方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六、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现金、支票或电汇)。
七、交货数量、规格及交货方式与期限
1、交货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业务专用章并经签字的有效书面定货单为准。
2、交货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单所列货物的全款的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将乙方所订货物交运输部门办好托运手续(特制、订制及另有约定交货期的除外)。产品到乙方法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到岸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传真托运单给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运输方式(如中铁快运、航空运输、特快专递等快运方式)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批量较大的定货(超出分解任务计划部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生产并供货。
4、乙方在甲方发出货物的______天内(以托运单日期为准)如未收到货物的,应立即向甲方联系追查。若在甲方发货之日起______天内,乙方没有向甲方提出货物未到异议,则视为乙方收齐甲方所发货物数量、规格并验收合格完毕。
八、质量标准与验收
1、质量标准: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验收:乙方收货时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收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应及时与运输部门办理好有关确认手续,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告知甲方。
九、售后服务
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查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先予客户退换。甲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若乙方滞销产品要求退换货的(特制、定制品甲方不接受退换),退换货量不得超过该批进货量的______%,且产品包装完好无损,产品应整件退换,经甲方同意予以更换等值产品,但乙方需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及扣除______%退货金额作为甲方包装、人工费用。超出退换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乙方除需承担来回运费外,最少扣除______%退换值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3、乙方由于经销期满或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退货,货值按进货价______%计算,并开具退货等值发票给甲方,无票的只能按进货价的______%计算,并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含运杂费)。
十、市场推广及广告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及市场推广。在甲方实施推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合作期内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品牌宣传活动。
3、乙方在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时须知会甲方,广告制作应接受甲方指导,乙方在制作或代为甲方制作用于甲方产品销售相关广告资料时,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区域性宣传方案需甲方承担费用的,费用分担及实施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进货额按比例配备相关广告、宣传、促销用品。
5、乙方应从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______个以上的分销商(点),且每个分销商(点)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区,且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督导分销商(点)维护其形象。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偿付总额不能超过______%。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跨区域销售,一经查实,乙方向甲方偿付跨区域销售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区域的经销商。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二、纠纷的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则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除仲裁书另有规定的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经销商合同【篇6】
厂方(甲方):
经销商(乙方):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经销合同,共同遵守。
一、基本条款: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县(区)销售甲方开发和生产的“ ”牌木制系列产品。乙方开设甲方产品专卖店,并按界定地域进行销售。
2、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前提下,在本协议期间内,享受以下地区经销权与发展分销商权。
(1)直接销售地域或辐射地区:
(2)可发展分销商区域:
3、直接工程销售: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承接工程订单,并将该工程销售总额20%划入乙方作销售计提,但乙方需协助甲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必须及时把正在洽谈的工程订单报甲方备案。山东省地区及甲方关系所属单位或个人的订单,甲方有权进行销售,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无须承担此类订单的售后服务服务义务。
4、工程单的含义:
(1)一次性订单超过150扇(套)的;
(2)同一款式、材质、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80扇(套)的;
(3)同一款式、规格、材质、墙厚、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20扇(套)的;均视为工程订单。工程订单价格由甲方根据所订产品的实际情况具体核算,原则上比同类常规产品的报价低3—5%。
