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小故事十二篇

2023-08-16 09:46:05 应急预案故事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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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小故事(篇1)

  为了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范校园踩踏事件的发生,培养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突发灾害和侵袭的危害程度,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聂绍恩

  副组长:鲁绍忠

  成 员:杨金香、金元友、王杰、吴长亮

  二、预防措施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2、要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要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如班队活动、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转弯处搞恶作剧的危险性。要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每学期要组织学生按照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一次,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生在出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要求走规定安全路线下楼,同一楼面相间隔一段距离。体育组和德育处要合理安排好学生分班级从不同的楼梯依次下楼,班主任随同学生下楼,管理教育学生。

  4、学校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定期检查教学楼楼梯、扶手、设施,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

  三、具体操作

  1、紧急疏散领导小组作出疏散决定,并确定需要疏散的范围。

  2、相关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指定岗位,按照疏散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到校田径场集合。

  3、各班主任清点人数、确定是否有未疏散人员并上报紧急疏散领导小组。

  4、紧急疏散领导小组作出的进一步工作措施。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

  3.上课期间,教学大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

  4.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

  6.教师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特别是上下楼道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7.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情,所有老师都有责任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负责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疏散等工作,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但不能要求学生走近危险地方;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要及时电话报警(电话110)。同时组织学生疏散,防止损失扩大。

  8.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9、在出现火情等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赶赴出险的地点。

  10、要学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及时扑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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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理程序

  1、当发现前方有同学突然摔倒后,旁边的同学一定要大声呼喊,尽快让后面的同学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事,并暂停队伍或从其他路线绕行。否则,后面的同学如果继续向前拥挤,就非常容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2、教师要尽快把摔倒的学生抱起来,同时教育其他学生面对混乱的场面,争取做到遇事不慌,否则大家都争先恐后往外逃的话,可能会加剧危险,甚至出现谁都逃不出来的惨剧。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顺利逃生的重要因素。班主任及楼面护导老师立即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拥来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但是不要奔跑,以免摔倒。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之中,一定要先稳住双脚,一定不要前倾或者蹲下,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若被推倒,要设法靠近墙壁。面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4、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赶快报警,同时报校长室,校方由校长负责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ll0报警电话,并立即报县教体局办公室。

  5、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卫生室和班主任以最快的速度把轻伤员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或家属。

  6、配合警方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2)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省道路运输行业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项旅客、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适用范围

  (一)由于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的情况;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载等原因,需转运人员或货物的情况;

  (三)因洪涝、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公路交通异常,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的情况;

  (四)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其他需临时调配运力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区)、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本级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与任务,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一)省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全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制定省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应急运力计划,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2.负责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运力参加省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省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交通运输部同意,并协调兄弟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调派应急运力支援;

  3.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指令或兄弟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请求,调动省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兄弟省(区、市);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二)地级以上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省交通厅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省交通厅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制订下达各县(区)常备应急运力计划;

  2.负责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辖区内各县(区)和运输企业应急运力参加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本市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省交通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从省内其他市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省交通厅的指令,调动辖区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当地政府和省交通厅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

  (三)县级(区、市)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统一领导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分解到相关运输企业,并加强对应急运力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五落实“;

  2.负责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指挥和调配辖区内各运输企业应急运力参加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本县(区、市)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从市内其他县(区、市)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辖区内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当地政府和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督促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站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和各种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做好有关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四)道路运输企业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力计划,落实具体的应急车辆、驾驶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应急预案和落实情况应报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2.运输企业承运的旅客或货物因各种原因出现滞留或不能及时运输时,应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加以解决。当本企业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请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调派其他企业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按照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本企业应急运力完成有关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4.加强对本企业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了解本企业承担的有关应急任务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客货站场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和站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站场的应急预案,联系落实相关运输企业运力作为站场后备应急运力,并报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2.站场因各种原因出现旅客滞留或货物不能及时运输时,应及时启动本站场应急预案加以解决。当本站场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请站场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调派其他企业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加强对本站场员工有关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预案内容

  (一)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省交通厅根据春运、其他节假日和平时道路客运市场需求变化规律,分别制定了三个时段的全省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1),并根据道路货物运输的特点制定了全省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及安排计划(见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运力计划落实到位。

