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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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二、建设任务

  (一)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

  对收集入厂处理的xx个村已建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收集纳入相关污水厂进行处理的x个村,敷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支管及农户接户管。

  (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长泰县“全民综合治水、共建美丽长泰”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县需要新建污水设施的总计xx个村,各行政村(居委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其中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应作为建设重点。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已建的xx个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处理设施无进出水、设施渗漏及管道破坏严重等问题,应根据其各自存在问题加以改造提升。

  三、实施计划

  (一)计划实施目标

  xxxx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及龙津溪沿岸x公里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包括县域范围内旅游农家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含提升改造已建设施xx处),同时建设收集及接户管网约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分年度如下(详见附件):

  (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2)xxxx年计划:建设xxx处。

  (3)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二)污水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选取建设模式。

  1.区位条件方面。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应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鼓励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工艺选型方面。根据村庄聚集程度和污水产生规模,选择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农户,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含水田地或农地)工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规模不大于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兼氧滤池等组合处理工艺;拥有自然池塘或闲置沟渠且规模适中的村庄,规模不大于xxx吨/日的,宜选择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等组合处理工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人口集聚程度高、经济条件较好有乡村旅游产业基础的村庄,宜采取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较高要求的村庄,处理规模达到xxxx吨/日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

  四、建设模式

  按照三年建设计划,xxxx年-xxxx年拟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约xxx处,计划总投资约x亿元。针对目前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xxxx]xx号)文件要求,探索性地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参照PPP模式常规做法,结合我县基本情况,由县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将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成x个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资金实力强且有污水PPP投资经验的社会投资者进行全额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中标单位成立专门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与管护工作,县政府根据招标约定价格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资商支付建设费用及适当投资回报,并在达到合同签订年限后将污水设施及其所有权、运营权移交县政府。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由PPP投资商投入,还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全额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县城建局作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依法依规,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好选址、征地等各项工作。

  2.加强配合,保障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合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县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要按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多渠道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3.加强管护,确保效益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落实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打好新阶段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和乡村生态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立足新发展阶段和我市实际,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业产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河湖管护提升行动和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通过3-5年努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和防控体系初步建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3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化肥使用量减少5%,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

  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4%,化肥使用量减少10%,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农膜回收率达到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

  1.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监测。运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及土壤分类监测成果,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于20xx年6月底前对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分散生活等污染源数量、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分布、构成及影响,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深入评估核算污染物种类、形态、数量,形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持续实施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在城东湖、城西湖、万佛湖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以及典型小流域汇水区入出水口等重要断面,进行水质和水量同步监测,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及时分析生态环境数据超标情况,“拉网式”查找污染源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污染源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督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对面源污染监测排查问题和主体进行分类,一户一档、一地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治期限,科学施治。针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分类、分企谋划实施治理项目,建立治理项目清单,推行项目化防控和工程化治理。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按污染强度实行市和县区两级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

  3.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以千亩以上规模化农产品种植基地为依托,集成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小麦玉米种肥同播等科学施肥技术。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施用定额制,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支持使用有机肥、配方肥和扩种绿肥。到2025年,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100%,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登记备案管理,跟踪指导企业落实统防统治防控服务质量。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全面推进农药购买实名制,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推行精准施药。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病虫害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示范区不少于1个,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县。到2025年,全市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5.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培育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建立和完善县区、乡镇、村社三级与秸杆产生量相适应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优化奖补方式,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和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积极培育和引进秸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推广秸秆“五化”利用。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70个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新引进和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3-5家、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动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长效机制,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良性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等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力争到2025年底,通过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改造完善5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探索建立补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县区处置、乡镇贮存转运、村级回收站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充分应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在强化农药实名制基础上,建立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监管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8.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村庄规划,科学编制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明确改厕任务和技术模式,加强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乡镇,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基础较为薄弱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等工作。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深入实施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到2023年底,完成12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到2025年底,新增完成30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10条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市县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建立农村垃圾市场化运行、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和群众化参与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农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