5、跨区销售:严禁经销商跨区零售。跨区工程必须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并且乙方将该工程销售总额的25%划入该区或经销商年度销售额内。但该区域经销商应协助乙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一经发现没有经甲方同意跨区工程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扣除一切经销计提。
二、 甲方义务:
若乙方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并能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则甲方也应履行如下义务:
1、价格优惠:乙方下订单时,产品单价按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优惠50%,按20_年版价目表执行。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变化而制定新的产品价格。
2、产品样板:甲方提供一定数量产品样品,但由乙方先付款购买。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样品数量不得低于15套(含15套)不得超过20套(含20套),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样品数量不得低于18套(含18套)不得超过25套。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样品数量由双方协商而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产品订货全额达到样板总值25倍时,样板货款将全额返还(样品货款于销售计提中扣除)。
3、产品样板款的返还方式:采用以货款形式支付。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店面装饰设计和装修施工指导。但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平面图,同时确保设计方案的顺利进行。
5、新店开业:甲方有义务提供销售配套资料:
(1) 免费提供销售配套资料:①经销授权牌 ②标准色板手册 ③专卖店运作手册 ④产品资料大全
(2)收费类销售配套资料:①门角小样60元/个 ② 门框小样60元/个 ③踢脚线小样50元/套 ④荣誉证书50元/个
(3) 免费易耗销售配套资料:①产品宣传单张800份/年 ②投标书 免费 ③订货单10本/年 ④宣传图册
10本/年
注:产品资料大全每店免费配备1本,若需购买120元/本;宣传单张0.4元/份,5份宣传单张折合1份宣传折页,50份宣传单张折合1本宣传图册,宣传图册单独购买20元/本。
(4)其它:公司免费提供各种宣传海报设计方案。
6、若乙方在合同期内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则在乙方界定区域内不享有同等待遇的客户,甲方不负责乙方二级分销商的一切费用。
7、甲方将向乙方每年提供小区样板间订单门 套、垭口/窗套 套,此类订单将获价格 折优惠。
(1)小区样板间订单指乙方所在区域内新开发小区或楼盘头批装修客户定购甲方产品,并同意以其作为该小区或楼盘的样板间示范单位。
(2)小区样板间订单销售不纳入销售计提中。
乙方必须提供该小区样板订单安装后的整体效果图至甲方以供甲方审核备案,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的折扣优惠,因此而产生的差价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职责和义务:
作为指导区域内“ ”牌木制系列产品的经销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承担下列职责和义务:
1、全年销售任务 万元(按折实出厂价计算。装车费、运费与其他附加费用不计)。
2、样品和处理品及低于正常价出厂销售的产品,不计提奖售货款。
3、按照销售区域的大小,经济情况给予乙方制定以下销售任务和全年固定销售计提。
乙方每季完成销售任务
注:(1)全年销售金额按全年实际回笼资金计算:每年年底给予返还奖销计提。
(2)现金折扣即下订单时付清订单总货款,可得到1%的折扣优惠。
(3)奖售金额以货款形式支付,不能提取现金或银行支票。
(4)预付款折扣指乙方单笔存入5万元以上款项作预付零售订单货款可得1%折扣优惠。
4、乙方全年销售甲方产品低于所定销售任务的75%或一年内有两季度只销售60%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并取消全年奖售。
四、产品推广
1乙方必须按以下要求配备:
2、乙方店面需配备上网电脑1台,通过互联网与公司网站联网共享信息,便于沟通及推广新产品。
3、每店面配备精干销售人员(最少2名)专门负责推广销售“ ”牌系列产品。
五、乙方的市场零售价
1、在厂方规定的价格范围内销售产品,以免引起市场混乱,违反本规定的按违约处理,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权。由于擅自提高零售价格而导致客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高于厂方预定标准的,所有客户提出的赔偿要求均由经销商负责。
2、严格按照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8.5折以上优惠销售,最高不能高于统一零售价10%,工程订单除外。
六、经营资料的提供
1、为了方便甲乙双方的对账,确定每月的28号为月结日。
2、乙方每月28号结算后,于当月30号前将当月《财务对账单》传真或邮寄到甲方财务。
3、根据甲方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主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乙方应维护“
”品牌利益,不得以甲方的产品为样板自行订做其它厂家或品牌产品,损坏甲方的利益及品牌声誉。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或取消奖售计提。
八、促进销售:
1、乙方要配备有足够经验的业务员进行产品推介和销售。
2、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在本区域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促销等活动。
3、乙方应该在整个区域设立和维持多个展示店,用灵活多变的策略争取工程、零售的市场份额。
九、违规及处罚:
1、违规:乙方的下列的行为属于违规:
(1)专卖店内摆设及经营其他厂家产品,不及时展示甲方新产品。
(2)卖单或未经甲方同意跨区销售。
(3)故意搞乱市场,如将部分正常产品故意亏本经营的行为等。
(4)不按时递交报表给甲方。
(5)不按要求准确及时提供市场信息,不配合甲方在本区域内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
(6)其他对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损害行为。
(7)弄虚作假欺骗甲方的行为。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签约范围以外的地点销售或代他人开单。
(9)此合同一经生效,乙方未将其与其它方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甲方。
2、违规处罚:
(1)取消完成任务的年底奖励。
(2)取消合同。
十、订单的运作规程
1、乙方向甲方下订单时通过互联网或传真把图片及订货资料递到甲方客户业务部,由甲方客户业务部业务员审阅核定款式、尺寸、价格后传回乙方,由乙方再予以确认传回。
2、乙方根据订单金额付30%订金给甲方作为订单订金,甲方方可确认该订单生效,其余70%款到发货。