  1.道路旅客运输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1)常备应急运力。根据我省道路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平时非节假日期间,全省共安排400辆常备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常备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常备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常备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常备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包车企业的客运车辆作为常备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2)节假日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根据”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个三天以上的节假日期间,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较多的特点,全省在上述6个节假日期间共安排7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个节假日开始前5天,将分解到本市的节假日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

  (3)春运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全省春运期间共安排1000辆客运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分解到本市的春运应急运力超出常备应急运力部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当春运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客流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短途预备运力和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社会非营运车辆持有效证件参加省内跨市旅客运输。

  2.道路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计划和落实

  为保障我省节假日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运输顺畅、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辆5吨以上普通货运应急运力和80辆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分解到本市的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其中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应根据本地危险货物种类及构成等实际情况确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将当年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按照附件3的要求报省交通厅备案。货物运输应急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交通厅备案和调整。除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外,各市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1到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货运或物流企业的5吨以上货运车辆作为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

  3.应急运力有关要求

  应急运力必须落实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车牌号码、车辆座位(吨位或功能)、驾驶员及联系方式,春运和节假日期间,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联络渠道,确保省、市、车属单位和驾驶员之间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应急运输车辆原则上只安排从事中、短途运输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应急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车况良好,确保交通主管部门下达应急指令时,应急运输车辆能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应急运力企业在原应急运输车辆或驾驶员无法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临时调整车辆或驾驶员按预案规定的时间到位,承担相应的应急任务。需调动应急运力以外的其他车辆执行应急任务的,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事先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业务培训。

  (二)应急牌证

  1.种类和使用范围

  (1)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见附件4)。该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长期有效。供每年春运期间执行省际间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见附件5)。该证由省交通厅统一制作,长期有效。当省交通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时,供执行省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使用。

  2.应急牌证管理

  (1)省交通厅已在2007年春运期间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在每年春运开始前10天将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省交通厅将根据各市剩余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数量,及时向交通运输部申领并补充发放给相关市。

  (2)省交通厅将按照各市客运常备应急运力和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总数,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下发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各市应每半年将《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的使用情况和现有数量报省交通厅备案,数量不足的应及时向省交通厅申领,出现遗失情况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明作废。

  (3)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上述两种应急通行证的保管,并建立严格的发放登记和回收制度,实行”谁发证、谁负责“。

  3.应急牌证使用

  (1)省交通厅将在全省运政信息系统中增设应急牌证管理模块,实现对应急牌证发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发放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事项,并通过运政信息系统打印。

  (2)《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均应与省交通厅下达的加盖”广东省道路运输专用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见附件6)同时使用。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任务时,应随车携带相应的”应急通行证“和《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复印件,并将”应急通行证“放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前,以备核查。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应急通行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3)《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和《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未与省《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同时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均为无效证件,各级交通部门或公路收费站应予以收缴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除发现应急运输车辆明显违反规定运营或存在安全隐患外,一律不得对正在运行途中的应急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各公路收费站点(包括高速公路)应保障其快速通过。对应急车辆通行费的收取问题,省交通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明确。

  (三)应急预案启动及操作程序

  1.应急预案启动

  (1)当省内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或天气变化、车辆严重超载等各种原因出现大量旅客滞留或重要物资不能及时运输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应逐级启动相应的级别应急预案,抽调当地应急运力和其它后备运力进行疏运。如当地运力确实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当发生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或装载原因需转运时,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派遣人员赶赴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当确定危险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且当地应急运力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省交通厅报告并申请支援。省交通厅将向对口支援市下达《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

  2.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对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门必须立即按指令要求调配应急运力并发放相应的”应急通行证“。运力请求市应妥善安排好应急运输车辆的停放、上客或货物装载,以及司乘人员的生活。

  (2)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在接到省交通厅《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对应急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况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驾乘人员和通讯工具,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按指令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3)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以上车辆或设备执行同一应急运输任务时,应由车队队长带队;10辆以上的,由单位领导带队;20辆车以上由地市级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泄漏或受损、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4)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春运、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当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向其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或物资滞留情况、运力供应情况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处置和控制情况、申请运力(功能、吨位或座位、数量以及注意事项)、当地道路通行和天气状况等。

  五、应急资金保障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具体原则如下:

  (一)对执行疏运任务的,各运力请求市应按实际售票额或配载费用的100%将运费结算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对在运力调配过程中造成支援车辆放空损失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二)对执行转运任务的,实际转运费应100%交给应急运力派出单位;运费难以收取的,由运力请求市在《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上签章说明。

  (三)对在应急运力调配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应急运输车辆没有运费收入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凭运力请求市签章的《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其补助费用将按省交通厅统筹30%、运力请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决。

  (四)执行省交通厅直接下达的应急运输任务或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在应急运输任务结束后三十天内,由应急运输车辆派出单位所在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附件7的要求统一报省交通厅,提出补助申请,有关运输费用由省交通厅全额支付。

  (五)省交通厅和运力请求市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应急运输补助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完善应急运力保障管理机制,落实应急保障专业人员,并加强对保障队伍的应急教育培训。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统计制度和应急物资保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物资、运力、检修设备、专业人员储备等动态数据库,设计应急运力报送、调用以及应急运输证制作的网络流转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运力执行任务和费用测算统计制度,做好应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的合理储备工作。

  (三)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和落实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所需的经费。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事件报告联络人员联系方式,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应当每半年对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应急预案和应急运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预演,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能及时启动,应急运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位。

  (六)加强部门协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企业、客货站场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级道路运输运力保障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3)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二、处置程序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总务科、院感科,并通知医院保卫科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2、总务科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用吸附材料进行处理。

  3、清理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时,应做好劳动保护,清理结束后,清理用具和防护用品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4、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得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

  6、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4)

  1总则

  xx公司xx项目部承担xxxx公司供暖任务,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此编制此事故处理预案。此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事故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此预案适用于供热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的处理。

  2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检修部、运行部、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

  3机构职责

  3.1发生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判断事故类别,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实施抢修方案,指挥部署协调各部门行动,迅速开展工作。

  3.2检修部负责组织检修人员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布置安全警戒,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工作;向物资供应组提供设备抢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对事故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对事故抢险进行技术指导;负责需要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协助抢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3.3运行部负责:及时与值长进行联系,汇报事故处理进展

  情况;采取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和系统,保证未出事的管道和设备运行不受影响,按照检修人员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对修复的设备进行试运。

  3.4综合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抢修组提供的所需备品清单,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随时满足现场的需要;库内没有的备品应急时联系厂家供货,并随时掌握厂家的发货情况;负责事故现场、抢修现场所需车辆调派,保证抢险物资、抢修设备、材料及时安全运输到现场;按事故抢修现场要求,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的饮水、吃饭、休息的后勤保障工作。

  4危险分析、影响、应急响应及物资资源配备

  4.1xx锅炉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热源,一旦发生下列异常情况,造成供热中断,将会引起恶劣影响。

  4.1.1xx锅炉或供热主蒸汽管道发生故障或爆管,需要进行停炉处理或采取隔断措施处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热中断的事故。

  4.1.2换热站内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造成供热机组停机。

  4.2供热中断的影响

  4.2.1严重影响全公司员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热管网或设备的冻裂、损坏

  4.3接警与通知

  4.3.1值班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掌握如下信息:事故发生的地点、类型、时间等;有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原因,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等。

  4.3.2了解情况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有关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情况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

  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并组织运行员工做好事故设备隔离操作处理。

  4.4物资资源配备

  应急物资资源有:适合现场使用的阀门、水泵、管材、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等,能够满足事故处理需要。

  5事故处理原则、分类及应急处理

  5.1事故处理原则:

  5.1.1应尽量不停水,采取打卡子等临时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尽可能缩短停水时间,减少损失。

  5.1.3管道处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缩小停热面积。

  5.2事故分类及应急处理

  5.2.1一类事故

  5.2.1.1定义:一次管网爆管或启动炉停机,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放水进行处理的事故。

  发生一级事故后要求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最长不超过36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和xx分管领导汇报。

  5.2.1.2事故处理为:

  5.2.1.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1.2.2根据现场情况,关断泄漏点两侧的截止阀及抽头门。并通知值长,停止一次网循环泵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并通知采暖用户做好停热准备,如果情况紧急,先停

  止供热后再通知采暖用户。

  5.2.1.2.3制定紧急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5.2.1.2.4事故处理完毕后,通知值长。

