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6篇

  近期,受到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我们多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与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篇一)

  入汛以来,我县多次遭受暴风雨袭击,引发了严重的内涝、山体滑坡、风雹等自然灾害,全县8乡(镇)普遍受灾,人民生命财产受到较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重灾县恢复重建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为灾区人民服务,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县当前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必须实现三大目标:一是要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孩子们新学期有学可上;二是要保证水毁房屋在明年春节前完成修复和重建,保证新学期灾民子女能按时上学;三是要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努方实现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的实现,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灾情核查组、恢复重建规划组、后勤保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申彩林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灾情核查组、恢复重建规划组、后勤保障组分别由相关的县领导兼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工作步骤

  (一)灾情核查。时间xx月xx日至xx日。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纽成核查组深入灾区,对受灾农户因灾缺粮、缺衣少被、房屋倒塌、损坏、水毁农田及其他基础设施因灾受损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并造册登记,为恢复重建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恢复重建规划。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重建工作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统一规划设计,在沙里瑶族乡龙化村双龙屯、伶站瑶族乡浩坤三合屯、下甲乡河洲村分洲屯、大陆村平里屯、加尤镇下伞村伞里屯等5个重灾屯建设灾民新村。

  二是对面上的倒塌民房,按照当地实际进行适当的补助建设。

  三是对因灾损坏的学校校舍、水利渠道、乡村公路、水库等基础设施,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规划重建工作。

  (三)恢复重建。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面完成倒塌房屋、受损民房及其他受损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要按照“几个一点”的办法做好资金筹措,即以受灾户自力更生为主,辅之以社会力量捐助一点,亲朋好友帮助一点,县、乡政府帮助一点的办法组织进行,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灾民,为了灾民的一切”的抗洪救灾理念,坚持以民为木,为民解困,切实加强对灾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救灾土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把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工作组要深入到各乡(镇)、村、屯受灾点,帮助和指导受灾群众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做到恢复重建任务不完成工作组不离村。

  (二)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民政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及时掌握灾情,确保灾情上报及时、准确,确保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财政部门对各级安排的救灾应急资金,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安排下拨。

  水利防汛部门要密切关注水情、汛情,加强汛情监测,严密防范,及时发现、排查和消除灾害隐情,确保堤防、水库和防汛工程安全,同时纽织做好对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保证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及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善的应急调查和监测预报,指导群众及时疏散避险。

  粮食部门要及时做好救灾粮的调运工作。

  农业部门要深入生产第一线,组织群众抓好抢收、晚稻种子、肥料、农机具供应,保证晚稻能及时播种。要指导、帮助灾沤群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

  教育部门耍及时组织好灾区水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保证灾区正常的教学秩序。

  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防疫防病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疫病流行。

  交通、电力、通讯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公路、桥梁和电力、通讯杆线等设施,保证恢复重建物资调运畅通无阻、及时到位,确保灾区供用电需要和信息畅通。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工作的宣传,鼓舞士气。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扎实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加强替查,保证实效。要建立监督制度,对灾后恢复重建各工作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对那些恢复重建措施不力、进度缓慢而导致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工作被动的,要通报批评;对因措施不

  力,导致灾区发生非正常现象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督查,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使之自觉抓紧抓好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生产正常,经济增长,生活有序。

  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篇二)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效务实,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分工负责机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拟定、总体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决策。各分项工作组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子方案,负责分项领域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负责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包保帮扶机制。各包乡、包村处级领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指导所包扶的乡镇研究制定本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时向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反馈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各包保单位按照包乡、包村处级领导要求,协助包扶乡镇和村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包扶村屯解决一些实事,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来自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乡镇或区委、区政府。

  (三)会商会办制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初期实行周例会制度,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实行月例会制度,通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筹备会议。

  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结合”的方式,即分类安置、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一次性安置与过渡性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与重建安置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周内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子方案,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细化分工,确保不出现受冻挨饿、疫病流行、流浪乞讨、群体信访情况。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区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压力。大力压缩办公费、交通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纪检委、两办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恢复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出勤情况、靠前指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渎职失职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区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篇三)

