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核心思想是关于与“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相关的讨论,如果您想要更深入地了解这个话题请关注我们的网站。大家都说,实践后才会有收获,对于结束的一项工作任务。都需要去书写报告,写报告可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问题,便于及时纠错。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
白驹过隙,一转眼,我们已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暑假,这也就意味着再等到新学期开始我们可就是学长学姐了,让我不得不再次感慨时间飞逝,是啊,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还是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而已,准备用整个暑假的时间把高中三年的压抑释放出来,而现在已然是一名大学生一年有余了(当然,如果按开学时间来算自然是不到一年),弄不清是什么时候褪去的“新生”的外衣,但是这会儿却颇有一种“老生”的滋味。仿佛一切都在一夜之间变老,让人猝不及防。 来不及多多回忆大一的生活,暑假伊始我就投入到另一种生活当中去了,说是辛劳却也充实,说是疲惫却也会觉得那是一种享受,是啊,付出劳动后并有所得,心总是会感到些许欣慰吧!
这次社会实践,虽然没有工资,但我收获的是比金钱更加有价值的精神财富和在以后人生中受用终生的技能、经验。我的思维方式也有了一些改变,能够用更加成熟和理智的目光看待世界。 大家知道,社会实践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增加阅历的有效途径;说的大一点就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想每一次实践都是我们在思想上,行为上一个成长的过程。既然是成长那就一定会有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孟子曾经曰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参加实践的人大都没有工资,但是实际上我们已经融入到那个集体中去了。
无论我们做了什么工作,或多或少的都能提高一个人的内在与外在的能力,并且可以深切体会劳动者的艰辛。在社会实践中挥汗如雨的过程恰恰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其实我想在实践中所做的这些事,不光说明我们双手的勤劳,更主要的是体现了一种积极踏实做人的心态。 除此之外,让我感触良深的一点就是人际交往。人与人的关系是那样微妙,难以让人捉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跟不同人打交道,当然有不同的技巧,不能一概而论。
然而又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要尊重他人,理解他人。我们不能总想着改变别人,因为那样往往无济于事,我们更应该去做的是学会适应别人,学会与人合作。 在记录下社会实践的感想时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难道对这个世界有了和从前不一样的认识就说明我长大了吗?这也许就是空想家和实践家的区别吧。改变观念只是第一步,最重要,最困难,也是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是用实践证明自己的想法,在不断实践中完善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吧!
在这20多天里,我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文员。在这个过程里,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文员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
暑假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由于我所工作的地方是检察院,所以我刚开始的工作并不忙,没有感觉到很累。只是每天都要守在电话和电脑旁边,接电话,在电脑上整理档案,制作一些简单的报表```很耗时间,第一天就因为坐了一天腰酸背痛的。但是过了几天就稍有点习惯了,每天向我同一个办公室的阿姨学习一些办公知识。刚步入工作岗位,才发现自己有很多都不懂的。现在在办公室,有闲的时候就会看一些案卷档案。
在这短短20天中,曾有几次想过不干了。也许我是刚开始工作,有时受不了同事和上面给的“气”, 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就想辞职再重新换个工作得了。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再换个工作也是的,在别人手底下工作不都是这样么?刚开始。就应该踏踏实实的干好自己的工作,毕竟又没有工作经验,现在有机会了就要从各方面锻炼自己。不然,以后干什么都会干不好的。我现在的工作,相比其他人来说环境挺不错的了,也不是和其他人比,工作也不是很难,很容易进入工作,关键是学习对人怎么说话、态度及其处事。
由于经验少,我现在这方面还有欠缺。现在才明白,在校做一名学生,是多么的好啊!早晚要工作,早晚要步入社会,早晚要面对这些避免不了的事。所以,现在我很珍惜学习的机会,多学一点总比没有学的好,花同样的时间,还不如多学,对以后择业会有很大的帮助。
我现在没别的什么奢求,现在当然是把磨练自己放在第一位,更何况现在的待遇还不错。在这20多天中,我学到了一些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即使都明白的事,可是刚开始有时还做不好。现在做事,不仅要持有需心求教的态度,还要懂得取长补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忍”了也就是坚持不懈。现在,我工作的时间虽然不久,可是我发现自己真的变了点,会比以前为人处事了。
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针对文员这个职位的特点,具体到挫折时,不妨从调整心态来舒解压力,面对挫折。遇到挫折时应进行冷静分析,从客观、主观、目标、环境、条件等方面,找出受挫的原因,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树立一个辩证的挫折观,经常保持自信和乐观的态度,要认识到正是挫折和教训才使我们变得聪明和成熟,正是失败本身才最终造就了成功。
学会自我宽慰,能容忍挫折,要心怀坦荡,情绪乐观,发奋图强。善于化压力为动力,改变内心的压抑状态,以求身心的轻松,重新争取成功,从而让目光面向未来。复印、接电话、做销售表等文员工作我都基本熟练。文员管理的准确性是指正确体现政策,正确表达领导意图,正确地办文办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达意。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领导工作的准备性。
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涉及的方面很多,简要地说,就是:办文要准,办事要稳,情况要实,主意要慎。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态度认真,作风过细,不能疏忽大意,不能马虎潦草。比如说每天都要整理一些来访信件,有人打来电话反应的问题,记下这些东西时,用词要准确,抄写要认真,校对要仔细,力求每一个环节都不发生差错。