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一项工作之前。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方案一般由哪几方面构成的?为您提供有关“质量安全方案”的一些必要信息栏目小编有准备,要想获得更多相关的信息那么请您继续阅读下文!
质量安全方案 篇1
五、防控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的供应链管理
所谓现代农产品供应链,是以超市为龙头,由连锁超市、农产品供应商、供应商的直属农场和协作生产农户为主要参与者的农产品供应链。
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链条长,由超市经营农产品,进而实现基地建设,不仅有助于节约交易成本,而且在目前有关部门对农业环境污染立法不完善和执行难的制度空间下,可以把源于消费者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需要转化为利益动力,传递到整个供应链体系中,利用“优质优价”的机制,实现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者的激励。同时还可以排除价格信号“失真变形”等问题,探索一条借助超市等企业运用“看得见的手”的制度因素,来治理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的路子,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防治模式,从根本上实现我国农业环境健康、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发展现代农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方面,今后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重视超市作为现代农产品供应链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和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积极作用,努力倡导超市零售业态的发展,特别是大型连锁超市的大力发展。
2.鼓励超市等供应链关键节点组织按照“一体化”经营模式进行联结,发展“超市农业”,建立比较稳定的有数量品质标准的产品供求关系;鼓励在农户与公司之间采用合同生产等契约模式,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超市供应商能够获得安全优质农产品,在帮助合同农户获得稳定高收入的同时,又保护了农业生产环境。
3.鼓励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广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组织模式,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产品供应链的联结,逐渐改变农户小规模、分散化的局面,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效率,促进各种保证农产品质量和产地环境安全的现代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集成使用,缓解和防治农业污染。
六、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当前,农业污染防治实践普遍显示,许多好的技术模式被束之高阁,无法实施。因此,防控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不应仅考虑技术层面的问题,还应考虑政策层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建立经济激励机制;二是实施政策调控措施;三是构建高效管理制度;四是建立政府、市场、社会联动机制;五是制定法规保障体系。
质量安全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方针,以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畜禽养殖生产、加工环节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瘦肉精为重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着重查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清除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乃至今后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饲料环节整治。
1.组织开展饲料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取缔无证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督促其完善饲料产品进、出、使用台帐,建立饲料质量追溯体系。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2.加强对饲料的监管和监测力度。加大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认真开展违禁添加物检查检测工作,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严禁使用三无饲料产品。
(二)加强兽药环节整治
1.重点查处禁用兽药。严厉查处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
2.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3.加强兽用抗菌药物整治。逐步完善执业兽医师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三)加强养殖环节整治
1.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进货台账记录。
2.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对生猪、肉牛养殖企业使用的饲料抽检工作要常态化,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产品,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的明令禁用的物质饲喂动物。
3.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养殖场(户)直接使用原料药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弃乳期等有关规定。各乡、镇站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监管,对规模养殖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
4.加强收购贩运环节的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户的监管,建立管理档案。各站要将本区域内的贩运户摸清底数并登记备案,包括贩运户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畜禽调运来源和去向、车辆档案和调运台账、质量管理措施等信息。要与贩运户签订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和《无瘦肉精承诺书》。搞好动物检疫和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户兜售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严厉查处收购贩运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5.加强定点屠宰环节的整治。全面排查畜禽屠宰企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建立定点屠宰单位档案记录。畜禽定点屠宰要严格执行查证验物制度和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各屠宰场要建立和完善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和档案,严厉打击经营、加工和运输病死畜禽行为。督促屠宰场按规定进行瘦肉精自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向县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完善记录记载。
(四)加强生鲜乳专项整治
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的指导。随时了解本辖区奶牛养殖场的生产经情况,从奶牛养殖环境、品种、数量、养殖场用药、饲料等养殖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与指导。加大奶牛养殖条件的监管,把是否具备基本的鲜奶检测手段作为能否生产销售的硬指标。严格鲜销奶质量的监管。要求企业对每日销售的鲜奶制品做到批批检测,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或疑似不合格的要求质检部门介入,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定养殖场、奶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坚持不具备奶牛养殖条件的坚决不准养殖。
三、时间安排
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为期1个月,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各站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仍然由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局各中层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畜产品安全工作,确保回头看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各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对监管不力引发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抽查。县生产科教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制定瘦肉精和各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的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提高抽检频次。针对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和奶牛场加大抽检力度。对检出的动物和病死、病害动物要及时上报,搞好无害化处理,。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线索和饲料、尿液、肉品等样品检出瘦肉精等情况,要立即进行追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体等宣传工具,引导公众客观、理性看待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积极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及进展和成效,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社会监督氛围,提高消费者科学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信息报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实行周报制度,各站要在每周三前将开展情况报送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做到及时协调沟通,保障信息畅通,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要在20xx年12月23日前将开展回头看工作写好总结报送到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质量安全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市、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解决我镇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突出重点区域,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农产品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下降;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杜绝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防止进一步污染。
