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1
为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涉及学生交通安全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XX]2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为目标,坚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非客运车辆作为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12月20日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教体、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全县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不具备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资质的驾驶员要坚决停用;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要坚决处罚;对“黑校车”,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强化学生出行的日常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准确掌握各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载员等基本情况;要随时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检验,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坚决杜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带病”上路。
(三)规范校车台帐管理。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建立校车日志,对每天出行前的检查情况、行驶情况、检查检测情况、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教体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并作好分析,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常规化。
(四)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主管部门的职责,排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并将排查出的非法营运车辆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通报给公安交警部门。同时,认真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逐车逐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详细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及站点的确定和设置工作;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明确规定校长、班主任职责;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向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2、公安部门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基本情况;建立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及各种安全防护不到位的车辆;负责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作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重点单位;在冰、雪、雾等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要增派警力,全力维护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道路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营运的校车,打击黑车非法运送学生;对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通行安全;合理设置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消除学生行路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把学生安全出行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责任追究。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施《固始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问题。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长是本乡镇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起此项工作的领导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交通安全。
(二)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把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资质车辆和无资质驾驶校车人员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制不落实、失职失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学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牵头、学校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对驻城学校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四支队伍到位(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运)、三方责任压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职责,学校主体责任)”的标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4.实行错峰上学放学制度。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5.加强学校门口值勤管理。强化学校门口值勤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教职工机动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6.坚持小黄帽路队制。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7.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在校园门口按照规范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8.加强沟通协调。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在周末学生放学回家时,提前与辖区交警、公安等部门联系,告知具体放学时间,确保按时到岗,维护交通秩序。
(二)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
1.县教体局:承担沂南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长期有效。
2.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岗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20xx年底前城镇以上学校“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3.县交警大队:严格规范校车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两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定期对城区道路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根据需要安装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4.县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及时做好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和整治。按照《山东省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划合理停车泊位,设置幼儿、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
5.县交运局:根据城市规划,负责校园周边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的行业监管,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坚决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县乡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6.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管辖范围内国省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三)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责任
统筹发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组织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乡村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牵头抓总,组织相关科室协同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一乡镇(街道、开发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驻城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安全指导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
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科技创安、机制保安”的公共安全工作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为首要任务,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营造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成立“xxxx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挂牌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统一行动。
三、工作目标
紧扣主题主线,紧抓问题短板,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超前预防与高效应急相结合,全力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镇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部门协同共治等六大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打赢“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地区挂牌整治硬仗,全力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事故起数和亡人数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1、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派出所、交警队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清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
3、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中心校、交警中队、校车公司、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派出所要会同交警中队、住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沟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镇区集市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大力推进镇区治乱疏堵,加强交通事故防范。
2、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车道行驶、驾乘电瓶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倡导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理念。
3、集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集中查处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
持续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借鉴推广市、界首市“路长制”工作经验。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
1、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巩固“交通安全村”和“两站两员”交通安全阵地,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推进保险行业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用社会的力量壮大管理队伍。
2、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持续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各行政村要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3、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面包车及农机专项治理。派出所、交警中队要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拖拉机带病上路。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提升行动