  5.2.1.2.5注水升压后,事故点无异常,恢复供热,将抢修现场恢复正常。在恢复供热工程中,升温要缓慢。

  5.2.2二类事故

  5.2.2.1定义:一次管网或设备故障,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后进行的带压堵漏处理的事故。

  二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18小时内消除故障,最长不超过24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值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或xx分管领导汇报。

  5.2.2.2事故处理为:

  5.2.2.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2.2.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xx当值值长,循环泵降压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带压堵漏。

  5.2.2.2.3堵漏完毕后,通知xx当值值长,恢复循环泵正常运行。

  5.2.3三类事故

  5.2.3.1定义:换热站至用户支线管网及站内某台换热机组设备故障,统称为三级事故。

  三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8小时内消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电厂或煤矿分管主任。

  5.2.3.2事故处理为:

  5.2.3.2.1迅速查找事故原因。

  5.2.3.2.2根据事故原因,采取隔断措施,进行处理。

  5.2.3.2.3事故处理完毕后,按照运行规程进行恢复。

  5.2.4以上三类事故发生后,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运行人员要及时对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在恢复供暖时要缓慢开启主蒸汽阀门,防止换热站内设备出现水击现象。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5)

  有关小学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下面小编整理的有关小学事故应急预案,欢迎来参考!

  为了做好我校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舍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汛灾、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同类事故。

   一、指导思想

  在县局、乡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按照“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明确责任,最快速、最有效的应对一旦发生的特大事故(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由校长毛海担任,副组长由拓朝斌担任,办公室设在校务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王永胜同志负责。

  (二)按照事故(险情)类别,设立联络员。

  1、校内外活动中引起的特大事故(险情)由各班主任负责联络,此时要求联络员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

  2、学校设施、水灾、火灾引起的特大事故(险情)由王耀华同志负责应急救援,并进行联络。

  3、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立现场指挥办公室,指挥员由毛海校长担任,并同时主动请求村双委领导及时参加救援。

  4、拓朝斌负责现场疏散指挥,王宜进负责车辆联络,此时王耀华负责现场救护,张太和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并载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王永胜负责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孔庆国负责现场疏散,王春梅负责即时救治。

  5、 撤退路线:各班学生按照日常路队管理次序迅速撤至校园上院→由现场指挥负责进行组织向校外撤退→各班班主任负责护送学生撤退到安全地带。

  6、联络流程:

  有关责任人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向上级报告同时联系有关部门→责任人联系学校职工并进行现场救护→指挥员现场指挥有序撤退。

   三、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及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特大事故(险情)报告。 发生特大事故后,要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中心学校特大事故(险情)指挥部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情况紧急时可先采取补救措施 和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2、一旦发生特大事故(险情),除迅速报告同时(10分钟内),此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和互救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学校所有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各自负责地点。领导组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达到现场

   四、工作要求

  1、各级班主任应充分认识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对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此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

  4、实行责任追究制,在救援工作中推诿扯皮或者懈怠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分别给与相应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昌都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应对工作: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2)社会影响重大,需要启动本预案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环节其他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习,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安委会领导下,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6)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二、组织指挥系统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指挥部的职责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信息。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封锁现场,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负责对爆炸和火灾现场未爆炸物的排除;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

  (3)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组织现场清理工作。

  (4)卫健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烟花爆竹企业: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三、现场应急救援

  (一)现场指挥部

  按事故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工作,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向县应急办(政府办)和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二)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

  2、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派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以下专业救援组:

  1、救援组(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进行灭火,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危险物品的转移,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逃逸人员及时进行追捕。

  2、伤员抢救组(由卫健委牵头):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技术咨询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等进行技术分析确认,根据事故单位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潜在的危险性做出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4、物资供应组(由民政局、事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

  5、环境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接警与报警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或县政府辖区内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后,该单位(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县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分别向县政府、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和实施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地区行署、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

  (四)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烟花爆竹事故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分级响应

  (1)Ⅳ级(一般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2)Ⅲ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无法完成救援工作,且确定事故为Ⅲ级,应向县应急办请求增援和启动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确定事故为Ⅱ级(重大)及以上事故,应立即逐级请求启动地区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三)紧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乡(镇)府首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及时救援。

  (2)县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与设施。

  (4)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四)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对事发地抢险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抢险人员安全。