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酿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在工作的这20多天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也许是实习日子短和我并非文员专业的关系,对文员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时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文员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文员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文员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2】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社会实践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社会实践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社会实践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xx区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社会实践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本次社会实践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本次社会实践的单位是xx市xx区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昆区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昆区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社会实践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社会实践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社会实践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本次社会实践,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会实践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社会实践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3】
当注定在我人生记忆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XX年缓缓走过,转瞬即迎来了满含欣喜和期盼的xx年时,我大学生涯中的第一个寒假正式到来。虽已身在大学,相较高中理应轻松,但我并不想白白浪费这大好青春时光。于是,假期去法院实习的想法油然而生。而学校团委要求同学在假期开展“责任担当”的实践活动,正巧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更加坚定了我假期去法院实习的决心。
xx年1月13日,周一,我来到**省**市**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实习。民一庭庭长李瑞同志作为我的主管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主要是协助书记员张*同志做好开庭文件的整理和记录、庭后卷宗的整理、外出取证和为出庭人员提供帮助的工作。
在我为期两周的法院实习中,首先我要先感谢我的主管领导李瑞同志对我的点拨与悉心指导;感谢我的大哥张森同志,对我的言传身教和谆谆教导;感谢我身边的同事对我的包容和鼓励;感谢到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对我的支持和配合。正是他们对我的支持、教导和鼓励,才使我有决心有信心利用假期在法院实习,利用假期充实自己,利用假期去寻找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集体和个人。
其次,从这些手握神圣的正义之剑的护法卫士身上,我看到并且体会到了他们面对国家赋予的责任,面对社会托付的责任,面对人民信任的责任时,所展现的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良好精神风貌。
人民法官面对责任勇于担当,用真情为民司法。记得某个工作日的上午,民一庭庭长李瑞法官正在与向法院寻求帮助的两位老人交谈。两位老人是因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前来寻求帮助的,听着老人的诉说,李瑞法官不禁潸然泪下,甚是同情。在结束了一个庭审后,她主动要求陪同两位老人去其子女家进行调解。寒冬腊月,李庭长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陪同老人奔赴乡下。在李庭长的耐心说服下,两位老人的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尽到自己作儿女的义务。临走时,两位老人泪眼婆娑,拉着李庭长的手握了又握,深情的说:“李法官,你真是位负责任的好法官。”
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境界;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选择;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更是一种人生态度。他们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做为永恒的主旋律,当做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纽带,践守着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不需要千恩万谢,不需要面面锦旗,不需要封封书信,也许只是个眼神,只是一瞬的会意,便是对法官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最大的肯定。我想,面对责任他们的态度永远是: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最后,通过在法院实习工作,我认为我们新一代大学生是时候应该担当起在国家,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的重要责任和切实使命。而能否担负重任和完成使命的必要前提便是不断的丰富自己,强大自己。
虽说我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但毕竟是大一,理论水平暂且不提,单说实践经验那是一张白纸。我不了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程序,不清楚案件审理的条件和要求,不领会法律判决的实质意义。即便是学了半年法,我感觉依然是个门外汉,或者是浮在水面上的蛤蟆。但是,通过短暂的实习,我感受到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对于一些法律现象也理解的更加到位。譬如,通过参与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我了解了一般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项和责任认定划分;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我认识到指证证据对于案件审理判决的决定性作用;在离婚纠纷案中对子女的判属关键在于父母两方在财力、精力、精神方面对于子女的支持和帮助等等。总之,这个假期我没有虚度。
毛主席曾说:“祖国的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而我们当代大学生就是当下社会的年轻人,就是国家前进的生力军,就是祖国的未来。你可曾想过,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守卫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疆土?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挺起这十三亿人的脊梁?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完成国人的中国梦?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坦然安作中华郎?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在民族大义面前所体现的责任担当,正是我们中华儿女所需要的,并且理应拥有的。因此,不论你过去如何,进来怎样,现在你只需要明白责任和担当的分量!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4】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样暑期实践是学校的一项教学计划,我们学院的要求是“三个一”或课题调研,我也本想做课题但由于同学有事回家去了没办法就只能做实践了。为了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学到的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在实际中检验所学的知识,在检验中得到提高。同时也为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刚考完试,就拿着学院的介绍信来到了龙华区法院开始我为期二十多天的见习。