1、创新宣传精准提示。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展推送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管控、路况信息的告知服务工作;要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点对点发送提示信息。
2、持续曝光倒逼整改。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发布权威交管资讯、警示曝光、安全提示。每季度、重要节假日、节点,要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分层次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
3、强化提示积极应对。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坚持做好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
(六)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1、强化专项整治协作。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
2、强化联动协同治理。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强化“以追责推动预防”工作。
3、健全事故救援应急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保证就近出现场,争取抢救时间,使伤者得到最快、最好抢救,全力确保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实施。挂牌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村、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深入开展挂牌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声势。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任务、措施和要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督促检查,落实具体责任。镇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
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核心,以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 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学校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管,坚决取缔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整顿清理违规经营的游摊小贩,使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整治治安秩序。认真排查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设立“护学岗”,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管控,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二)全面整治经营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认真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严厉打击向学生销售管制刀具、淫秽书刊、恐怖玩具、赌博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玩具的行为;坚决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
(三)全面净化生活环境。坚决整治噪音、灰尘、空气污染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督促校外饮食行业规范经营,及时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摊点,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学校门口标识牌、减速带。安排警力对城区学校放学时段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校要扎实开展有针对性地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校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校内外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成立组织机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冯挨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汇报治理情况,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建立台账,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力度,对严重破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报道。
(三)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负总责;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依法快速打击、严厉惩处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负责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警务室,为警务室配备专兼职驻校民警;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保安人员、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维护校园周边及附近道路秩序,做到“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积极开展打击污秽网站、清理整顿网络虚拟空间有害信息等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准入资格审查,严肃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
(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在学校门前公路(城市道路除外)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线,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畅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使用许可交通部门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的各类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负责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及无证照经营摊点,坚决取缔黑网吧;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积极指导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六)县司法局:负责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定期培训法制副校长,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校园饮用水安全监测,定期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体质监测机制;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八)县文化和旅游局:定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网吧管理,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九)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安顺畅;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对本行业、本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县教体局要切实增强牵头抓总的责任意识,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期限,有资料留存,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教体局将严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常态性、长效性进行督查考核,县政府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5
为扎实推进全街道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共治,为学校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切实解决车辆违法违规运载学生和学生交通违法等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分析研判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风尚和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确保涉在校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居)委、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道安办,由街道综治办、兴城中队、派出所、中心小学、宁中中学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刘维宾同志担任。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对辖区学校进行人、车、路的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涉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并填写《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摸查表》(附件)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至市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按职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二)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深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在校学生非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坚决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驾驶拼装、报废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运载学生的行为,及时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由兴城中队、派出所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三)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的意识,营造重视、支持、参与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发放《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组织家长参与上下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等形式,指导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促进学生与家长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中小学校牵头,街道宣传部门、村(居)委、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四)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
1、全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访、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宣传栏目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安全驾乘车辆相关知识,教育学生不得非法驾驶机动车、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及未取得许可的校车等,增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在上下学时段,组织教师和行政人员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现场劝导,按照“有牌证、戴头盗、限两人、靠右行”的要求,提醒督促家长和学生规范驾乘车辆,及时制止学生和家长驾乘无牌照、超速、超载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及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和责任管理意识,明确双方责任。