  (五)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县、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负责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

  (七)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应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八)信息发布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九)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乡、镇政府)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2、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4、总结与评估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县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联网,保障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的通讯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和乡(镇)政府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2、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3、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等储备。

  4、医疗卫生保障

  县、乡(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队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参与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技术支持与保障

  由县应急办(政府办)、安监局建立和完善全县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向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和烟花爆竹非法从业人员宣传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实企业和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2、培训

  (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应急救援业务的培训。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3、演习

  各烟花爆竹企业和乡(镇)政府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每年至少演习一次,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县应急办和安委会办公室。

  (五)监督检查

  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足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修订。

  3、县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41号)

  (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6号)

  (11)《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发〔2020〕46号)

  (1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通政办函〔2021〕15号)

  1.3工作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

  (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化的事故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3)坚持部门联动。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纳入市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形成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的合力。

  (4)坚持齐抓共管。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级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坚持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业抢险队伍相结合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对体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发生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

  1.5事故等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4个级别:

  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抢险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2.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

  (5)负责审定对外发布信息。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应急指挥部的通讯、交通、后勤等保障工作,确保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2.4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牵头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员的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烟花爆竹进行处置。

  (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的事故现场;负责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有毒物质的洗消。

  (4)市监委:负责对市安委办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受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污染物的检测分析,提出污染物处置建议;负责对事故得到控制后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实施监测,并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和处置建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6)市卫健委:确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组织中毒、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运力保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地对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9)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参与雷电、静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10)市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防治、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及有一定影响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扎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12)市委网信办:负责牵头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13)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2.5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以市应急管理局为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综合协调工作;通知、联络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委会)及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2)安全警戒组:以市公安局为主,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管委会)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现场遗留烟花爆竹的处置。

  (3)现场救援组:以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救援组织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为主,组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救援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专家技术组:以市安委会安全专家、消防救援支队应急救援专家为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技术负责人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5)医疗救护组:以市卫健委为主,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事故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环境保护组: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市气象局、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

  (7)后勤保障组:以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为主,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抢险救援运输和物资保障流通等工作。

  (8)舆情导控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担任。指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络舆情的监控。

  (9)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依法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10)善后处理组: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事故单位为主,组长由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

  2.6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3.信息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要迅速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当地党委、政府;属地党委、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实,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启动预案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报告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将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全力投入事故救援。烟花爆竹事故达到一定响应级别后,经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等级,经市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

  4.3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

  (3)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4)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5)车辆应服从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安排行驶和停放;

  (6)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8)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4.4扩大响应

  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当事故发展到本市层面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上级预案启动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上级应急预案启动之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4.6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4.7应急恢复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5.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5.1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指导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2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和授权按程序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5.3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事故单位和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4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作为本预案修改完善的依据之一。

  6.培训与演练

  6.1应急培训

  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牵头的专业处置工作组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2应急演练

  各专业应急机构、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和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和完善准备的目的。应急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形式。

  7.附则

  7.1应急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7.2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应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7.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等标准规范中规定的相关要求,修订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烟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具体分类标准如表1-1所示。

  略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应对工作:

  (1)发生Ⅲ级(较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3)跨县(区)行政区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4)市政府或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认为需要处置的烟花爆竹事故。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应急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以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急部门为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政府应急部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队伍,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

  (6)资源共享、反应灵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整合各相关部门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实现交通运输、救援器材、救援力量等应急资源共享,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服从领导,反应灵敏,在最短时间内到事故现场,参与救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体系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以及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履行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安委会的指挥和协调。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承担生产安全事故日常应急管理职责和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协调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由各个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应急专家、消防救援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框架见附件8.1。

  2.2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分管应急管理)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南昌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中国移动南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南昌分公司、市监察委、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事发地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必要时邀请驻南昌部队领导参加。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2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 决定预警及应急响应级别;

  ② 决定启动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及终止应急救援行动;

  ③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省及其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④ 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⑤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要求启动省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 做好市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

  2.2.3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 组织、协调市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应急联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② 组织编制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③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④ 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及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

  ⑤ 及时收集、分析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建议;

  ⑥ 负责聘请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技术组;

  ⑦ 承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 本预案所涉及相关部门职责

  (1)市应急局:牵头处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不含港口经营与储存)事故,协调专业烟花爆竹救援队伍参与救援。

