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实用十二篇)

2023-08-25 14:51:56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生活中需要感慨的事特别多,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我们不妨将这时候的心得感悟总结成一篇心得体会。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心得和感悟记录下来,很高兴为您介绍“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够提供帮助,希望本文能给您带来一些收获!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1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近年来,区工委在干部的管理、提拔使用、培训、监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方面力度不大,使得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干部无法流动,往往是进一个单位后“从一而终”,工作经历单一,视野狭窄,工作热情逐渐减退,工作方法简单,时常凭感觉凭“经验”办事……面对日新月异的区域经济发展新形势,这些干部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显然越来越力不从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加大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实行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是新时期区工委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优化整合干部资源,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给工作和事业带来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举措。

  加大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有利于干部素质的提高。科级以下干部十年甚至二十年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上工作,由于工作环境相对封闭,导致干部思想僵化、视野思路不够开阔,工作中缺乏兴奋点和创新意识,加之经历单一,工作易被动、片面、老一套,对工作切实产生不利影响。而轮岗交流,使干部的

  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工作任务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迫使干部迅速转换角色,更加自觉地学习,不断拓宽视野,增添新的本质,适应新的需要。

  加大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有利于干部成长进步。科级以下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容易使干部产生自满情绪、滋生惰性,甚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轮岗交流对干部而言,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激励,可以促使干部“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改变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造就敢闯敢试、敢拼敢干的个性,并激发潜能、增强活力。同时也能把干部培养成“多面手”、“万事通”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实行科级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有利于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臵。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要在全面掌握、科学分析科级以下干部年龄、学历、专业、性格、能力状况的基础上,把干部这个人才资源合理优化配臵,真正把干部轮岗交流到能够适应胜任的工作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同时也能优化部门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实现“人得其位,事得其人”的目标。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xxx纪检书记 xxx 新形势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关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起着预防、监督、查处的职能,对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公平公正,消除不正之风有着重要作用。

  做为一名乡纪委书记,通过近期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法规集中教育活动,我对于干部选拔相关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加深了对于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以后的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是要强化监督意识。首先要克服“不能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增强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利观、监督观,真正把来自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看作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从而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其次要克服“不敢监督,不必监督”的心态,增强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要赋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权限,变“虚权”为“实权”,变“软权”为“硬权”,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部门充分认识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既是一种职权,更是一种职责。再次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增强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自信心。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纪,是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部门,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针对实践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要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既损害了党风,败坏了用人风气,也干扰了正常工作,是党纪国法所坚决不允许的行为,要通过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增强道德修养和法纪观念,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抵制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三要进一步加大查核处理力度。对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不管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要一查到底,严格问责,决不姑息。

  三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人用人视野决定选人用人渠道宽畅程度。要跳出政府部门选经济类人才、党务部门选党务干部的思维定势,要不拘一格地从科研、学校、卫生等单位,遴选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及非党政机关领导岗位;要以年轻干部和正职干部为重点,通过领导班子换届、公开选拔、日常调整、挂职锻炼等途径,打通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之间的交流渠道;在后备干部的选拔中引入公开、竞争、择优的机制,拓宽渠道,广选人才,逐步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实行群众公选制、竞争上岗制。

  作为一名乡纪检书记,我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不辜负党和人名的期望。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3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我们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我们要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结合商务工作的实际,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与“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商务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扩大党内民主监督,严格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勇于接受监督,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各项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合理的选任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要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任机制,用可量化的、科学制定的工作指标衡量干部工作业绩,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选拔任用,形成人人进取、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局面。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要把任用选拔干部作为述廉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干部选用、考核、提名、审批环节的责任追究,完善考察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监督职责。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4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度性,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就是要关心那些工作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奉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恳敬业、为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德才兼备,就是要既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就是不仅要看干部的“唱功”,更重要的是要看干部的“做功”;不仅要 看经济效益,还要看社会效益;不仅要看近期效益,还要看长远效益;不仅要看局部效益,还要看整体效益;不仅要看“显绩”,还要看“潜绩”。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品德优良、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上来,这是党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愿望。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这是一个社会的领导者,也是服务者,是社会这艘航舰的掌舵人,是引领社会前进的主流。毛泽东主席曾讲:“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选好用好干部,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广大群众才能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才能让社会有效地对干部的任用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同 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和“一支笔”现象的发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如何,人民群众最具有发言权。因此,倾听人民群众对提名干部的反映是最能反映民意的渠道,采纳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央为选人用人树起的“警示牌”,架起的“高压线”,安装的“安全阀”,是给靠选人用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官员头上悬起的“利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为切实落实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有效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须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岗位,在重点部位和核心地带,以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为准绳,动真格,下猛力,用刚性的约束和惩戒确保《条例》得以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5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心得体会