龙华区法院是基层法院,位于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简陋的办公楼,其旁边是海口市中院。与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叹基层就是基层条件就是不如高层。龙华区法院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审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还是社会变乱了侵权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见习结束期间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几百件执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知道基层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认为司法领域应该重视基层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层法院的工作条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两位庭长一位副庭长,以为保全法官和一位执行法官。刚去时我很怕韦庭长因为我一进去自我介绍是他很严肃把我给吓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讲话,我也问了他很多关于立案方面要注意的问题。通过与他的聊天使我不仅知道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讲话也爱开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比如:要起诉一个公司必须要有它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起诉状等等。高庭长虽然很少跟他讲话当从他跟当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基础,分析问题全面娴熟让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长是位很年轻的姐姐,也许是年龄就相近吧,我觉得跟她很亲近有问题就想请教,现在真有点想他们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每一个案件要进入审判程序必须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审查立案、审理案件的排期、诉前财产保全、申诉案件的复查、信访、执行、邮寄送达等。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起诉之日起七日内审查立案。龙华法院立案庭为了方便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人民,每天有三个专门的立案法官,在当事人起诉时当场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进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审批缴费之后就要对其进行排期,排期看似简单其实也很繁琐,排期的人员必须对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况进行排期。诉前财产保全和执行分别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由于人手不足,他们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里,对于这两方面我不怎么了解。申诉案件的复查,首先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进行申诉,由立案庭进行复查,制定裁定书,对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立案庭看似些简单的形式工作其实有很多可以学的东西,只可惜我呆的时间不长还有很多知识没学到。
在法院的时间虽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学会了做很多的工作,具体如下:1、我刚去的几天邱姐教我怎样输立案审查的记录,虽然很简单只要认真学一教就会,但是还是要很细心,如果不细心就会漏掉很多的事项特别是立案时间一定要输对,因为这一条如果输错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还可以改但有点繁琐。这项工作对民事案件是简单但是刑案就有的难因为输入的信息很多,特别是要计算被告人的年龄时要用周岁,如果计算错了就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如:满十六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满十六周岁就可以除八种犯罪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将未满十六周岁算成十六岁那就是性质的不同了。2、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收案就是将案件输入电脑备以后查阅和统计,再收案是要能够区分案件的类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知道这个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输正确当事人的信息;立案审查就是审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当然没有这个权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将他们立案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现了问题就可以想他们告诉他们然后改正。计算诉讼费也很简单就是将诉讼标的输入,然后按计算诉讼费结果就出来了。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简易程序诉讼费要减半,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计算的。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简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为简易程序较简便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尤其是对于工作量大的基层法院来讲。分案有民案、刑案、执行案,执行案中有执行案和行政案,执行案只要分到执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还必须分到具体的审判员那里。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也很费精力和耐心。3、送案和盖章。送案就是将立案庭各程序都结束了的案件分类移送到其他事务庭,签收是由各个庭的内勤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我送案送的频繁认识了很多的人,记得有次执行庭的人跟我说:“小妹你是海大的呀,来我们庭吧。为什么我们庭就没有海大的学生呢,你们海大还会来见习生吗?如果会来就叫他来执行庭。”听到她这样讲我很高心,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他们的肯定,给他们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学生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说到盖章就不得不提办公室主任他是一个很和蔼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达回证、起诉书、当事人信息表等)去盖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着很累。这些就是我实习期间经常做的事,虽然每件都很容易当要每天坚持做好不犯错误也是很难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学问。其实学东西不能看事情很简单就觉得没啥学的没意思,其实如果简单的事就做不好还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难的吗。