责任单位:农技中心
配合单位:食监所、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㈡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好市场准入关。加快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经营性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镇40家企业中凡生产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产品(初级农产品除外)的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其余企业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推动量化分级监管。全面执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开展技术攻关,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100%完成镇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量化分级工作,为*年的有序有效监管打下基础。
3、提高日常监管有效性。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大监管频次,落实回访,对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过程到产品出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夜间巡查、错时检查,保持食品生产监管高压态势,要求超额完成*年的巡查监管频次。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开展后处理,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对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提高抽查工作有效性。
5、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强化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严格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解决企业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6、大力整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帮扶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规范化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试点,整合具有区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一律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工商部门配合下,坚决予以取缔。
7、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利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严惩。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推动食品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健全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小企业、小作坊向规范化、正规化发展,到今年年底,列入区目录产品的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质监局所
配合单位:食监所、工商所等
㈢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负责开展辖区内超市卖场、集镇区和农村食杂店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配合工商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专业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餐饮卫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3、配合所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会同镇农技中心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猪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流通消费环节。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大型卖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村、街道、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记录货物来源;基本消除销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遏制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
责任单位:食监所
配合单位: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10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以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人造板、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实施分级监管;加快推进重点产品中的名优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
2、开展证后监管。加强对发证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3、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国家、市、区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严格执行整改复查和复查情况上报工作。对发现存在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汇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
4、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把原材料、基础元器件、外协件入口关,严格工作纪律,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出厂质量把关。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巩固提高,到今年年底,完成10类产品质量档案建档工作,10类产品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区域内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责任单位:质监局所
配合单位:食监所、工商所等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重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研究整治行动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为镇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本镇行动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目标和整治方案实施细则。
㈡健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并督促检查。对产品生产集中的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区域整治,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在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政府、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屡教不改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依法查处。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责任。
㈢强化行政执法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重拳出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城区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和强大的打击合力。各职能部门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送其监管部门,有关处理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㈣加快制度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奉献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㈤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面质量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树立政府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㈥全面督查推进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方法》,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今年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并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进行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各单位每月3日和18日(逢节假日顺延)必须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汇总后,报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时间节点
㈠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3日-9月19日)
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分工,明确责任,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根据辖区、职能范围内的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和认真的工作部署。
㈡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11月30日)
全面落实整治方案和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督查组,现场指导、督查督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㈢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总结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质量安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1.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 “黑作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xx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质量安全方案 篇5
康复科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计划