  11.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维护监管工作,推进规模经营,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适度调减水网密集区的畜禽养殖,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方转移。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养殖,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农民向规划保留的城镇周边地区、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适度集中居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推动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探索建立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推广“绿肥(有机肥)+优质稻”种植模式,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2025年绿色种植面积达140万亩以上。有序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积极依托规模养殖场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构建粮经饲兼顾、农林牧渔结合、生态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进畜禽产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确保2025年畜牧业规模化比重达70%。大力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鼓励发展不投饵生态养殖。力争2025年,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面积55万亩,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面积30万亩以上。稳步推进数字农业试点,建立农业生产全链条的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精确管控和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

  13.严格河湖监督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环境问题,着力整治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河湖管护实施方案,提升河湖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实效,确保管护主体、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强化河湖日常管护,全面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有效管控地表径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灌溉农田。充分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以及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蓄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及地表径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15.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农业工程设计、废弃物回收等服务。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诚信度高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队伍和以智能配肥、机械施肥服务为重点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专业化、针对性的全程服务和技术指导,提高全市农业整体科学施肥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强化农业生态技术指导服务。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指导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技术专家包片指导和技术人员包片联系服务制度,指导片区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推广精准化、科学化的种养殖技术,切实减少用药、用料、用水、用肥等,节本增效,减少污染外排和土地残留。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并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强化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区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落细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有力推进防治行动,积极担当作为,确保防治任务全面实现。(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各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县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县区加大统筹资金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农村污水治理等。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监督执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严格执行农业农村资源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定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农村资源和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信用约束机制,县区政府归集并公开环保信用评价、污染源监测等信息。落实环保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依法依规对规模化种养殖主体、农业企业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和限制等约束性措施。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村民等进行宣传引导,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提升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探索河长、湖长、林长、田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五长联治”模式,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监督格局。建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运用第三方资源、大数据资源和统计台账等,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调度,及时曝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度规范,以严管重罚倒逼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长治长效。(责任单位:市委督查考核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4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上报贯彻落实《20xx年X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20xx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中第四项扎实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中的第一、二小项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纪委按照《20xx年八师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各项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推进、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

  按照《20xx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的要求,XX纪委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跟踪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及人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督促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同时,XX纪委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围绕重点件办理、部门履职等情况,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加大约谈、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环保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因落实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案件。

  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目前,燃煤电厂XX万千瓦以上机组超低排改造和电力动态节能、环保、绿色调度工作还未到逾期时间,仍在整改中。今后,XX纪委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中履职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和改造任务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倒逼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5

  医院是担负着医疗和预防任务的单位,是病人活动生活比较集中的场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宗旨,而防止环境污染,杜绝交叉感染加强医院污水污物治理和消毒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达到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组织

  医院建立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领导小组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任组长,工作班子由xx、xx、xx等同志组成,xx负责日常污水处理事务。

  二、污水处理周期及要求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部门: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手术室污水。医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其一是病原性微生物;其二是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

  负责医院污水处理的同志要掌握污水处理的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设备运转性能。医院污水处理原则上每周处理两次,每次处理排放结束后,即时做好设备运转情况、污水数量、加放食盐数量、排放数量及消毒处理后污水余氯测定情况等,即时做好登记和记录。

  三、污水处理排放要求

  每次消毒剂配制后,要准确地与污水1小时进入贮存池,混匀二小时后排放,严禁边消毒边排放,更不得出现不消毒即排放。

  四、污水处理设备维护

  每次完成消毒剂电解和污水排放后,要及时用清水冲洗消毒剂池,防止次氯酸钠残留腐蚀设备,做到防渗漏、防冻、防腐蚀。及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一点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处理设备正常运转。

  五、绩效考核

  医院污水处理领导小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污水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污水处理工作不负责任的同志实行奖罚分明,设备损害不汇报扣维修费用的10%,污水未消毒即发放的扣当月奖金的40%,工作记录不及时扣当月奖金的20%,对因技术不精、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损失,其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视损失大小,当事人承担损失总额的20%。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xx〕8号)和《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农通〔20xx〕28号)精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结合砚山实际,制定《砚山县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我县农业面源污染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基本建立,农业生产走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20xx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7万亩。

  (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20xx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种植绿肥13.6万亩;施用有机肥(含农家肥)39万亩以上;秸秆还田35.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62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完成86万亩。

  (三)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20xx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0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25万亩,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宣传、农药减量培训15次。