在做完法官们交代的事之余我也还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庭长跟我讲没事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开庭学点庭审知识了解庭审程序。为了能够赶到早上的开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当我到达那里我们庭还没有开门。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起早精神也特别好,早到上班给他们留下了个很好的印象,我也觉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参加了数十次的庭审的旁听,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就拿接电话和回答当事人的询问来讲吧,我在见习期间接了很多的电话,大多是对法律知识和法院的运作不清楚,很多时候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会做但具体到实践操作就得问法官了。有个人问我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作为担保,这我知道当他问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我就瞢了,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等等。因此,作为学生还是应该学好学扎实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不断地锻炼自己,学会将理论融于实际。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见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以上就是在法院见习的情况。总之。我在见习期间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的学习和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5】
在xx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关领导和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7月26日起到8月26日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去法院实习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在实习中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因为对我们来说毕竟是一个陌生的环境,要学会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学会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实习中,我们要尽量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在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实习最主要的目的。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终于圆满结束了,之前迫不及待的想离开变为现在依依不舍的留念。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真的让我学会了很多。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懂,到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装订卷宗的方法与技巧,如何打印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如何退费结算等。通知当事人来领传票,邮寄判决文书给当事人,处理相应的卷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我也能应付自如了。这种实战体验是在课堂上怎么也学不到的。通过实习,自己也庆幸对法院的基本流程有了个初步的认识,更让自己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法院实习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案子,真实生动的庭审比书上枯燥的案例分析更吸引了我。几乎是一有空我就去参加旁听,一个月下来也听了不少的庭审,也多多少少学到了些还未学到的知识,也体会到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被运用起来的满足感。有时庭审结束,跟审判员讨论起案子来,还能产生的共鸣,这着实提高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与兴趣。另外,通过庭审,我还发现了法官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以及自身对案件的中立性决定了庭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案件有清晰的思路和观点,不然到时对法官的提问一问三不知,增加败诉概率。通过平时的观察,也发现了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审判员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同时这些也是我要学习和借鉴的。
1.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2.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3.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6】
寒假时,我去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寒假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开庭准备:
从表面上看,就好像只要一有案件,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由任意一个法官审理终结就行了。其实不然,为了一次开庭审理案件,法院方面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例如:法院方面先接收原告方的起诉书,然后把起诉书按照被告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并交给被告方,然后又要在特定期间内由被告递交答辩词等等。
然后,由书记员根据相应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在期限之内为法官安排时间审理此案。有时在案件很多的情况下,书记员还要对案件案情认真了解,从而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安排,使所有案件可以在法定的审理期限中审结。