康复科成立医疗质量安全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毛光才
副组长:程瑶
成员:罗盛 向可清 冉启双 陈远林 杨小东 罗平李志锋 向杨宏 王延青 黄亚男 向梅 王珍 王丽 廖红霜 张黎黎 何俊
活动计划安排如下:
一、3月2日晚6:30时——8:30时
科内召开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动员大会,并组织学习“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十八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病历书写规范等。
二、3月7日晚6:30时——8:30时
组织深入学习讨论康复科相关诊疗规范、操作规程、急诊病人处理应对策略。深入学习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重点传染病的初筛、识别、诊断、报告、监测、管控。
三、3月9日晚6:30时——8:30时
组织深入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四、3月14日晚6:30时——8:30时
1.深入学习讨论“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梳理临床危急值的检验检查及报告、登记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2.深入梳理门急诊在管理、制度、流程、操作指南、质量控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深入讨论、梳理科室在抓“三基、三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3月16日晚6:30----8:30时
1、.深入讨论2015年、2016年本科室内、医院内发生的医疗差错、纠纷、事故,找出形成的原因,并针对问题原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流程。
2、.深入学习五个不能少。
六、3月22日晚6:30----8:30时
1、深入学习讨论如何切实提高医疗文书书写质量。
2、深入学习讨论如何切实加强隐患沟通。
七、3月30日晚6:30时——8:30时
整顿总结会,科室就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作出整改措施方案,次日向院领导书面汇报。
八、进入持续整改阶段。
康复科
2017-03-01
质量安全方案 篇6
根据20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农安办、农业局、畜牧局和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农业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并观摩了农安办区域化管理指挥中心大厅,到凌河镇现场察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大儒林区域化基地建设情况。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努力提高应对国外绿色壁垒能力,从20xx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被省和国家质检总局誉为“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通过推行区域化管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先后有7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为中直机关以及鲁商集团、上海联华、百货集团等国内大型超市配送农产品30多万吨。继获得供港、供澳、供博蔬菜直供资格后,又成为唯一的广州亚运会蔬菜直供基地。今年4月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来我市调研时,特别对我市深化提升区域化管理“模式”,促进现代农业率先发展、打造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的创新性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全面推广‘模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全覆盖”,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市先后被评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xx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2。8亿美元,同比增长36%;农民人均纯收入7680元,比上年增加1630元。
(一)逐步完善了政府主导、科学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两导三动”工作推进机制。
市政府成立了由3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镇级也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区域化建设在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质量标准、控制管理、科技服务和检验检测“五个体系”。
在严格实施已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的同时,参照日本、欧盟等国际农业操作规范,研究制定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3个,参照出口国食品卫生标准,制定生产标准200多个。按照“基地规模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已建成通过认证或备案的标准化种植基地70万亩、养殖基地775个。对基地建立管理档案,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全部严格实施标准化。
(三)从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入手,基本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对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严打和整治,对现有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规范,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备案和准入制度,推行连锁加盟、定点直供的经营模式。目前,已建成市级农药电子交易市场1处,市级兽药配送中心1处,市级化肥配送中心1处,镇村农药连锁直营店819处,兽药连锁直营店69处,社区化肥直营店120处。先后核准了217家农药生产企业的1177个产品和175家兽药生产企业的1451个产品,作为农兽药专供产品予以备案。设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重点蔬菜生产区建立12处快速检测点,外贸食品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成立全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检测中心,并取得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区域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化基地虽然初具规模,但受土地、水资源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地发展不平衡;二是随着种植养殖基地的不断发展,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地下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交易规范难度仍然很大;四是随着农产品交易量的扩大,现有的`交易市场功能、设施等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五是监管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大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
“农产品出口第一县”、“放心菜”目前已经成为我市的品牌。要继续在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认证产品、扩大基地面积、争取地理标志产品上下工夫,大力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要积极引进国际著名品牌,将建成国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基地。在巩固国际贸易市场的基础上,全面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争取国际市场出口交货值、国内高端市场销售量都大幅增长。要高度重视龙头企业的培植和发展,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全力建设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模范区。
在建成国家级示范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有机、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打造高端农业聚集区。最近,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快现代园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抓住机遇和优惠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发展。
三是切实搞好“三个中心”建设。
总投资2.3亿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集科研开发、监控指挥、质量检测、商务交易、产品展示和会议培训六大功能于一体,市政府要加强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完成。要加快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500亩的大型生鲜冷链物流中心,规划建设1处农业化学投入品仓储配送中心。
四是健全完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要进一步完善集农技推广、执法监管、质量检测于一体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特别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镇、街责任,确保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制度管。要继续深化改革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体制,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机制。
质量安全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质检总局拟于2016年9月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建设质量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全国“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传播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强中国创造、中国质量对内对外宣传,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活力,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工人队伍。
(五)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素养。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完善鼓励一线工人追求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主办部门、各地、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全国“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中央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动员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广大城市和园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全国“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全国“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展好全国“质量月”活动。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地质检部门要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总局。