  为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统筹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大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出发点,抓紧恢复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民生,达到“五有四服务”,即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柴烧;医疗卫生服务、饮食与文化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治安管理服务。

  (二)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在全面、准确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三)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政府依法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群众给予必要帮助,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迅速开展。

  (四)注重恢复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新建住房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要科学选址,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范,严把设计、施工、建材质量关,确保恢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整合项目资金,确保顺利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要与农户增收、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村整村脱贫等工作相结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近期要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受灾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经过全区半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做到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准备阶段

  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摸清洪涝灾害破坏底数,拟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和子方案;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动员会,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阶段

  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验收阶段

  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机构

  本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曹怀世兼任。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设立11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

  (1)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综合协调和情况统计、督办指导等工作;

  (2)负责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

  (3)及时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各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4)负责定期将汇总的综合信息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重建办。

  (二)房屋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涝灾累计倒损房屋2405间涉及883户村民,其中,倒塌(严重受损)房屋548间涉及206户村民;一般损坏房屋1857间涉及677户村民。房屋恢复建设工作主要是完成统计鉴定、指导恢复建设和发放建房补助三项内容。

  (1)民政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台账,按照要求上报省民政厅和省住建厅,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毁坏程度进行认定和鉴定,根据房屋毁坏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灾民房重建与泥草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指导村民对受损房屋进行翻建或维修,完成房屋恢复建设任务,此项工作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局牵头,积极向上争取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向上争取资金额度和本级财力,制定洪涝灾倒损房屋恢复建设补助办法,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放补助资金,此项工作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三)交通设施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造成公路中断28条34次,损坏桥梁35座859.8米、涵158座、路面591公里、路基380公里、边沟76.2公里。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受损情况统计与鉴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中断道路抢修与恢复、受损公路维修改造与升级四个方面。

  (1)交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受损公路进行统计鉴定,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交通局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洪灾影响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力争10月初将28条中断道路全部实现临时通车;

  (4)交通局负责,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交通局根据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公路损毁情况,对受损道路、桥涵等交通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升级。

  (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损坏水库3座(宋集屯、卧牛湖、红旗)、堤防5段38.32公里、护岸10段9.9公里、水闸4座、塘坝4座、灌溉设施388处、灌溉井364眼、机电泵站2座、水电站1座、受损渠道22.73公里、排涝沟563.22公里、农田路1200公里、农田路桥涵663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三个部分。

  (1)水务局负责对洪灾受损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业局负责对洪灾受损农田路、农田路桥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开办负责对农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受损情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以上工作各乡镇政府配合,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农业局牵头,农开办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农田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实际需求进行水利设施恢复建设;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局、农开办配合,积极争取农田道路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财政补助为辅,指导农民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农田道恢复建设,力争秋收前受损农田道路基本恢复通行能力;由农开办负责向上争取农业开发专项资金,对洪灾受损农业开发基础设施恢复建设。

  (五)内涝治理组

  职责:

  (1)水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负责内涝统计和上报,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内涝治理工作方案,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灾地区进行排洪、除涝、河道整治,推进排水沟、截流沟、强排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月中旬基本完成排涝工作。

  (六)生产自救组

  职责:

  (1)农业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制定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8月30日前完成;

  (2)农业局牵头,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等涉农部门配合,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农业生产,把农业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3)畜牧局、水产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恢复建设受损畜禽圈舍、养殖池塘、网箱等设施,做好畜禽水产补栏工作;

  (4)农业局、畜牧局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5)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就业局等部门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发展林产经济、畜牧水产养殖和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力争农业减产,农民不减收。

  (七)卫生防疫组

  职责:

  (1)卫生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受灾地区开展疫情监测,做好居民饮水检验和进水住户的消毒防疫;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缩短受灾群众患病住院就诊时间;对幸福乡、四嘉子乡、坤河乡等受灾地区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居民不吃洪水浸泡过的蔬菜、水果,不喝生水,人和家养畜禽20天内不接触被淹腐烂变质的植物,着力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畜牧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兽药管理、种畜禽管理和饲料管理等工作;

  (3)食药监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卫生的监督管理;

  (4)爱卫办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指导受灾地区灾民生活用水消毒,对受灾群众安置点的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和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灭蝇、灭鼠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5)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疾病防控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免疫规划及方案,及时开展疫苗接种,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八)救助安置组

  职责:

  (1)民政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统计核实受灾人口、受灾程度,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受灾情况,制定救济资金发放办法,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发放;

  (2)民政局牵头,卫生局、人社局、社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有特殊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必要的医疗、生活保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3)民政局牵头,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洪灾毁损房屋暂无住所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种措施,确保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4)民政局牵头,工商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抗洪救灾捐款捐物等活动,做好捐赠物资的管理和发放,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九)信访维稳组

  职责:

  (1)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受灾区域群众安抚,及时排查群众信访矛盾,制定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方案,落实信访问题包保责任,8月30日前完成;

  (2)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对发现的重点信访问题集中梳理,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爱辉分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灾后恢复重建的行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十)资金保障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造成经济损失约6.18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向上争取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保障资金安全三个部分。

  (1)由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工作;

  (2)由财政局负责,汇总各分项小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根据各分项小组提出的项目建设紧要程度,结合区级财力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执行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摆资金,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

  (3)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十一)宣传报道组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

  (2)负责深入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灾后恢复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对接,适时报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综合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工作机制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效务实,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分工负责机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拟定、总体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决策。各分项工作组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子方案,负责分项领域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负责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包保帮扶机制。各包乡、包村处级领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指导所包扶的乡镇研究制定本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时向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反馈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各包保单位按照包乡、包村处级领导要求,协助包扶乡镇和村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包扶村屯解决一些实事,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来自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乡镇或区委、区政府。

  (三)会商会办制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初期实行周例会制度,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实行月例会制度,通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筹备会议。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结合”的方式,即分类安置、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一次性安置与过渡性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与重建安置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周内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子方案,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细化分工,确保不出现受冻挨饿、疫病流行、流浪乞讨、群体信访情况。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区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压力。大力压缩办公费、交通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纪检委、两办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恢复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出勤情况、靠前指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渎职失职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区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篇四)

  xx月底前,全市因洪水影响变成C类、D类危房的房子全部要完成改造。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xx市20xx年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将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受灾居民早日回归家园。

  今年入汛以来,合肥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市受灾面积大,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经初步统计,浸泡在水中的农户房屋大约超过两万间,灾后重建任务十分艰巨。

  截至目前,已对退水区域受灾房屋开展排查鉴定,新增C类危房(局部危险)1088户、D类危房(整体危险)84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共459户。现阶段,全市仍有部分农户房屋浸泡在水中,不能鉴定受损程度,拟退水后一周内完成排查鉴定,统计出农房受灾的具体情况。

  计划在20xx年xx月底前,对所有受灾农房全部完成整修或重建等改造任务。对于因规划调整需要异地搬迁的要做好临时安置,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分三类分别修缮和重建

  据了解,本次农房改造对象是指因今年7月下旬以来洪灾造成住房倒塌、危房和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户,共分为三类,分别是:

  全市因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全部倒塌(不含家禽、畜圈、柴草房等生产性用房)的重建对象。

  因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受损,虽未完全垮塌,但已无法居住和使用。经房屋鉴定为C级的危房,房屋必须修缮加固;房屋鉴定为D级的危房,房屋必须拆除重建。

  因规划调整确定为蓄洪区,经相关部门认定必须异地搬迁的重建对象。

  鼓励统建公租房及幸福大院

  根据规定,全市重建户分为贫困重建户和一般重建户两类。

  贫困重建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一般重建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