而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也不像我原来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有人起诉,然后双方当事人在特定时间出庭应诉就行了,他们在庭下也要做大量工作,为有机会胜诉做着必要的准备。原告方不仅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逾期举证的话,就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不予质证,被告方也一样,实习报告《寒假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法人的话,还要去工商部门查找其营业执照,并向法院提交其复印件,在起诉中要写法人的全称,错一个字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出现错误,这一点体现了法律的严谨,虽说是民事纠纷,但也同样要求有关用语的准确。
记得在实习期间,还遇到一个关于共同诉讼的案件,当时先是有这些当事人分别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对这些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这些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所以对这些诉讼进行了并案审理,这个案件共有四十八个原告,每个人递交上来的证明材料就有几十页,被告的代理人在开庭前来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以便开庭时进行质证,当时我帮书记员把那些材料从七楼搬到了三楼来让代理人在特定地点查看,抱着厚厚的材料,及看到被告代理人一张张认真的查看那些材料,此时此刻我深切体会到法律工作的不易和每一个法律工作细节的重要性。
审理过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7】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8】
大学阶段作为连接学生时代与踏入社会的桥梁,我充分体验到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带给我的益处,于是每个假期的社会实践不再成为作业,而是渐渐成为一种习惯,而我越来越享受那种在实践中学习的快乐。
在今年春节过后,我有幸来到了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实践学习两周之余。真正的去接触我所不了解的法院,亲身去感受法律的魅力,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且在立案庭实习的这两周让我提前体验到做一个白领的感受,也深深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使我知道在大学期间更要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方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实习分为两个部分,大部分时间在审判庭里旁听发生的案件,其余时间在办公室里发传票,学习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
初到法院满腔激情,先认识了办公室的几位哥哥姐姐后,就忙着把平时十分仰慕的中级法院从里到外看了个遍,参观了法院内设的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19个庭,也转完了十一个审判庭,便于以后又案件时自己到堂旁听。
二月二十三号是我实习的第一天,很幸运碰到了一个刑事案件(听姐姐们说刑事案件很难碰到的),庭上气氛非常严肃,我坐在旁听席上,有很多法警在庭里,不让记笔记,不让开手机,我第一次经历那么严肃的场合,带犯人进来时感觉特别紧张,大出乎我的意料,犯人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凶神恶煞的,反而带着一副眼镜,很小孩的感觉,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犯人系吉林人士,两年前来日照找朋友,只因没钱付房租,老板娘言语相击,犯人一时冲动把老板娘杀死,又把其女捅成重伤,畏罪潜逃,两年后在山西一家网吧被抓获。但让我十分难过又无比震惊的是这个犯人竟然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当他在庭上深深忏悔并且对着受害者家属深深鞠躬时,我的心情十分复杂,每天都有很多人出生,过着不同的命运,比如我们这样的相遇,他面临着法律的谴责,而我却在庭下看着,想着人生无常,命运不同,他的事情让我深深认识到做事莫冲动,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而且一定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否则悔之晚矣。
经过了近两个星期的旁听,我觉察到审判长也就是法官工作非常不易。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法官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姐姐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那些法官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其余时间我在立案庭的办公室里度过,相对于其他庭程式化的流程,立案庭的工作倒是复杂和热闹得多。因为是中级人民法院,少有一审案件能在此开庭受理。所以多是下级基层法院一审之后的上诉案件和当事人申诉或者上级法院交办的再审案件。立案庭人员的工作就是过全部这些案件,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再审,再分派到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庭处理。所以,就好像过筛子一样,十件案子一般只有一件会进入审判程序。我一般干的事就是订卷与写法院传票。
订卷并不只是一个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个案子的全部内容,当事人要说的,代理人要说的以及法官要说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里。而一本卷的排列顺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案件的流程顺序。立案审批表,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案件受理费的发票这是发生在立案阶段,属于立案庭的工作。当一本卷宗从立案庭转移到审判庭的时候表明:这个案件已经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标准,并已经告知原告案件已经受理等待送达被告排期审案。卷宗从立案庭出来就到了庭长那儿,等待庭长将他们分配给每个审判员,而审判员则把案卷给自己的书记员让他们去做前期准备工作。而应诉通知书,当事人告知书这表明被告已经应诉,可以走审判程序了。在做完这些工作了卷宗也应该从书记员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来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辩,看看有没有调解的可能,有调解希望的调解,没有调解希望的开庭。调解成功的就写调解书,没有调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开庭,开庭后的工作是判决。这样一分卷就订好了。在订了几份卷后就基本上了解了整个办案流程,这大概也是实习生必须订卷的目的吧。还好我没订几份卷就熟悉了这一流程也就开始学习下一步的工作。
在这短短半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产生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矗。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9】
在xx的东部,麋鹿的故乡,有一个念活“大小”辩证法、一心一意保平安的人民法院,这就是xx市人民法院。