2、兴城中队、派出所、联合中小学校,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增设交警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通行。要在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校门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无牌无证的校车和其他接送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盗、逾期未年检未报废,在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临时牌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对发现超出期限的接送车辆进行严厉处罚。要及时将查处的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3、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派出所、兴城中队、学校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并及时报送;充分发挥村(居)委劝导站的作用,把好出村口,加强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监控,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街道道安办将组织学校、派出所、兴城中队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检查情况通报全街道。(街道道安办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兴城中队、派出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村(居)委、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尽快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成效。
(二)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管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村(居)委、中小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学校要把各项管理措施和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坚决防止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加强联动,及时上报。各村(居)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把本学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街道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收集整理后上报市道安办。
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书洋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书洋镇决定4月3日至6月3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关爱师生出行,守护生命安全”为主题,通过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加大对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使影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的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点得到有效整治,涉及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全部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和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书洋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简清水(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丁祺(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吴振宇(交警中队队长)
刘镇昆(副主任科员、道安办分管领导)
成员:陈凯明(书洋中心小学校长)
魏仰忠(南靖三中校长)
张聪德(曲江华侨学校校长)
王婉雯(书洋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林群职(书洋派出所干警)
肖晓娜(书洋交警中队干警)
黄艺伟(镇道安办、安全办)
杨浩新(镇人大秘书、安全办、道安办)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探索采取大中型货车限制通行和错峰上下学,加大疏堵保畅的警力部署,依法查处违法停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一是交警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设立护学岗(书洋中心小学,书洋中心幼儿园),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占用道路资源的情况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要依法从严查处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各学校领导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建设情况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查,对发现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尽快建设学校路口路段的违停抓拍设备,完善校园周边减速带、人行横道、信号灯、爆闪灯、指示牌、电子抓拍设备交通设施。
(三)严查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我镇要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乱鸣喇叭、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以及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行为。因地制宜,探索在校园周边采取大中型货车上下学高峰时段限行和错峰上下学等。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一要贯彻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方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课程表,依托班会、主题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要依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引导师生参与交通文明的行为习惯。三要以开展交通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学生带动家长参与交通文明的“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比赛、黑板报评比等活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加大对广大师生、家长参与文明交通的教育,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依法维护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密组织,督导落实。我镇道安办要协调配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等部门,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发挥联动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对查找出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公告栏,村大喇叭的作用,加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曝光相关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师生和群众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行为。
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武校车安办〔20xx〕1 号文件精神,我校全面开展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安全运行方案,狠抓安全措施落实,持续规范校车依规有序运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建立健全校车、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胥志东
副组长:赵敏杰 宋益斌
组员:各条线行政、班主任、值日教师、校车驾驶员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三月份为排查阶段,四月份为整治阶段,5月起为长效管理阶段。
四、整治内容:
1、校车运行安全:配合童安校车有限公司对驾驶员资格严格审查;车辆状况全面排查;健全各项安全责任书和管理制度;规定校车停放位置和行驶路线;排查村道校车运行安全隐患,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立即整改到位;完善各类台账。
2、校内交通安全:在校内设立减速警示牌,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进入校园限速5公里,校内严禁骑自行车;进一步规范教师、学生停车,严禁乱停放,阻碍、遮挡校车停放和行驶;校门口设置隔离带、减速带,车辆进出校门实现人车分流;规范教师值日,认真做好记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经常演练,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校外交通安全:加强教育宣传,每周不定期利用电子屏等手段向广大家长进行安全警示,遵守交通规则,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校门外减速带、减速标志安装到位;治理流动摊位,确保交通畅通;加强校外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停放、进出有序;规范教师、学生外出用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管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组织培训,明确工作重点。
2、强化督促排查,完善管理制度。配合相关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校内校外运行路线、交通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台账。
3、加强教育宣传,夯实安全责任。经常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教育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落实值日管理,签订好安全责任书,夯实责任体系;不断总结反思,及时报送信息。
学校周边交通整治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促进教学秩序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和非客运车辆违规接送学生,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落实学生管理制度,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乘车的重大交通事故,积极探索和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照以及未年检车、故障车、报废车、农用车、小三轮等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路段。农村校园周边道路。
四、工作步骤及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规范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
1、由村委会利用广播、微信、QQ等平台对全村村民进行交通安全,特别是校园交通安全规范的宣传教育,每周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
2、由学校集中对学生进行不乘黑车、不乘超载车、不乘隐患车、不乘农用车、不乘三轮车等违法违规车辆的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学生提醒教育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并和家长签订安全驾、乘车辆承诺书。
3、各村交通劝导员要按时上路对驾、乘车辆违规行为进行宣传劝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
1、由镇交管办牵头,学校积极配合,协同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村级交通劝导员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分头行动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的方式,把校园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坚决杜绝接送学生,对不听劝阻仍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接送学生的,要依法从重处罚相关人员或上报交警部门强制报废车辆;全面清理排查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安全隐患;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控力度,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车辆驾驶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严厉打击拖拉机等农用车非法载人载客的行为,对发现使用农用车接送学生的,一律扣留车辆。
2、学校要严格落实好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在上学、放学、放假、返校的学生集中出入期间,要派专人在校门口做好交通安全值守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劝导和制止。对于不听劝导,对抗工作人员,要及时视频取证,并于镇交管办或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取得联系。
3、协调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指导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到位,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协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蓄意煽动和制造事端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置。
3、集中整治期间,要根据学生上下学时间特点,开展1—2次联合行动,相关工作单位由要确保有充足的人员力量投入整治工作。
(三)总结规范阶段
通过对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积累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