  (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五)推广水产绿色养殖。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开展非法设置网箱网围的清理整治,稳定基本养殖面积,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

  (六)推进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促进包装废弃物减量,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集中处理。

  (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格局。20xx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1%。

  (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清单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优化施肥、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可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采取种植结构调、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来进行安全利用。

  (九)推进“一湖一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指导,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本区域主栽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改进施肥方式,做到大幅度减施用化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对周边村庄畜禽散养户,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为契机,鼓励、引导散养户实施化粪池、堆粪场等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实现散养户畜禽粪污规范收集处理利用。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的原则,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防治,控制和削减农业排污总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实现我镇农业生产污染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目标,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便和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农药使用量。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测报网络,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特别是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大力推广绿色控害技术,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危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农药安全减量工作,全面开展高度、高残留和低劣药械的替代工作,严禁在蔬菜、瓜类、果品等作物上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棚室蔬菜病虫防治,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进行施药,控制农药在产品中的最终残留量。

  (二)全面开展秸秆焚烧监管行动,提高秸秆利用率。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户发展沼气池建设,多渠道、多途径促进农村能源建设,推动全镇新能源持续发展。

  (三)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农业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科学合理规划畜禽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合养殖区布局界限,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清理工作;推进标准化畜牧养殖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畜禽养殖操作规范,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措施,加快畜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采用生物发酵加工有机肥、沼气和沼渣利用、粪便堆积发酵、发酵床饲养、分辨养蚯蚓等方式进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50%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

  (四)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全镇环卫一体化。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五治”和“河长制”工作,在我镇辖区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清除辖区内长年积存的垃圾。重点对辖区内乡村道路、河道两侧、农户房前屋后和院坝、场镇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解决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重点加大对辖区内水源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水源地周边积存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杜绝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现象发生,配备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和农村保洁队伍。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成立吉祥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各环节和工作任务进度进行调度、督查、考核,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政策、技术问题进行指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承担连带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各村负责制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提出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适时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LED显示屏和召开院坝会,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为全面完成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cod减排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配合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主城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根据《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全面实施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全面完成cod减排任务,改善浏阳河水质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按照区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属地征地拆迁的原则,全面完成芙蓉区4个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5月份完成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的截污工作。

  2、4月份完成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嘴子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5月份招标,6月中旬完成拆迁腾地工作,7月份开工建设,年底竣工。

  三、责任主体

  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周边排水管网的疏导、分流工作由区重点办负责,农林水局、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局、东屯渡街道共同参与。

  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建设由区重点办牵头负责,区农林水局、规划分局、征地办、国土分局、环保局、东岸乡共同参与。

  四、工作机制

  成立芙蓉区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指挥部设办公室(设在区重点办),由王劲峰任办公室主任,胡远辉、李磊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办、区市政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东岸乡、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指挥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每十天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负责各责任主体的督促检查。

  五、保障措施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相关单位须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政府督察室,根据责任书进度要求进行督查,逐月通报,年终考核。每月未达到进度节点要求的单位要向指挥部和区政府督察室说明情况,限期整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并实行行政问责。

  2、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区政府将截污改造工程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要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支持。

  3、加强工程管理。长善垸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市政局牵头对排水管网进行清理、疏通。东岸垸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农林水局负责实施,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工程质量,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对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工程完工后须通过截污效果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在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湖库汇水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海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源特征、地理气候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到20xx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试点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按照全要素治理、菜单式遴选的原则,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分区分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和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二)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制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以省为单位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明确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鼓励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肥料化利用有关要求后,进行还田利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将废水、废液、固体废弃物直接排入农田。

  完善标准体系。适时评估并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体系,加强养殖场户环境监督管理。农田灌溉用水、水产养殖用水、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应执行相应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优化经济政策。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用地政策,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开展畜禽粪肥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规定予以支持。优先将畜禽、水产养殖、秸秆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探索开展“点源-面源”排污交易试点。

  建立多元共治模式。在重点区域以省为单位,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发展农资绿色配售,推动农资经销商成为污染防治的重要主体和信息传导枢纽,引导农户使用绿色高效的肥料农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推广“政府+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模式,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推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订购农资、实施品牌认证等标准化生产,形成“政府-市场-农户”多元共管共治体系。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重点在大中型灌区、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测,分析评估养分和有害物质转化规律。