20xx年7月6日,我有幸能够再次到xx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社会实践。相对于09年春节时的茫然,这一次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如果说上一次社会实践注重的是广度,即努力地去熟悉书记员日常的工作及流程,那么在经过半年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后,我想这一次社会实践讲究的应该的深度,将课本知识与实际案件结合起来,加深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以促进日后更好的学习。
xx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1年,机关内设13个部门,两个民事审判庭,民一庭主要负责借贷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继承纠纷、财产纠纷等案件,拥有在职法官11人。我的指导法官是一位拥有18年办案经验的老法官,陆XX法官。我日常的工作主要是书记员助理,具体工作如下:1书写诸如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的司法文书;2整理、装订卷宗;3复印、打印法律文书;4随法官做调查笔录;5随法官送达传票等。这些工作我在春节实习时已基本涉及,所以做起来还算得心应手。法院平时的开庭率很高,我想这次社会实践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听庭中学到的东西。以下是我对民一庭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 和谐执法彰显细节之美
1, 对于企业性质的认定。当原、被告涉及企业法人时,审判人员总会先询问其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要求出具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复印件等。民法老师课上一直强调的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实际办案中尤见其重要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涉及到具体民间借贷及债务纠纷时,就必须首先搞清楚企业的性质。
2, 开庭传票的送达。7月20日,我随陆法官到西团镇送达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民事起诉状和开庭传票。被告一看原告要求赔偿6万多元,死活不肯签收,担心一旦签了名,自己就要赔偿对方6万多元。陆法官意识到被告把送达回执和判决书混为一谈了,便耐心地向被告讲解起诉状、开庭传票、送达回执与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的作用、效力和区别,最后被告被说通了,签了字,还真诚地说:“你们不但处理纠纷,还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法律知识。”虽然我站在旁边没有开口,但也觉得特自豪。
二,取证有妙招
1, 对于当事人身份的认定。我们遇到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持有一张被告亲笔书写的1万元欠条,但法官发现欠条上原告的签名为“顾喜娟”,而原告身份证上的名字为“顾喜镌”,原告辩称“镌”字书写较为复杂,且与“娟”字同音,平时都用“顾喜娟”,正好当日开庭时被告无故缺席,为此法官提出了证明原告身份的两点取证建议:其一,原告可以到所在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常用名为“顾喜娟”。其二,原告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调出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叫“顾喜娟”的人,请求她们一一作证,说明此欠条与其无关。
2,对于误工费的认定。我们碰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所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是运输倒卖水产品的司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被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然而在关于误工费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严重分歧:原告声称每月能够往返苏北与苏南地区运输水产品25次有余,每次纯收入1000元人民币以上;被告则辩说,自己以前也是搞运输的,结合市场行情,如今每月顶多出车7、8次,每次获利500元人民币。面对以上状况,法官可是提出了好办法,要求原告出具出事前三个月跑运输过程中的过路小票,以此来认定误工赔偿标准。本案中,原告明显有夸大工作能力之嫌,法官此番取证方式堪称一绝。
三,公民维权意识显著提高
1,名誉权纠纷。我们碰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八旬老翁,因为年事已高,当地浴室多次拒绝老人独自沐浴,并且言辞过激,用语不当。对此,老人深表不满,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一纸诉状,将当地浴室告上法庭。老人是一名老党员,诉讼请求不过是要求被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且声称自己愿意承担诉讼费用。碰到这样的案子,我们几个实习生预备看热闹似的旁听案子了,但是在实际审案过程中,当我们看到老人在法庭上拿出准备好的法条念出时,不禁肃然起敬。最后案件在双方的调解下解决,我们高兴的看到被告当庭向老人道歉,并且甘愿承担诉讼费用。
2, 媒体的强大力量。对于一系列老大难的民事纠纷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看到许多双方当事人在庭上都异口同声地提到了“南京零距离”,“南京零距离”是xx地区的一档新闻节目,致力于借助媒体的力量,惩善扬恶,揭露不法行为,深受观众们的喜爱。如今那句“有困难找警察”,却变成了“有困难找零距离”!违法、违规者为什么害怕媒体,我们用一个形象的词叫“见光死”,媒体作为社会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其力量自然不可小觑,公民维权途径的多样性,可喜可贺。但是我们更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媒体只是调解,而法院是调解更是制裁,法院需要媒体的配合,而媒体也更需要借助法院的力量!两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通过为期三个星期的社会实践,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指导法官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最后,我要向所有为我的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0】
实践单位:澧县人民法院
实践时间:20xx.01.30——20xx.02.14
姓名:xxx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社会实践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社会实践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社会实践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澧县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社会实践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一、社会实践目的
本次社会实践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社会实践单位及岗位介绍