质量安全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建〔2018〕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2018年“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二、切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根据省、市今年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发挥样板引路作用,开展经验交流,重点探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等内容,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提升工程质量。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区质监站要严格按照《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建〔2016〕1号)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按照《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我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四、开展建筑用砂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8〕2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海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建〔2018〕18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建建〔2018〕24号)等文件要求,区质监站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用砂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有效确保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
质量安全方案 篇9
春节期间,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蛋,喝上放心奶,永城市畜牧局全力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中整治行动
春节期间,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蛋,喝上放心奶,永城市畜牧局全力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中整治行动,该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饲料厂、养殖场、屠宰场、冷库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震慑和杜绝了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及滥用抗生素的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该局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排查抽检力度,持续反复进行排查抽检,严格执法办案,对检测发现问题的,依法严厉打击。二是把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三关。对疑似染疫动物或瘦肉精检测阳性的动物禁止出栏销售,检疫员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把问题畜禽控制在场内;对众品食业公司和其他12个定点屠宰场认真进行在线同步检疫,确保肉品质量合格;省境芒山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查证验物、检疫消毒;严格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控制源头,防止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畜产品安全风险,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质量安全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全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把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推向深入,真正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提高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重点
重点抓好饲料、熟食批发的整治。
三、主要工作
继续巩固和扩大“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成果,突出抓好七项整顿,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形式根本好转。
突出抓好七项整顿:
(一)整顿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打击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二)整顿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秩序,打击使用甲胺磷、三聚氰胺、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
(三)整顿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秩序,严把准入关口,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四)整顿食品流通秩序,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整顿餐饮服务秩序,打击使用劣质、有毒有害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
(六)整顿畜禽屠宰秩序,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行为;
(七)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
(一)案件查处力度有新突破;
(二)重点隐患治理效果有新突破;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新突破;
(四)地方法规标准完善有新突破(重点规范标准);
(五)长效机制建设有新突破;
四、任务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质监、工商、农业、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要求,查找并研究解决监管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方案报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四要”原则,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商户,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违规、没有良心、失去人性的黑心户,要顶格处罚,坚决做到“四要”:要人、要物、要设备、要重罚,让其倾家荡产,彻底失去再生产能力。(各部门查出的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司其职,开展集中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进行集中整治。一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特别是托幼、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卫生要求,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落实整改措施,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取缔。加大对大型聚餐的管理,落实报告和留样制度。二要与所有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餐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做好餐饮单位经营食品特别是熟肉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的抽样检测,对不合格单位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四是开展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五是随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落实24小时执法人员值班,做到人员、物资、车辆三到位。农业部门负责农牧水产品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一是要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蔬菜、畜产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强监督检测,特别要以饲料为重点。二是要与所有的监管单位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质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一是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彻底取缔无证生产单位。整顿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打击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二是要与所有的食品生产单位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要加大抽检力度,整顿和处罚不合格单位。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集中整治。一是要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对熟食批发的整治力度,整顿食品流通秩序,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要与所有的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要加大抽检力度,整顿和处罚不合格单位。商务部门整顿畜禽屠宰秩序,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利用新闻媒体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大力倡导“重质量、重安全”的行业风尚,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做好总结。一是大案要案好的做法随时报。二是各监管部门要对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月和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两个总结报告于12月28日前报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各监管部门要于12月28日前将监管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名称、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项目、持证情况、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报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做好迎接市政府验收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