  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开展农业污染物入水体负荷核算评估,确定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在嘉陵江、汾河、太湖、巢湖、南四湖、洱海、白洋淀、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重点水域先行先试,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加强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观测、监测和记录,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系统整合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数据,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全国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动态更新。发挥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在指导污染防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三、试点示范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影响为目标,在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安徽、云南、江西、四川、山东、宁夏、河北、陕西、吉林、青海等省份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

  (一)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在试点县中筛选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开展系统设计、分类治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对面源污染的影响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识别方法,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选取典型小流域及海水养殖集中分布的近岸海域,结合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技术,评估污染物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等。在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宁夏青铜峡等选择大中型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在养殖密集区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污染防控预警。

  (三)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明确评估范围、指标、内容、方式等。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补充摸底调查数据,确定绩效评估指标和基数。探索将环境质量改善状况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并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对本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县乡镇承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县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中央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治理目标。鼓励地方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池塘养殖尾水利用处理等。

  (四)提升科技支撑。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试点示范地区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五)强化监督工作。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随着中国在世界舞台绽放光彩,中国的城市发展也在向现代化进军。而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政工程,更是突飞猛进的发展。众所周知,市政雨污水管道是城市的地下命脉,其关键性不言而喻。然而,在雨污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对于质量的把握做不到严格控制,以至于雨污水管道在建设完成后问题层出不穷,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结合现实中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问题,笔者对此一一找出可防治措施,借此希望对城市的市政建设带来积极一面。

  1、存在的问题

  1、1管道渗水漏水问题

  管道渗水漏水的情况是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质量中的最常见问题。其原因有,比如(1)企业对工程成本的克扣,以至于购买的排水管材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有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购买质量差等的管材,以至于在施工过程中容易损坏。而且在工程完成后,差等管材的使用寿命短,以至于渗水漏水的现象屡见不鲜。(2)老化的水管不及时更换。城市的雨污水管的管材以及部件老化情况严重,部分管道至失去了自身的功能。而市政工程的负责人员不及时更换,使管道不仅漏水渗水,而且有些方面更是对水资源的浪费。(3)管道接口之间不严密。在管道施工过程中管道口与管道口之间以及管道口与检查井之间所用的砂浆不饱满,橡胶密封圈的错误使用等情况时有发生。

  1、2管道线路的偏移问题

  在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中,难免会出现突发情况。比如,(1)对于管道铺设时出现的障碍物,施工人员会更改铺设线路,而对于之后的线路就会产生影响,严重时会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2)由于在项目前期未对当地的地质条件进行仔细的考察或者因为技术水平较差,没有做好相关预案,也会对雨污水管道工程线路偏移产生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出现延期施工或反复施工的情况,造成资源的浪费[1]。(3)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并没有按着规范操作进行管道铺设,以至于由于经验不足造成管道线路的偏移。

  1、3管道回填土施工问题

  回填土是管道铺设完成后进行的施工项目,然而在这一阶段也是雨污水管出现的高发阶段。(1)施工人员对于回填土的土壤选择不规格,而且在回填时,土壤与水分的混合比列不准确。(2)一些工程为方便用机器进行回填,这就导致了水管在压力下变形损坏。(3)施工人员对于回填土的施工流程规格不了解,也让回填土出现了差错,导致管道的施工质量得不到最后保障。

  2、防治措施

  2、1针对渗水漏水

  首先企业要严格控制管材的选购,选用正规厂家的有质量保证的管材。按着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选购,对于尺寸材质也要有严格把关,而且在管材的运输以及保管方面也要有相关保障。其次,工程负责人员对于管道的检查彻底,对于老化的的管道部件即使更换,避免漏水渗水的情况出现。最后是管道口不严密的的防治措施,其中施工人员对于密封材料的选择要慎重。在管道口与管道口之间以及管道口与检查井之间的密封要按着规格进行施工操作。比如,对于刚性接口,要对管道的接口处清理干净,有必要时还要凿毛,应保持接口处的湿润,在接口缝隙内的砂浆要饱满、捣实,若出现裂缝和脱落现象要及时放工处理[2]。