  对受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贫困重建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灾后重建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对贫困重建户在给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特殊困难户无力进行改建的政府组织社会力量兜底解决实施;对一般重建户根据国家及省级要求,给予一定补助。在国家、省及市级安排补助资金的同时,各县(市)结合实际配套补助资金。

  8月完成已退水区域住房安全鉴定

  按照计划,合肥将加快开展住房安全鉴定。计划8月份完成对已退水的区域住房安全鉴定,目前仍在水中浸泡的地区,应在洪水退去后一周内完成所有涉水房屋的安全等级鉴定。对鉴定为C类和D类危房的逐户登记造册。

  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要求,严格执行房屋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府要做好与房屋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县(市)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公示无异议的农户均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奖补条件。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人群危房10月底完成改造,其他农户危房则于11月底完成改造。”

  符合条件的农户房屋改造有补助

  在本次农房重建中,合肥特别强调科学规划选址。因规划调整不能原地建房需异地安置的,按照“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采用科学灵活的安置模式,做好群众临时安置。安置点规划选址充分征求镇村意见,并结合村庄布点规划和抗洪防灾实际情况,整合土地整治项目统筹推进。

  同时,做好旧房拆除。旧房拆除工作由各县(市)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文明拆除,防止损害居民利益。

  此外,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对集中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并充分发动村干部、居民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分散重建工程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抓紧技术培训,确保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有特殊困难的,要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等改造完成后,各县(市)住建部门负责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经审核后,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房屋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篇五)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前撤离”的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网络,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给各级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最大可能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工作目标。坚持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基层,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分级负责的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和信息机制。深入开展“情况掌握到户、预警信息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防汛包抓工作“三到户”措施,不断完善“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的防汛工作机制,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洪涝及山地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受洪涝及山地灾害威胁区域预警信息到户做到全覆盖。

  二、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1、构建监测预警系统。市、县(区)两级水利、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加快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功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作用。在全市城镇、农村、江河、水库、交通干线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和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的高山峡谷地带,加密建设自动雨量、水位监测站点、视频监控站和山地灾害专业监测等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处置到位。

  2、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依托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卫星云图、多要素自动气象站等监测手段,充分发挥汉江流域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作用,建设县级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强化短时临近预报和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监测预报,特别要加强对区域性、流域性强降水和突发性暴雨、局地强对流天气的实时监测预警,努力提高气象监测预报的精准度和时效性。水利、国土部门要充分发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网、预警信息平台作用,严密监测及早发现山洪及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险情,及时预警信息。水文部门和汉江干支流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密切监测江河水情,及时提供洪水预报预警信息。

  3、加强预警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洪涝及山地灾害预警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紧急制度,明确灾害预警信息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等。各有关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要切实承担防灾减灾社会责任,建立快速的“高速通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准确、无偿播发和刊载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要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

  4、整合利用预警设施。各县(区)、各镇(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的同时,加强洪涝及山地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整合气象和山洪灾害预警广播、“村村通”电视广播等预警设施,提高预警设施保障能力。

  5、快速传递预警信息。各县(区)、各镇(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面向基层村组(社区)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形成县(区)-镇(办)-村组(社区)-户直通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加强中小河流全流域洪水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做到上下游、左右岸、跨行政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互通;县区之间、镇办之间、村村之间要互通雨情、水情,灵通信息、相互照应。重要雨情、汛情、险情要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广播电视、语音电话、手摇报警器、鸣锣吹哨等方式迅速将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到村到户,做到预警信息全覆盖。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汛减灾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县(区)责任信息员、镇(办)专职信息员、村组(社区)骨干信息员工作责任,配备必要装备和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三、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1、健全预警联动机制。按照《市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规定,市气象局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制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特别是短时、局地强降水信息;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行综合会商研判,做好洪涝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媒体、通信运营等单位建立应急联动响应组织体系,负责做好重特大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工作。