本次社会实践的单位是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澧县人民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澧县人民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社会实践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社会实践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社会实践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三、社会实践内容及过程
本次社会实践,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会实践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社会实践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2、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四、社会实践总结与体会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1】
法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xxx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得到了研究室xx主任、xxx同志的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和宣传的部门。尽管该室不办理具体案件,但有着实务类调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实践期间,我阅读了xx年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县法院的工作简报、调研文章及各级法院的指导案例,并旁听了一些案例的审理。通过对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异。
一、不告不理的法院到主动出击的法院
当前,xx法院正结合全国司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解决执行积案和提高审判质量为工作重点。同时,结合xx实际,开展了帮助农村信用社回收贷款、解决涉农案件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解释。
理论上讲,不告不理是法院的一项基本原则,法院始终应处于消极的地位。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如果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法院便不享有管辖权。诉讼开始以后,办案法官同样应该处于消极地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确保诉讼公平。但在实践中,法院往往要服从经济建设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与平日里理解的法院只服从法律有很大差异。如在帮助农信社回收贷款活动中,法院就曾与农信社一道发文,督促欠贷人尽快归还贷款。在一些涉农案件中,法院也尽可能提前介入,并积极为农民提供方便。这都是法院主动出击的表现。这些措施不能不说与某些法律理念相违背。但通过实践我发现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这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全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之前,法院通过其自身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现实选择。因为,如果法院始终处于消极的地位,公众获得的司法服务减少,其进行司法活动的成本会增加,其进而会降低对法院的信任。
二、刑事审判有利于公诉方到有利于被告人
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经常批驳法院和检察院一起审被告人,因为这违反了诉讼架构法院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但通过旁听几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发现这样的观念已被法院摒弃,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越来越受到法院的尊重。在xx法院审理的贾年祥强奸案中,尊重被告人的权利、限制公诉方的权力得到了很好体现。被告人贾年祥因涉嫌强奸一名10岁女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在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中,虽然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到了山上、沾有被告人精液和被害人血液的卫生纸、内容为被告人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的被害人陈述和医院证明被害人处女膜撕裂的诊断结论等证据,但被告人竭力否认其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并解释说其精液为早泄所致,被害人处女膜破裂是其用手指抠破。而公诉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只是依据常理和被告人的积习推断其实施了强奸,据此指控被告人犯有强奸罪。最后,合议庭在评议中,通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评定,认为公诉方指控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认定被告人强奸未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三、教学中注重适用法律与实践中注重认定事实
社会实践期间内,我通过阅读法院的指导案例和旁听案件的审理,发现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并不象教学中的法律问题那么简单。教学中,我们只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提出自己适用法律的意见。而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事实都不清楚,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审查来查明案件事实,这一过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指导案例中,当事人双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个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对每个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评定。按理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这样的技能,但这恰恰是我们的弱项。教学中我们仅在《证据法学》一门学科中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并没有将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学习中,以至于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有些束手无策。因此,我建议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用教学案例,多用实践中的案例,以增强我们处理实务的能力。
本次社会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社会实践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院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