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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方案(篇1)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春季学期
为保证活动的有序开展,突出活动的有效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的宗旨和目的
为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国家政策,助我成才。
(三)领导机构
组长:吴源春
副组长:徐中宁、覃敏安
成员:陈德校、李卫东、罗旗、廖勋、徐建帮、秦生评及各班主任办公室
主任:覃玖恒
工作人员:覃保珠、蒙快活
(四)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五)活动时间:2012年3月16日—4月15日(六)具体措施
1.张帖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
负责部门:学生会
时间:3月30日前
2.开展校园之声广播宣传
结合本次活动主题,由资助办牵头,学生会、文学社等社团组织各班级学生进行投稿,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时间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和播报。
3.学习宣传手册,领会资助政策
时间:3月15日——4月15日早晚读各班在班主任带领下,由班长组织本班同学利用早晚读时间朗读宣传手册,理解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学会感恩,努力学习,回报社会,报效祖国。
地点:各班教室
学习内容:《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手册》
4.手抄报比赛
参赛对象:全体同学
评价内容: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内容、经验和感恩。
完成时间:4月10日前
评比办法:收集后由领导小组指定相关老师评选奖励办法: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七)活动要求
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2学生社团要做好广播和板报宣传。
3.班主任督促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学生资助手册》相关内容,设计制作好手抄报。
4活动结束后,学生部将对本活动月开展的活动进行总结,并进行评价和表彰。
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3月5日
学生资助方案(篇2)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崇左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决定开展大新县20XX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有效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
三、活动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活动时间:20XX年4月20日—5月31日。
(二)实施单位:全县各普通高中、中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宣传内容:1。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宣传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等。2。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果展示。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并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学校负责人要与班主任等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宣传栏和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25日)。主要通过举办资助征文比赛、开展“服务惠民,宜居乡村”的宣传活动以及“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三)检查总结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为确保宣传活动有效进行,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学校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到位、效果显著、特色鲜明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签订学生资助宣传责任状。县教育局与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签订责任状,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要与所在学校毕业班班主任等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确保每位普通高中班主任和在校学生都要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和高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二)发放学生资助政策资料。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办负责将《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制成册,并分别发放给全县中小学师生,人手一册。此外,根据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各初中、高中学校负责印制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并在5月底前张贴在初中、普通高中的毕业班中。
(三)张贴资助宣传海报。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印制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各校需在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免保教费政策宣传海报全县各幼儿园按每校1套在校内醒目位置张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县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县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县初中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张贴;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政策宣传海报,在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
(四)开展资助征文活动。在全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的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资助主题书法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主题为“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的书法活动。
(六)开通资助政策热线电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校要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及家长答疑解惑,搭建起一个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互动平台。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和活动经费,全面推进宣传活动月工作。
(二)加大宣传,务求实效。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和校报、校刊、校园网、宣传栏、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举办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各学校助学具体举措。
(三)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各学校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还要及时收集、整理典型材料,总结工作经验。活动结束后,6月4日前,各学校报送总结材料的同时,报送资助宣传月素材图片不少于5张。报送材料应真实可靠,主题鲜明,实事求是。电子版材料发至县学生资助办邮箱:XXX。
学生资助方案(篇3)
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学校可分为二至三档。
4、资金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分担。
(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每人每年xx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xx-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
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高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采取银行卡形式逐月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专用银行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要及时发放给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按学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四)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资助工作责任与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内各公办(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有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3、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工作,及时拨付资助经费。
4、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助工作的分口统计工作,强化与省级对口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高校、中职、普高资助工作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将进行绩效评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 附 则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学生资助方案(篇4)
各系(院):
为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x号)要求和《xx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继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以及《xx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院字[2016]xx号),现将2016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月的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履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二、时间安排
2016年4月14日-5月22日
三、活动形式
(一)主题班会
4月中下旬各系(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资助与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强化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理解,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密切关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