  2、规范预警信息。市气象局、市水文局要加强主要江河流域区域性暴雨、洪水等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暴雨蓝色预警和江河水库警戒以下预警信息直接报送市防汛办公室,市防汛办公室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后报告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批示;暴雨蓝色以上预警和江河水库警戒以上预警信息在报送市防汛办的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其它单位不再多头传递报送雨水汛情信息。建立洪涝及山地灾害预警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分析研判雨水汛情,定期沟通预警联动情况。

  3、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区)、镇(办)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组织制定防汛避险应急预案,明确防汛行政负责和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及时组织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装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水利设施调度,做好交通、供电、通信保障,组织人员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回检查。灾害影响区内的村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群众和单位职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灾害应对工作。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贮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灾害预警信息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驻军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害应对和抢险救援工作。

  4、快速有序组织避险。当有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及早对居住在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群众坚决果断提前转移避险,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要落实包抓责任,坚持做到受威胁群众不撤离转移包抓责任人不离开。要认真落实汛期过渡性转移措施,将撤离转移工作做在雨前、汛前、险情发生前,宁可早撤、多撤,也不能晚撤、少撤,尽量避免夜间和行洪期间撤离转移人员。提前撤离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要做到决策果断、安置稳妥、返回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洪涝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篇六)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防范化解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

  县气象局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可能影响的重点地区,加密与省、市气象局之间会商频次,密切跟踪监测天气变化,强化会商协同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等各类预警信息平台重要作用,第一时间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农业农村、民政等单位的会商和沟通,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可能影响的区域、行业和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等信息。

  (二)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

  加强责任落实,以政府名义公布划定的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适时森林防火禁火令,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修订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专项督查、常态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强火源管控,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在全县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彻底排查整改,严格管控森林火灾多发地段、敏感时段和高危人群,适时适地开展计划烧除,切实消除隐患;加强预防宣传,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信息,做好监测预警和火险趋势预测;加强能力建设,做好森林防火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专(兼)职和群众森林火灾扑救力量。

  (三)防范化解重大洪涝灾害风险。

  防范化解江河超标洪水风险。汛前明确各级江河防洪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逐一落实江河防洪工程行政、巡查、抢护责任人;抓紧组织力量对水毁堤防、险工险段进行修复加固,恢复防汛保障能力;依法开展河道清障,全面清除各类行洪障碍,确保江河行洪安全;加强汛期工程巡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做好沿江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工作,充分发挥工程调峰蓄洪作用。防范化解汛期水库水电站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不漏一库、不漏一坝、不漏一人;进一步明确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及时编制审批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完善水库水电站雨情水情监测预警设施和手段,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严禁超汛限蓄水,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库坚决实行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督促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巡查值守。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山洪灾害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汛前开展各类山洪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用好管好已建县级监测预警系统,注重汛期动态管理,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排查和县、乡、村预案修订完善及基层临灾避险演练,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城镇洪涝风险。严格落实城镇防洪排涝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健全城镇防洪组织指挥和防汛应急体系;汛前抓紧对城镇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预案,建立城市低洼区、滑坡危险区下穿隧道等部位的防汛预警机制;落实防汛排涝供电、治安、交通等保障措施,建立城镇防汛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重点积水区、重要区域的防汛物资储备;广泛开展城镇防洪防涝知识宣传,确保洪水期城市居民人身安全,努力减少城镇洪灾损失。

  (四)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充分发挥监测预报网络体系的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和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有针对性地加密部署气象、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现险情、发出预警。对重点区域内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采用监测设备采集数据、通过视频传输、无线传输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手段进行专业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选址的安全性和适宜性评估工作。多渠道争取和统筹使用资金,适当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对实施搬迁避让难度大、威胁人数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工程治理,充分发挥地勘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和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

  强化各类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监测力量部署,保障监测台网正常运行,提高监测质量和效能,密切跟踪震情形势的变化发展,加强震情会商研判。摸清重点危险区道路、铁路等交通状况,逐步加强对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电网结构,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基础设施、水库大坝及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抗震设防要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xx)标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防御工作。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各类自然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救助能力。

  (三)加强物资装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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