  2、2针对道路偏移

  对于道路偏移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这需要项目人员做好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人员在对某地进行管道铺设前,对此地段的地质条件用先进的仪器要进行反复多次仔细的考察。而对于不能避免的地段要做好相关预案,以谨慎细微的态度面对管道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当然,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要借助精确的测量仪器进行铺设管道的预测,面对施工时刻提高自己注意力,规避对于自己马虎而使管道偏移。

  2、3针对回填土施工问题

  对与土壤的选择不能过软已不能过硬,进行和水的混合时按着正确比列混合,将粘性调制到最合适。另外,在管道铺设完成进行回填土时,要对管道的两侧进行回填,对于管顶上方50cm之内和管腔的部位要用打夯机(或人工)进行分层回填,其厚度要控制在20cm以内,禁止压路机对距管顶较近的地方进行填土碾压,防止损坏管道[3]。

  结束语

  总而言之,虽然市政雨污水管道工程不是大工程,但它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其自身施工质量的控制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找出其对应的防治措施,为市政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做出一点贡献。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

  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氮、磷、有机质等入湖物质明显下降,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和治理体系初步建成。芜湖市巢湖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xx年分别减少10%、5%以上,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7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到20xx年6月,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

  二、重点任务

  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涉及无为市和鸠江区二坝镇、沈巷镇、汤沟镇。

  (一)开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

  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大起底

  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构建市、县、镇(街)三级数据采集体系。对芜湖市巢湖流域种植业、畜禽水产养殖业、农业生产投入品和村庄布局、人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基本摸清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构成,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深入分析核算评估污染物种类、形态、数量及其对入湖负荷造成的影响,构建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

  2.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

  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持续实施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等监测。逐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和入湖氮磷通量监测。建立农业排水、排灌站等排水水质管控体系。建设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

  责任单位:无为市、鸠江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都包括在内,不再列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

  以化肥减量增效为重点,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推广使用配方肥,扩种绿肥。重点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市县镇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争创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

  2.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诚信度高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队伍做优做强。建立1个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千亩示范区,同时集成推广节水技术。推进品种节水、结构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因种植业造成的入湖农业面源氮、磷估算总量较20xx年底调查数据下降10%左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

  (三)促进畜禽粪污、秸秆、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

  1.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以地定养、以养定种,积极创造条件在芜湖市巢湖流域合理布局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中心,统一处置畜禽粪污、废弃秸秆等。

  2.大力推广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

  加快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模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培育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重点实施沼气、食用菌、有机肥、成型燃料、生物质燃气等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3.大力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重点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优化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结构,推进以鱼治水,改善养殖生态环境。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7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着力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鼓励和支持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村级设置有偿回收站、镇(街)设置集中转运贮存点,建设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对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充分运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督导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认真履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建立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指导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工作。落实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

  (五)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科学编制农村改厕工作方案,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改厕技术模式,加强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把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两项工作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力争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内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

  2.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等模式,以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保留类村庄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灌渠岸线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确保不影响水质。到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

  3.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健全完善“村(居)收集、镇(街)转运、县(市)处理”为主,“村(居)收集、直收直运、县(市)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力争20xx年底,芜湖市巢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打造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和数字农业示范区

  1.打造环湖绿色有机农业带

  芜湖市巢湖流域因地制宜推广一季稻+再生稻、早稻+双季晚稻和稻-渔、农牧结合综合种养模式,逐步建成一批绿色优质专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三品一标”建设。扶持创建以“芜湖大米”为代表的区域性公用品牌,提升环巢湖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芜湖市巢湖流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探索无为市建立湿地示范带,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环境。无为、鸠江区争取实施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以入湖河流水质和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为核心,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加强农村地表水体生态修复,构建农田生态沟渠和湿地,对氮、磷含量高的污水进行生态净化拦截,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2.打造数字农业先行区

  数字农业先行区要将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北斗导航等技术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度融合,建立节水灌溉、精准施肥、科学施药、健康养殖、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无为市人民政府、鸠江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市县两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支持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等。引导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产业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治理。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河长、湖长、林长、田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五长联治”巢湖模式,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监督格局。将芜湖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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