  (2)市公安局:牵头处置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现场警戒、维稳和对涉案人员依法处置等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应急环境监测工作。

  (4)市城市管理局:指导协调因烟花爆竹事故造成市政工程受损的应急处置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参与道路和水上运输烟花爆竹事故处理,负责征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

  (6)市卫健委:指导协调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7)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事故所涉及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8)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工作。

  (9)市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应急救援的网上新闻传播以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10)市委政法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因事故引起的大规模群体性 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下达处置指令。

  (11)市委信访局:结合事故具体实际情况,主动了解灾区群众诉求,提前制定针对性的接访方案和应对措施,及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报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指挥部指示精神,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力争把群众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12)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工作。

  (13)市气象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14)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行动。

  2.3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发生较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由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的实际,指定相关成员单位、当地政府领导和烟花爆竹救援专家参与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负责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落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2.3.1应急救援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七个应急救援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协调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等。

  (2)抢险救援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调集、协调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抢险救援等。

  (3)治安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当地社会秩序维护等。

  (4)医学救援组:负责调集医疗救护力量救治伤员等。

  (5)新闻报道组:负责新闻媒体接待、事故救援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

  (7)综治维稳工作组:负责保障指挥机构的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影响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安全稳定;掌握群众诉求热点、难点,科学有效接待上访群众,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因事故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南昌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还可设立生态环境气象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负责环境监测监控和气象信息服务、现场通信保障、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3 预防预警

  3.1 监控预防

  3.1.1 生产经营单位监控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危险源监控的责任主体,要完善监测网络,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项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监控,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3.1.2 属地政府监控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预案,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重点防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的动态监控。定期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防护目标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保证重大危险源、重点防护目标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3.2 预警信息报告

  市政府建立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预警发布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应将下列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及时报告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1)生产经营单位有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

  (2)已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发展成为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

  (3)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

  (3)其他地区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影响本地区,引发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

  3.3 预警行动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报告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接报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的类型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密切关注和研判事态进展,并通知市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4 应急响应和处置

  4.1 应急响应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较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或者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向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并实施本预案。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接报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会同有关专家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4.2 指挥与协调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①向市政府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②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③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④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⑥指导受威胁的周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⑦必要时通过市政府协调南昌警备区和武警支队调集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①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②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③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④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抄送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4.3 现场处置

  较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安置人员、上报事故情况等。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县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市应急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政府决定。

  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市应急局领导担任。当指挥长没有到达现场前,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暂履行指挥长职责,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4.4 扩大应急响应

  当事故发展态势超出本预案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报告省应急管理厅,请求省政府协调支援,按程序办理。

  4.5 信息发布

  市应急局是烟花爆竹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市应急局负责宣传的处室具体协调、事故信息,并对外公布。必要时,报请市委宣传部或市政府新闻办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的对外报道工作。

  4.6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烟花爆竹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抄送市应急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应急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应急局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烟花爆竹事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5.2善后处置

  现场工作组配合属地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现场清理和事后恢复、污染物处置等工作。对经市应急局同意使用征用的应急物资,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 24小时有人值守。

  市应急局建立、维护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县(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6.2 应急队伍保障

  6.2.1专业应急队伍

  消防救援队伍是烟花爆竹火灾事故处置主要应急救援力量,力量调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2.2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基础,其它兼职救援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重要的补充。

  6.3 应急装备保障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辖区企业、本地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等)。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6.4 应急经费保障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和专家工作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专款专用。县(区)人民政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解决;企业常备物资和配置应急器材、装备的费用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列入生产成本。

  7 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向市应急局提交书面总结。

  7.2预案修订

  7.2.1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较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其他。

  7.2.2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部门应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关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9)

  触电事故是公路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事故。也是职工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从触电者的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获救的。编制触电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险源,尽可能地减少触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

  一、应急预案演练方案适用范围和目的

  本应急预案演练适用本项目所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时,承担对他人火灾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时,承担对外人火灾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二、模拟演练情况

  假设火灾事故发生在本驻地办试验室,由于试验人员在机器操作中,由于试验机器发生故障导致作业人员触电倒地,情况十分危急。

  三、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触电事故组织机构(组长)

  1、组长:姜树栋

  主要责任:

  ①、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急救工作;

  ②、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③、指挥应急急救工作。

  2、

  副组长:邢俊堂

  王茂新

  主要责任:

  1、组织应急急救工作;

  2、协调各部门统一调度工作;

  3、负责调查、监测及急救方案的确定。

  3、

  现场组员:高红博

  薛建东

  陈燕飞

  张燕群

  袁亚芹

  主要责任:

  1、传达、联络各部门演练人员,负责交通救援线路的畅通及现场警戒;

  2、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后勤事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3、协调与当地医院、公安的沟通,负责演练资料搜集、整理等工作。

  (二)、各组职责:

  1、事故处理组:

  主要任务是确定救援方案并组织人员车辆施救,抢救触电人员;

  2、医疗救护组:

  主要任务是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抢救触电人员,视伤情决定在现场或就近医院急救,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通讯联络组:

  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指令和疏导交通线路,对外联络告知现场发生的触电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并记录演练全过程。

  4、后勤保障组:

  主要任务是听从组长的指令,安排救援演练车辆的调派以及应急资金的及时供应。

  四、演练程序:

  1、拟定时间上午10:00时整,事故演练现场组长接到电话“试

  验室有人触电”。接到汇报后组长立刻对现场安全事故和紧

  急情况评估,随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各组人员组成

  事故处理组:邢俊堂

  王茂新

  张燕群

  薛建东

  医疗救护组:高红博

  宋丽珠

  陈燕飞

  白佳鑫

  通讯联络组:袁亚芹

  孙焕宁

  费玉宝

  后勤保障组:鲁统军

  李福明

  3、具体实施步骤

  ①、10:01分触电事故处理组在组长姜树栋的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电话通知现场电工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彻底与电流断开,同时以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②、10:02分医疗救护组组长高红博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同时,采取“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心脏胸外挤压法”对触电人员急救。

  ③、10:03分通讯联络组组长袁亚芹率通讯联络组迅速拉起警戒线,引导周围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并疏散围观人员,既杜绝了二次触电的可能也为现场救护提供了足够的场地。

  ④、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急救车赶到后宋丽珠和陈燕飞将触电人员送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和调养。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棸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⑤、10:04分若触电人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急救无明显效果,与此同时,医院急救车未到时,救护组长高红博立即派驻地办救护用车与医院救护车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交接,救护组全体人员随车出发。此时,通讯联络组长袁亚芹尽快与医院救护车取得联系并立即告知高红博,其余通讯联络组成员协同公安交警确保交通顺畅。最近交接地点由高红博按实际情况确定。

  ⑥、10:10副组长向组长报告演练完毕,由组长作简单的演练总结。

  五、救援设备及物质

  驻地办救护用车一辆、担架一床、医用止血绷带2卷、氧气袋一个、医药箱一只(内放急救药品、棉签等)。

  六、注意事项

  1、通讯联络组要认真详细记录演习的时间、汇报时间、人员伤情、现场人员情况等。

  2、后勤保障组在演练的当天必须保证在10点之前把所有演习人员及物质运送到拟定事故现场,应急资金和后勤相关物质安排到位。

  3、施救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施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组长的命令,开展急救工作。施救结束后将所有人员带出事故现场,撤到安全区域。

  4、组长作完演练总结宣布演练结束后,所有演习人员撤出演习地点,恢复正常秩序。

  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全体监理人员更加清楚和明确应急救援预案的救援程序。在应对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有序进行,为救援争取了时间,达到了演练目的。

应急预案小故事(篇10)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所有驾驶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

  (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台风等恶劣气候。(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陈军副组长:兰贺章

  成员:闻锡涛、高金祥

  2、应急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现场指挥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对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进行具体的分工。

  (2)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工作任务,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处理。

  (3)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救援任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安全区域,并且配备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

  五、应急保障系统

  1、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按照组长的指令

  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应急工作小组: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救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六、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重视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月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严格检查制度

  (1)认真落实车辆定检制度,严格每天的出车、营运、收工的车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驾驶。

  (2)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3)坚持24小时值班业务

  公司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七、急处置程序

  1、驾驶员的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向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应该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者人员,抢救伤员。

  (2)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

  (3)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以及程度。

  3、应急行动

  (1)应急小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且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按照组长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应急小组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3)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4)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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