3、每个订单必须注明:款式、尺寸、材料、数量、单价、金额、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要素,该订单是一张购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订货内容以此单为准,与此订单有冲突的之前的传真件为无效。
4、乙方每提一批货,必须付足该批货款总额方可提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一订单分批提货的,订金不能作为货款在中途冲减,只能在最后一批中冲减。
5、乙方必须按照订单提货日期10天内付款提货,超过十天后,甲方每天按1‰收取乙方占场费用,并且超过1个月,视为乙方毁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当批订单订金。特殊情况,须于甲方商议,经过甲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确认延期提货日期。
6、如果订单没有特别约定,甲方代办运输,货到乙方当地城市由乙方接货,一切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7、不可抗拒因素(天灾、战争、车祸及其它非人力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交货,或无法执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一、产品质量的检验标准: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检验(符合国家JG/T122.20_和GB18580-20_)
十二、货款的结算及验货方法
1、货款的结算:按订单运作规程办理,货款全到后发货。
2、一般情况下乙方应派人员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当场提出。
3、乙方不派人员验收,甲方应严格把好质量关,按订单计划保质、保量、准时发货。
4、乙方收到货后有质量问题,属于运输原因的必须及时与运输公司交涉并要求给予书面处理意见。不属于运输原因的,三天内应向甲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报告,甲方根据情况,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处理意见,情况较难处理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产品一经安装,甲方不负责任何人为质量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
1、乙方必须成立安装小组(视销售量大小确定安装工人数量)。
2、乙方收取用户安装费用必须受甲方统一监管。
3、质量保障:
(1)乙方订购的素门产品,乙方按合同验收后,由于油漆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订购的套装产品,乙方按照甲方的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一年内出现设计、生产性质量问题等非人为因素,经甲方核定后,由甲方负责该批货的处理费用或与乙方协商按合理处理费用交由乙方处理。
4、需修复的售后产品,甲方收到需修复的产品15天内修理完毕;需更换的产品,甲方收到需要更换的产品25天内生产完毕。
十四、独立法人
1、乙方是独立法人,无论为了任何目的的均不构成乙方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或雇员。
2、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约。
3、作为独立的法人,乙方一切经营费用和应缴纳给国家政府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保密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能将甲方的产品转送到其他企业仿效或供其仿效。
十六、合同生效
双方代表人签名,乙方缴纳20元合同保证金后立即生效。
注:乙方确定样板后合同保证金划入样板货款内
十七、合同期限
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八、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2、无论上文有何规定,如果一方无力偿债或被政府征用其资产的大部分,任何一方可随时取消合同,并由该方向另一方送交书面通知即时生效。
3、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以致影响另一方在本合同的权益,任何一方可随时取消本合同,并在该方向另一方送交书面通知即时生效。
4、本合同因故终止、取消或期满时
(1)乙方应迅速将将甲方提供的及当时仍然由乙方持有的有关产品的一切价目表、销售手册、宣传资料及销售辅助品等交回甲方。
(2)乙方应迅速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公司、工厂名称。
(3)乙方无权并不应向甲方寻求或要求任何赔偿、结算、或支付任何款项。
十九、全部协议
本合同连同合同附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协议。
二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在50天内未正式投入营业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从新设立销售网点。
2、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应于期满前三十日内签订下一期合同,并结清所有账款。如一方无意与对方继续合作,须于期满五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结清账务,办理有关文件资料交接手续。
3、合同期间,如其中一方提出终止合约,则须在二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如乙方达不到合同要求而被取消资格,则无返利提供。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所有协议、单证、数据、电文等书面凭证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或说明,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如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使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销商合同【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
深圳;
总金额:万美元,
在________年年底前履行完毕。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____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
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
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
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
(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________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
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