(二)征文比赛
各系(院)组织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征文比赛,并于5月12日前将本系(院)评选出的3-4篇征文作品,交至学生工作部306室,学院将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奖项设置:
一、二、三等奖)
(3) 系(院)廉政教育的特色活动
各系(院)根据制定的《2016年系(院)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一项以诚信为主题的特色教育活动,如**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等,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指导,使学生明确诚信的内涵和意义,从而增强诚信意识和观念。
(四)主题演讲比赛
联合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各系(院)团总支深入开展以“怀感恩,守诚信,资助圆我成才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选出优胜选手1-2人,于5月中旬参加学院组织的决赛,各系(院)参加决赛的选手务必于5月12日前报至学工部306室。决赛将评出
1、 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五)校园橱窗诚信宣传**展
5月上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院团委通过校园橱窗**展形式宣传诚信、征信知识,并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学生资助政策。
(6) 举办诚信教育与励志成功校园讲座
5月中旬,学生处开展了大学生诚信教育与励志成功校园讲座,通过现场互动,深化诚信教育的影响力。
(七)各系(院)推荐一名“校园自强之星”候选人,并于5月12日前上交推选人事迹材料(约左右)。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后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学院将对评选出的“校园自强之星”颁发证书及奖金。(注:
入选者须为学院2015-2016年度认定并公示的经济困难学生)
四、活动要求
1.各系(院)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制定的《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把诚信教育落实到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中,从实践中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资助育人效果,进一步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
2. 各系(院)要加强对学生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加大对学生、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省市和学院各级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3.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在全系(院)范围内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宣传,大力宣传学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让学生和家长有更多获得感。
4.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宣传方案,重点突出对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和政策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资助育人成才典型的宣传。
5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将做为系(院)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活动结束后,各系(院)要形成书面材料,即活动的计划、总结、活动过程材料(材料左右)以及学生参加人数、活动**资料等,并于5月16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306室。
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3日
优秀的课件,不够,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学生资助方案(篇5)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12]6号)文件的精神,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关资助宣传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开展板报宣传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班会策划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资助政策板报设计比赛,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做好宣传板报,然后各班级之间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班级板报给相应的奖励。最后由本学院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内容出一版宣传板报参与各二级学院的比赛,由校里的领导进行评比。此次我院出的板报贴在本学院的指定宣传栏,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版面构思新颖、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通过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的开展,我院全体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形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一致的好评,教师们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学生更好的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活动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月的宣传,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开展,如在个班级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提高,通过此次教育班会的召开,不仅让同学们了解了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学生资助方案(篇6)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74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XX〕5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财教〔20XX〕914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徽省财政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等省市文件精神,现就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对高校给予资金支持。我省承担部分的分担原则是:分级分担,职责明晰;结合财力,区别对待;鼓励支持民办教育。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5.各方责任清晰。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实施范围、对象、内容与资金保障
(一)高校研究生资助制度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奖励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省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40%,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资助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制度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从20XX年起,高职在校生资助面由3%提高到3.3%,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高职在校生资助面提高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
2.中职免学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XX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
3.中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我县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我县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4.资金分担。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职免学费补助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以下财政按比例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我省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6:4,我省承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县管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四)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高于本办法的,按照原政策继续实施。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具体标准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
3.资金分担。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以下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6:4,我省承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县管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五)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公办普通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公办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中等职业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
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三、实施程序
年初制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各校按照下达的指标和资金,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加强数据共享,精准锁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按照组织学生申请、评议和认定;开展各类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逐级上报材料;发放资助资金;资助信息归档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各资助项目。