  选人用人问题历来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党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当前,干部选任工作如何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如何提高水平,实现群众利益的根本需要?如何创新方法,有效解决干部选任工作弊端,树立正确鲜 明的选人导向?成为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新挑战和新课题,迫切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任的科学机制,更加有效地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 实。

  积极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自觉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为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在自学过程中,我本人坚持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原则。重点学习了组织部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中的6篇必读书目。这次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与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的自觉性,推动全州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我个人谈谈几点心得和体会:

  一、加大对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按 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准用好干部,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 部署和要求,紧紧国境线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一大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被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作为党员领导,在学习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时要注重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大力加强人事干部的能力建设,提高干部人事的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人事业务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保证《条例》和有关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作为干部群众,通过对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运用水平,培养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做到人人知晓选人用人制度,树立主人翁意识,消除对干部选拔用人的许多质疑,及时遏止苗头性问题,确保选人用人的透明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二、增强贯彻干部选拔任用的自觉性

  通 过学习,克服各级党政“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围绕提高选人用 人公信度,使领导干部熟知组织人事政策,从而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把干部推荐提 名关、考察考核关和讨论决定关,选好人、用能人,多用民众公认的有公心、有能力、会办事的人。让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找到施展才 华、为民服务的舞台,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发生,使那些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不讲原则的人没有生存的土壤,进一步提高选人 用人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

  三、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 通 过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运行机制,使群众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 部等各项工作。以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群众的选择权和群众的监督权,以群众满不满意、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重要标准,努力把 组织意见与群众意见科学地统一起来。积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扩大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范围,解决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的问题。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 才成长、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羸得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四、加强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相关制度建设

  切 实实行研究决定干部预告制。党组研究干部任用,必须提前通知党组成员,让他们在会前能对所要研究干部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在研究干部时有话可说,有意 见可提,提高党组研究干部的质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任免,积极推广党组讨论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 决制,在严格票决程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票决干部的范围,以切实发扬党内民主,集中集体智慧,做出正确的用人决策。

  五、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严 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进一 步扩大民主、强化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的群众观点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调动干群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畅 通监督渠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广泛的监督之下;三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用人失误或失察的要严格追究责 任。

  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选 人用人是党的重要执政行为,通过学习,一是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 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关于用政治的眼光观察和处理问题,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 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决维 护党的团结统一;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清白为官。三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 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工作的具体措施、领导工作的实际本领,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相关学习材料》学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干部政策法规的熟悉掌握和各族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政策的知晓率,提高我州选人用人公信度,组织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法规意识,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6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虽然多年来一直未间断从事高校教育,却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育法学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在这个部分,阐明了教育法学的相关概念,以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其存在的目的是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学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这个部分,主要明确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1、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2、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

  3、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在这个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号召,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具体安排部署,集中深入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广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促清风、扬正气,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一、选人用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是确保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有效落实的保证。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各个方面,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三、坚持以科学的标准评价人,大力选拔符合党和国家建设事业需要的"健康人"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就要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坚持以德选人,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选拔靠得住的人,不以一时一事为标准,而以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综合表现为评价;不以平时表现为重心,而以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率为要求;不以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为依据,而要全面了解其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领域的综合表现。二是要坚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注重潜质,大力选拔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要提高选拔在现实工作中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力度。三是要坚持以实绩为先,()注重选拔有真本领的人,要提高政绩区分能力,大胆提拔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防范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四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以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低、作风好坏、政绩突出与否的重要标准,积极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四、积极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克服"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以开放的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以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为核心,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五、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我们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8

  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使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

  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9

  开学初,我们在一小学习了教育法律法规,使我深深体会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园丁,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通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对于国家的教育法规有了深入的了解。义务教育的对象为年满六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岁。面对目前学生厌学,辍学现象,老师应当多作学生及其家长的工作,想方设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现今的学生自我意识很强,都非常有个性。所以在学校里,老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须关注每位学生的心理健康。首先,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虽然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表现得不如意的地方,老师也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生命、财产的保护工作,使学生在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封建迷信思想,强制信仰宗教,或读书无用等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和言论。要为人师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教师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育学生的教育者,又是负有社会责任的成年人,那么教师不仅要在教育教学的工作中负好自己的责任,还要负好自己的社会责任。教师的义务不仅仅只是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更重要的是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时刻牢记“工作就是服务”。

  我们的工作从大处讲就是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因为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各种合格建设人才的重任。从小处说,就是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学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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