四、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逐项整改到位。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物价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对所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和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含超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定额的部分)的资金,确保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各普通高中学校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按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资助。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因资助对象变动等情况而结余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各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按月发放。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国家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除学杂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同时,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学生资助方案(篇7)
资阳市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教育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1.为体现党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2两免一补,即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寄宿生的生活费给予补助。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一)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 学生在家乡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是:1;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小学以前的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市、区)的户籍;5这个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的基本开支。
(3) 贷款申请及还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每年申请、审批和发放。原则上,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当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不得同时从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教育制度加10年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14年。
学制超过4年或者继续攻读研究生、学士学位的,毕业后还贷期限相应缩短。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贫困优秀学生获得资助的典型故事。
4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应。
二、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8日):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25日):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和校报、校刊、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传单、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总结深化阶段(9月26日——30日):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
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中小学至少应在醒目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进村社活动,要制发宣传单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通过校园集会、广播、板报、广告牌、知识竞赛、街头宣传等方式,营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向区教育局助学管理中心报送2名受助学生成长发育典型材料。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各学校要把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各学校要依据自己所面对的不同受助对象进行有侧重点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两免一补”政策宣传为重点,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注重实效 。
4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及时报送资料。
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领导小组
为体现党和**、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成立领导小组,抓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组长:邹定平(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及周边村民对补贴政策的宣传活动,并负责在校会上向学生宣传补贴政策。
成员:张德跃收集成长中学生的先进典型。
张德树、陶旭、禹云成、蒋明德负责利用朝会、班队课对本班学生进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办黑板报、“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活动的准备工作及为家长解答相关疑问。
卓丽:负责学校经费政策的标语宣传和广播宣传。
刘长华:负责相关资金的备案和支出。
李本容:负责宣传活动中学生的安全。
欢迎您的**,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计划、计划、学习资料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学生资助方案(篇8)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我园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每学期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为我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调查摸底,确立工作目标
首先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小组》、《班级平困生评定小组》等,为使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我园每个学期初都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调查摸底。一是通过班主任在班级中采用调查、询问、访谈等形式,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摸底;二是通过组织学生填报《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申报表》进行摸底。同时,将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输入微机,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档案,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家访,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资助目标、措施和办法,让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有书念,有学上。
三、资金与精神双向资助
通过政府的补贴,通过以上途径,本学年,我园共有14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资助金达到16800元。
除了对困难家庭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外,我园还组织教师开展了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活动。安排了班主任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经常找他们谈心,随时了解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的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回顾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像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等问题,没有及时做好受助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努力开创学生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学生资助方案(篇9)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通过校园广播和集会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宣传补贴政策。
2通过专题班会,各班开展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三。所有班级通过校园网收看国家补贴政策。
4 、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隆或镇中心校
2017年5月25日
学生资助方案(篇10)
隆或镇中心校 2017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隆或镇中心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通过校园广播和集会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宣传补贴政策。
2通过专题班会,各班开展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三。所有班级通过校园网收看国家补贴政策。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隆或镇中心校
2017年5月25日
于是,渴望一种懂得,可以一眼洞穿你所有清寂的薄凉。恰到好处的温度,闪耀着阳光的味道,柔和而美丽。
那么这一路上的爱恨欢愁也就有了归宿,以后的日子,既便是山长水远,也都会坦然面对,给尘世以最初的温柔。
似乎到了一个阶段,学会了等待,学会了随遇而安,学会了微笑去接受。不再心心念念,不再轻易信任。
只是在某个早晨,听到远方的问候,心里,还是会瞬间柔软。
原来,我们的心还是那么渴望一个白头不离开的命运,千百次回首
,始终还是你。
然后,再加上简单的时光,迎接每一天的黎明。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不褪色,不黯淡,任凭尘世的风摇曳着冬日的风雪,我始终是你最美的红颜,你是我最美的时光。
不说永远,陪伴是最长的忏悔。
龙应台曾写过一段文字:“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或许就可以削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有一股芥末茫茫,没有陆地,人们只能独自面对,素颜修炼。
”不同的寂寞有着不同的归途,其实赏心之人无须太多,关键是否能入心。
始终喜欢,一切纯善质朴的好,不论是人还是事,一份情深义重,才是水色尘心的悠远。而一同走过的山山水水,都会是生命的记载。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一直走到太阳升起的地方。无论飘摇还是安逸,都要坚守住内心那道光,我们可以不完美,但灵魂必须向美而生。
有时候,灵犀相悦会想起人生,不知岁月有多长,人生会有多少未知。
只是希望自己能做个心思澄明,有着简单的小欢喜,不过多的忧思,也不给自己添加太多束缚的人。阳光很暖,你也还在,如此,足够。
看多了花开花谢,聚散离合,便逐渐明白,我们最终想拥有的不过是一份寻常的烟火,简单而情重,朴素而感恩。
我们的余生很漫长,从早到晚,让我们一起慢慢走吧。
学生资助方案(篇11)
贫困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